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液氧供应服务招标公告(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自贡市急救中心)2022)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用液氧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3012022000178
项目名称:医用液氧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液氧)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须提供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书复印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药品注册批件》证书复印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监督部门:自贡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13-211266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井区檀木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813-220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联系方式: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星月
电话:0813-8260701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第3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为了满足自身稳定持续用氧需求,拟选择一名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医用液氧供应服务。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8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80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应服务1.006,8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用液氧供应服务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范围:医用液氧充氧、招标人医用液氧站设施、配套设施(包括: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维修、服务、培训)等相关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以上所有内容)。设备管理、维护保养等内容并符合消防、防雷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提供承诺函)2服务内容:1.投标人负责安全阀(一年一检)、压力表(半年一检)的定期校验。(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负责低温液体储槽的定期检验。3.投标人派遣售后人员为招标人每季度提供不低于一次的安全巡查及隐患排查。(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每年定期负责对医院相关人员提供两次的安全培训。(提供承诺函)5.液氧站(含液氧罐、蒸发器、液氧站内管道及安全附件等设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维修(含安全附件、管道的更换、压力表、防雷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压力容器年审及安全附件校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提供医用液氧站第三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7.投标人提供医用液氧站操作说明书、安全说明书。(提供说明书复印件)★3服务要求:1.医用液氧,纯度≥99.5%,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标准,并随时跟踪国家的最新标准执行。(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的液氧车接口要匹配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本部及汇东)的接口。(提供承诺函)3.因本项目的产品的特殊性,其生产、储存、运输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符合要求的合作单位或自身具备符合要求的能力,确保能及时供货。(提供承诺函)4.车辆要求:投标人应配备1辆医用液氧运输槽车,用于提供本项目医用液氧供应服务。(提供承诺函)4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医用液氧制造商的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2.投标人负责供氧全套设施和整个液氧站及运输途中的各项安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5其他要求(一)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在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角度有针对性的编制服务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①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②操作流程;③质量保障措施;④响应时间保障措施;⑤关键点的控制措施;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⑦运输医用液氧路线设计。(二)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在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角度有针对性的编制应急保障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①送货道路临时限行;②医用液氧使用量突然增加;③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案;④医用液氧运输槽车故障、泄露预案。(三)为预防医用液氧运输过程出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问题,投标人需配备备用医用液氧运输槽车。★6本项目商务要求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2.服务期限:1095天。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报价要求:本项目预估医用液氧使用量为5000立方米,单项控制价为1360元/立方米,投标人响应单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投标人响应单价超过单项控制价的做无效处理)5.医用液氧供货时间:从接收到订单时一般情况下必须24小时内到达医院充氧,紧急情况4小时内到达医院充氧。6.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并生效后,按合同起止期限每年平均划分为四个季度分批次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付款,招标人于季度服务开始前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当季度预计服务费用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每季度预计服务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十二分之一),每季度服务完成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当季度付款结算。如果考核合格,预付款顺延至下个季度,如果考核不合格需解除合同情况下或者在合同服务期最后一个季度付款结算时应从未结算款中全额扣回预付款,所有服务费用的支付均须由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金额支付款项至合同内约定账号。7.结算方式:服务期限内合同单价不进行调整,按每季度实际供应氧气量结算。8.质量要求:中标人应确保氧气的纯度和数量,如检查发现有短缺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上季度资金。9.验收标准:(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2)中标人应根据双方核实的验收送氧单总量×固定单价向招标人开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10日内,按发票(2)中标人完成每批次液氧供应服务后按批次进行履约验收。10.其它商务要求:(1)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中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产权归属中标人所有,相关安全责任及检验检测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合同履行期满后该部分设施设备的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其成本进行报价。(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原有医用液氧供应商撤场之日起向招标人提供氧气供应服务,并在原有中标人撤场结束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新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在新设施设备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采取充分保障措施以保证招标人的氧气足量、及时供应,不得因为原有医用液氧供应商撤场或中标人设施设备未按时安装完成等原因造成招标人氧气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等情况,如因中标人保障措施不到位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3)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书面出具的撤场通知书按时、安全、有序进行撤场,不得因撤场给招标人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等由中标人全部承担。11.考核:招标人按合同服务内容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以下考核内容中如有一条未满足,视为不合格:(1)服务期间所供氧气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2)服务期间未发生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3)服务期间能做到响应及时性和高效性,未引起任何投诉或纠纷;(4)能够为招标人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满足招标人合理化需求。12.其他未尽事项,以双方友好协商为准。注:本项目商务要求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在商务应答表中响应。不作为“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分。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无。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无。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或服务内容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3.3.4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原有医用液氧供应商撤场之日起向招标人提供氧气供应服务,并在原有中标人撤场结束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新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在新设施设备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采取充分保障措施以保证招标人的氧气足量、及时供应,不得因为原有医用液氧供应商撤场或中标人设施设备未按时安装完成等原因造成招标人氧气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等情况,如因中标人保障措施不到位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2)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书面出具的撤场通知书按时、安全、有序进行撤场,不得因撤场给招标人带来任何负面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等由中标人全部承担。(3)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4)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会裁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液氧供应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