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整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2022)
【泰兴市】虹桥镇文明城市创建整改维修工程
虹桥镇文明城市创建整改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的虹桥镇文明城市创建整改维修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形式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虹桥镇
(2)招标控制价:369,694.56元,招标人期望值:332,725.10元(招标人期望值为招标控制价的90%),凡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内容
虹桥镇文明城市创建整改维修工程清单中注明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实施停车位划线600个、禁停标志2个、停车指示牌3组;
2.虹福小区污水管网连通沿江大道,开挖实施50米DN300管、恢复路牙50米、开挖实施60米DN400管、修补路面标线5平方、疏浚污水管网3000米;
3.虹桥大道等处人行道维修245平方米、更换花岗岩面板18平方米、更换井盖4处等。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未完工验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4日17:30止(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国兴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报名登记时,经办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受委托人缴纳的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1、附件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15时00分,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开标会场(会议ID见招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7、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http://ggzy.taizhou.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兴市虹桥镇中心大道8号
联系人:张兵
电 话:136552697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刘雪芬
电 话:17701421886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箱: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整改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