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招标公告(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2022)



合同包1(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97,825.2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7,825.2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一标段
1(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97,825.21

997,825.2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06,487.8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6,487.8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二标段
1(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6,487.88

906,487.8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3(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882,516.4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2,516.4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三标段
1(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82,516.47

882,516.4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4(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0,858.5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0,858.5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四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0,858.53

1,120,858.5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合同包2(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合同包3(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⑦.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合同包4(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④.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⑤.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至 2022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2、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地址:镇安县迎宾路东段火车站桥头
联系方式:15399388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
联系方式:0914-5322208/13991488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3991488384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2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行政区域
镇安县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12日 16: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三楼

预算金额
¥390.7688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991488384

采购单位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县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镇安县迎宾路东段火车站桥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99388381

代理机构名称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4-5322208/1399148838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