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水价招标公告(库车市水资源总站2022)
项目概况 库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2-182 项目名称:库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90000 最高限价(元):8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制库车市农业灌溉水资源配置方案及供需平衡分析报告;编制库车市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报告;委托实施库车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验收工作的第三方支撑单位。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一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2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6)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库车市水资源总站地 址:库车市天山东路55号联系方式:139990723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经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201室联系方式:186990684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志鹏电 话:186990684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 水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