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三 建筑装饰工程招标公告(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2022)
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
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招标序号:SC2022A134
1.招标条件
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浙村整建办[2019]6号文件,项目代码: / ,建设资金来 自省农办直接补助,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 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村内道路路肩铺装、新建沿河游步道、村内休息广场及附属、沿河隔离篱笆、香火堂厨房内部改造、新建登山道等。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湖山乡福罗淤村福罗淤自然村。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包括: / 。
2.3最高投标限价:65.9273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 ;
3.4近三月(2022年6月、7月、8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 50 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2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 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 0578-2350233; CA锁办理咨询电话: 400 0878198 0578-2292759。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
6.3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②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
③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④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⑤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湖山乡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中央首府10幢3单元205室
联系人:陈栋 联系人:祝法金 包决民
电 话:15006786032 电 话:13867094232
备案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公示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9.13招标文件公示公告]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docx[9.13招标文件公示公告]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docx[9.13招标文件公示公告]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docx
[9.13招标文件公示稿]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docx[9.13招标文件公示稿]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docx[9.13招标文件公示稿]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docx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村内道路路肩铺装、新建沿河游步道、村内休息广场及附属、沿河隔离篱笆、香火堂厨房内部改造、新建登山道等。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湖山乡福罗淤村福罗淤自然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浙村整建办[2019]6号文件,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省农办直接补助,项目业主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序号:SC2022A134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公告(一)投标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2.5质量要求:合格。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3最高投标限价:65.9273万元。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包括:/。(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近三月(2022年6月、7月、8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要求:/;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三)其他: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22022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下载。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开招标。4.招投标方式②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6.3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6.2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公示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7.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⑤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④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③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电话:15006786032电话:13867094232联系人:陈栋联系人:祝法金包决民地址:遂昌县湖山乡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中央首府10幢3单元205室招标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本公示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备案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盖章):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招标人(盖章):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招标序号:SC2022A134施工招标文件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目录备案单位(盖章):编制时间:2022年9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2第六章图纸7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6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三章评标办法2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浙村整建办[2019]6号文件,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省农办直接补助,项目业主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序号:SC2022A134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2.5质量要求:合格。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2.3最高投标限价:65.9273万元。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包括:/。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村内道路路肩铺装、新建沿河游步道、村内休息广场及附属、沿河隔离篱笆、香火堂厨房内部改造、新建登山道等。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湖山乡福罗淤村福罗淤自然村。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近三月(2022年6月、7月、8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要求:/;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一)投标人: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三)其他: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5.22022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下载。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开招标。4.招投标方式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6.3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6.2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1)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遂昌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遂建设[2018]23号及丽水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7.其他⑤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④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③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②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大厅(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备案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15006786032电话:13867094232联系人:陈栋联系人:祝法金包决民地址:遂昌县湖山乡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中央首府10幢3单元205室招标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联系方式1.总则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月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中央首府10幢3单元205室联系人:陈栋电话:15006786032 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遂昌县湖山乡联系人:祝法金 包决民电话:13867094232 邮箱:870042802@qq.com1.1.4工程名称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1.1.5建设地点位于遂昌县湖山乡福罗淤村福罗淤自然村 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省农办直接补助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1.3.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允许。分包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且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以书面方式提交。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2.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的,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65.9273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3.3.1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13000元。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电汇。 ① 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 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 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 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 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 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 收款单位名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 2.0 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 ⑵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 ⑶ 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需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g、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2)需上传扫描件的材料:a、委托代理人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b、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交纳证明c、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d、近三月(2022年6月、2022年7月、2022年8月)企业人员(每月不少于50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e、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注:1、要求上述证明材料上传(或从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诚信库中获取)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为方便核对,请各投标人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企业(不少于50人)的缴纳证明分两份单独上传。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4.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 0578-2350233 。(11)为确保远程开标时交互顺利,现补充 QQ群作为备用远程交互群,群号为:375746031名称为:丽水电子交易-工程 ,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前以 “ 单位名称 + 授权委托人姓名 ” 的格式申请加入此群,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 “ 单位全称+ 授权委托人姓名 ” ,在开评标全过程中,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系统交互出现故障,则以此QQ群作为备用远程交互工具进行实时交互,若此时投标人亦未加入备用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异议的 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 。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提示解密后 30 分钟内(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间 )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3投标文件退还(除电子标外)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6.其他: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七楼)。3.开标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 。4.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2开标程序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其他: /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文件规定组成。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不设置技术标评审);3.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6.3.1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下浮: 6.0%-11.9%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合同签订前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必须符合丽水市、遂昌县相关规定)。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8528836。10.1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 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⑥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的;⑦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⑧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工期要求、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釆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釆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技术标采用暗标的,未按照暗标的要求编制的;⑧技术标实行合格通过制的,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不足60分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 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 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报价的;或暂定品牌未在“约定品牌”中选取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与“约定品牌”非同档次的;⑧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 。(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③投标函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④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⑤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5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单位应落实在建工地的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场地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土方开挖湿式作业、暂不开放地块临时绿化“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该成本费用,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置,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不良信用评价。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签订合同前办理符合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7.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8.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9.其他:工程开工后遇不可预见因素、政策处理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实施的,该风险引起的工期延误由招标人核实签证后相应顺延,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并承担,费用不予索赔。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丽水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工程规范;合同条款及格式;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1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一、商务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保证金4、投标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若技术标投标书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标标书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技术标采用暗标的形式,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标书内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如:投标人名称、有关人员姓名、投标人业绩、奖状、证书、特殊标志等)。图表字体大小不限制,但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等。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2、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施工组织设计二、技术标(如有)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投标报价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关材料。3.4投标保证金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进入评审区间内的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其它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6备选投标方案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电子投标的要求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7.4投标文件格式(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4.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特殊情况处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标原则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6.评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式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不再招标(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见须知前附表。9.5.1异议异议和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9.5.2投诉(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应当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由与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且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可以派1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并采用不少于1:3的比例抽签产生,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不设置技术标评审)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资格审查(二)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的,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12名投标人进行评审,并列第12名的全部入围。评标过程中出现被否决投标的,不再替补入围家数。(一)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超过12家(含12家)的,所有投标单位全部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评审区间的确定:一、符合性审查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或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不能满足评标要求的,招标人可以组建临时评标专家库,临时专家库的人数应不少于抽取专家人数的3倍。评标专家评标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开标现场确定法一。开标时由招标人每次在评标基准价下浮率范围内6.0%-11.9%随机抽取两次,第一次抽百分比的整数位(即6~11共6个整数位),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位(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整数位与小数位结合即为下浮率。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与该下浮率计算出的价格,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不予下浮部分)*(1-下浮率)+不予下浮部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1、评标基准价及商务报价得分(满分85分)(一)商务标评审(满分95分)综合评审得分=商务标得分(满分95分)+企业诚信得分(满分5分)。三、综合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2.3经评审算术性差错扣分。修正后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与评标基准价比占2.5‰及以上的,超出部分的,每1‰扣1分。2.2投标报价中发现主要材料的单价分析表与综合单价报价前后明显矛盾的、或综合单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2.1投标报价中大小写不符或投标报价书中报价前后矛盾的,每处扣1分;2、商务标标书质量得分(满分10分),实行扣分制,按下列标准扣分,扣完为止。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85-|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3或6)*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未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上完成“诚信登记”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按0分处理。如对获取的企业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中信用等级异议处理,但不影响本次企业信用等级的使用。企业诚信得分评标时以“丽水市智慧工地http://183.246.199.19:81/szjsframegl”系统中的施工总承包企业2022年8月份“市政公用工程”信用等级为准。其中企业信用等级为A得5分、B得4分、C得2分、D得1分、E(或无等级的)得0分。(三)企业诚信(满分5分)商务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3、商务评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开标程序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满分95分)+企业诚信(满分5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分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招标人以抽签方式当场决定中标候选人。抽取方式:招标人按签到记录表上的先后顺序为投标人编号(按1,2……编号),招标人从提供的大小、形状、颜色完全相同的、与投标人数量相等的乒乓球(每个球上分别标有数字1,2……)中随机抽取一个乒乓球,抽到球上的数字与投标人编号相同的,提交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责任单位1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开标大厅招标人、交易中心2评标准备工作:导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招标人、交易中心3公布投标人名单交易中心4公布保证金交纳情况交易中心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6宣读标书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经理)交易中心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2分钟内在远程交互工具“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提出,否则视作认同处理。投标人8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 9确定评标基准价下浮率(详见评标办法)招标人、交易中心10确定评审区间和入围单位:(一)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超过12家(含12家)的,所有投标单位全部进行评审。(二)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的,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12名投标人进行评审,并列第12名的全部入围。评标过程中出现被否决投标人,不再替补入围家数。开标大厅招标人11取此排名前12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不足12名或并列第12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评标过程中出现被否决投标人,不再替补入围家数。评标室评委会12评委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分析评标室评委会13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书进行评审(如有)评标室评委会14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资信部分进行评审(如有)评标室评委会15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室评委会16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企业诚信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室评委会17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文件评标室评委会18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评委会19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网站交易中心、招标人2.工程地点:位于遂昌县湖山乡福罗淤村福罗淤自然村。1.工程名称: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包括:/。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村内道路路肩铺装、新建沿河游步道、村内休息广场及附属、沿河隔离篱笆、香火堂厨房内部改造、新建登山道等。4.资金来源:省农办直接补助。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浙村整建办[2019]6号文件。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本项目施工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其中: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优质工程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执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通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和协议、其它有关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的相关规范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的相关规范文件。1.4标准和规范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施工图二套,承包人需要多套施工图,自费复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三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1.6.1图纸的提供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同时提供电子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遂昌县湖山乡】;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和11.4条。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和11.4条。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其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2、工程变更的审批;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即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认定;4、对外工作联系,如设计等;5、已完工程量的计量及认定等。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七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另含一套电子竣工资料)。(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工程内容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并符合丽建发[2013]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a、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需修筑便道的,经发包方审核同意,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对损坏原通行道路的修复,确保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并负责对影响范围内水、电、通讯等管线的保护和修复。b、在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外运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沿线政策处理及道路维护、清扫、通行安全等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理)。c、在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场地内的日常维护(费用自理)。d、承包人若需搭建临时办公用房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时临时占用的场地(含硬化层)及临时搭建的办公房、工棚、围墙等,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必须拆除并清理干净(费用自理)。否则,发包人将安排其他单位拆除清理,相关费用从承包人计量款或履约保证中扣除,且按工期延误处理。e、承包人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并承担调查、核对费用,未经允许不得砍伐树木,施工期间做好保护,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并符合丽建发[2013]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按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承诺认定。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别为:项目技术负责人20000元;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人7000元。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从工程进度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同时根据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并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从工程进度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同时根据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更换壹人处以20000元违约金,该项违约金在工程进度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发包人可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企业名单。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1000元/天进行违约处理,并根据到岗率情况对企业或个人进行不良行为上报处理【具体详见《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按2000元/天,其它人员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文件规定进行不良行为上报。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8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8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发生分包时,其分包合同价款由总承包单位支付。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对部分专业工程无专项施工资质需另行分包的,其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其资质必须满足专业工程的要求。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无专项施工资质同时是属于允许分包内容的工程。3.5.2分包的确定注:若承包人以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政策性融资担保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其出具的保险合同担保保函或政策性融资担保保函所对应的保险条款需符合有关规定,且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发包人确认。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选择其他方式提供履约担保。如承包人拒绝提供的,发包人可视为承包人未提供履约担保处理。根据浙建[2020]7号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结清并退还(不计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根据(浙政办发【2017】48号)文件规定,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政策性融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遂昌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且符合《关于推行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100号)文件要求)】形式,金额为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2%,采用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策性融资担保保函作为履约担保时,如在银行保函、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或策性融资担保保函有效期届满前,工程仍未完工的,承包人须在原保函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发包人要求重新开具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及保函的金额视工程实施情况和剩余工程量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出具银行保函的商业银行或出具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需已在遂昌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无偿提供发包人及监理人员办公用房(具体数量及面积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及设施。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5.工程质量(1)合同签订时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应于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5.3隐蔽工程检查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5.1质量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并另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应做到建建发【2015】517号文件附件2中规定的所有事项。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工程开工令发布后28天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余下部分在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合格后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J375-2013)。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7.3.1开工准备因前述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经发包方代表签证认可,未经发包方代表签证认可的,不视为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七天。7.4测量放线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应当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因素,妥善谋划工人和施工材料的进场安排,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风险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的2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若发生时,发包人按规定支付保管费用。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另行协商。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和施工图纸要求采购,本工程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先提交其样品(提供品牌、质量等级、产品合格证、规格型号等),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确定许可后方可采购;材料进场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使用。具体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变更程序: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按遂昌县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变更管理办法执行。10.3变更程序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并参照遂政办发〔2018〕54号《关于印发遂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条款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和“11.4综合单价调整”规定执行。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的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和创标化工地等的费用,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都市论坛_E4T4v_^_mVP()人工费的调整,人工费上涨或者下降5%及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时予以补差,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都市论坛_L!l/|X&d6Ii+SA=[∑(B-C)×E+F]+0.03G当[∑(B-C)×E+F]≤-0.03G时_ao"t_S8D_E[_th_f_?0计算式A=[∑(B-C)×E+F]-0.03G当[∑(B-C)×E+F]≥0.03G时;(2)_XT_[!xV0材料费的调整,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_t_f"i.)_B_Zme_C0其中: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都市论坛+k_i1a*ea$c_cB为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都市论坛2__E+I_qh_xC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所在月份的人工信息价,都市论坛_R0B_l+f_O;G_q}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都市论坛k4I5U5b_u_r__4z8@_MA=∑(B÷C-0.95)×C×E当B≤0.95C时;_@6U_X_}_h(H___L9~0计算式A=∑(B÷C-1.05)×C×E当B≥1.05C时;11.3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6)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所采用的信息价均为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5)差价只计取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计其他费用。(4)施工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按照《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没有的,由发包人、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BK_M_b__*k'Q"U-SJ_C,T0(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0d6^_l9J$a0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3Z_X4LV's$R_e)D0B为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过程结算的按分段节点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_]D_n_GX_a_S_C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所在月份的材料信息价,都市论坛_z_o%O+]G&C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都市论坛_`;\_?_F0s_i$V_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都市论坛.dt%{_Cq_B7I'CG为工程合同总价。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予调整:③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②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项、重复列项;(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则按11.4条第(3)款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处理。因11.3条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11.4综合单价调整(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浙江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②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①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③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1.4条第(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11.5投标综合单价异常处理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②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上式中的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报价/预算价)×100%②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1.4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①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1.4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2)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③其他异常情况。②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①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11.7其他项目费调整(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由组织措施费计算基数变化,按合同约定费率内容调整。(2)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应重新组价;(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综合单价调整规定计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11.6措施项目调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3)暂列金额在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等金额后,如有余额,归还发包人。(2)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所发生的数量计算;(1)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合同约定费率(或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金额计算;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市场价格波动按专用条款11.1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人工和占工程合同造价±3%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超过部分由发包方承担或受益。施工机械台班一类费用(机械原值)不做调整,仅调整二类费用中机上人工和燃料动力,风险幅度按照相应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原则处理。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开工后28天内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预付该费用总额的50%。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安全文明施工费不扣回,余下部分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2计量周期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注:农民工工资支付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无欠薪”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丽建发[2018]92号)、《遂昌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遂建设〔2018)23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其它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明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或保函。注:当月进度款支付额度低于30万元不予支付,转入下期进度款一并支付。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计量款按月支付,每月按检验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支付不超过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同时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款的80%,包含工程预付款),设计变更及发包人要求变更引起造价增减的款项另计:变更审批程序完成后另外支付变更价款的50%。结算审核完成经批复后支付至批复结算价款的90%,经财政部门复查(抽查)后支付至复查(抽查)结果的98.5%(已脱离抽查管理期限且未被列入抽查范围的支付至批复结算价款的98.5%,抽查管理期限一般为结算财政备案之日起180天),剩余1.5%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息),质保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退还(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2.4.1付款周期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工程竣工验收实际需要及相关规定进行。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5日内,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同意。13.3.3投料试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通用条款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要求的内容,共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方应予以认可。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四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承包人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结算,经审核,如审定造价核减超过送审造价的5%,承包人承担核减(增)追加费,计取办法如下:按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的5%计算追加费。追加费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代扣。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后,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或自行组织结算审核,审核结果经承包人核对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发包人承包人核对确认的审核结果在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管时发现有错误的,应按监管部门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如工程款少计的,发包人应按实支付,如工程款多支付的,承包人应无条件按实退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完成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结算总额;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如采用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保单,承包人须在工程尾款付清前提交。(3)其他扣留方式: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材料、设备、临时工程协商处理,其他费用不予支付。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签订合同后未及时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相关手续;未在合同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办好施工许可等开工所有手续的。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方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1工程保险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2、在本工程承包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机械款、工程款等原因发生诉讼纠纷,导致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的,除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追偿该责任款外,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追偿因参与该诉讼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据此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以上费用。1、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遂昌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相关文件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20.5补充条款(2)向遂昌县人民法院起诉。(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8、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因特殊原因提出人员更换申请的,其更换申请需经发包人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不按规定办理更换手续的,发包人有权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理,直至有权终止合同。7、承包人在投标书中的承诺,选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在合同执行期间,发包人将对项目部人员到位实行考勤制度,考勤表应张贴于墙上显眼处,随时接受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6、承包人在项目通过单位(单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6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书和必须的工程档案资料,牵头负责完成竣工资料的组卷备案(包括消防验收资料组卷备案),并承担组卷、管道检测等竣工备案必须的各类资料整理、检测以及实验相关费用。未按时完成的,每延后一天处罚1000元,作为违约金。5、建设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颁发工程完工证书之日起计算。4、工程结算按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并符合《遂昌县政府投资价款结算管理办法》遂政办发〔2018〕61号文件规定,送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定价即为工程结算造价。审核费用根据浙江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工程结算承包人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审核,超过送审造价的5%核减额、核增额,承包人承担追加咨询服务费,计取办法如下:按核减(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增)额的5%分别计取追加审计费。合计审计计算公式如下:D=(B-A×5%)×5%+(C-A×5%)×5%(A—送审造价、B—核减额、C—核增额、D—追加审计费)。3、承包人必须在每期工程款领取后付清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承包人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必须附上期支付民工工资清单,否则不予拔付。如承包人实际未按规定兑现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不预拔付下期工程款或退回履约保证金,并可通过劳动人事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所欠民工工资款,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14、承包人负责在本工程施工、竣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13、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对现场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2、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订严格的安全施工方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安全围护工作,实行工程施工封闭管理。承包单位要搭设防护通道,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等,提示和引导避让危险,确保行人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所需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运输过程中,在施工区的进出口位置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牌,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运输车辆应严格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11、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理。9、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所有材料和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需经发包人或者总监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使用、安装。20、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所有的专项方案必须经监理人审核同意后进场施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后才能实施。19、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应符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遂昌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及《遂昌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做好备案工作。18、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止扬尘和防止噪声干扰措施,夜间施工应经发包人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17、弃方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16、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创文明城市的的相关要求。15、承包人应按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创建工作,材料堆放按照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堆放,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等,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后果自行承担。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协议书附件:附件注:上述条款中的罚款直接在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1、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发包方其他项目实施,承包人需无条件无偿配合。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1:工程质量责任合同附件10: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以上附件(略)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附件格式执行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附件12: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招标范围内所列项目。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其它属质量缺陷的,一切由承包人承担保修及费用。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保修金返还:第一年退还保修金总额的50%(若发生发包人安排维修事项的,则需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剩余保修金在保修期期满后返还(若发生发包人安排维修事项的,则需扣除发包人安排维修的费用)。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工程结算总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附件10:(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应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3.违约责任(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附件11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二)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自觉按协议书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承包人对本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承包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的招标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承包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四)发现对方在施工承包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三)双方的施工承包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技术要求相应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任务。(三)甲方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违约责任(六)乙方与甲方、总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其资料应真实、完整。(五)乙方必须按照“质量第一、百年大计”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施工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计量;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四)乙方必须建立资料归档制度。并确保资料的真实与完整。(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人员及时到位。施工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能换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工程项目名称: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附件12: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承包单位名称(乙方):发包单位名称(甲方):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五条违约责任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签订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规则、计价依据及政策性文件编制:2.工程招标控制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照“计价规范”和“计价依据”有关规定编制和复核,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本工程设立□不设立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一、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业主回复的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能力提升项目的有关问题的工作联系函。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有关定额解释;《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6期(除税价)、《浙江造价信息》2022年第3期(除税价)、遂昌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2022第6期(除税价);《关于遂昌县政府投资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遂财审[2019]89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9﹞9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5.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计算综合单价。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应体现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费用。4.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2.投标报价统一按照综合单价法计价,采用☑国标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清单计价。1.本工程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计税。二、投标报价(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7.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报价:6.施工组织措施项目金额(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应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10.工程量清单部份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9.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报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注: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的30%计取,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风险。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5)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序号名称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市政工程7.556%~9.235%5.6259%2建筑装饰工程4.922%~6.015%8.3769%(2)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1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2)因算术错误、报价缺漏项累计金额达到投标报价30%(含本数)以上的。(1)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30%(含本数)以上的;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投标报价出现以下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是否低于成本的界定:1.;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另附)第六章图纸1、投标函一、商务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3.。2.;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保证金4、投标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盖章)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投标文件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8、其它资料工程名称:(封面)施工投标文件遂昌县第六批(2018年度)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湖山乡福罗淤村)三期项目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名称):1、投标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中标: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3.我方承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序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工期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7./。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开户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电话:传真:投标人:(单位盖章)特此证明。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附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3、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粘贴处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名称):4、投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6、承诺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评价管理文件中规定的不良信用信息,我单位已在“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诚信平台”中录入且已按相关规定扣分,无瞒报、漏报。如有单位提出异议,被查实存在瞒报、漏报并影响中标结果的,若我单位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5、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4、承诺我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承诺我单位及项目经理没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项目经理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没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5、投标保证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单位盖章):7、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6.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6.2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6.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资料保函的模版格式由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与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对接规定。10.2.2-5投标报价封面;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6“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2022年8月份“市政公用工程”信用等级;6.5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2022年6月、7月、8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6.4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10.2.2-17综合单价计算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13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2投标报价费用表;10.2.2-11编制说明;10.2.2-5投标报价扉页;10.2.2-2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2.2-2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0.2.2-22暂列金额明细表;10.2.2-21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2.2-20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10.2.2-31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0.2.2-3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0.2.2-29主要工日一览表;10.2.2-27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0.2.2-26计日工表;10.2.2-25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8.1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8、其它资料法)。10.2.2-34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10.2.2-33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适用于信息价差调整法);10.2.2-32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致:(招标人)、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单位(盖章):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或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相应表格可自行扩展。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注:8.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备注1、项目经理2、项目专职安全员————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6、项目专职材料员不作要求7、项目专职资料员不作要求公司分管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 机填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公章):4.后附: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的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附本表后,且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现场人员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天数。填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8.3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序号自 查 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情况1开标必须到场人员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4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5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6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符合有关规定7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8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9项目管理班子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10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7月、2022年8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11“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2022年8月份“市政公用工程”信用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三 建筑装饰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