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改造招标公告(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2)



城建集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城建集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城建集团业务用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高新区科技经济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8-512050-04-01-996961】FGQB-007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资阳高新区科技经济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川投资备【2208-512050-04-01-996961】FGQB-0072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2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
2.3 项目规模:改造A楼面积约22000平方米,计划增加智能信息化、文化展陈及系统配置工程;B楼4、5层计划增加智能信息化工程建设和文化展陈及导示系统配置工程;地下停车库地坪、屋顶绿化植物改造等相关附属工程。
2.4 计划工期:100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6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6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提供带二维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均须具有招标从业人员资格印章;3.拟任人员中须有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附职称证、职称评审文件);3、以上人员须受聘于申请人本单位,并提供申请人本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所有原件备查)。。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申请文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4、类似项目业绩需是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业绩须提供公开招标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5、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1日内到比选人处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失信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前索赔(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资阳市诚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王珊
电 话:028-26502756
传 真:

2022年09月20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房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