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



关于公开征集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方市墩头湾北黎河口及南侧砂质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 73008468-0/2022-00630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06日 20:07

名  称: 关于公开征集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方市墩头湾北黎河口及南侧砂质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关于公开征集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方市墩头湾北黎河口及南侧砂质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方市墩头湾北黎河口及南侧砂质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征集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现将相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方市墩头湾北黎河口及南侧砂质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二、征集目的
为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方市墩头湾北黎河口及南侧砂质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公开征集工程监理单位。
三、技术服务费
本次公开征集技术单位的服务费按照测算和难易程度确定,最终以合理低价为准。
四、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公示期7日)。我局将会发布该项目技术单位入选公告(公告期限:1日),如无异议,则与确定的监理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服务期限
被征集确定的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开始组建监理队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
六、申报资格条件
被征集的咨询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相对应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申报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三合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同等条件下,资质等级高的技术服务单位优先);
(二)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及证明文件;
(三)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简历及相关职称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请各单位自行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领取东方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作方案及相关批复文件。
以上材料邮寄或快递至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邮编:5726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47536618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6日

相关文件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