洛阳市纪检监察转移支付 装备招标公告(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2022)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ZB-2022-LY-0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3.89000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 1 包。采购项目名称为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
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脑和彩色打印机的设备、公益诉讼物证类检
验鉴定设备、检察业务常规设备、隐蔽式摄像机和全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3、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
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5日 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1。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1。
七、其他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磋商公

项目概况
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市洛龙区东
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ZB-2022-LY-016
2、项目名称: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38900.00元
最高限价:9389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JZB-2022-LY-016 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938900.00
938900.00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 1 包。采购项目名称为2022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
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脑和彩色打印机的设备、公益诉讼物证类
检验鉴定设备、检察业务常规设备、隐蔽式摄像机和全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详见磋商文
件)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3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6、合同履行期限:安装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
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3、供应商须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
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09 月 05 日至2022年 09 月 09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现场获取;
3、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4、报名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1。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
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15号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54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19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19327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09 月 0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15号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379-643546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379-6551932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纪检监察转移支付 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