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照明设施设备招标公告(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2)


项目概况
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822022AGK00267
项目名称: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7311360元
采购需求:改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城区中小学及农村布局调整决定长期保留的学校的840座教室配备护眼照明灯。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质保期:1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线上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30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文丰苑3号楼14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汾阳市教育科技局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
联系方式:0358-7228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文丰路文丰苑3号楼14层
联系方式:0358-8222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8-8222551

附件信息:

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docx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docx170.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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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11822022AGK00267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Z项目名称: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1822022AGK00267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〇二二年九月项目概况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1年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采购需求:改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城区中小学及农村布局调整决定长期保留的学校的840座教室配备护眼照明灯。最高限价:731136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文丰苑3号楼1406室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1日09:30投标地点(网址):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线上提交。联系方式:0358-7228657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名称:汾阳市教育科技局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项目联系人:王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8-8222551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文丰路文丰苑3号楼14层名称: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二、投标须知正文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358-822255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2.1款采购人汾阳市教育科技局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6.1款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8.1款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第9.1款投标人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二、招标文件第10.3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政采云平台第11.2款招标文件的获取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3款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16.4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31136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20.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交纳。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户 名: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账 号:358900507610802行 号:3081730391385电汇形式退还方式:退至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6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银行保函应当是山西省区域内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提供保函编号以备审查。第二章第21.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2.1款投标文件份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3.1款装订要求/第二章第23.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第二章第24.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线上提交五、开标和评标第二章第27.2款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六、评标程序和要求第三章第19款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六、合同签订第二章第33.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第二章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计取,以中标额为基数计算,由中标人一次付清。第二章第39.1款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二章第41.1项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投标费用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7.采购进口产品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联合体投标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现场出席的,投标人应按时现场出席参加开标会议。若不要求,则投标人无需现场出席开标会议。9.投标人现场出席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8.现场踏勘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的。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10.1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10.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10.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3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10.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1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11.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11.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采购公告。11.招标文件的获取17.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6.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计量单位1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5.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投标函(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资格文件17.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一)投标人情况介绍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七)投标保证金(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七)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六)服务方案(五)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四)技术偏离表(三)商务响应表(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一)开标一览表报价文件(九)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八)磋商保证金(3)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7.1款要求的结构,为方便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7.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五)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四)中小企业声明函18.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8.投标报价17.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7.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8.采用综合评标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8.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8.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8.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0.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9.1除本章第18.3款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9.备选方案22.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2.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形式,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虚拟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投标保证金(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1.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23.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3.投标有效期(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1)投标人在本章第22.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2.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6.投标文件的递交25.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25.投标文件的加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7.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6.2.2非因政采云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申请。成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6.2.2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公布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26.2.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政采云平台上组织对投标文件的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6.2投标文件的解密(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28.串通投标行为27.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7.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29.开标(五)开标和评标(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30.评标委员会29.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9.3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9.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9.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未参加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31.3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31.2评标过程保密31.1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1.评标30.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33.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3.投标人质疑32.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10.3款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32.中标信息公布(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3.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3.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3.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相关请求及主张。(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事项;(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中标结果通知(七)合同签订33.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6.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签订合同35.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5.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35.履约担保38.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情形。38.特殊情形(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7.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40.招标代理服务费(九)其他规定39.3谈判投标人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39.2符合本章第38.1款情形未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按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的投标人少于两家(不含两家)时,重新采购。39.1符合本章第38.1款情形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投标人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39.特殊情形规定42.披露41.3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41.2投标人符合本章第41.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1.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1.政策与法规40.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3.1解释权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43.其它补充4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2.1采购代理机构(或招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序号评审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财务状况: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一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社保凭证: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填写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信用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符合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质保期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投标价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最高限价序号项目内容满分分值1商务部分(22分)合同执行能力1.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护眼灯类业绩),每一项业绩得1分,累计最高得2分。业绩以同一项目的合同协议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同一项目最终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明细页。)2分信用报告1.投标人拥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出具内容包含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的得2分。2.按信用评级结果赋分,AAA级为2分,AA为1分,A为0.5分,BBB为0分;4分制造商综合实力为保证教室照明设计符合规范标准,所投“教室灯”产品制造商应具有GB/T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相关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包含“产品质量、节能降耗、环境监测”等方面),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为体现企业技术实力及创新水平,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部委级颁发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为保证产品质量可靠,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所颁发的“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为了保证本次改造项目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或者产品制造商具有依据《GB/T27922-2011》获得的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五星级)及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七星级/卓越),同时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所投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依据《GB/7793-2010》通过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同时满足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所投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符合 GB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第10章普通教室照明灯具的要求。教室护眼灯、黑板护眼灯同时满足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分响应程度1、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得1(分);2、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没有编排页码或页码编排不完全的不得分;2分2技术部分(48分)参数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全部响应或正偏离的得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5分(非加★参数,若加★参数有负偏离,将导致直接废标),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0分产品设计实力及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详细说明介绍,对投标产品整体情况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出光口防眩性、易用及易维护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0-5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对需求的理解,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适用性及工期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0-10分,不提供不得分。10分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根据售后服务方案中的售后响应时间、货物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的时间及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地址、负责内容等情况)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0-12分,不提供不得分。12分运输方案根据服务方案中的供货时间、货物的供应、运输等方面的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分0-5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投标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供应情况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供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分0-2分,不提供不得分。2分质保期承诺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质保期1年(1)质保期过后,免费维护维修期每多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2分;(2)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终身售后服务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4分3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注:1.根据晋财购〔2022〕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中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成交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30分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方法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代表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1.评标委员会一、总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1符合性检查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二、评标程序2.3本采购项目的评审项详见本办法前附表。2.2评标因素:业绩、服务、技术、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接受的偏差范围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6)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5)不具备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2)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转包规定等其他实质性要求;(2)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4.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澄清有关问题(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采购政策优惠价格计算。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6.确定中标人5.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计算每个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时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为其最后得分。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5.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7.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7.1.2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工程项目为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7.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7.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7.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7.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7.4.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7.4.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投标人得分=A+B+C。C.技术部分48分B.商务资信部分22分A.投标报价30分8.1评审因素分值构成(总分100分)8.详细评审一、货物条款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本章仅为合同格式,正式合同以双方签订版本为准)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三、知识产权条款:(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综合单价:(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四、保密条款3.供方商标、专利许可等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2.需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需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六、售后服务及承诺3、需方在收到供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2、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由负责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1、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30日内,需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由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处,或其指定地点,由需方根据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八、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日期:七、交货日期和地点供方向需方承诺:2、保证所供均为标书承诺,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1、供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货品。十、供方责任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九、需方责任3、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供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天后,需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十一、违约责任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3、保证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4、供方在质保期内未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需方有权扣除质保金的1%。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2、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份,供方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方(章):供方(章):项目名称: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第五章采购需求备注: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质保期:1年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改善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城区中小学及农村布局调整决定长期保留的学校的840座教室配备护眼照明灯。最高限价:731136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履约保证金: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详细参数数量单位1教室灯★1、整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提供CCC认证证书);2、LED教室灯为一体式背发光防眩设计灯具,整体尺寸:长≥1100mm、宽≥290mm,为提高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和结构的稳定性,外框为一体成型金属框,平整、无凹陷和毛刺,不接受拼角方案,从安全考虑,产品四角应为R圆角,不接受直角,无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3、为保证灯具长时间吊装不形变,防止材料老化带来安全隐患,LED教室灯具背板须为金属材质,拒绝使用塑料背板。背板表面做喷涂或阳极氧化工艺处理★4、LED教室灯的额定功率:36±2W、功率因数:PF≥0.95(提供相关检测报告);★5、LED教室灯的色温:5000K±200K,色容差:≤2 SDCM,显色指数(Ra):≥90,R9≥90,R12≥80(提供相关检测报告);★6、LED教室灯的灯具光效≥90lm/W(提供相关检测报告);★7、LED教室灯频闪检测结果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8、LED教室灯的蓝光危害等级:无危险类(RG0)(提供相关检测报告);9、为保证产品质量,所投教室护眼灯通过省级(含)以上的教室照明灯具和健康光环境等级认证,且认证等级为二级(含)以上,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上须标注产品规格型号)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截图(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试验报告及证书查询截图)。10、为达到优质光环境,LED教室灯采用光学透镜+扩散膜+格栅三级防眩设计,以提高教室照明舒适度和桌面的均匀度,格栅应做镀铝处理,且格栅采用双弧抛物面结构,增加灯具出光的反射效率;11、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护眼LED教室灯的平均光束角(50%)为110±5°(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2、为提高灯具使用寿命,LED教室灯应采用优质光源,光源标称额定功率应为灯具实际输出功率的3.5倍以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3、LED教室灯为全封闭式结构,确保灰尘、蚊虫、蜘蛛等不能进入灯具内部结构,外部易清理,整灯防护等级≥IP40(提供3C证书证明);14、为提高整个教室的视觉效果,LED教室灯要求背部出光,上出光比例>10%(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5、为达到上下出光的色温一致(上下色温不能大于150K),上下出光的光源要一致,且为避免上出光影响整灯光衰,教室灯的上出光设计宜采用背部光源方式(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6、教室整体的光环境符合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的要求;维持系数为:0.8,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350Lux,课桌面照度均匀度≥0.9,教室的统一眩光值UGR≤10;教室的功率密度≤6W/㎡(不含黑板灯)(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7、LED教室灯的光生物危害应符合GB/T 20145-2006要求,教室灯光生物安全检测为“无危害”或“无危险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8、LED教室灯产品质量稳定,使用寿命时间长,寿命≥50000小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9、LED教室灯通过“节能认证”(提供节能认证证书);8064盏2黑板灯★1、LED黑板灯通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提供CCC认证证书);2、LED黑板灯为一体式LED灯具,为有效提高黑板采光的均匀度,整灯发光面长度≥1200mm±10mm;3、LED黑板灯需采用透镜偏光设计,透镜材质为PC,外形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物流挂。表面做阳极氧化工艺处理;4、为减少老师上课时的直接眩光,黑板灯防眩须采用格栅设计,且安装时离黑板的水平距离应≤350mm,与黑板上沿的垂直距离应≥200mm(提供相关检测报告);★5、额定功率:36±2W、功率因数:PF≥0.95(提供相关检测报告);★6、色温:5000K±200K,色容差:≤3SDCM,显色指数(Ra):≥90、R9≥90、R12≥80(提供相关检测报告);★7、LED黑板灯的灯具能效≥80lm/W(提供相关检测报告);★8、LED黑板灯的频闪检测结果为:“无显著影响”或“无危害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9、LED黑板灯的蓝光危害等级检测结果:无危险类(RG0)(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0、为提高灯具使用寿命,黑板灯应采用优质光源,光源标称额定功率应为整灯实际输出功率的2.5倍或以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1、LED黑板灯为全封闭式结构,确保灰尘、蚊虫、蜘蛛等不能进入灯具内部结构,外部易清理,整灯防护等级≥IP40(提供3C证书证明);12、为保证产品质量,所投黑板护眼灯通过省级(含)以上的教室照明灯具和健康光环境等级认证,且认证等级为二级(含)以上,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上须标注产品规格型号)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截图(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试验报告及证书查询截图);13、教室整体的光环境符合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的要求;维持系数为:0.8,黑板面维持平均照度≥600Lux,黑板的均匀度≥0.8(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4、为使教室书写面达到最佳的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护眼LED黑板灯在CO/C180平面的光束角为80±3°;C90/C270平面的光束角为10±3°(提供相关检测报告);15、LED黑板灯的光生物危害应符合GB/T 20145-2006要求,黑板灯光生物安全检测为“无危害”或“无危险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6、LED黑板灯产品质量稳定,使用寿命时间长,寿命≥50000小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17、LED黑板灯通过“节能认证”(提供节能认证证书); 2688盏3安装辅材辅材以及调试费用1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资格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投标函(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八)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七)投标保证金(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函(二)投标函格式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年月日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填写资格承诺函可不提供此项)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资格承诺函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社保凭证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一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纳税凭证(注: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证书。)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致: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日期:年月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承诺供应商(全称并盖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年月日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特此承诺。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招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年月日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山西重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甲方:联合体投标各方:《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八)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七)投标保证金(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热泵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招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项目名称)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甲方(电子印章):乙方(电子印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五)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四)技术偏离表(三)商务响应表(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一)投标人情况介绍目录(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一)投标人情况介绍(九)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八)磋商保证金(七)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六)服务方案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商务响应表(三)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须提供同一项目最终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货物明细页序号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技术偏离表(四)技术偏离表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日期: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八)磋商保证金(七)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六)服务方案(五)投标货物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序号姓名职务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一)开标一览表目录年月日注: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须写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价等。后附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开标一览表(五)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备注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年月日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监狱企业声明函(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日期: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五)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日期:投标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情况说明我单位拟对2022年汾阳市改善学校教室照明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7311360元,根据《厅关于推行和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9日已经发布了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意向,后因采购计划有变,于2022年9月7日再次发布本项目的意向公示,两次的意向公示时间原则上已经满足文件精神要求,因此拟对本次的意向公示时间进行缩短。特此说明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2年9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室照明设施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