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面、油 花生油招标公告(西安科技大学2022)
关于西安科技大学米、面、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ZMZB2022XKD-265)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本西安科技大学米、面、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184.67 万元, 招标人为西安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规模: 米、面、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大米(10kg/袋)、约6260袋、预算单价:85元/袋、预算总价:53.21万元;
(002)面(10kg/袋)、约6260袋、预算单价:75元/袋、预算总价:46.95万元;
(003)花生油(5升/桶)、约6260桶、预算单价:135元/桶、预算总价:84.51万元;
(001 东北大米)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2 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3 花生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标书费售价:每包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时间:上午
09:00 --12:00,下午 13:30--17:00 (工 作 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递。 (3)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
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邮件标题命
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标书费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发送至
shanxizhuoming_zb@163.com 邮箱并缴纳标书费后, 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 无需现场购
买。(4)获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开标室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科技大学。
招 标 人: 西安科技大学
地 址: 西安市雁塔路 58 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9-8385819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
联 系 人: 米文佳 张倩电 话: 029-88440695
电子邮件: shanxizhuoming_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 ZMZB2022XKD-265)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本西安科技大学米、面、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184.67 万元, 招标人为西安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规模: 米、面、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北大米(10kg/袋)、约6260袋、预算单价:85元/袋、预算总价:53.21万元;
(002)面(10kg/袋)、约6260袋、预算单价:75元/袋、预算总价:46.95万元;
(003)花生油(5升/桶)、约6260桶、预算单价:135元/桶、预算总价:84.51万元;
(001 东北大米)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2 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3 花生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 年 9 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
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
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标书费售价:每包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时间:上午
09:00 --12:00,下午 13:30--17:00 (工 作 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
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递。 (3)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
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邮件标题命
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标书费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发送至
shanxizhuoming_zb@163.com 邮箱并缴纳标书费后, 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 无需现场购
买。(4)获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开标室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科技大学。
招 标 人: 西安科技大学
地 址: 西安市雁塔路 58 号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29-8385819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10 号华奥大厦 A 座 20 层 2002 室
联 系 人: 米文佳 张倩电 话: 029-88440695
电子邮件: shanxizhuoming_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米、面、油 花生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