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2022)


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采购公告及有关变更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G2022280-MZDL20
2、项目名称: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
3、采购需求:为保障道路绿化景观效果,现需采购绿化养护单位为我镇进行绿化养护,本次采购分为 6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对其进行投标,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标段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标段为单位。

标段
采购内容
养护面积
最高限价
养护期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蟛蜞港―万福港)
272446O
2.9元/O·年
3年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万福港―六助港)
299042O
2.9元/O·年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六助港―江安路)
314544O
2.9元/O·年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江平路、阜前路六助港路―章春港路)
277474O
2.9元/O·年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集镇区核心地块)
311012.43O
2.9元/O·年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
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夏仕港以东)
332610.3O
2.9元/O·年

养护标准:二级养护须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中的二级养护管理标准。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六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合适)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或其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其他专业不予认可。职称证书上已注明专业的,按职称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学历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定审批专业认定。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2022.06.01-2022.08.31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苏财购〔2021〕34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16日起至2022年09月23日止,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方式 :供应商需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二室。
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以靖江实时防疫政策为准,供应商由于此条原因未能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人民南路光芒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23-84862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23-84862355
七、其他
1.投标人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要前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六号窗口办理国信CA。(联系人:翟维维,联系方式:0523-86893080,1813628113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前往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进行供应商注册CA激活。
流程:选择供应商→立即注册→登录绑定CA→报名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4/1/art_61762_2800253.html)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2年9月16日

JJG2022280-MZDL20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文件.doc
JJG2022280-MZDL20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项目编号:JJG2022280-MZDL20招标文件公开泰州市政府采购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项目名称: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1、项目编号:JJG2022280-MZDL20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对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采购公告及有关变更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信息。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六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养护标准:二级养护须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中的二级养护管理标准。3、采购需求:为保障道路绿化景观效果,现需采购绿化养护单位为我镇进行绿化养护,本次采购分为6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对其进行投标,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标段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标段为单位。标段采购内容养护面积最高限价养护期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蟛蜞港—万福港)272446㎡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万福港—六助港)299042㎡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六助港—江安路)314544㎡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江平路、阜前路六助港路—章春港路)277474㎡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集镇区核心地块)311012.43㎡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夏仕港以东)332610.3㎡2.9元/㎡·年3年(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或其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合适)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2022.06.01-2022.08.31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类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其他专业不予认可。职称证书上已注明专业的,按职称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学历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定审批专业认定。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时间:2022年09月16日起至2022年09月23日止,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苏财购〔2021〕34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以靖江实时防疫政策为准,供应商由于此条原因未能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二室。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免费。名称: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名称: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其他电话:0523-84862355项目联系人:孙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23-84862355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光芒大厦6楼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j.taizhou.gov.cn/art/2020/4/1/art_61762_2800253.html)流程:选择供应商→立即注册→登录绑定CA→报名项目→下载采购文件2.前往泰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90.248.147:7001/tzzfcg/login)进行供应商注册CA激活。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投标人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要前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四楼六号窗口办理国信CA。(联系人:翟维维,联系方式:0523-86893080,18136281137)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利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9月16日序号条款名称内容与要求10.1适用范围项目编号:JJG2022280-MZDL20项目名称: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10.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江苏马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先生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光芒大厦6楼电话: 0523-84862355 13775768838 10.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5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10.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7养护期3年10.8养护标准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中的二级养护管理标准10.9付款方式每半年根据处罚情况进行结算付款,处罚金额于每次考核后累计并在付款时一并扣除。考核办法详见采购文件斜桥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10.10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需将履约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不计息一次性退还。10.12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0.1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14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10.15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时 30分10.16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10.17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10.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0.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10.20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10.21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10.22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10.23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10.24投标报价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10.2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10.26样品要求 不需提交样品□需提交样品,样品送达要求如下:(1)样品品种:/ (2)样品的生产、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样品不能有供应商的标识,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4)送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到 时 分(5)送样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27封面设置详见第十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0.28投标文件资料装订投标文件应按第十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然后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采用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其投标无效。10.29投标文件份数开标一览表(分标段编制):7份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注:无论各投标人投几个标段,仅需将开标一览表分标段编制并分标段单独密封递交,其余文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仅需按要求各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六份。10.30签字和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据此对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0.31投标文件的密封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密封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且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启封”字样。10.3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 2022 年 10月 14日 09 时 00 分至 09时 30 分地 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注: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在投标人处缴纳的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10.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10.34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2年 10月 14日 09时 30分开标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10.35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0.36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 7 人10.37中标人数量 1 位中标人10.38特别说明1、采购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不作为限制条件,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中,采购文件中没有类似表格的,格式自拟;3、本采购文件与前附表相矛盾或冲突的部分以前附表为准,但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优先执行;10.39废标条款在项目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10.40其他1、本采购文件与前附表相矛盾或冲突的部分以前附表为准,但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优先执行。2、各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综合考虑。1.3.1合格供应商具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4条规定的条件1.3供应商:1.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一、说明1.3.6.1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6联合体投标1.3.5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1.3.4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1.3.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3.2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投标费用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资金来源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文件共七章,具体内容如下:4.1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它要求第四章合同格式6.终止招标5.5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变更通知一经公告,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收悉。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52553307@qq.com,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5.3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修改和补充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任何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与此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5.1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1投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它要求”。7.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8.2资格审查文件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用于资格审查。8.投标文件构成7.4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8.3.2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详细见评分点、格式文件的有关要求。8.3.1开标一览表部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分标段单独密封。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8.3投标文件编制10.3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服务及相关货物产品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2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10.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投标报价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11.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保证金10.6对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10.5供应商所投报价中包括人员费用(含人员工资、劳动社会保险费)、保安服装和保安工具费用、耗材费用、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其它所有相关费用等。10.4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3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和数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投标文件的签署12.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投标有效期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1投标时,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其中开标一览表分标段编制及密封)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4投标文件无法人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其投标将被拒绝。13.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5所有投标文件应以胶装方式(开标一览表除外)进行装订,编制目录,并有逐页页码。14.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及具体联系方式。(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和“在(详见投标邀请中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14.2所有信封上均应: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15.3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5.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1供应商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期和投标文件的签收17.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6.4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1条规定不予退回。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6.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1投标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1.5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17.1.4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7.1.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7.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17.1.1宣布开标纪律;17.1开标程序17.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17.4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7.3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对其投标文件密封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密封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予以确认,拒绝确认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17.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1.8开标结束。17.1.7记录人、采购人代表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8.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和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18.组建评标委员会17.7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6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应当及时处理,开标结束后供应商提出的疑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18.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18.2评审专家的抽取(三)社会影响较大。(二)技术复杂;(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初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检查18.2.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18.2.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2.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4)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有差异,应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9.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9.4不具备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9.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内容或叙述不清楚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澄清,但是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对以上修正后报价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0.投标文件的澄清19.6其它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1.4评标方法: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21.评标20.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6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1.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权重见“第六章评分标准”。(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六、确定中标22.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的权利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4.定标23.1除第26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和评分标准。27.2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7.中标通知书26.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5.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具体的增减幅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废标条款27.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约定签订书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9.签订合同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履行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29.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确定。34.通知3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3.适用法律32.2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并作为结付余款凭据之一。32.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发现服务的质量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验收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改或者提出索赔要求。32.验收九、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5.1具体要求和计算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中标服务费八、中标服务费3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要对方经书面确认。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37.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十、质疑和投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苏财购〔2021〕34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享受价格扣减优惠。1.2实体(d)“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即合同附件2。(c)“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格。(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合同要素(a)“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软件和/或其它材料。详见合同附件。1.3事项(d)“项目现场代表”由采购人任命的代表,负责执行采购人在项目现场的合同义务。(c)“最终用户”系指授权采购人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b)“供应商”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a)“采购人”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或其指定的采购代理。(a)“交货”是指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1.4活动(e)“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d)“资料”指供应商在合同项下,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c)“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详见合同附件。(b)“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详见合同附件。(b)“天”指日历天数。(a)“项目现场”指的是货物交付和安装或服务具体的场所。1.5地点和时间(d)“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后,采购人予以接受。(c)“调试”指供应商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货物运转测试。详见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b)“安装”是指有关设备、备件、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详见合同附件的技术要求。3.原产地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适用性(e)“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供应商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d)“年”指连续的12个月。(c)“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服务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标准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应商的国籍。3.2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5.5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5.4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了解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或披露这些信息。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采购人的财产。如果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采购人。5.2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应商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1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或代表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6.2如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供应商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尽可能地对供应商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6.知识产权5.5.3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5.5.2能够证明在泄露时已被一方当事人持有,而且并非是以前直接或间接地从另一方获得的信息5.5.1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7.4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前,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其组成部分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7.3供应商须根据合同规定完成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和合同规定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其后进行集中培训,系统进入试运行期。系统连续成功运行90天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有关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标准,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系统验收期应最晚不迟于交货后180天内。7.2货物抵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尽快与供应商约定时间和地点开箱,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收到货物证明。如果采购人发现货物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7.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供应商/厂家应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根据情况向采购人提供。7.检验和测试6.3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如果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授权采购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该第三方提起诉讼,并给采购人尽可能的协助。采购人应负担诉讼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获得判决给付的全部赔偿。9.1供应商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9.装运标记8.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8.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8.包装7.5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F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E毛重/净重(用kg表示)D货物名称和箱号C目的地B合同号A收货人10.4最终用户签发的已完成培训义务的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完成培训的日期。10.3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否则,采购人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0.2最终用户签发的收到货物证明的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10.1供应商应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运输货物和支付运费,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10.装运/交付条件9.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供应商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2.2供应商应在货物交付和服务完成后后,为合同支付的需要,根据本合同条款第20条(支付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寄交该支付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12.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其它条款中有具体规定。12.交货和单据供应商应在货到项目现场一周前通知采购人和最终用户。11.装运通知10.5最终用户签发的合同验收证明的日期应视为货物最终验收、保证期起算的日期。15.伴随服务供应商应将货物运至采购人项目现场,负责办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清关、提货、支付海关监管费、内陆运输、保险等)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4.运输13.1供应商对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险。13.保险12.3交货的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合同特殊条款。15.2供应商应提供附件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维修和技术支持,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在供应商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对采购人人员进行培训,并根据合同提供集中培训。(2)为所供货物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1)提供货物所需备件和专用工具;实施所供货物的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15.1供应商被要求按照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ii)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人要求,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i)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l)采购人从供应商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6.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供应商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6.备件17.4除另有规定,本保证应在:货物现场测试合格交验后_/_个月内保持有效。17.3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和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均能够满足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17.2供应商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17.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及其集成没有设计、工程、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7.质量保证16.2供应商应按照合同附件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的备件。(b)正常的磨损;(a)采购人不恰当地操作和维护;17.8供应商不负责维修或替换或弥补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损坏:17.7如果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7.6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供应商承担。17.5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采购人同时向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机会来检查缺陷。(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a)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8.1根据采购人检验结果,如果供应商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8.索赔(d)采购人或第三方对货物做出的修改,而事先没有得到供应商的确认许可。(c)使用了不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19.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19.付款18.3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供应商将自负费用,对其进行改进、修正、更换、增补,以使其满足合同的要求。如果这种改进、修正、更换、增补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条款扣除供应商的履约保函。18.2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七(7)天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议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d)赔偿采购人的损失(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供应商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采购人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1.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采购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供应商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21.变更指令20.1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格式中给出。20.价格23.转让22.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22.合同修改21.2如果上述变更使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供应商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采购人的变更指令后十四(14)天内提出。(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3)交货地点;25.2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5.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附件中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5.供应商履约延误24.1本合同不允许分包。24.分包23.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l)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7.1在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7.违约终止合同26.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七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26.误期赔偿费25.3除了合同条款第29条的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供应商拖延交货和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8.不可抗力27.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服务或类似的货物/服务,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3)如果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2)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0.1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采购人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30.因采购人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9.1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9.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采购人也可考虑解除合同。2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31.1国内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经协商不成的,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31.争端的解决(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供应商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l)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30.2对供应商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采购人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采购人可:32.合同语言31.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3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1.2.1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和程序在中国境内进行。31.2国外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提交仲裁。3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要对方经书面确认。34.通知3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3.适用法律32.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6.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36.合同生效及其他3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35.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采购人负担(合同中已规定由供应商支付的税费除外)。3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供应商负担。35.税费(3)合同实施计划(2)技术要求(l)合同范围及分项价格一览表(货物,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3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6.3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36.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进口时需要进口许可证的话,供应商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费用自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第四章合同格式(6)付款计划(5)预付款保函(4)履约保函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编号:X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合同号:1、XXXX;范围与养护标准养护期项目基本情况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1、XX万元;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XXXX.2、XXXX;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知识产权服务费支付方式: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配合处理投诉。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中标通知书3、项目投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招标文件附件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5、其他(1)为保障道路绿化景观效果,现需采购绿化养护单位为我镇进行绿化养护,本次采购分为6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对其进行投标,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对标段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标段为单位。第五章招标项目服务及其它要求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标段采购内容养护面积最高限价养护期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蟛蜞港—万福港)272446㎡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万福港—六助港)299042㎡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六助港—江安路)314544㎡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江平路、阜前路六助港路—章春港路)277474㎡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集镇区核心地块)311012.43㎡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夏仕港以东)332610.3㎡2.9元/㎡·年3年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一标段(蟛蜞港—万福港)(3)养护范围(2)付款方式:每半年根据处罚情况进行结算付款,处罚金额于每次考核后累计并在付款时一并扣除。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斜桥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六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定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养护标准:二级养护须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中的二级养护管理标准。序号养护路段养护面积m21沿江路北侧(罗家港-货站路)140282沿江路南侧(蟛蜞港——万福港)531233沿江路南侧绿化增补工程(蟛蜞港-万福港段)118304货站路(金秋竹集团)南侧绿化14855货站路(金秋竹集团)西侧绿化10496疏港路(金秋竹南门)西侧绿化11577疏港路(金秋竹南门)东侧绿化18368货站路东侧绿化33269阜前路南侧(万福港-罗家港)绿化2052710阜前路北侧(万福港-罗家港)绿化1410511阜前路南侧(罗家港-蟛蜞港)绿化1803712阜前路北侧(罗家港-蟛蜞港)绿化2246913阜前路隔离带(万福港-蟛蜞港)绿化1223414沿江路南侧(货站路—中科路)湿地景观绿化5518215沿江路南侧(中科路—万福港路)湿地景观绿化3225816 斜大路绿化9800 合计272446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四标段(江平路、阜前路六助港路—章春港路)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六助港—江安路)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万福港—六助港)序号养护路段养护面积m21沿江路北侧(旺桥港—六助港路)381852沿江路南侧(万福港-六助港)420003沿江路南侧绿化增补工程(万福港-六助港段)102304旺桥港路(沿江路-江平路)绿化84765旺桥港路西侧(沿江路—江堤)189006旺桥港路(沿江路南侧)绿化49747阜前路南侧(六助港-新太路)绿化238908阜前路北侧(六助港-新太路)绿化160009阜前路南侧(新太路-万福港)绿化1305810阜前路北侧(新太路-万福港)绿化953111阜前路隔离带(六助港路-万福港)绿化1100012六助港路两侧(江平路—六助港闸)102798合计299042序号养护路段养护面积m21沿江路南侧绿化(六助港-斜新路)497002沿江路南侧绿化(斜新路—章春港路段)158253沿江路北侧(六助港路—章春港路)942784沿江路南侧绿化增补工程(六助港-斜新路段)182075沿江路与章春港路交叉西南侧绿化42016国信电厂路(沿江路—江堤)118007粮食产业园路两侧82008章春港路与沿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绿化70009章春港路两侧(阜前路—龙威路)4439410章春港路两侧(江平路-阜前路)3358011江安路侧分带(沿江路—新荣船舶)1200012章春港路绿化(龙威港务门前绿化)800013龙威路两侧7359 合计314544序号养护路段养护面积m21东阜路(章春港路—斜新路)侧分带绿化27042阜前路南侧(斜新路-永兴路)绿化214883阜前路北侧(斜新路-永兴路)绿化244364阜前路北侧(六助港-永兴路)绿化214645阜前路南侧(六助港-永兴路)绿化195946阜前路隔离带(斜新路-六助港路)绿化166207阜前路(斜新路-六助港路)侧分带景观绿化166208江平路两侧969739斜新路西侧(安宁港-阜前路)绿化1286810斜新路隔离带(沿江路-东阜路)绿化700011斜新路西侧(阜前路-东阜路)绿化1020012怀德大学围墙外侧(斜新路东侧、阜前路南侧)731713阜前路侧分带(章春港路-斜新路)332014阜前路阜公河边(章春港路-斜新路)962215永兴路两侧(沿江路—疏港路)7248 合计277474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斜桥镇公共绿地养护考核管理意见(讨论稿)如下:(4)斜桥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六标段(夏仕港以东)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五标段(集镇区核心地块)序号养护路段养护面积m21沿江路南侧绿化(章春港路-江安路)21981.232沿江路南侧绿化(江安路-夏仕港路段)42867.293沿江路北侧绿化(江安路-康桥路)绿化11736.84沿江路北侧(章春港路—江安路)346755沿江路北侧(康桥路-夏仕港路段)13944.916港城大厦东侧门前4146.57永安路西侧(阜前路—公兴河)247208永安路东侧(阜前路—沿江路)134349江安路(东阜路—合桥路)550010江安路侧分带景观绿化1890.511永庆路两侧(东阜路—沿江路)841912江安路广场336413永庆路两侧(东阜路—沿江路)841914学府路两侧(康桥路—江安路)417615东阜路两侧(章春港路—农贸市场)512516康桥路两侧(沿江路—东阜路)834917滨湖路绿化650018合桥路(江安路-康桥路)绿化2028.519阜前路侧分带(章春港路-永安路)3203.220合桥路(江平路-永安路)绿化453721斜桥村老市河两侧绿化带221622新港城农贸市场绿化带51023斜大路、江平路夏仕港绿化带、兴阜路600024东阜路港阜社区围墙边绿化4392.525阜前路(章春港路-九节埭)405826新港城老菜场后景点绿化61827边检站397528怀德名苑727129人才公寓门前绿化2317330交警队100831学府路(江安路-章春港路)735332康桥路、友谊路花池绿化367833阜前路阜公河边(章春港路-永庆路)630034合桥路(江安路-永安路)绿化453735创新农民集中居住区广场425536老年房门前绿化265137合计311012.43序号养护路段养护面积m21沿江路圣立气体门前绿化137602沿江路两侧绿化北一标(敦土路-下青龙港路)517393沿江路两侧绿化北二标(丹华港-敦土路)35766.34沿江路两侧绿化南三标(新民大道-华菱路)370095沿江路两侧绿化南四标(下青龙港-新民大道)182416沿江路北侧(下青龙港-下青龙港路)210377沿江路北侧(卓尔机械-敦义加油站)97298沿江路公兴河北侧(东方船研环保节能厂门前)42009污水处理厂(东厂区)门前两侧283710污水处理厂(西厂区)门前两侧269211新世纪小学室外绿化201412东风港绿化1286413卫星港绿化781614新纪元小区河道外侧5米绿化带254915圣立气体西南侧绿化2915.516青龙港桥下绿化7011.517新世纪大道侧分带绿化(南段+北段)257018新世纪大道两侧(沿江路—阜前路)489219新时代路两侧(沿江路—新农路)2101720敦土路两侧含中分带1124021沿江路北侧(华新制革、丰禾油漆、圣马气体)2588422华元路两侧(沿江路—江堤)行道树320023南洋路两侧(沿江路—江堤)1315224沿江路北侧(开发大厦东侧—夏仕港大桥)1184025沿江路北侧(夏仕港西节点)6635 合计332610.3③在每轮养护周期结束时,根据考核总分进行排名,排名末尾的将自动失去下轮该项目投标资格,排名首位的将在下轮该项目招标时,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②每半年根据处罚情况进行结算付款,处罚金额于每次考核后累计并在付款时一并扣除;①单次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若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均不合格(低于90分),取消其养护资格,并且该单位以后自动失去投标我镇绿化养护相关项目资格;4.1.2考评结果运用。4.1.1考核方式。通过查阅台账、日常巡查、走访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与不定期抽查考核,每次考核结合考核细则(附件1、2)与处罚条例(附件3)进行相应计分与处罚。每次考核由考核小组对养护地段进行不告知、不定时、不定点实地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开具处罚通知单并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4.1考核办法(5)斜桥镇公共绿地二级养护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内容:参照斜桥镇公共绿地二级养护考核细则考核区域:斜桥镇核心区道路、沿江路、阜前路、江平路等主干道区域。公共绿地二级养护考核4.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养 护 管 理 要 求评 分 标 准分值得分备注整体景观(1)统一着装上岗,最低人员配置要求1人/8000㎡。(1)不着装上岗,扣1分/人。20分  整体景观(2)灾害性天气(台风)及时抢救倒伏树木。(2)不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扣1分/处。20分  整体景观(3)冬季或早春及时加土扶正歪斜树木。(3)树木支撑松动、歪斜、无用支撑不及时解除,扣1分/处。20分  整体景观(4)修复、平整绿地,按要求进行绿地内水生植物、地被的分株复壮、践踏地被的补植工作。(4)树木歪斜不扶正,扣1分/处。20分  整体景观(5)做好树穴草坪的切边工作。(5)树穴、草坪切边不规范,扣1分/处。20分  整体景观(5)做好树穴草坪的切边工作。(6)不按要求进行植物分株复壮、补植工作的,扣3分/次。20分  松土除草(1)绿地土壤保持疏松,松土深度不伤及根系,草坪内的树穴及时切边。(1)树穴、地被土壤板结,长期不疏松,扣2分/处。20分  松土除草(2)使用除草剂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不发生药害。(2)树穴不及时切边,扣1分/处。20分  松土除草(3)除下的杂草及时清理、禁止焚烧,社区内的需运至指定地点。(3)使用除草剂产生药害,扣2分/处。20分  松土除草(3)除下的杂草及时清理、禁止焚烧,社区内的需运至指定地点。(4)除下的杂草不及时清理或运至指定地点,扣1分/处。20分  灌溉排水(1)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和不同树种进行适期、适量灌溉,保证植物能正常生长。(1)不及时适量灌溉,影响植物生长,扣2分/处;致使植物死亡,加倍扣分。10分  灌溉排水(2)绿地内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2)雨后植物有积水不及时排除,扣1分/处。10分  灌溉排水(3)水泵浇水水管不漏水,不影响游客正常游园。(3)有水管漏水现象,扣1分/处10分  施肥(1)根据不同树种、树龄、生长势、气候和土壤理化性状,采用相应方法,施用相应种类、适量的肥料,保证植物生长势良好,色泽正常。(1)不及时或不按甲方要求施基肥、追肥,扣1分/处。10分  施肥(2)使用有机肥后必须及时封围或覆盖。(2)方法、用量不当,草坪色泽不均匀,或有烧灼现象,扣1分/处。10分  施肥(3)肥料使用方法、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3)施基肥不及时封围、覆盖,扣1分/处。10分  施肥(3)肥料使用方法、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4)发生肥害,扣2分/处;致使树木死亡,加倍扣分。10分  施肥(3)肥料使用方法、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5)植物长势差,明显缺肥扣1分/处。10分  树木修剪(1)色块、绿篱适期修剪,平面平整,曲线润畅,轮廓明显,修剪次数视生长情况而定。要求造型修剪的植物要按规定造型。(1)绿篱修剪面不平、不直,宽度不均,扣1分/10m。不按规定造型,1分/棵。10分  树木修剪(1)色块、绿篱适期修剪,平面平整,曲线润畅,轮廓明显,修剪次数视生长情况而定。要求造型修剪的植物要按规定造型。(2)色块轮廓不明显,面不平,扣1分/处。10分  树木修剪(2)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及时修剪剥芽,修剪符合要求,调节树木通风透光。(3)树木不及时修剪剥芽,扣1分/处。10分  树木修剪(3)球类修剪圆整(发枝不超5cm),同条道路逐步趋向一致。(4)球类不圆整,扣1分/处。10分  树木修剪(4)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修剪残留物(5)不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扣1分/次。10分  草坪、花境修剪(1)按照1/3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保持一定高度,修剪面要平整,边角无遗留。(1)不按1/3原则修剪,扣1分/处。10分  草坪、花境修剪(2)修剪高度:冷季型为5-7cm,夏季8-10cm,暖季型3-5cm,修剪次数视草坪生长情况而定。(2)修剪不及时、草过高、修剪后色斑明显,扣1分/处。10分  草坪、花境修剪(2)修剪高度:冷季型为5-7cm,夏季8-10cm,暖季型3-5cm,修剪次数视草坪生长情况而定。(3)修剪面不平,边角有遗留,扣1分/处。10分  草坪、花境修剪(3)宿根花卉盛花期后立即回缩修剪。(4)宿根花卉花后不及时修剪,扣2分/处。10分  草坪、花境修剪(4)草屑等植物残体应及时扫净运至指定地点。(5)植物残体未及时清扫或未运到指定场所,2分/次。10分  病虫防治(1)掌握时机,适时对症施药,及时防治病虫害。(1)病虫防治不及时,出现明显虫口或引起植物死亡,扣1分/处。10分  病虫防治(2)正确掌握用药剂量、用药次数,用药配比正确,不发生药害。(2)发生药害,致使植物落叶、烧灼、死亡,扣2分/处。10分  病虫防治(3)交替使用农药,混用要合理。(3)不交替使用农药,使病虫产生抗性,扣1分/处。10分  其它(1)社区内的绿化养护单位需在绿化带内竖立区间养护负责人公示牌,明确管护范围、联系方式等。(1)不按要求竖立公示牌的,或管护范围无可联系负责人的,扣1分/处。10分  其它(2)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作业。按规定记录工作台帐。(2)无工作台帐或生产中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此项不得分。10分  其它(3)绿化养护须有施工组织及现场管理。合理制定各个季节的工作时间,并及时报知甲方。(3)养护无计划,现场管理不善,扣1分/次,受到上级点名批评,视情扣3-5分。10分  其它(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按规定指导对绿化植物的养护。(4)养护工作质量粗劣,不按技术规范操作视情扣1-3分/处。10分  其它(5)对绿化有一定的看护责任,在工作时间内发现采摘果实、毁坏植物等现象有及时制止和立即汇报的责任。(5)不及时制止或立即汇报毁绿事件,承担事件的经济责任,并扣2分/次。10分  其它(5)对绿化有一定的看护责任,在工作时间内发现采摘果实、毁坏植物等现象有及时制止和立即汇报的责任。(6)管理范围内如发现一处垃圾、杂物、漂浮物扣1分/处10分  合计  100  评分记录人:考评时间: 年 月 日4、有依树当架搭棚晾衣物现象,每处罚款50元。3、树木倾斜严重,树穴不整齐,每株罚款20元。2、有死株、断桩等未及时清除,每株罚款50元。1、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黄,每株罚款100元;缺一株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3日内更换补植。不按标准进行更换的,按同等规格市场价的2倍进行罚款;未进行补植的,按同等规格市场价的5倍进行罚款。(一)树木管理(6)斜桥镇绿化养护处罚条例3、模纹、绿篱、草坪修剪不平,未体现造型艺术的,每平方米罚款2元。2、未及时抹芽或剪除残花败果的,每处罚款50元。1、苗木修剪未形成良好架构的,每株罚款20元。(二)修剪6、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不符合以上标准处100元以上罚款。5、未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对树木进行涂白的,每次处500元以上罚款。2、成片死亡在1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罚款2元,限3日内补植,两次通知未补植每平方米罚款50元。1、草坪生长不繁茂,有色差。每平方米(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罚款2元。(三)草坪6、修剪产生的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乱抛现象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5、未按甲方要求修剪,修剪过重或过轻每株、每平方米罚款2元。4、病枝、重叠枝超5%,剪口不平,留茬高度超1厘米的,每处罚款50元。3、未浇返青水、防冻水,每缺一次每平方米罚款1元。2、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每株、每平方米罚款2元。1、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施肥每缺一次,每株、每平方米罚款0.5-5元。(四)肥水4、有三处以上裸露地面超出20×20平方厘米的,每平方米(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罚款2元。3、生长高度超出6±1厘米的,每平方米(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罚款2元。(六)卫生4、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地面有虫粪屑等现象每株罚款1元。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防治任务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2、打药不及时或不彻底,每株罚款2元,每平方米罚款0.5元。1、绿地内病害状大于1%,虫害状大于5%,每株罚款5元,每平方米罚款1元。(五)病虫害2、草坪碎草及垃圾不得随意乱倒,违反此规定,每处罚款50元;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违反此规定,每处罚款100元;喷水时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避免溅湿行人,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50元;养护人员的交通工具不得随意乱停乱放,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20元。1、作业车辆和养护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标识和着装。违反此规定,每车每次罚款200元,每人每次罚款10元。(七)文明安全养护3、因绿化养护作业产生的绿化垃圾须承包人自行负责及时分类处理,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处理绿化垃圾,都应及时将产生的绿化垃圾处理,避免长时间大量堆放引发火灾或者影响市容市貌。绿化垃圾不能直接倒置在垃圾箱、垃圾站。另外,在运送绿化垃圾时,应压实盖网,严禁在路上边拉边掉,散落各处,如对沿途道路环境造成污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未及时处理或未严格按要求运送绿化垃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2、补植更换苗木,施工时必须采用塑料布等物品进行铺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路面。违反此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造成路面污染的每平方米罚款10元。1、绿地、树框内不见砖瓦石块、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和人畜粪便,树枝上无悬挂物。违反此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2、因台风等恶劣天气导致绿地树木倒伏或受损的,应在48小时内组织养护工进行扶树抢救,如未能按时抢救的,每次发现一株罚款50元,如因未能按时抢救导致树木死亡的,需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3日内更换补植。不按标准进行更换的,按同等规格市场价的2倍进行罚款;未进行补植的,按同等规格市场价的5倍进行罚款。1、因降雨导致绿地积水现象较严重的,应立即疏通排水渠道或采用水泵辅助排水,如未能在12小时内消除积水的,根据情况每次处1000元以上罚款,养护公司要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八)应急措施应对5、因看管不力发生火灾或失盗,未抓住纵火或偷盗人员且没有造成影响的,根据情况每次处500元以上罚款;未抓住纵火或偷盗人员且造成较大影响的,根据情况每次处1000元以上罚款,未抓住纵火或偷盗人员,且影响严重的,根据情况每次处3000元以上罚款。养护公司要包赔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4、因看管不力发生绿地面积被侵占的,发现一处每次按每平方米罚款20元,并且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3日内更换补植。不按标准进行更换的,按同等规格市场价的2倍进行罚款;未进行补植的,按同等规格市场价的5倍进行罚款。3、在树木修剪时,必须在作业地域内设置警戒标志,必要的要进行围挡,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50元。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总则第六章评标办法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评标程序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评标方法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4)应答内容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打*号的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2)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规定要求;(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3.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服务优劣顺序排列。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3)评标方法和标准;(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4.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4.3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服务、信誉、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1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评标细则及标准4.5.2综合评分明细表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综合评分明细表(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商务部分价格部分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255520100评审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投标报价2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25,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审项目分数评分标准类似业绩82019年元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管或承担过绿化养护业绩:①单个合同面积≧20万㎡(含)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②单个合同面积10万㎡(含)-20万㎡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③单个合同面积5万㎡(含)-10万㎡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以上①②③业绩得分不累计,各投标人任选其中一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企业信用3获得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得3分;AA级及以下得1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场所5投标人拥有苗木基地≧200亩的得5分;100亩(含)-200亩的得3分;50亩(含)-100亩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提供产权证明或镇村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现场彩色照片(照片须显示苗木基地门头或门牌,所拍摄的照片能清楚的反应出产权证明中的地址或者镇村证明中的地址),以上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企业管理体系9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设备12自有养护机械:①中型洒水车(行驶证上额定载重量大于5T的)2辆,每辆1.5分,最高3分;②运输车2辆,每辆1分,最高2分;③巡逻车2辆,每辆1分,最高2分;④养护设备:草坪机、割灌机、绿篱机、打药机、电瓶车,每有一台(辆)得1分,最多得5分。注:企业车辆提供有效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养护设备提供企业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18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②配备中级及以上绿化工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③配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其在投标人处缴纳的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④配备养护工不少于10人的得3分。注:须提供人员清单及其在投标人处缴纳的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以上①②③④人员不重复计分,一人只计分一次。(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废标注: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导致的意外扣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风险,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务必注意。技术部分评审项目分数评分标准绿化养护技术方案8根据各类技术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优秀8-6分;良好6-3分;一般3-0分。机构设置及制度3根据项目设置的合理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性进行评分;优秀3-2分;良好2-1分;一般1-0分。绿化养护计划及措施3根据年度计划的合理性和措施可行性进行评分;优优秀3-2分;良好2-1分;一般1-0分。养护质量保证措施3根据质量保证承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分;优秀3-2分;良好2-1分;一般1-0分。安全文明措施3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措施的完善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分;优秀3-2分;良好2-1分;一般1-0分。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定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6.2.定标程序7.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7.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2.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它投标资料。8.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8.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5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第七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8.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8.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资格审查文件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正本(副本)封面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统一格式)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统一格式)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目录11、诚信投标承诺书10、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9、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统一格式)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证明13、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2、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盖章: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电话: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职务:被授权人姓名:附: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时间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本单位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诚信投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8、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7、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日止无在建工程;6、无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查询网址: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cetc.com/ggzy/)、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jggzyw.com)。5、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4、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愿放弃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特此承诺!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我公司承诺如下:(采购人):三、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参与政府招标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招标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招标活动的单位,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五、自觉接受采购活动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招标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谈判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招标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关于中小型、微型企业政策的规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正本(副本)封面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统一格式)1、投标函(统一格式)目录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8、人员配备一览表(统一格式)7、设备一览表(统一格式)6、企业管理体系(统一格式)5、营业场所(统一格式)4、企业信用(统一格式)3、类似业绩一览表(统一格式)14、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13、安全文明措施12、养护质量保证措施11、绿化养护计划及措施10、机构设置及制度9、绿化养护技术方案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2、我方愿意以《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致:(采购人)一、投标函投标人:(公章)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我方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6、我方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我方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我方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二、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内容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是/否)养护期养护范围付款方式养护标准履约保证金斜桥镇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采购文件中其他相关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类似业绩一览表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养护面积123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此项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企业信用年月日序号证书名称信用等级发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此项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营业场所年月日序号苗木基地地址苗木基地面积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此项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六、企业管理体系年月日序号证书名称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此项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设备一览表年月日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八、人员配备一览表年月日序号岗位姓名学历及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情况123456789十三、安全文明措施十二、养护质量保证措施十一、绿化养护计划及措施十、机构设置及制度九、绿化养护技术方案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标段)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开标一览表2022年斜桥镇绿化养护项目标段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单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养护期备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3.“开标一览表”以标段为单位填写。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1.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注:投标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