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改造 工程招标公告(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2022)
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KL2022090008
项目名称: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43555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4355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10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4.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至2022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2-3373188。邮箱:1874938187@qq.com。 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注明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网络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1874938187@qq.com(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修改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报名登记表并告知供应商缴费方式。 注:①所有报名资料都应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或者注明有效期,报名登记表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 ②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和苑路56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15181263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联系方式:陈女士 0812-337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812-33731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 品目
货物/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构筑物/水利管道 采购单位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攀枝花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09: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预算金额 ¥181.4355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12-3373188 采购单位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和苑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罗先生 15181263037 代理机构名称 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女士 0812-3373188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定稿).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定稿).pdf
项目名称单位全称企业营业执照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QQ号码以上信息均真实无误(由申请人自己填写)委托代理人签字:报名信息表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PZHKL2022090008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攀枝花项目采购人: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二二年九月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九章合同(草案)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ZHKL20220900082.项目名称:仁和区仁和镇大竹河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1期管道部分)二、资金情况已落实。三、招标项目简介:(1)建设地点:仁和区仁和镇境内(2)建设内容:新建一座50m3的蓄水池;管网敷设:DN150内外涂塑直缝焊管(壁厚4.0mm)730米;DN80内外涂塑直缝焊管(壁厚3.5mm)633米;DN65内外涂塑直缝焊管(壁厚3.0mm)5322米;DN50内外涂塑直缝焊管(壁厚3.0mm)5104米;DN40内外涂塑直缝焊管(壁厚3.0mm)3919米;DN32内外涂塑直缝焊管(壁厚3.0mm)5068米;附属构建筑物等。(3)施工工期:2022年12月10日之前完工并达到验收合格。(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变更范围、和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四、邀请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4.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2-3373188。邮箱:1874938187@qq.com。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注明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网络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1874938187@qq.com(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修改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报名登记表并告知供应商缴费方式。注:①所有报名资料都应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或者注明有效期,报名登记表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②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十二、联系方式招标人:攀枝花市盛源水务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和苑路56号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5181263037招标代理机构: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阳城龙庭售楼部旁)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12-3373188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控制价(实质性要求)控制价为:1814355.56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伍角陆分)。超过控制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为:1814355.56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伍角陆分。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联合体参加4本国工程(实质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本国工程。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报价低于控制价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招标项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目招标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7解释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为: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8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磋商结果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予以公告。9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行: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号:招标人指定账户。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缴款时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中约定。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11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12-337318812磋商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2-337318813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在确认缴清磋商代理服务费后,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到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办公室(阳城龙庭售楼部旁)领取。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12-3373188。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9号。14供应商询问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12-337318815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5%。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6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17声明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二、总则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2)承包人未按承诺或未按监理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3)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4)不充分利用工作面,导致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承包人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30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5)不认真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6)因承包人原因擅自停工;(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此增加(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项目经理无故不在现场按3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无故不在现场,按2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认真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令,按50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取,也可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取。。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按通用条款执行外,承包人有16.2.1款任一违约行为或不完全履行其他义务的,并在发包人要求整改后不予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承包人按《攀枝花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实施试行办法》进行投保,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其他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办理,防止出险时的损失。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应当。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争议评审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争议评审组由三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发承包双方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为争议评审组组长,由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或由发承包双方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专家共同确定。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人员均不参加争议评审组。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其他事项的约定:无。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42条。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项目如果涉及以下以下专业必须按照相应的质保期执行,如果不涉及以下专业则忽略):(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中标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相关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4: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承诺致:我公司有幸中标承建,,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保证足够的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不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攀住规建发〔2013〕117号),同时承诺:1、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一旦本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确实存在拖欠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3、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用于先行支付(或部分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导致该保障金不足的,及时按上述攀住规建发〔2013〕117号文件规定补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与本项目每个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数目和支付方式,并在7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5、不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无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资质的个人、组织或“包工头”。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导致相关单位(人员)上(群)访发包人、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工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等情形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发生上(群)访的,承包人承担5万元/起的违约金;2、导致停工的,承包人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发包人可终止合同;3、发生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承包人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上述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履约保证金或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承包人声明: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未能及时支付或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以及由此导致的任何上(群)访、停工或群体性事件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攀枝花凯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十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网改造 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