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杭州市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C-GK-2022-09059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6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内容包括临安区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利用,全量全要素项目整体建设与服务,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以及第三方评测与等保服务、驻场运维服务六大板块。 备注:满足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1号楼B座4楼1号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6270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市民中心2号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雨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8606722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70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地 址: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
传 真:0571-23616016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旭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3616011
质疑联系人:张晨
质疑联系方式:0571-236160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1129
传 真:0571-63722886
联系人 :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docx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docx220.5K
杭州市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编号:(采购编号LZC-GK-2022-09059)(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办法采购需求:采购内容包括临安区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利用,全量全要素项目整体建设与服务,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以及第三方评测与等保服务、驻场运维服务六大板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2600000预算金额(元):2600000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ZC-GK-2022-09059一、项目基本情况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至2022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9月28日14点00分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传真:/地址:市民中心2号楼4楼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1-63700016质疑联系人:方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8606722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雨婕质疑联系方式:0571-23616016质疑联系人:张晨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3616011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旭晨传真:0571-2361601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楼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联系人:喻先生传真:0571-6372288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4号楼11楼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þ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安装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þ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系统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系统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演示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演示。现场演示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询标室[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B座4楼询标室],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演示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B座B448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政府采购科)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0571-23616011。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支持绿色发展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1供应商询问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供应商投诉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4在线质疑、投诉。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1.3采购需求;5.1.2投标人须知;5.1.1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4评标办法;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1.2商务技术文件: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资格文件: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1投标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报价文件: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五、评标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2.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七、合同授予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履约保证金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29.验收九、验收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一、项目建设背景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服务,加速临安区数据要素的可视化,进一步摸清各个单位政务系统的“底数”,依据强化政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破解低水平重复建设难题。通过临安区四横四纵两端的一体化界面,可以快速掌握各地区、各领域、各条线创新及特色应用,开展互学互助,持续优化系统建设路径,避免项目盲目上马,节约资金。临安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通过数据指标,实现政务应用运行情况进行统一监测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务应用高效、稳定、安全运行。本项目以省市区信息化建设一盘棋和数字化改革“四横四纵两端”整体框架作为要求,实现对临安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迭代升级的统一管理,协同作业,通过服务全区的全量全要素归集服务,持续加强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全区政务系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应用系统、算法组件等数字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形成全区数字资源的智能化“总账本”,进行一本账管理、一站式浏览。三、建设原则与必要性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和《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要求,临安一体化平台建设需求主要是坚持“互联互通、以用促建、经济适用、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政务网络安全“四横四纵”八大体系,迭代优化“浙里办”“浙政钉”两大终端,推进数据编目、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安全等工作数据化可视化,通过临安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全量全要素归集与专题库建设,持续打造健壮稳定、集约高效、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开放兼容的临安区公共数据平台。二、项目建设需求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为系统开发与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内容包括临安区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利用,全量全要素项目整体建设与服务,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以及第三方评测与等保服务、驻场运维服务六大板块。招标的服务方(中标人)需要按照浙江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IRS落地使用经验,探索应用“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技术和制度路径,建设“一数一源一标准”的数据供给质量体系,推动临安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升级,从全量全要素的工作任务服务,到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的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推动临安区数据资源“一本账”;通过“一表通”专题库、人口专题库、自然灾害专题库、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标签库建设,持续落实“平台+大脑”模式,提升专题库支持临安全区应用建设质量,推动临安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向智能化、智慧化迈进,进一步提升一体化平台的预测、预警和战略目标管理的能力。在建设一表通专题库、人口专题库、自然灾害专题库、共同富裕专题库、标签库的过程中,以临安区对应部门的数字化改革建设应用需求为导向,以支撑应用场景为目的推进,充分结合“一数一源一标准”,遵照公共数据元规范、数据库规范、数据表规范、数据迁移规范和数据任务项规范有序开展。2、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利用充分结合浙江省大数据局修订人口、法人、信用、证照基础库标准,对临安区进行“一数一源一标准”规范进行完善建设,为临安统一的数据标准建设《临安区公共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规范》文档。结合临安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平台与数据资源体系,对临安区公共数据进行分类梳理,输出《临安区公共数据元管理规范》。1、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杭州市临安区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内容为临安区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一数一源一标准”建设,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利用,全量全要素项目整体建设与服务,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四大板块,以及等级保护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评、驻场服务采购需求。四、采购内容与建设目标完成等级保护二级评测,提供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5、等级保护、第三方测评基于“以统为主,统分结合”原则,进行依托省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IRS与杭州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充分结合临安区本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与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IRS建设状况,梳理临安特色指标体系,打造临安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4、临安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项目根据杭州市级《公共数据“全量全要素”归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临安特色情况,优先解决存量数据的编目问题,再进行“有目录无数据”问题的梳理,解决“有数据无目录”的问题,最终实现“目录之外无数据”的“全量全要素”数据归集。3、全量全要素归集项目整体建设与服务1.投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投标人负全部责任。五、技术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在项目终验通过后,中标人需要承诺提供1人3年驻场运维服务。6、驻场服务序号系统服务名称建设内容功能服务模块一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建立临安区“一数一源一标准”,推广数据标准化输出《临安区公共数据元规范建设》一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建立临安区“一数一源一标准”,推广数据标准化输出《临安区公共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规范建设》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同步市级一表通建设需求,结合临安特色需求建设与市级一表通高频报表同步,建设临安区一表通高频报表30张;明确报表的名称、填报层级、填报人员、填报时间要求、报表内容;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数据调研制定数据调研工作计划、数据调研问题集、数据调研会议纪要。对数源单位以及数据需求单位进行深度调研,明确数据需求和待接入数据清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数据接入服务从IRS一体化平台申请数据,接入到专题库数据仓中,配置自动调度任务。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建模设计输出30张一表通专题库数据模型,输出数据模型设计文档;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探查技术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清洗、数据融合加工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聚合算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一表通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比对分析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对接杭州市人口库建设工作按杭州市实有人口库建设专班要求,承接贯通市区两级人口数据工作,明确人口专题库试点建设范围,输出《临安区人口专题库试点建设报告》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数据调研制定数据调研工作计划、数据调研问题集、数据调研会议纪要。对数源单位以及数据需求单位进行深度调研,明确数据需求和待接入数据清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数据接入服务从IRS一体化平台申请数据,接入到专题库数据仓中,配置自动调度任务。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建模设计输出5张人口库专题库数据模型,输出数据模型设计文档;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探查技术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清洗、数据融合加工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聚合算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人口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比对分析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数据调研制定数据调研工作计划、数据调研问题集、数据调研会议纪要。对数源单位以及数据需求单位进行深度调研,明确数据需求和待接入数据清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数据接入服务从IRS一体化平台申请数据,接入到专题库数据仓中,配置自动调度任务。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数据支撑浙江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工作与数据建模设计输出10张自然灾害专题库数据模型,输出数据模型设计文档;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探查技术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清洗、数据融合加工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聚合算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比对分析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数据调研制定数据调研工作计划、数据调研问题集、数据调研会议纪要。对数源单位以及数据需求单位进行深度调研,明确数据需求和待接入数据清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数据接入服务从IRS一体化平台申请数据,接入到专题库数据仓中,配置自动调度任务。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表建设与数据建模输出临安区共同富裕10张专题库数据模型,输出数据模型设计文档;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探查技术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清洗、数据融合加工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聚合算法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专题库数据开发数据比对分析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高频标签库建设数据指标加工结合高频标签,进行数据指标加工,归集到一体化平台,支撑一网统管建设,辅助生产数据指标二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高频标签库建设高频标签库建设50个与人口和场所相关的基础标签和业务标签,支撑应用建设使用需求,支撑业务标签检索三全量全要素归集工作任务第一阶段任务实施服务输出第一阶段建设成果通过与省IRS、杭州市一体化平台的数据目录对接,将临安区无数据的目录进行治理。在临安一体化平台形成“有目录无数据”清单,输出《全量全要素第一阶段有目录无数据》的治理成果,实现1000余项的全区数据归集率100%。三全量全要素归集工作任务第二阶段任务实施服务数源单位数据编目确认针对临安区委办局、街道单位已经完成IRS系统数据编目的进行确认,对未开展数据编目的应用进行筛选,推进全量全要素第二阶段的数据治理三全量全要素归集工作任务第二阶段任务实施服务输出第二阶段建设成果针对有数据无目录数据清单,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与临安数源部门确认可共享公共数据、不开发数据,待删除的数据,进行数据分类,最终输出《全量全要素第二阶段有数据无目录数据清单》成果。三全量全要素归集工作任务第三阶段任务实施服务输出第三阶段建设成果数据全量全要素治理常态化,通过全量全要素归集服务对接临安全区应用系统,梳理原始数据,梳理需要共享的公共数据,实现数据编目,输出《全量全要素第三阶段的“目录以外无应用,目录以外无数据”》的建设成果。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对接IRS,输出临安一体化平台指标体系结合四横四纵两端架构,对临安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进行指标体系梳理,输出数据指标150余项; 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对接IRS,输出临安一体化平台指标体系对接云数网端安的相关厂商,对接相关数据表与接口,建立指标的闭环数据链路150余项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栏目搭建与详情页面开发设计配置临安特色的UI交互系统;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栏目搭建与详情页面开发设计配置栏目搭建工具,支持自定义组件搭建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的首页界面与多级栏目界面;定制化开发首页界面、详情页面50余页。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模块建设,数据链路对接与下钻页面展示用户登录管理模块:(1)配置浙政钉统一用户体系,支持浙政钉统一扫码登录;(2)用户管理-授权(给用户添加角色)(3)角色管理-列表展示(4)角色管理-编辑角色(5)角色管理-新建角色(6)角色管理-删除角色(7)角色管理-授权(给角色分配菜单)(8)特殊权限控制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模块建设,数据链路对接与下钻页面展示业务应用体系数据模块:(1)业务应用总览:通览党政机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法治6大领域应用的总量,跨场景、运行中、建设中、区域分布信息.(2)业务应用信息:提供临安区各应用基础信息、关联数据、关联组件、关联云资源、关联项目、厂商信息、安全信息、异常预警、综合指标评价信息。(3)项目全流程:基于项目全流程管理平台数据透出,通过“一窗受理”、“三审三评”、预算计划确认、立项批复备案、实施方案备案、采购管理、建设管理、验收管理、运行管理、综合评价管理10个业务环节,构成项目全流程管控闭环,持续提升项目全流程业务协同和统筹管理。(4)\"IRS工单\":提供临安区各应用IRS工单信息;(5)支持数据下钻展示细节;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模块建设,数据链路对接与下钻页面展示应用支撑体系数据模块:(1)应用支撑总览:提供临安区各组件的适用范围统计、数据变化趋势、区域分布、业务分布、开放范围、调用次数统计汇总信息。(2)应用支持信息:提供临安区各组件的适用范围统计、数据变化趋势、区域分布、业务分布、开放范围、调用次数基本信息。(3)支持数据下钻展示细节;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模块建设,数据链路对接与下钻页面展示数据资源体系数据模块(1)数据目录:提供临安区数据目录数量、元数据项数、共享数、开放数、领域分布、频率分布、共享分布、开放分布信息。(2)数据归集:提供临安区数据归集清单数量、项数、条数、数据容量、增长趋势、部门归集排名信息。(3)数据治理:提供临安区数据治理工单数量、类型分布、反馈单数、接受并反馈的工作信息。(4)基础库:提供临安区自然人库、法人库、自然人综合分析、法人综合分析基础库信息。(5)专题库:提供临安区社会信用库、电子证照库、办件材料库专题库信息。(6)数据共享:提供临安区共享数据表、数据条数、接口数、调用次数汇总、趋势、区域分布、排名信息。(7)数据开放:提供临安区开发数据目录数、数据集、接口、成果,排名、数林指数、数林排名、开放指数信息。(8)数据回流:提供临安区省级回流、市回流数据表、项、条数信息。(9)各个模块支持数据下钻展示细节;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模块建设,数据链路对接与下钻页面展示基础设施体系数据模块:(1)云资源总览:提供临安区各应用在政务云上的ECSRDSOSSSLB使用云资源的的核数、内存、磁盘信息,及变化趋势的总览信息。(2)云资源信息:提供临安区各应用在政务云上的ECSRDSOSSSLB使用云资源的的核数、内存、磁盘信息,及变化趋势的详细信息。(3)自建机房:提供临安区托管机房的设变总数,变化趋势信息(4)政务外网:提供临安区政务外网、备网、专网设备数、收费模式、网络设备信息。(5)视联网:提供临安区视联网会议趋势与明细信息;(6)感知网:提供临安区物联感知的设备信息与数据信息;(7)各个模块支持数据下钻展示细节;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模块建设,数据链路对接与下钻页面展示知识库数据模块:(1)政策制度体系(法规、政策、评价指标):提供临安区政策制度与标准规范知识库。(2)组织保障体系(机构、人才、文化):提供临安区建设专班成员管理;提供运维运营治理成效指标体系建设工具。(3)网络安全体系(制度、标准、网络、数据):提供临安区各应用系统网络安全如备案、保趋势及汇总信息。(4)各个模块支持数据下钻展示细节;四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平台适配自适应展示平台支持移动端、PC端、大屏端(16:9)的适配展示;五第三方测评与等保第三方测评服务第三方测评五第三方测评与等保第三方等保服务等保二级;六驻场运维服务承诺提供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终验后,承诺提供1人3年驻场运维服务3.项目运维服务期:3年2.实施地点: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六、服务、培训与验收3.项目服务期内,团队不少于5人;项目终验合格后,承诺提供1人3年的驻场运维服务;驻场人员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经验丰富,有软件开发背景,对数据治理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文字功底。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证书:项目管理工程师(PMP)。2.特别提示:采购人需求在开发期和试运行期内,仍有可能不断完善,投标人须承诺在采购需求或政策法规范围内,随着采购人需求的变动随时做出响应,修改应用软件。4.5提供详细的服务保障方案。4.4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现场响应时间要求是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4.3服务期内根据系统情况免费升级具备新功能的新版系统软件,以提高性能和功能;4.2要求结合巡检和其他服务,为合同所列采购人设备(系统)建立档案;4.1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做详细的工作台账,并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分类、汇总及统计分析;4.售后服务:本项目计划分6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七、付款方式8.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合理先进,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7.投标人提出合理、可行的有关配合验收的方案。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期间:需求规格说明书、测试类文档、培训类文档、用户使用手册等服务所需的交付文件以及实施过程中衍生的资料;项目终验:项目建设完成后28个工作日内开展项目终验流程。6.培训。应针对平台用户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进行基础培训服务,力求使用人员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之内达到熟练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目的。投标人是否提出合理、可行的基础培训方案。专项培训。针对临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定期开展专项培训。5.投标人有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按期完成系统集成、上线运行、验收等。6.第六次支付款:在第三年驻场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六次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5%。5.第五次支付款:在第二年驻场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五次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5%。4.第四次支付款:在项目终验通过后,整体项目进入为期3年的驻场服务阶段,按照12个月时长作为1年的工作量计算,在第一年驻场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四次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5%。3.第3期为合同终验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终验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三次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2.第2期为合同初验款: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二次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1.第1期为合同启动款: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4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对本项目需求的重点、难点分析:①是否能够明确描述项目针对性解决问题;②是否能够准确梳理项目建设难点;③是否能够精确描述项目关键点,评审小组根据提供的内容打分,每一项内容完整、措施有效、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内容缺少或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一项得1分;无内容或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不得分,共6分。6(一)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2数据高质量供给服务方案和计划:包括①《临安区公共数据元规范建设》;②《临安区公共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规范建设》。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阐述,结合临安区公共数据资源,对临安区公共数据进行分类梳理的每一项得2分,内容缺少或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一项得1分;无内容或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不得分,共4分。4(二)软件技术、建设方案2数据产品专题库建设方案,包含:①临安区一表通专题库建设;②临安区人口专题库建设;③临安区自然灾害专题库建设;④临安区共同富裕专题库建设;⑤临安区高频标签库建设。内容详尽、措施有效且较好满足采购需求的,每一项得1分;内容缺少或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一项得0.5分;无内容或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不得分,共5分。5(二)软件技术、建设方案2全量全要素项目归集服务方案,包含:①临安区《全量全要素第一阶段有目录无数据》的治理方案;②临安区《全量全要素第二阶段有数据无目录数据清单》建设方案;③《全量全要素第三阶段的“目录以外无应用,目录以外无数据”》的建设方案。投标人方案设计合理、完整、可行,针对性强的每一项得2分;方案设计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每一项得1分;提供的方案设计不合理,对用户需求不理解、不贴合实际的不得分。共6分。6(二)软件技术、建设方案2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方案,包含:①临安一体化平台指标体系;②栏目搭建与详情页面开发设计;③用户登录管理模块;④业务应用体系数据模块;⑤应用支撑体系数据模块;⑥数据资源体系数据模块;⑦基础设施体系数据模块;⑧知识库数据模块。内容详尽且较好满足采购需求的,每一项得1分;内容缺少或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每一项得0.5分;无内容或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不得分,共8分。8(二)软件技术、建设方案3投标人对项目的安全设计方案,包括①技术安全设计;②管理安全设计,方案完整、详细性且可操作性强的,每一项得3;方案基本完整、有可操作性的每一项得1分;无内容或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差的不得分,共6分。6(三)安全设计方案4项目实施方案:响应方应根据采购需求中工作内容提供一份完整的项目进度计划,包括①软件开发、②系统设计、③部署调试、④组织保障、⑤工作时间进度表等,进度安排完善、可行性强的得5分,计划较完善、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进度安排一般的得1分,无计划或计划不合理的不得分。共5分。5(四)实施进度5①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PMP项目管理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5人(含)及以上,且驻场人员1人(含)及以上人得2分,否则不得分;以上要求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共3分。3(五)项目组成员5项目管理分工明确,项目组织结构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2(五)项目组成员6测试及验收方案:响应方是否提出合理可行的功能测试及验收方案。满足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共2分。2(六)测试及验收方案7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师资力量等;根据培训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科学合理,利于实际操作的得0.5分。共2分。2(七)培训方案8售后服务: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售后服务,包含①承诺在本项目终验合格后,继续提供1人3年的驻场运维服务;②维护服务内容;③承诺项目验收后提供售后技术服务,现场响应时间是接到用户需求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以上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2分,共6分。6(八)售后服务9类似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响应方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项目建设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案例得1分,共3分。3(九)综合实力10临安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演示,演示要求及方式详见前附表,演示内容如下:1.演示临安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的①四横四纵两端架构,②重要数据下钻展示,每项演示成功得1分,共2分;2.演示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的①数据指标筛选查询;②指标周报导出功能;每项演示成功得1分,共2分;3.演示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中的①移动端功能展示,②浙里办应用累计注册用户数变化趋势;③不同部门上架的应用数量排名情况;每项演示成功得1分,共3分;4.演示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中的业务应用体系的总览页面,包括①临安应用分类情况;②不同部门应用数的排行榜;③应用发布端分布情况;每项演示成功得1分,共3分;5.演示区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中的应用支撑体系包括①不同部门上架组件数的排行榜;②组件被调用次数排行榜;每项演示成功得1分,共2分;12/1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评标程序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标准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报价评审。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服务类)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1.2.1标的名称:;1.2标的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标的质量:。1.2.2标的数量:;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5乙方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2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3履行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5.2履行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1履行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延迟履行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变更2.13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税费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检验和验收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通知和送达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2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0合同份数2.19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18.5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18.4甲方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甲方免收履约保证金。(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目录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4资金支付: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1.第1期为合同启动款: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40%。2.第2期为合同初验款: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二次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第3期为合同终验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终验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三次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4.第四次支付款:在项目终验通过后,整体项目进入为期3年的驻场服务阶段,按照12个月时长作为1年的工作量计算,在第一年驻场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四次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5%。5.第五次支付款:在第二年驻场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五次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5%。6.第六次支付款:在第三年驻场运维服务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第六次支付流程,占合同总金额的5%。1.5.1 交付期限: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1.5.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5.3 交付方式:/1.6.7/1.71.7.11.7.1甲方所在地1.7.2/2.3.2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1.4.4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采用本行业通用标准。2.18.1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前不予退还,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0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二、联合协议(如果有)日期:年月日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联合协议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2.2商务技术文件: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1承诺函;2.1资格文件:2.2.6投标标的清单;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投标函;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报价文件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7商务技术偏离表;5、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正面: 反面:四、符合性审查资料[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三、分包意向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如果有)12……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七、商务技术偏离表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好处;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目录报价文件部分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一、适用对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一)线上融资模式: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附件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特此说明。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5:联合协议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五、价款或者报酬四、质量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八、其他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六、违约责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量全要素归集和公共数据运营子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