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酸化治理项目物资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重庆市南川区农业信息中心)2022)
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NCQ22A00038)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9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NCQ22A00038 采购执行编号:HH202209001
项目名称: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最高限价:1,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 1,760,000.00元 1 批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76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6日 至 2022年9月13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9月13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见当日大厅LED屏)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2年9月13日 15:00
谈判地点: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见当日大厅LED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经办人:付老师
采购人电话:1351231782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7147655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龙井路5号附16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1476559
九、附件
附件下载:钙镁磷肥、土壤调理剂谈判文件(定稿).doc钙镁磷肥、土壤调理剂谈判文件(定稿).doc
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谈判项目名称: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采购执行编号:HH202209001项目号:NCQ22A00038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二、资金来源-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联系方式-5-七、其它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保证金-4-四、谈判有关说明-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7-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7-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一、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0-七、其他-9-六、培训-9-五、知识产权-8-四、付款方式-8-三、报价要求-8-一、谈判费用-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4-四、采购终止-13-三、无效谈判-1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2-一、采购程序-10-七、签订合同-1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6-五、成交通知-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6-三、谈判要求-14-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2-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8-十、交易服务费-1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八、项目验收-18-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五、其他资料-3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9-三、服务部分-27-二、技术(质量)部分-25-一、经济部分-2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176万元。二、资金来源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包号及名称总价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17601工业(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谈判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64313343@qq.com网上报名:2.报名方式: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三)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5:00(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4:30(五)谈判地点: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见当日大厅LED屏)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南川区龙井路5号附168号,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报名:(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项目不设谈判保证金。五、保证金(九)开标地点:同谈判地点(八)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5:00(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七、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电话:13512317828联系人:付老师(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八、联系方式(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龙井路5号附168号电话:023-71476559联系人:杨先生(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商务中心右副楼1.1、执行标准:GB/T20412-2021。1、钙镁磷肥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注:本项目为全额采购,剩余资金采购人按照成交单价继续购买以上货物。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应以所报货物单价按采购人暂定数量计算总报价,以总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数量。结算价以实际购买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一、项目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单价限价(元)备注1钙镁磷肥吨6601500本竞标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2土壤调理剂吨3502200本竞标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2.2、限量指标:常见有毒有害元素(参照GB38400-2019执行):总汞≤5mg/kg,总砷≤50mg/kg,总镉≤10mg/kg,总铅≤200mg/kg,总铬≤500mg/kg。(以检验报告为准)。2.1、主要技术指标:CaO≥20.0%,SiO2≥7.0%,有机质≥10.0%,pH≥10.0,适宜范围:酸性土壤。(以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为准)。2、土壤调理剂1.4、产品包装规格:20公斤/袋。1.3、限量指标:常见有毒有害元素(参照GB38400-2019执行):总汞≤5mg/kg,总砷≤50mg/kg,总镉≤10mg/kg,总铅≤200mg/kg,总铬≤500mg/kg。(以检验报告为准)。1.2、主要技术指标: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12%,水份(H2O)≤0.5%,细度≥80%,有效钙(Ca)≥20%,有效镁(Mg)≥4%,可溶性硅(SiO2)≥20%。(以检验报告为准)。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注:原件签订合同时待查是指结果公示期满,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可对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技术应答与实际不相符或提供虚假资料,采购人将相关结果报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罚,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2.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和2022年1月1日以来制造商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技术参数,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签订合同时待查)。1.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招标技术需求的土壤调理剂肥料登记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三、其他技术资料证明材料要求2.3、产品包装规格:25公斤/袋。2.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1.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三)验收方式(二)交货地点:按南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求一次性运到指定地点。(一)交货时间: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及相关服务。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4.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所供产品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生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1.1电话咨询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供应商需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3、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四、付款方式本次谈判设有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应按照单价报价计算总报价且不能超过谈判文件最高限价,一旦超过最高限价即被视为无效谈判。本次报价包含货物的报价、运输、装卸、检测(含采购人抽检)、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所需的各种费用、各项税金以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全部工作所有费用的总和。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报价要求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厂家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2现场响应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培训人员:项目实施乡镇(街道)技术人员、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户等。1、培训内容:中标人供货后需提供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和项目实施技术措施培训。六、培训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一次性全额付款,中标人需提供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支付到中标人基本账户。如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且不支付货款,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七、其他5、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项目实施技术措施培训方案》:由中标人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或科研院校专家进行培训。提供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技术措施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师资、培训内容等,格式自拟。(1)、《产品使用技术培训方案》:由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委派本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产品的使用技术培训,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正确使用。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编制的《产品使用技术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师资、培训内容等,格式自拟。4、培训方案:3、培训人数和场次:由采购方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一、采购程序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其他条款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注:政策性扣减方式(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三、无效谈判(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2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谈判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1.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一)响应文件三、谈判要求(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2.5联合体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2.联合体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二)保证金: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7以联合体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三)修正错误(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五)响应文件的递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签订合同2、服务费以转帐或者现金形式支付。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3400.00元(大写:贰万叁仟肆佰元整)。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八、项目验收(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账号:310001010910002751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户名: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万元×1.0‰=0.1万元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成交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渝价[2018]54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分包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500-1000(含)0.9‰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0-5000(含)0.85‰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5000-10000(含)0.8‰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00以上0.7‰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说明: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交易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本篇。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竞争性谈判)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附页:合同格式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三、服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二)明细报价表(一)竞争性报价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报价函(一)竞争性报价函一、经济部分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②:土壤调理剂元/吨;大写每吨:元。(暂定数量350吨)①:钙镁磷肥元/吨;大写每吨:元。(暂定数量660吨)初始单价报价为: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2.该表可扩展。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谈判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技术(质量)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谈判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三、服务部分(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谈判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结束)(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现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重庆市南川区龙井路5号附168号递交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由发售人签字后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杨先生023-71476559说明:发售人:财务:日期:(重庆市汇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NCQ22A00038项目名称酸化治理项目物资采购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开标前(工作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酸化治理项目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