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险服务招标公告(浙江传媒学院2022)


项目概况
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
项目名称: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备注:最高限价:220000.00元;预算执行书号:[2022]47413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投保合同期为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 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 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制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磋商保证金: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2. 质疑与投诉:1)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将被拒绝;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邮寄送达并联系代理机构)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 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响应人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电子交易说明:(1)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5. 其他事项:1) 提疑截止时间:2022-09-21 17:30:00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传媒学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延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6832165
质疑联系人: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86832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
传 真:4008266163转07347
项目联系人(询问):娄琼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368026、13606624810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1--竞争性磋商--浙江传媒学院--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发售稿0916.docx21--竞争性磋商--浙江传媒学院--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发售稿0916.docx220.1K

21--竞争性磋商--浙江传媒学院--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发售稿0916.pdf21--竞争性磋商--浙江传媒学院--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发售稿0916.pdf948.6K

项目名称: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浙江传媒学院GOO母208成套招标CHENGTAOTENDERING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日期:2022年09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浙江传媒学院五、响应文件开启28四、响应26三、响应文件22二、磋商文件20一、总则14前附表7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49第四部分合同文本42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39八、合同签订及其他37七、磋商结果确定36六、磋商29格式六:货物清单(不含报价)(货物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则不用)65格式五:商务/技术偏离表64格式四:以往业绩情况表63格式三:资格后审材料55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1格式一:响应声明函49第六部分评审办法76响应文件封面74格式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0格式九:报价明细表68格式八:报价开启一览表67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66一、项目基本情况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二、评审细则76一、评审办法76采购需求:最高限价:220000.00元预算金额:22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1项220000.00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最高限价:220000.00元;预算执行书号:[2022]47413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基本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投保合同期为1年。(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磋商文件。4.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无。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制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09-2713:30:00(北京时间)五、开启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递交。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09-2713:3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2.响应文件开启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将被拒绝;2.质疑与投诉:1.磋商保证金: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三)其他事项(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响应人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2)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邮寄送达并联系代理机构)(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1)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4.电子交易说明:(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1)提疑截止时间:2022-09-2117:30:005.其他事项:(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名称:浙江传媒学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86832602质疑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询问):86832165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延慧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85331293质疑联系人:钱工、冯工传真:4008266163转07347联系电话(询问):0571-88368026、13606624810项目联系人(询问):娄琼瑶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传真:/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一、总则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一、(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八)踏勘现场不组织 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统一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一、(九)响应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一、(十)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是。一、(十三)8;三、(六)、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响应(若为货物项目)不允许。□允许,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允许,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及交货方式:□CIP/□CIF。一、(十三) 5、是否资格入围项目否。□是 入围家数:三、(一)1-3、响应文件组成完整的《响应文件》由 “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三、(二)1-8、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三、(三)1-3、响应文件签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三、(四)1-3、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三、(五)1、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包含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一份)以上(2)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形式提交:密封包装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娄琼瑶收,电话:13606624810)。三、(七)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四、(一)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响应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四、(二)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四、(三)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四、(四)1、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四、(五)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四、(六)响应样品(若为货物项目)1、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否;□是,详见第三部分要求。2、样品标识:□明标;□暗标。3、样品送至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成交人样品处理:□退还;□封存至验收;□抵扣采购数量。5、样品退还时间:(另行通知)八、(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根据每个标项(若有)成交价/实际签订的合同价,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向 成交人 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具体费率如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含)以内1.2%1.2%0.8%100万-500万(含)0.88%0.64%0.56%500万-1000万(含)0.64%0.36%0.44%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注: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含)以内1.2%1.2%0.8%100万-500万(含)0.88%0.64%0.56%500万-1000万(含)0.64%0.36%0.44%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含)以内1.2%1.2%0.8%100万-500万(含)0.88%0.64%0.56%500万-1000万(含)0.64%0.36%0.44%一、(十三)其他注意事项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用的政府文件内容如有最新文件规定的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的条款,属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本项目评审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2、成交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3、存在下列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1)成交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按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实施。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人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查询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成交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满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响应文件无效。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应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 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注册并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其他:为了节约社会资源,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果放弃响应请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8小时前将盖章的放弃响应函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85831685@zjsct.cn)。谢谢配合!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自我意愿考虑是否参加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大会,如参加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大会,建议由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处理原本需要通过邮件形式传达的内容及签署,参加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大会的授权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如不参加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大会,授权代表需做好在线实时响应状态。注:响应文件开启期间,建议授权代表随身携带笔记本与CA锁,保持网络通畅(注:疫情期间,不建议供应商参加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大会)。成交人应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贰份,装订成册,在签订合同前分别给代理机构和使用方。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磋商公告”;(三)定义竞争性磋商。(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一)实施依据本磋商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评审价格扣除的供应商:是指监狱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同时该企业提供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是由本企业制造或者由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制造(提供),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成交人相同;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成交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响应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采购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磋商公告”;服务:本磋商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产品(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细微偏离:系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实质性响应:系指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培训: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六)计量单位2、外文专用术语需附有中文注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1、磋商响应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五)语言文字无论磋商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四)响应费用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八)踏勘现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七)转包与分包磋商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九)响应预备会(答疑会)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响应联合协议(成员中有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的须附相应声明函),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的协议合同金额比例,在响应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响应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响应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同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评审时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响应;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遵守以下规定:(十)联合体响应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十一)对供应商的限制5、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响应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5、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4、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6、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明确标注(货物项目)。(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均无效。(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十二)质疑与投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8、磋商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7、因特殊情况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的或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成交后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将不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可在成交后取得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的,采购人可在成交人作出保证供货且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授予其合同,采购人将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已在磋商文件中确定了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质疑(投诉)函应载明质疑(投诉)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该联系人缴纳的社保凭证,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诉)函必须有联系人署名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质疑书、投诉书均应当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附有该授权代表为供应商在职员工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十三)其他注意事项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投诉)函,采购组织机构有权不予受理。4、质疑、投诉函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交的,还须在提交后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书纸质原件,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之日。7、▲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6、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响应,但响应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磋商小组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货物项目)。5、本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为资格入围项目的,若出现有效供应商少于或等于入围需求家数时,将采用“末位淘汰制”,淘汰评审结果排名最后一名的供应商,其他有效供应商获得入围资格。只有二家及以下有效供应商的则重新组织磋商。4、不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3、▲供应商对所响应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响应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响应资料与本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一)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十四)保密8、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响应且该货物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最终用户须为采购人,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货物项目)。第六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磋商文件的解释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上述磋商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如果有)其他附件(如果有,如图纸等)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三)磋商文件的澄清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告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递交的《询问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供应商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须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响应。1、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磋商文件。(四)磋商文件的修改4、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对磋商文件无异议。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供应商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提疑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单独制作)(1)资格后审材料(按第五部分格式三要求提供);1、资格文件(单独制作)(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三、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提疑人。(5)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如有,如联合体协议、拟分包情况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商务响应文件);(4)以往业绩情况表(如有,具体要求见评审办法,并按第五部分格式四要求编排);(3)商务评分中所需的材料(如有,详见评审办法需要的内容)。(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为供应商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二);(1)响应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一);2-1商务文件(4)项目进度表。(3)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服务团队人员名单,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资质证书、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同类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如其中有服务团队人员要求的,须按第五部分格式七格式编写)。(2)供应商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方案(包括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计划及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方案、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1)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按标项分别描述(如有))及相对应的设备彩页说明或原厂出厂配置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六,货物项目)或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服务项目)。2-2技术文件(6)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是指对“第四部分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五)。(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小微(监狱)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供应商填写,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十)。(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九);(1)报价开启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八);3、报价文件(单独制作)(6)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是指对“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条款的偏离。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五)。(5)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3、本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2、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二部分三、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响应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响应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可根据第六部分评审办法中的评审细则内容编制《响应文件自评表》附于响应文件首页,并详细注明对应材料页码。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按顺序装订。有“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X”的须按照格式填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5、《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4)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3)制作响应文件时,上传的文件格式为PDF。(2)响应文件应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1)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4、格式要求(三)响应文件签章10、编制响应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浏览器”。9、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8、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未提供技术参数中明确要求的证明材料,则按评审细则中技术响应程度进行扣分。7、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磋商要求进行响应。供应商若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见《前附表》。1、响应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四)响应文件形式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加盖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人员工资、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磋商文件及合同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其中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服务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报价组成(六)响应报价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五)响应文件份数3、“备份响应文件”:见《前附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本须知“前附表”即使明确可免关税,如因国家(海关)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免关税的,关税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的,合同价不予调整,关税由供应商承担,报价范围按前款(1)条执行;(2)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可办理免税的除外)以及办理进口事宜所需的所有费用;(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货物在从关境外进口时已交纳或应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响应的(若为货物项目),响应报价还应包括:▲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响应的,供应商应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并由供应商承担汇率变动风险。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3、响应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响应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2、其它费用处理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七)响应有效期5、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一)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四、响应(六)响应样品的递交与退还(若为货物项目)1、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见《前附表》。(五)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见《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见《前附表》。6、供应商样品应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起5个工作日取回。5、供应商样品应于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前到达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否则视为未提交样品。4、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样品标识为“暗标”的,供应商样品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供应商信息,否则视同未提交样品。3、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样品标识为“明标”的,供应商须在样品本体明显位置标注“项目(标项);供应商全称;样品总件数-第几件”(A项目,标项B,XX公司16-1)。2、样品为响应文件的补充,仅作辅助评审用,但其应能真实反应响应货物的参数性能指标,所提供样品与响应文件不符以响应文件为准。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及“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的要求提供样品。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一)响应文件开启形式五、响应文件开启9、样品的包装应方便样品运输、保存并二次包装,否则供应商取回样品时需自行携带包装。8、样品制作、安装、运输、拆除等递交、退还样品所需要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成交样品“封存至验收”或“抵扣采购数量”的,成交人应将样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期间应保证到达目的地的样品与评审样品完全一致。(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启动在线解密程序,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启动异常情况处理,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反之未按规定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采取第一步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第二步开启首次报价文件;第三步在线开启新一轮报价(包括最终报价)。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三)响应文件开启流程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大会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响应文件开启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响应文件开启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二)响应文件开启准备(7)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有效供应商评分情况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给各供应商,同时公布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如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大会,可现场公布);(6)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在线公布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开启一览表有关内容给各供应商并要求其在报价开启一览表上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5)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有效供应商的首次报价文件,磋商小组对首次报价的符合性、合理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首次报价评审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在线开启新一轮报价(包括最终报价),首次报价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在线开启新一轮报价(包括最终报价)。(4)结合磋商内容,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商务、技术文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开启首次报价文件;商务、技术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开启首次报价文件。(3)开启商务、技术文件,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进行一一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在线公布响应文件开启结果给各供应商并通过邮件形式公布组织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及其他资料(如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大会,可现场进行签署);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单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磋商小组由采购咨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一)评审工作组织及磋商小组组建六、磋商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经开启后递交至磋商小组的响应文件,仍需接受相关资格及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审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1、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磋商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备注:4、反对不正当竞争。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1、竞争优选;(二)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3、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2、服从采购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审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1、严格遵守评审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审的,应事先告知采购组织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三)评审纪律(四)评审程序9、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响应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完成后,再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提供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8、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监管部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磋商文件的由编制磋商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6、不得将评审过程、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审结果前不准泄露评审结果,不准将评审资料带出会场。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配合采购组织机构回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4、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响应),并不再将其响应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3、资格审查,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8、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磋商小组成员对各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6、商务、技术评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依法独立对响应文件(含评审过程中因要求实质性变动所重新提交的响应材料)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文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12、磋商小组对报价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11、价格评分,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有效的响应文件的最终报价进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功能的评审价格调整并打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9、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开启的报价文件及最终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3、无效标情形2、响应文件以供应商解密的电子版为准,若因无法正常解密,则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鉴定。如发现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允许响应文件在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审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五)响应文件的鉴定注: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2)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出现:2)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1)供应商未能提供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资格文件;(1)资格审查时出现: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下列审查项所需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响应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其资格或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进一步评审: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磋商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5)未提供有效响应声明函的响应文件;4)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且未申明哪个有效的;3)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包括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符合带有“▲”标记的条款的)或缺漏的响应文件或存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4)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或者响应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报价超预算的(含分项预算)或超最高限价的;2)响应报价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报价且未申明哪个有效的;1)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包括未响应或负偏离或不符合带有“▲”标记的条款的)或缺漏的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或存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3)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时出现: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在响应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4、响应报价的错误修正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磋商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5)未提供有效《报价开启一览表》的响应文件或《报价开启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报价开启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如有多报、重报,其响应总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成交,其合同价按其响应单价予以调整;(4)如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响应总价中;其响应总价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磋商小组在响应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3)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该种情形下,若最终报价以浮动方式报价的,其浮动基准价位报价开启一览表大写金额,分项修正原则按下述原则;)(2)响应文件中报价开启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开启一览表为准。(该种情形下,若最终报价以浮动方式报价的,其浮动基准价位报价开启一览表价格,分项修正原则按下述原则;)(1)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以报价开启一览表(除此报价)为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组织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注:评审响应报价以有效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或者供应商在评审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磋商小组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进入报价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供应商最终将丧失其成交候选人资格。(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所有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4)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6、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七)评审办法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应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及报价评审过程中,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六)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一)确定磋商结果七、磋商结果确定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人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到公告成交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所有资料,都不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八)评审内容的保密详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3)综合得分、响应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1)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1、供应商排序及推荐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在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成交结果发布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二)成交结果公告评审结果报经采购人同意,最终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以评审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起草、签署评审报告(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成交)候选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含评审过程中因要求实质性变动所重新提交的响应材料)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参照“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内容签订《采购合同》。(一)合同的签订八、合同签订及其他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三)成交通知书将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二)售后服务考核成交人因制造商原因无法供货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货物项目)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合格交货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未按规定的时间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同时采购人可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成交人进行公告,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响应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一)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一、概况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三)采购代理服务费险种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投保人/被保险人浙江传媒学院保险标的及金额1. 乌镇校区图书馆家具、设备359.84万元2. 钱塘校区现教中心家具、设备2047.18万元3. 钱塘校区演播中心楼宇、家具、设备10201.8万元(含4K高清演播厅)4.图书(钱塘校区、乌镇校区)8508.17万元5. 钱塘校区图书馆(楼宇)3228.46万元。总计24345.45万元保险标的地址钱塘校区:杭州钱塘区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乌镇校区:桐乡市逾桥西路998号二、赔付范围及比例上述险种投保合同期为1年。其中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为年固定金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校园方责任险的参保人数均为暂估量,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总合同价格不超过22万元。(三)校园方责任险(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险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人浙江传媒学院被保险人浙江传媒学院教职工总人数(约)1425人备注教职工险种校园方责任险投保人浙江传媒学院被投保人浙江传媒学院参保人数(约)14330人备注学生2、付款要求:分期付款(2)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可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采购人要求成交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交入采购人帐户(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等形式),一般情况下待项目全部内容功能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退还成交人。1、履约保证金:三、其他要求方案中必须明确对于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额以及免赔率等内容。四、重要说明4、成交人应该按合同要求主动履行质量跟踪服务、专人负责、专人上门服务等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3、成交人应亲自落实本项目的服务,不许转包或将成交项目支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3)保险单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保费。(2)采购人应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给成交人作为预付款。(1)三种保险均按年度支付。1、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五、其他要求4.磋商过程中如有违反《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因质量问题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工作,要负相应责任。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结合本身从业经验,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建议。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服务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采购方的要求。说明:本合同文本为采购人与成交人需要签订的正式文本,除将成交结果内容逐项填入外,其他已填写内容不得更改(联合体成交的可针对多方权益适当调整部分描述,但不得调整任何导致对其他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条款)。各供应商应对本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偏离表中注明。第四部分合同文本2、入校、驻场工作人员不漏报个人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配合采购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3)其他相关标准。(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鉴证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浙江传媒学院确认书编号: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3)询标记录(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书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一、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根据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CTZB-2022060506的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产生的结果确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三、合同总价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服务内容可附后)二、合同标的物(5)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1)三种保险均按年度支付。2、付款要求:分期付款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四、合同价款的支付及其他服务分项价格:1、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入甲方帐户(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转账、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等形式),一般情况下待项目全部内容功能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五、履约保证金(2)乙方应该按合同要求主动履行质量跟踪服务、专人负责、专人上门服务等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1)乙方应亲自落实本项目的服务,不许转包或将成交项目支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3、其他要求:(3)保险单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保费。D.其他非现金形式。C.汇票。B.支票。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中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4)乙方如有违反《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乙方提供的服务因质量问题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工作,要负相应责任。(2)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结合本身从业经验,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建议。(1)乙方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服务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甲方的要求。六、重要说明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乙方代表:电话:甲方代表:电话: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乙方应派出磋商响应文件中指定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派遣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七、服务要求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违约责任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八、服务考核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十一、违约解除合同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标的物类似的标的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标的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3.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3.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十四、合同修改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十三、转让和分包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二、破产终止合同十七、不可抗力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六、计量单位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五、通知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八、适用法律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甲方(盖章):浙江传媒学院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鉴证方各执一份。二十一、合同份数二十、合同附件(如有)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地址:乙方(盖章):开户帐号:33001617735056000023开户行:建行杭州钱塘支行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签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合同鉴证方(盖章):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开户行:法定(授权)代表人1、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本单位自愿参加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的响应,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我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格式一:响应声明函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7、如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5、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4、同意在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遵守本响应书中的承诺且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如成交,保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如需要)。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如成交,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8、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成交无效。(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联系地址: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纳税人识别号:电子邮件:传真:(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全称应填“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和成员单位(单位全称)的联合体”。(资格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注:未按照本响应声明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2、授权代表为供应商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姓名:性别:年龄:职务: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CA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2、授权代表为供应商在职员工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该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格式三:资格后审材料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CA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序号资格条件要求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函,详见附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详见附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详见附件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详见附件2。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记录名单承诺函,详见附件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函,详见附件4。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详见附件5。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请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详见附件6-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请提供联合协议,详见附件6-2;10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须提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以上2种的,此项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响应/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采购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注:请按以上顺序编排所需资格文件并填写页码,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材料任何一项或未完整提供或无法证明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我方(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响应/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采购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附件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采购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承诺函附件3:未被列入记录名单承诺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特此承诺!附件4: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到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响应,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承接(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相关服务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我单位以非联合体响应的方式参加此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响应。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采购人):供应商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附件6-1: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参加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60506】响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2:联合协议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扣除)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响应/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采购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函附件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函特此承诺!我方(供应商)郑重承诺: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响应/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采购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附件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本人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一)201_年_月以来业绩情况汇总表格式四:以往业绩情况表2022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价签订日期备注123………………格式五:商务/技术偏离表注:本表后附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评审办法。(二)201_年_月以来业绩详细情况表注:本表后附对应的业绩详细情况表及评审办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序号(对应业绩汇总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甲方(买方)名称甲方(买方)地址甲方(买方)联系人姓名甲方(买方)联系人职务甲方(买方)联系人电话合同内容合同价格签订日期项目描述备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正/负/无偏离理由123…………………项目名称:格式六:货物清单(不含报价)(货物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则不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1、“商务偏离”是指对“商务部分”中条款(项目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的偏离,“技术偏离”是指对“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条款的偏离。本表仅在有偏离时填写,注明是正/负/无偏离,并说明理由。“响应文件响应”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未填写或未提供视为无偏离。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单位:人民币元标项:(若有,一个标项一张,没有则删去此行)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数量货物(设备)123…随货物一同交付的备品备件123…其他……序号姓名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或执业资格)情况(如评分需要)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备注1项目负责人23…其他说明:(如有)浙江传媒学院:格式八:报价开启一览表注:本表后附对应的证明材料;“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以往经验”仅在评审办法有对应评分项时填写;具体内容见评审办法。(二)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详细情况表注:本表后附对应的人员详细情况表及其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证明文件,其中社保记录可在资格后审材料中勾注,劳务合同可附在对应的人员详细情况表后)。序号(对应人员汇总表中的序号) 一般情况证明材料材料页码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年龄是否为正式员工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在本单位任职时间职务(本单位)\\职务/职责(本项目)学历相关证书复印件职称及相关专业认证(或执业资格)以往经验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该项目中任职证明材料材料页码按评审办法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等备注:2、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注:1、如项目分标项(如有),请按前附表要求编制本表,并在明显位置注明标项号及标项名称。每个标项的响应总价不得超过标项总预算(最高限价),分项报价(明细)不得超过分项(明细按财政“批复预算号”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按贵方磋商文件要求,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开启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的实施。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标项及内容响应报价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小写):(大写):本报价已包含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六)响应报价”要求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5、另外,我方承诺还将就你方所要求的进一步信息提供给你方。4、本响应文件,你方之接受函,对我们双方均具约束力。(2)在谈判有效标期内,我方受响应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3、本响应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单位:人民币元标项:(若有,一个标项一张,没有则删去此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格式九: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序号标的名称服务要求行业承接企业数量单价小计服务内容1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其他未列明行业1年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他未列明行业1425人3校园方责任险其他未列明行业14330人响应总价(小写)响应总价(大写)6、▲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5、特别提示:根据财政部财库[2015]13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或者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等予以公示。4、以上报价应与“报价开启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相一致。3、以上表格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设备等相关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CA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注:1、有关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承接企业相关情况】(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7、上述险种中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为年固定金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校园方责任险的参保人数均为暂估量,作为报价评审依据,最终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序号标的名称行业承接企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所属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3)所有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均需在此函中列明。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1)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承接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型等情况;说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浙江传媒学院:【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二)监狱企业声明函6)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标准且成交,则在成交公示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所属行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3)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此声明函。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日期:年月日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传媒学院:【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封面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说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响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标项:(若有,没有则删去此行)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浙江传媒学院日期:地址: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章)件文应本项目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供应商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第六部分评审办法说明:本评分标准索引表须附在商务、技术文件正文第1页,并标注相应“评分内容和标准”所在页码。响应文件自评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要点及说明响应文件所在页码一资信及商务情况 分商务、技术文件第XX-XX页………………………………二技术情况 分商务、技术文件第XX-XX页……(二)价格评分(20分)(一)商务、技术分(80分)(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二、评审细则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业绩【客观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高2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没有不得分。22风险综合评级【主观分】根据供应商2021年相关风险评级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保监公布的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3偿付能力情况【客观分】偿付能力情况:供应商所属总公司最新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在250%(含)以上的得2分,200%(含)-250%(不含)之间的得3分,150%(含)-200%(不含)之间的得1分;100%(含)-150%(不含)之间的得0.5分;100%(不含)以下不得分。注: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中关于“综合偿付能力”数据的复印件。24企业诚信情况【客观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是否收到浙江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如没有处罚,得满分2分;处罚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注:提供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不提供此项0分。25消费者满意度【主观分】根据供应商2021年度亿元保费投诉量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省监管局出具的相关通报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6赔偿金额方案【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每次责任事故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7【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8【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的免赔额方案进行评分49【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每次责任事故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0【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1【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的免赔额方案进行评分412【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校园方责任险每人每次责任事故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3【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校园方责任险每人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4【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校园方责任险每人的免赔额方案进行评分415保险服务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保险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内容详实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评分。516理赔流程【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赔偿流程方案,包括赔偿流程,从受理、调查、协商、赔偿和总结反馈等情况进行评分。417服务团队【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负责人的从业经验,单位内部协调功能、资源调动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分。218【主观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成立的专业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专业素质,从业经验、分工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319服务时间【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间安排,服务热线受理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420理赔服务【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流程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321赔偿金额支付【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赔偿金额支付流程、时间进度安排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322特色服务及增值服务【主观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有利于本项目投保、理赔等保险服务要求的人性化、特色理赔服务及采购文件中未涉及的其他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分。323质量跟踪服务【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跟踪服务方案进行评分。224专人上门服务【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人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等情况进行评分。325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措施【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合理、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2序号评分要点及说明分值1所有合格供应商中最低最终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价格满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0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不给予价格的扣除。2)供应商所响应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80%,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1、政策功能的评审价格扣除2、重新评审(6)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5)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审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审价格的扣除。(4)联合体响应的,若其成员中有小微(监狱)企业,若其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且其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的最终报价为其最终报价扣除6%,即最终报价*9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响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重新评审: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或者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浙江传媒学院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项目名称: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采购人:浙江传媒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六、磋商七、磋商结果确定八、合同签订及其他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格式一:响应声明函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1格式三:资格后审材料格式四:以往业绩情况表格式五: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六:货物清单(不含报价)(货物项目提供,服务项目则不用)....65格式七: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表格式八:报价开启一览表格式九:报价明细表格式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封面第六部分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二、评审细则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项目名称: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0000.00元最高限价:220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1项220000.00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最高限价:220000.00元;预算执行书号:[2022]47413号合同履行期限:投保合同期为1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磋商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纸制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4.获取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无。5.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磋商文件。6.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09-2713:30: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递交。五、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09-2713:30: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三)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2.质疑与投诉:1)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将被拒绝;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质疑接收方式:书面形式(当面、邮寄送达并联系代理机构)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响应人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电子交易说明:(1)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5.其他事项:1)提疑截止时间:2022-09-2117:30:00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传媒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99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延慧联系电话(询问):86832165质疑联系人:俞老师质疑联系方式:868326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项目联系人(询问):娄琼瑶联系电话(询问):0571-88368026、13606624810传真:4008266163转07347质疑联系人:钱工、冯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传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一、(三)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八)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联系方式见磋商公告。□统一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一、(九)响应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一、(十)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是。一、(十三)8;三、(六)、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响应(若为货物项目)不允许。□允许,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部分允许,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报价及交货方式:□CIP/□CIF。一、(十三)5、是否资格入围项目否。□是入围家数:三、(一)1-3、响应文件组成完整的《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三、(二)1-8、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三、(三)1-3、响应文件签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三、(四)1-3、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对应条款名称内容(五)1、份数(2)“备份响应文件”一份;(包含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一份)以上(2)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形式提交:密封包装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娄琼瑶收,电话:13606624810)。三、(七)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天。四、(一)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一份);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响应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四、(二)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格式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承接企业相关情况】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承接企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所属企业(中型、小型、微型)1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承接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型等情况;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3)所有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均需在此函中列明。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所属行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6)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标准且成交,则在成交公示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此声明函。4)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单位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响应文件封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传媒学院2022-2023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60506标项:(若有,没有则删去此行)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CA章)地址:日期:响应文件自评表序号评分项目评分要点及说明评分要点及说明响应文件所在页码……一资信及商务情况分商务、技术文件第XX-XX页一资信及商务情况分……一资信及商务情况分……一资信及商务情况分……一资信及商务情况分……一资信及商务情况分…………二技术情况分商务、技术文件第XX-XX页二技术情况分二技术情况分二技术情况分二技术情况分二技术情况分说明:本评分标准索引表须附在商务、技术文件正文第1页,并标注相应“评分内容和标准”所在页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一、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供应商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评审细则(一)商务、技术分(80分)(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1业绩【客观分】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有一个得0.5分,最高2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没有不得分。22风险综合评级【主观分】根据供应商2021年相关风险评级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保监公布的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3偿付能力情况【客观分】偿付能力情况:供应商所属总公司最新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在250%(含)以上的得2分,200%(含)-250%(不含)之间的得3分,150%(含)-200%(不含)之间的得1分;100%(含)-150%(不含)之间的得0.5分;100%(不含)以下不得分。注: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中关于“综合偿付能力”数据的复印件。24企业诚信情况【客观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是否收到浙江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如没有处罚,得满分2分;处罚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注:提供浙江银保监局行政处罚查询结果截图为准,不提供此项0分。25消费者满意度【主观分】根据供应商2021年度亿元保费投诉量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省监管局出具的相关通报文件,不提供不得分。26赔偿金额方案【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每次责任事故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7【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8【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商业楼宇财产一切险的免赔额方案进行评分49【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每次责任事故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0【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1【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人的免赔额方案进行评分412【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校园方责任险每人每次责任事故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3【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校园方责任险每人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方案进行评分。414【主观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校园方责任险每人的免赔额方案进行评分415保险服务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保险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内容详实可操作性等情况进行评分。516理赔流程【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个赔偿流程方案,包括赔偿流程,从受理、调查、协商、赔偿和总结反馈等情况进行评分。417服务团队【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负责人的从业经验,单位内部协调功能、资源调动能力等情况进行评分。218服务团队【主观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成立的专业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专业素质,从业经验、分工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319服务时间【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间安排,服务热线受理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420理赔服务【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流程安排等情况进行评分。321赔偿金额支付【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赔偿金额支付流程、时间进度安排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分。322特色服务【主观分】3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细则分值及增值服务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加有利于本项目投保、理赔等保险服务要求的人性化、特色理赔服务及采购文件中未涉及的其他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分。23质量跟踪服务【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跟踪服务方案进行评分。224专人上门服务【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人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等情况进行评分。325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措施【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合理、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2(二)价格评分(20分)序号评分要点及说明分值1所有合格供应商中最低最终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最终报价)×价格满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01、政策功能的评审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80%,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所响应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不给予价格的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响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联合体响应的,若其成员中有小微(监狱)企业,若其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且其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的最终报价为其最终报价扣除6%,即最终报价*94%。(5)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审价格扣除要求,将不予评审价格的扣除。(6)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2、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