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 系统信息化招标公告(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2022)
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关于购买楼村二区二类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关于购买楼村二区二类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填报日期: 20022 年 9 月 22 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购买楼村二区二类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1.提供64套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在楼村二区荔都路、华村路、振兴路、红银路、西光路服务期1年;2.服务供应商必须有相关服务资质;3、配有专业作业及运维人员;4、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25001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55--8821340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 系统信息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