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招标公告(拜城县公安局2022)
项目概况
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釆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gkzb-2022-004-1
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267500
最高限价(元):226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67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釆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公安局
地 址:拜城县胜利路37号
联系方式:0997-8694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金桥天玺大厦1栋303号商铺
联系方式:1320905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毅
电 话:13209056320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9.21.doc
招标文件-9.21.doc
采购人:拜城县公安局件文标招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一章招标公告6目录二O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西池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bcx-gkzb-2022-013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2评标办法前附表27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第三章采购需求25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3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39第一部分合同书36第五章合同文件351、总则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拜城县公安局采购粮油项目1.2.1采购人名 称:拜城县公安局 地 址: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联 系 人:张文娟联系电话:0997-86942261.2.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西池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金桥天玺大厦1栋303号商铺联 系 人:王文毅联系电话:132090563201.3.1★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8.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1.9.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0.4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允许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3.4.3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3.4.4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否3.4.10★预算金额金额(小写):2267500.00元 金额(大写):贰佰贰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3.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6.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 18:00时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新疆西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多浪河支行账 号:30355501040004317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投标文件:/注: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7.5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在2022年10月11日11:00 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1:00 4.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5.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5.2查验内容出席本次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供采购人查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人和专家评委 5 人。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自行抽取 □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1中标公示的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7.2.1★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需要满足的要求:/☑否10.2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为采用的下浮率报价,所以不适用政策价格扣除计算。10.3本项目所属行业零售业10.4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对应内容10.5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0.7★场地服务费投标人按交易中心要求缴纳10.8★公证费投标人按公证人员要求缴纳1.2.3监管部门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采购人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定义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1.1适用范围1.3.2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1.3.1满足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1.3合格的投标人1.2.6“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1.2.5“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1.2.4“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述所有内容。(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1)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活动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1.3.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5语言文字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1.4费用承担1.3.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1.7.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7.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7.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1.7现场考察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计量单位1.9.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用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9偏离1.8.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8分包1.7.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10.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10知识产权1.9.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其投标将被否决。1.9.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满足或者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及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1.12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11适用的法律1.10.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0.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2.1.4评审办法2.1.3采购需求2.1.2投标人须知2.1.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1招标文件组成2、招标文件2.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网站披露等其中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2.2.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期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针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6投标文件格式2.1.5合同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2.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2.2.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文件,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2.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能力。(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2.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3.2.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2.4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3.2.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此信封不得与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3.4投标报价3.3.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3.3.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3.3.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3.4.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4.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4.4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3.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拒绝。3.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3.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5投标有效期3.4.10本项目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4.9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3.4.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3.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6.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即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规定。3.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3.6投标保证金3.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网站披露等其中一种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7投标文件编制(5)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合同条件、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应确保密封完好。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5.1开标时间及地点5、开标(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公证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宣读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并记录在案;(5)由投标人代表检查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由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及公证人员查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5.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6.2.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2回避情形6.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小组组长。6.1.1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6.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6.4.4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6.4.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6.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6.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6.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7.2履约保证金7.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7.1.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等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1中标通知7、合同授予7.3.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7.3.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7.3.1采购人和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7.3签订合同7.2.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7.2.1履约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8.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8、询问和质疑7.3.6违反7.3.1条、7.3.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7.3.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7.3.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8.8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8.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6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8.5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8.4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8.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要求8.9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9.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1、采购内容:食材采购(大米、面粉、清油)(根据甲方订单要求提供)货物需求第三章采购需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当场进行货物验收。甲方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验收,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配送单)、检疫合格证书、核酸检测证明等。货物的包装应适于短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甲方(采购人)列出采购清单通知乙方(中标供应商),乙方按照清单在收送送货通知后24个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配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送人员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无论日常供应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3、货物配送与验收2、质量要求:出厂产品需附带出厂检验合格证。(5)、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标准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由供应商进行处理。(4)、货物明确包装配送:按要求明确包装的规格样式。(3)、采购生产加工配送接受检疫检测,附检测及检验报告。(2)、乙方应当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质量问题反馈通知后1个小时内响应,2个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并部署解决措施,24小时内送达至业主指定地点。(1)、乙方承诺所售货物,自甲方收到商品当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并更换,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4、售后服务★5、付款(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自行约定,结账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结账时乙方需按时提供税务发票,发票后附详细的送货清单,发票抬头以拜城县公安局为单位。。★4、报价要求: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5%,即投标报价大于5%,不满足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供货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2、合同期限:2022-2023年(签订合同之日起)。★1、交货时间及数量:以甲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二、商务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清单★8、市场价的确定方式:以拜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品信息发布表为准或甲方指定人员至少每两周组织1次市场询价,在当地菜市场、超市进行随机抽选3-5家询价,所购货物的均价确定为市场价。★7、中标供应商,配备的车辆及人员必须提供详细的信息在采购人处报备登记,供货期间不得更换,若因不可抗力要做更换的,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做好报备登记,随意更换车辆及人员的,采购人将给予相应处罚。★6、包装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观感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每次配送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大米长粒香/秋田小町25KG/袋55002面粉特一粉25KG/袋75003清油一级菜籽油20L/桶3000(1)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一、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规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审结论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见附表一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详见附表一说明:初步评审不通过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详细评审价格评审(30分)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所报下浮率(%)最低的供应商的下浮率其价格分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下浮率(%)得分=【(1-下浮率最低值)/(1-供应商所报下浮率)】×30。详细评审技术标评审(70分)详见附表二合计(100分)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意: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现行的政策文件:二、优先采购(含强制采购)政策落实的规定:7、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里的产品,提供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不能反映具体产品的,需提供认证证书附件),享受给予产品价格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注: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属于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价格,便于价格扣除计算,未能提供导致无法享受价格扣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环境标志品目清单部分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部分产品价格×4%节能品目清单部分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部分产品价格×4%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1-4%)节能品目清单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报价=投标报价×(1-4%)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则只对该部分属于品目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价格扣除。初步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2、供应商既符合中小企业,又提供优先采购产品,将分别给予评审优惠,累加计算。1、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将分别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累加计算。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 、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或银行资信证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其他要求1.书面声明:说明自己与其他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供应商,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购买文件时一致且有有效变更证明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所有条款);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和商务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三、评分标准技术标详细评审表附表二: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经济部分30分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70分1企业架构0-5符合食品服务行业需求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各岗位人员资历评价。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2业绩0-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采购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3人员配备0-10根据拟投入服务人员的数量、专业、资质、经验等情况,综合对比之:优:8-10分,良:3-7分,差:0-2 分。注:需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否则无效。4货物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0-10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完整且优秀,有冷藏库,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设施,得 7-10分;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基本完整,有冷藏库,得 4-6 分;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一般,得 0-3 分(提供拥有冷藏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用途须显示为冷藏库,且有库容容积量显示) 5服务地点及承诺0-15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拜城县有常驻服务点,并配有较强的队伍,服务快捷方便、货源供应渠道链简洁、清晰可靠、配送时间短,对场地、物料、人员、运输等环节的协调能力强,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注:提供服务点及存储场地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需提供存储场地不同方位结合重点考核的方面附上不少于6 张实景照片。售后服务计划详细的得15-10分;售后服务计划良5-9分;售后服务计划一般的4-0分。6卫生保障计划0-5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良好的得4-5分,一般的得2-3分,差的得0-1分。7退换承诺0-10各投标人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方案横向同比:优得8-10分;良得4-7分;差得0-3 分;8供货、配送服务方案0-10具有专业配送车辆,具有箱式冷冻货车,保证供货供应及时;遇到货源短缺或恶劣天气能够有应急措施;保证货物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将所送食材在指定库房区域码放整齐等综合赋分。方案计划周详的得7-10分,一般的得4-6分,差的得1-3分。9标函质量0-2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及完整性,根据标书的印刷、装订、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内容一致性等进行评分。标函质量较好得2分,标函质量一般得1分,标函质量较差得1分或者不得分。2.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其中:F1、F2分别为经济报价、商务技术标得分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F1+F2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3.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投标文件的澄清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确定中标人3.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3.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3、详细评审2.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5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3.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4.3.2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4.2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4.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办法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5.1无效投标条款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4.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3.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3.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5.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5.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2废标条款: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串通投标的情况(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文件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合同书乙方:甲方:合同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1.2.2货物数量:;1.2.1货物名称:;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质量:。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5.3交付方式:。1.5.2交付地点:;1.5.1交付期限:;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8合同生效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8质量保证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货物的风险负担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13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合同变更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税费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7检验和验收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乙方破产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通知和送达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21履约保证金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计量单位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合同份数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10条内容规定。2.4.1包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内容。2.9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 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 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 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验收要求内容。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提交2.21.2履约保证金在 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2合同份数 ,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的按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或银行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6、《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二)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一)注:提供材料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二、商务技术文件7.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7.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7.1书面声明:表示自己与其他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供应商,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格式内容自拟)。7、其它材料(7)服务方案、综合实力要求的文件(格式自拟)(6)证明提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5)货物配置一览表;(4)开标一览表;(3)投标函;(2)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格式见附件四)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其他文件(8)其他需要提供的商务和技术文件(格式自拟)附件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采购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代理人工作单位:附:签发日期:年月日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支票、汇票、本票或支付的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提供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正本中;如采用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担保函(格式如下),将原件装订在正本中。附件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提供。(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日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投标函附件五:投标函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传真: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标一览表附件六:开标一览表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下浮率(%)合同期限 供货地点备注: 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零售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企业名称(公章):(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附件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送及驾驶人员)人员配备情况附件九: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日期:序号姓名性别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备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本表不够可按此格式自行添加;备注:附:身份证证明拟投入的主要运输车辆附件十二:附件十一:供货、务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格式不限内容自拟附件十: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序号车辆型号对于本项目的用途是否为自由车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后附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车辆照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