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辅助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2)


2022-2023年度广州供电局建设项目辅助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就2022-2023年度广州供电局建设项目辅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广州供电局建设项目辅助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预计采购总金额:人民币 4000万元(含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2-2023年度广州供电局建设项目辅助工程是主体施工的辅助,是主体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实施内容:变电站范围临时围蔽及标识、场地平整、施工排水、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进站道路(包括市政路口开设)、绿化迁移、围蔽期间安保(如有发生)。
2.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施工:变电站范围临时围蔽及标识、场地平整、施工排水、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进站道路(包括市政路口开设)、绿化迁移、围蔽期间安保(如有发生)等。
(2)结算方式:(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中标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结算。
(3)框招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下一年度的框架招标结果未能在本框架招标有效期结束日之前签订合同,则本框架招标结果可延续至下一年度的框架合同签订之日,但延续时长不能超过半年。
(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分 1个标包,2名中标人,分包工作按项目进行委托,各中标人标包中标比例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暂定发包金额(万元)
中标比例

1
2022-2023年度广州供电局建设项目辅助工程施工
4000
1
2022-2023年度广州供电局建设项目辅助工程施工
4000
第一名:50%~80%

第二名:20%~50%

注:当中标单位两次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下的,暂停其承接工作三个月,停止合作期间其标包份额转由其他中标单位承接,停止合作期间的工作量不计入全年份额分配。
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因为自身原因需中止服务的,由该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中止函,招标人收到中止函后,有权把该中标单位的中标比例分配给同一标包内的其他中标人。
预计采购金额仅作为供应商投标参考,不作为实际采购数量的承诺,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下达的委托数量为准,不保证各中标单位在签订框招合同后都有足额采购量,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在中标后禁止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如需分包,需报招标人审核,如违反相关规定,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项目合同。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日历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提供2019-2021年中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2019-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在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或新业务合作的处罚。

6
公司廉洁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
持有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注意事项:
①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采购应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采购应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②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审的,由评审工作组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审工作组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报价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报价处理,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成交资格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 月20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9 月24 日24时00分00秒,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上传《应答登记申请表》pdf版,格式详见附件1。
重要提醒:
①未完成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的单位,请先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办理登记注册(具体见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引》),提交登记注册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前款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②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没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③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单位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报价处理:
(1)与其他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招标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单位投标该招标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 月1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凭单位数字证书(USBkey)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登录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7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020-8712633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85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37343835

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9 月19 日

招标公告附件1:《应答登记申请表》格式
应答登记申请表

标的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邮箱地址(与系统填写的邮箱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与系统填写的邮寄地址保持一致)

备注:1、以上信息均为必填项,供应商填写信息务必确保准确无误。上传pdf版(word版另存为pdf版格式)附件即可,无须加盖公章。
2、系统上需在备注栏填写
(1)邮箱地址:。
(2)邮寄地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项目 辅助工程 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