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2022)


[竞争性磋商]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
竞争性磋商

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20220907002JCXM1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902]-2438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92204.00元
最高限价:2892204.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0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提供2021年9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
联 系 人:王英奎
联系方式:1894318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
联 系 人:石国生
联系方式:17790019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国生
电 话:17790019500
4.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注: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吉祥码”——吉林省防疫健康码,来了!
一、什么是“吉祥码”
“吉祥码”是吉林省数字吉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当前疫情推出的个人健康信息码,是方便您“码”上出行、“码”上办事等活动的个人“身份码”。依据防疫大数据信息核验结果分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四种颜色。
绿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的健康状态,依照防疫期间相关规定通行。

黄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但现场测温异常(体温≥37.3℃)的健康状态,若体温恢复正常,经任意扫码员测温登记后可恢复绿色码。

橙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或依照防疫期间规定进行隔离人员的健康状态,若本人无新冠肺炎症状,隔离期满,且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无异常可自动恢复绿色码。

红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健康状态,依照我省防疫期间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管控和“吉祥码”健康状态色调整。

二、如何获取您的“吉祥码”
第一步: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
▼未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①进入注册页面:长按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注册页面。

②完成注册并登录:填写注册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在“验证码”一栏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行密码设置及实名验证。填写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

▼已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微信搜索“吉事办”小程序或直接长按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吉事办”微信小程序,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成功。

第二步:点击首页“人人有码、码上行动”专栏“查看吉祥码”按钮获取吉祥码。

询标邮箱授权函(格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授权_ (邮箱号码)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邮箱号码,就吉林省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询标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该邮箱发送的有关澄清回复等内容,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磋商文件2022.9.27.docx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磋商文件2022.9.27.docx
吉林省“吉事办”小程序\n\n\n\n\n\n吉祥码\n\n\n长按领取\nGOV\n人人有码码上行动\n\n\n\n国丰进产出面8墙入面主\n\n\n\n国丰进产出面8墙入面主\n\n\n23\n456\n人人有码\n吉林省“吉事办“小程序\n码上行动\n长按注册\nH0\n吉事办我的吉祥码\n四林\n急事办及时办抗击瘊情同舟共\nQ老铁有\n人人有码码上行动\n口\n#\n高频专区\nA\n人四公告\n李\n坚定信心网舟共酒 科学院治精准准\n吉林省新冠牌炎疫情防控暖\n2\n3\n尚\n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项目编号:SJLDL20220907002JCXM1竞争性磋商文件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27第三章合同条款21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章评审标准56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2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8预算金额:2892204.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0902]-2438号项目编号:SJLDL20220907002JCXM1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0月30日;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2、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1、项目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采购需求:最高限价:2892204.00元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提供2021年9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供应商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时间:2022年9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9月27日11:00(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943188877联系人:王英奎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1.采购人信息项目联系人:石国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7790019500联系人:石国生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名称: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及前附表4.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1779001950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745号联系人:王英奎 联系电话:18943188877 2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计算机1号楼311室联 系 人:石国生联系电话:0431-808103933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5出资比例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0月30日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3.供应商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提供2021年9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1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 开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15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16分包√不允许允 许17偏离√不允许允 许18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吉林省内供应商启用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2021年9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如有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原件;业绩及社保证明须含有项目经理姓名。吉林省内供应商启用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6、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原件;7、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8、近三年(2019年至今)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10、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亲自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19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7日11时00分整(北京时间)20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21磋商保证金1、递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磋商保证金如下: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2、缴纳时间:开标前递交到账。3、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银行保函、电汇、转账、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如提供工程担保机构保函应符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593号《关于停止执行工程担保机构推荐名录 (吉建公告第572号)的通告》文件要求:因工程建设发生的担保业务由被保证人自行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保证人开具保函,保函接收单位或监管部门自行判定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以现金或者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需将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装入响应文件中。账户名称: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繁荣路支行账号:220501004501000003354、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请供应商于开标前递交磋商保证金及银行保函证明材料,将递交凭证发送至邮箱2814526500@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到账情况。5、对项目本次磋商出现废标情况的,磋商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磋商时,供应商需按规定重新缴纳磋商保证金。6、未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磋商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开标前提交,以到账为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转款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和转款单位转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9年至今2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 许26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及投标函应由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27承诺函供应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做出承诺,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版U盘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内容:(包含所有响应文件签字及盖章内容、PDF和Word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2份密封方式:响应文件u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9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胶装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30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在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3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 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收件人: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2是否退还磋商文件不退还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9月27日11时0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3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吉林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36采购金额(最高投标限价)2892204.00元37报价次数二次,供应商最终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38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9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款支付:分期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50%,余50%(含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计后2024年12月支付。相关审查部门在审查中如有异议按照审查部门意见依法依规执行。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签证价款在进度付款中不予支付,待工程完成验收合格经第三方审计后按审定的金额及比例支付此款项。40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41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42缺陷责任期24个月43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4“供应商”指响应本磋商文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确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采购人”指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定义: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6.磋商文件: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费用。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上各款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3.1详见磋商公告及磋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的构成: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发送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废标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第八章附件第七章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8.2供应商应提交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8.响应文件构成: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7.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7.2采购人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含)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9.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3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编制8.3供应商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1.磋商保证金10.3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文件予以拒绝。10.2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为在本磋商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1潜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将按废标处理。10.响应报价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1.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账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银行电汇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开标会。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2.1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磋商有效期:a.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应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13.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详细目录,且逐页统一标注连续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1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文件中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承诺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3.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有效期、承诺函、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5.2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份数提交,(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同一个袋中,电子U盘应单独密封。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胶装密封,在信封上标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人。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供应商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投标14.4从开标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4.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等内容。16.2开标会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组织各供应商现场确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16.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开标15.4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磋商。15.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16.6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6.5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16.4按照磋商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撤回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首次磋商废标后将重新磋商。(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开标时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4)磋商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18.3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8.2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磋商小组主任的,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8.评标(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7)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8.5.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5对响应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18.4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19.评标方法和标准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8.9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投标。18.8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7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7)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0.3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1采购人将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0.签订合同19.2磋商小组将按下述标准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按评审后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19.1竞争性磋商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2.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21.3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质量保证金生效后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2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1.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20.4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第三章合同条款(如适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4.采购代理服务费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3.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保密和披露(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磋商文件”指《本项目磋商文件》。(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保密条款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3.合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合同的解释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11.工程质保期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伴随服务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2在质量保证期内,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1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质量保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索赔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验收15.履约延误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误期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7.2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17.1在签署供需双方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或相应的履约担保函(保函及保证等担保期限、标准为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凭据。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为转账、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税费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不可抗力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20.争议解决方式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1.违约终止合同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以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本级)审核后合同版本为准)采购合同书格式27.采购法对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统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1、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份数提交响应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特别声明: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另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5、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和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供应商应编写响应文件目录。3、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和电子文档。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服务要求达到。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的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人全称)附件1(1)报价函(格式)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传真:电话:账号:开户银行:地址:供应商全称(印章):(2)报价函附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邮编: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经理姓名:资格等级:注册证书编号:2合同履行期限3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4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5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6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7偏离本工程不允许偏离8缺陷责任期24个月9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10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1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121314………………………………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章)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附件3授权委托书年月日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2、本项目第一轮报价不唱标,故本表无需单独密封、递交;备注:1、此表可以自行调整表格宽度;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附件4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报价 (元)合同履行期限磋商保证金质量要求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有/无)有/无日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服务承诺如有,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本表中只填写“有/无”。3、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说明:供应商应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有全国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专用章。附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后附转款单位转款凭证或保函、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5磋商保证金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投 标 总 价采购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及采购清单,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附件7施工组织设计(10)试验、检验仪器设备;(9)雨季施工方案;(8)原材料进厂计划;(7)劳动力安排计划;(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5)文明施工、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附表五、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附表四、施工进度横道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1)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进行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六:临时用地表情况和布置。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1.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件8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称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专业养老保险备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附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2、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注:1、上述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 级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规模担任职务发包人(采购人名称):承诺书附3:承诺书3、供应商在满足主要管理人员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增加人员配备。2、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注:1、上述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部门及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承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9、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类型: 等级: 证书号: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项目经理注册资金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中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1.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相同或相近工程。(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本页后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磋商须知”的规定。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五)近三年(2019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本表后附2019年至今企业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磋商最后报价表格式附件11:服务承诺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现场填写。备注:1、此表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项目编号:SJLDL20220907002JCXM1项目名称: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新园区路面硬化工程最后报价表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 (元)1、初步评审第七章评审标准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业资质有效期执行吉建办[2021]99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磋商小组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生成PDF文件格式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吉林省内供应商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内(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5)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1.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①提供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纸质版注册证书原件或电子注册证书(详见吉建管〔2019〕27号文件)及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纸质证书原件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电子证书(详见吉建办〔2019〕55号文件)及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标书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8071)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应无在建工程:标书内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2.1.2资格评审标准社保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注:提供2021年9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新成立的公司以最近的月份提供即可)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做出承诺,经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针对第七章评审标准3.1.2做出承诺。注:针对上述情形,标书内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2.1.2资格评审标准外埠企业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磋商;(如是)响应文件内附外埠供应商入吉备案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磋商保证金有,50000元,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磋商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投标保函原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最高限价2892204.0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1.评标方法(2)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计算磋商报价得分。2、详细评审上述内容中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注:(1)不符合以上内容之一的按不合格处理,不合格的打“×”;合格的打“√”。评审结论相应的写“不合格”或“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 磋商报价:30分 项目管理机构:10分其他评分因素:10 分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过程、检验检测,质量通病防治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5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5(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3分)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3(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3分)原材料进场所计划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3(1)施工组织设计50分试验、检验仪器设备(3分)试验、检验仪器设备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3(1)施工组织设计50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3分)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3(1)施工组织设计5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有计划及措施,符合开竣工日期要求,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合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3(1)施工组织设计50分施工现场平面图(3分)施工现场平面图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3(1)施工组织设计50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2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2分、良得1分、无不得分0-2(2)磋商响应报价30分磋商报价得分(3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0-30(3)项目管理机构10分获奖情况(5分)按照《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文件规定,下列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等)在企业投标时予以加分:(1)获“鲁班奖”的加5分,有效期5年;获“全国市政公用工程装饰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2)获吉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3分,有效期2年;获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效期2年;(3)获国家优秀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有效期3年;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加1分,有效期2年。(4)获吉林省优质工程奖的加2分,有效期2年;获吉林省优质工程装饰奖的加1分,有效期2年。除上述规定的奖项外,供应商所获得的其他各类工程奖项不得加分。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获奖业绩加分的,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下列原件,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工程项目获奖证书;2、获奖文件(获奖文件应含有项目经理人员名单);3、获奖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书;4、有关获奖信息以及获奖单位名单查询网址(响应文件中应附加盖公章的详细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5、入吉建筑企业投标中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时,应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未曾使用获奖工程业绩加分中标其他工程项目的证明,否则不予加分。其他要求:(一)本省行政区域内获得国家优质工程、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国家、省级优秀勘察设计的工程项目登陆“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查询核验。(二)加分时,在有效期内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一次有效,不累计加分。获奖工程业绩经使用后,一旦中标,下次投标不得再次使用。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且在处罚期内的,则取消获奖工程业绩加分资格。0-5(3)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经理业绩(2分)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业绩认定:1.提供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3.项目经理近五年(2017年—2021年)按照执业范围要求担任大、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可以做为本人的项目经理业绩。 4.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以《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为准。5.时限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0-2(3)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3分)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齐全,人员有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满足施工要求,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0-3(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企业业绩(6分)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0-6(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服务承诺(2分)给出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优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0-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优惠条件(2分)给出的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的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0-2(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以上各项评审标准,有一项不合格,即为投标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2.2评标基准价计算(5)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4)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3)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企业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2.4评分标准磋商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的偏差率计算(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项目的设计人;(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1)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被责令停业的;(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3供应商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上推荐第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排名位于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3.4评标结果3.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硬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