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招标公告(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
项目概况
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FCG2022-198
项目名称: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99600000
最高限价(元):74000000,25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一年,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2: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 组织机构线下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2013会议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61893&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0eb5c0033c511edb4c121b4c8253fe8,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51033&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0eb5c0033c511edb4c121b4c8253fe8,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946953&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0eb5c0033c511edb4c121b4c8253fe8,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61893&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0eb5c0033c511edb4c121b4c8253fe8,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51033&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0eb5c0033c511edb4c121b4c8253fe8,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946953&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0eb5c0033c511edb4c121b4c8253fe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藕花洲大街西段2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280091
质疑联系人:王雅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187616/1365666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2022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聪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320706/13067902529
质疑联系人:单成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320727/18072887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俞征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53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2022.9.23(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docx定稿2022.9.23(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docx360.2K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号:YHZFCG2022-198(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采购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办法采购需求:临平城区生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99600000.00预算金额(元):99600000.00项目名称: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HZFCG2022-198一、项目基本情况标项名称: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标项二:总预算256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标项一:总预算7400万元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总预算99600000.00元;无;本项目为保证中小企业预留部分份额采购,标项二的采购金额2560万元为专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项二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组织机构线下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2013会议室。开标地点(网址):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投标响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质疑联系人:王雅峰联系方式:0571-89187616/13656660081项目联系人(询问):范佳联系方式:0571-8928009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藕花洲大街西段211号。名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质疑联系人:单成燕联系方式:0571-86320727/18072887619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聪聪联系方式:0571-86320706/13067902529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2022办公室。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俞征传真:0571-89185312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名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5312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1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一年预算金额99600000.00 元,其中标项一:7400万元,标项二:2560万元。投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上门回收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93元/户/日;智能回收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81元/户/日;大件垃圾单价700元/吨。投标人各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视作投标无效。 1.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4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自行踏勘,所有责任自负。☐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 组织,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本项目系统平台演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演示相关内容。 2)演示内容见评分标准,演示内容须根据评分标准顺序逐一演示,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3)讲解演示所用系统平台和设备(包含电脑、插线板、无线网络接入等)由投标人自备,演示所需环境由投标人自行搭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采用。☐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9定标原则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二个标项前来投标,因本项目服务时间紧迫,须二个标项同时开展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若标项一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的,不再具备标项二中标候选单位的推荐资格。开标次序按标项一、标项二的顺序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排名推荐每个标项的中标候选人。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次采购为标项一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标项二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标项一的供应商(服务承接商)为小微企业的,其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 标项二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标项一的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报价不予扣除。(7)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服务项目不采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密封包装后(建议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华元欢乐城-华元大厦20层2022办公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周聪聪收,13067902529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4招标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由各标项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用付款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七五折计取,以各标项预算金额作为基数,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适用于各个标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采用)。3.2支持绿色发展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标项二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1供应商询问4.询问、质疑、投诉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供应商投诉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4评标办法;5.1.3采购需求;5.1.2投标人须知;5.1.1招标公告;三、投标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招标文件的获取▲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保证中小企业预留部分份额采购,本项目标项二的采购金额2560万元为专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资格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2.1投标函(格式内容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2商务技术文件:注: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要求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上述内容部分格式及内容详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1.4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2.7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内容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内容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内容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内容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3报价文件:11.2.9投标人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11.2.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5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双方盖章外,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资信、业绩即资信文件(如营业执照、荣誉证书、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加盖各自公章,其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即可。13.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但的工作和责任,同时协议内须明确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7.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标项一和标项二的中标供应商。22.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因本项目服务时间紧迫,须二个标项同时开展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若标项一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的,则标项二资格审核时不再具备响应推荐资格。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各标项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五、评标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七、合同授予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5.合同的签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26.履约保证金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验收九、验收标项一:采购需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和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说明及服务要求。本招标采购文件内如未明确为哪个标项要求,即为二个标项的共同要求和内容,如已明示为哪个标项的具体要求,即按相关要求执行。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服务内容、要求简况预算价/最高限价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本项目上门收集服务范围为除标项二范围内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18万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标项一:7400万元投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93元/户/日;大件垃圾单价700元/吨。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东湖街道和运河街道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6.7万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标项二:2560万元投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93元/户/日,智能回收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81元/户/日;大件垃圾单价700元/吨。2.中转运输:负责自建一整套服务站储存、物流清运、末端分选的收集、运输体系,做到每个服务站垃圾日产日清。1.前端分类:负责小区内服务站及配套设施的装修和运营管理;负责专用收集袋、收集袋支架、分类指导手册的制作,免费发放及上门宣传等工作;负责提供1小时上门回收服务;并负责积分奖励的兑换。二、服务说明杭州市临平区城市管理局的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针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前端由居民分类装袋或放置,再由拟中标单位上门收集,运送至分拣中心精细化分拣,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并对全过程进行智慧化监管等提供服务。一、项目概况标项名称服务内容、要求简况预算价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本项目上门收集服务范围为除标项二范围内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18万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标项一:7400万元投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93元/户/日;大件垃圾单价700元/吨。三、服务要求7.本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对供应商进行监管,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带来的相关损失。6.有害垃圾处置,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建立有害垃圾存储点,并定期交给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末端企业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置,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5.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必须进行上门回收,回收垃圾的再生利用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率达到100%。4.总体服务: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负责全体系日常运营管理;负责为政府提供到家到户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并按业主要求接入相关监管平台。3.末端资源化:负责分拣中心建设,分类垃圾资源化去向明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负责所有设施设备投入。针对居民家庭和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中标单位提供的专用收集袋内,由中标单位上门回收。(1)回收类别和方式1.2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除标项二范围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18万户。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1.1服务范围1、服务范围及内容大件垃圾结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居民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情况明确为:门窗、桌子、椅子、凳子、沙发、柜子、床等家具类;电视机、冰箱、空调、电脑、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电脑、打印机等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类。(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含汞血压计,药品及其包装物,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及相纸等;(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其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参考《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二十六条本省生活垃圾分类中:回收类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大件垃圾由中标单位上门回收。②发放专用收集袋、收集袋支架和居民分类手册。可回收物专用收集袋和支架是垃圾分类体系的最前端,收集袋的设计容量平均可装纳约15kg可回收物。由镇街、社区组织,协助中标人向居民发放专用生活垃圾收集袋、支架以及垃圾分类手册,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居民进行分类投放指导。①建立居民垃圾分类回收呼叫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与居民互动的APP、微信号等实时呼叫系统,该系统向居民展示生活垃圾的分类方式、呼叫通道、呼叫信息,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信息实时纳入信息平台。b.前端分类服务站用房由镇街向中标单位提供,按照1500-2000户配置1个服务站点,中标单位需在30天内出资完成装修并负责运营管理。每个服务站须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覆盖居民超过2000户的服务站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站不少于90个。同时中标人负责配置上门回收工具、收运车辆等设备设施及所需一切物料。a.配置服务站(2)回收流程c.中端运输中标人必须满足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日常的商品兑换需求,并提倡送货上门,不允许中标人采用周、月等集中兑换方式。中标人应提供环保积分免费提现服务,环保积分应能实时等额提现。奖励的环保积分存入居民的账户中,积分标准可以由中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调节前须向采购人报备)。环保金由中标单位支付,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家具类大件垃圾免费上门搬运,无环保金;电器类大件垃圾由中标人按照市场价制定并向居民公开。⑤鼓励措施。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居民投放至收集袋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给于环保积分奖励,专用收集袋内的废纸类垃圾根据市场调节价实施;玻璃类、纺织物类(衣服、鞋帽、床单被褥等)等混合类按照0.3元/公斤计算。④呼叫回收员。居民通过中标人提供的微信公众号、APP等方式,呼叫上门回收服务,回收员须在1小时内上门服务。③分类投放。居民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垃圾类别,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至专用收集袋中。中标人须自行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日分拣能力超过140吨/日,分拣中心区域设置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厂区环境保持整洁有序。大体应区分为装卸货区、辅料仓库、分拣车间、打包车间、成品存储区、出入库磅房、办公区等组成。根据回收垃圾特点,在分拣中心配备生活垃圾精细分类设备,精细分类种类宜超过40种以上。大件垃圾入库前称重并入账,并提供收入库等过程监控,同时提供实时的精细分类品种去向监管平台。分拣中心面积不低于15000㎡,允许租赁或在杭州市范围内临近城区共享共建。中标人按项目需求配备分拣设备等本项目所需内容,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a.分拣中心(3)分拣处置③监管措施。每个服务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服务站垃圾暂存重量信息,纳入企业监管系统备查,接受主管部门实时监管抽查。②自备物流车辆。中标人自备密闭专用清运车,每个车辆安装GPS系统,车辆轨迹可查。①日产日清。所有垃圾在服务站集中暂存,每日清运至分拣中心。2.1设施设备最低投入一览表2、基础配置精细分类后的垃圾作为再生原料进入下游资源利用企业,资源利用企业需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5%以下的不可利用的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中标单位委托合法企业进行处置,做到无害化率100%。处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c.分类垃圾去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在分拣中心进行精细分类,作为再生原料的利用率达到95%以上。b.资源化效率设备设施名称数量或规模配置要求转运车辆≥30辆;中标人应保证小区服务站点收集的垃圾日收日清,配置小区服务站至分拣中心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载重在1吨(含)以上,便于进入小区或到小区周边沿街服务站点进行收运,车辆性能及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每辆车安装GPS定位设备,车身具有显著的统一标识。收集车辆≥180辆;中标人应保证对覆盖区域内每日居民呼叫的上门应收尽收,为每个回收员配置一辆收集车辆,专门用于服务站至小区每户的上门回收,车辆统一标识,规范使用。分拣中心自有或租赁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中标人保证每日回收垃圾的应分尽分,确保自行建设或租赁的厂房,能够满足对覆盖区域内约18万户居民回收垃圾的现场分拣和临时暂存,确保垃圾处置的规范性,分拣中心允许在杭州市范围内与邻近区域共享共建。设施设备140吨/日的分拣流水线,及配套的铲车、叉车等;根据投标人垃圾回收的规模,以及分拣处理的工艺流程,配置机器设备及必要的厂房、办公区、辅助设施等。信息监管平台1项;包括系统平台设计开发、运维、数据管理等配套平台。其他设备手持终端、办公设备等按需配置;每名回收员配置手持终端一个,办公设备等其他设备按需配置。易耗品每户居民实时上门发放专用收集袋和支架。投标人根据项目运作特点,按需配置收集袋及支架、宣传品等所需的其他易耗品。备注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环保积分兑换平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落实,遵循便利性原则,兑换商品以居民常见的日常物资为主,居民可在积分兑换平台兑换,并由中标人负责配送上门,满足居民日常兑换的需求。中标人应提供环保积分免费提现服务,环保积分应能实时等额提现。3.4、环保积分兑换服务站点由各镇街提供,由中标人在30天内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装修,统一标识、制度上墙等。服务站点的装修施工方案及投资预算、服务站点所有水电物业等运维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单位针对每个服务站点后期环境形象管理上,需满足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垃圾不乱堆、不乱放,做好门前三包等店面站点环境形象。2.3、服务站点2.2、服务人员最低投入一览表岗位数量说明回收员(前端)180人每个服务站点不少于2名;覆盖超过2000户的站点不少于3人。驾驶员(中端)30人按每辆车至少配备1名计入。劳动力(分拣中心)40人包括分拣员和必要的辅助工种,确保对覆盖区域内约18万户居民回收垃圾的精分细分。备注:1、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聘请员工应从电子设备的使用、岗位需求等角度录用年龄、文化素质相匹配的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予以上岗。中标人聘请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薪酬发放应按照国家法律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为体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前端信息采集监管功能实时响应用户的呼叫需求,用户呼叫信息、服务人员轨迹和到达信息、服务完成信息同步到监管平台;实时显示工作人员的在线状态、数量、轨迹信息。呼叫回收服务监管功能根据政府监管要求,中标人配置系统平台,负责运行维护、数据传输、链路租用等费用。系统平台应实现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3.1监管平台3、信息平台(2)清运信息在线:车辆GPS信息实时在线。(1)库存信息在线:实时上传各服务站的暂存垃圾重量信息。中端清运信息监管功能(3)一袋一码:回收的垃圾按照每袋对应唯一二维码,每袋垃圾可溯源至住户。(2)垃圾分类信息监管的同步要求:居民投放垃圾原始信息(类别、重量、住址、联系方式)同步给监管平台,除网速原因外,不允许有时滞,不允许修改原始信息。(1)垃圾分类信息精度要求:垃圾分类信息精确到住户住址门牌号码,具体投放人信息精确到个人,垃圾投放重量信息精确到0.01公斤。(2)垃圾分类居民参与情况统计信息:实时显示各服务小区的居民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信息,自动生成日、周、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各小区的居民参与频次的统计信息。(1)垃圾分类统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户别、站别、镇街及全覆盖范围内的垃圾重量的日、周、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统计信息;自动生成上述不同维度的动态变化曲线。自动生成覆盖区域内的精细分类组分的日、周、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动态统计信息。统计服务功能垃圾组分信息在线录入:为体现垃圾真实分类和资源再生利用的情况,系统提供回收垃圾精细分类后的组分重量比例实时变动信息。末端精细分类信息监管功能所有信息需按采购人要求同步到采购人的监管平台。4、安全管理要求(2)信息平台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保护等级,同时该平台数据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披露,为此带来的安全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等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1)中标人必须为政府提供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数据,信息平台对垃圾收集、运输及精细分类的相关数据,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时推送并接入招标人指定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数据推送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3.2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平台建设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3)垃圾分类鼓励积分兑换信息:系统实时提供居民垃圾分类鼓励积分的兑换信息,并且自动生成日、周、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各小区的居民积分兑换的统计信息。(6)供应商要制订用工计划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负责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各项费用。(5)人员的劳动关系、工作安排、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都与采购人无关。(4)设备性能保持优良状态。(3)人员统一着装,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作业时间不擅自脱岗、离岗、不聚集闲谈。(2)投标方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作好车辆、人员的保险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中标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酒后操作车辆或机械、不滋事闹事、不带病上岗。中标人按标项预算总额的1%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服务期满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银行履约保函形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六、履约保证金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为项目准备期,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准备期内,按规定配置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含系统平台)等准备齐全,并同时完成所有拟派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以确保能进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中标人提前完成项目各项准备,经协商一致,可立即开展运营。五、服务期限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聘请员工应从车辆设备的使用、岗位需求等角度录用年龄、文化素质相匹配的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予以上岗。四、培训要求(2)投标人知道违反本条规定将给采购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1)中标人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投标人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八、保密责任和义务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对减量考核不要求,若中标人达到项目建设目标,即按规定配置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完成人员招聘及培训,完成所有站点以及分拣中心的建设,采购人向中标人按照中标单价和覆盖居民的户数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纳入服务范围内的实际户数,以及大件垃圾的回收量,结合中标单价和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因财政资金申请及拨付等因素推迟付款,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此情况。七、结算方式(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合法、正当使用本招标项目产品和服务中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如因投标人过错遭受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如投标人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九、知识产权归属(5)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项目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持续有效,而不受合同履行完毕时间的限制。(4)在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并通过验收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项目的所有数据成果。中标人应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任何复印件。(3)投标人承认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采购人向投标人披露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采购人所专有,采购人将其对投标人进行披露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专利权的转让。4、其他要求3、项目考核办法(后附)2、本项目设置企业履约情况考核,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计量等严重不规范行为的,第一次发现扣除季度服务费总额的10%,第二次发现扣除季度服务费总额的50%;发现三次(含)以上的,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准备期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未达到最低投入要求,或准备期结束后两月内考核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十、验收要求(结合考核办法)(3)本条规定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2、考核方式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的拟中标单位。1、考核对象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水平,强化我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常态化有序运行,结合临平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为暂行考核办法,制定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考核办法,新考核办法制定后,该考核办法自动作废。1.1成绩计算方式(1)企业履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础配置、日常管理、社会评价三方面,并设置加分项,考核内容详见《临平区“******”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见下表):对“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考核,主要包括企业履约考核、减量成效考核两项内容,按户购买服务经费以元/户/日为标准,结合考核最终结果进行拨付。大件垃圾按照回收量计算经费。3、考核内容(2)减量专项考核,由全区统一考核,按照季度考核、季度拨付(区级财政统一支付)。(1)履约考核由镇街实施考核,按照季度考核、季度拨付(区级财政统一支付)。4、结果运用(2)减量成效。对本项目的减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支付依据,考核指标为该年度户均日回收量(平均日回收总量除以覆盖户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为优秀,75分(含)至85分为良好,70分(含)至7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1.2结果等次确定方式季度考核得分=基本分+加分。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基础配置40分、日常管理40分、社会评价20分、加分项为5分。临平区“******”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标项一)(3)大件垃圾回收资金。标项一范围内大件垃圾回收量不高于回收总量35%时,按大件垃圾实际回收总量×元/吨支付;超过35%时,大件垃圾购买服务单价为:标项一范围内回收总量×35%×元/吨)。(2)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按户购买服务经费的40%(元/户/日)用于减量成效考核。具体支付标准为:第一季度户均日回收量达到0.71公斤,减量成效考核资金全额支付;第一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71公斤、大于等于0.6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1%的比例进行扣减;第一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6公斤、大于等于0.55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以户均日回收0.71千克为基础计算)、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4%的比例进行扣减;第一季度减量不足0.55公斤/日不予支付。第二至第四季度,各季度户均日回收量达到0.83公斤,减量成效考核资金全额支付;各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83公斤、大于等于0.7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1%的比例进行扣减;各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7公斤、大于等于0.6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以户均日回收0.83千克为基础计算)、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4%的比例进行扣减;各季度减量不足0.6公斤/日不予支付。(1)企业履约考核资金。按户购买服务经费的60%(元/户/日)用于企业履约考核,根据考核等次按比例支付:季度考核优秀的全额支付;季度考核良好的支付90%;季度考核合格的支付80%,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考核结果运用于购买服务资金拨付。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式一基础配置(40分)1.人员配置。服务站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覆盖居民2000户以上的服务站不少于3人。站点配置人员信息上墙公示,上门回收电话号码对外公开。10人员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扣2分;未将人员信息上墙或电话号码公示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现场检查一基础配置(40分)2.居民设施配备。覆盖小区每户家庭支架配置到位。10回访反馈支架未配置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电话回访一基础配置(40分)3.硬件配置。每位上门服务人员须配置1辆电动三轮车、一台扫码终端。10硬件配置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扣1分。现场检查一基础配置(40分)4.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信息平台,回收信息监管数据精准。10未建立数据信息平台不得分;平台运行不稳定,监管数据不准确每次扣2分。现场检查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5.环保积分管理。居民在线上商城,使用环保金兑换的商品价格等于现金支付价格,并支持环保金提现。10环保积分兑换或提现机制运作不正常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6.站点管理。服务站点门外无垃圾堆积现象,服务站内回收垃圾分类摆放整齐;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10发现服务站管理不到位情况的,每起扣1分;未落实安全责任,发生有责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扣5分现场检查二日常管理(40分)7.清运管理。对保持前端电瓶三轮车、中端收运车外观形象,无吊挂或抛洒情况,在服务范围内规范收运。10服务站点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大量堆积,每发现一次扣1分;清运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跨服务范围违规收运垃圾的,每处扣3分;跨区违规收运垃圾的此项不得分。现场检查平台监管二日常管理(40分)8.服务管理。优化上门服务效率及质量,保证一小时服务时效;强化服务站点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回收品类和服务流程;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公布分类方法,积分兑换方式,回收服务和投诉电话。10回访反馈服务实效超过1小时的,每起扣1分。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8.服务管理。优化上门服务效率及质量,保证一小时服务时效;强化服务站点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回收品类和服务流程;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公布分类方法,积分兑换方式,回收服务和投诉电话。10发现服务站点员工对回收品类不熟悉等管理缺失情况的,每起扣2分;小区内无明显公示的,每次扣2分;积分兑换机制运行不正常每次扣2分。现场检查平台监管三社会评价(20分)9.公众监督。对12345等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媒体负面报道进行统计分析,对有责任的进行扣分。10对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媒体负面报道,核实后为企业主要责任的每起扣2分。现场核实三社会评价(20分)10.满意度评价。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满意度评价。10回访用户满意度低于80%的,扣5分;满意度低于70%的,扣10分。电话回访四加分项(5分)季度户均日回收量高于0.8kg的,每高1%加1分。数据核实备注各镇街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服务站点现场检查应实现全覆盖;各镇街每季度电话回访应达到实际呼叫量的1%,电话回访应做好台账记录;3.各镇街对群众信访、领导交办、媒体曝光问题要求逐一现场核实。杭州市临平区城市管理局的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针对居民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回收,目前主要采取上门回收模式,为培养公众新环保生活理念,进一步推行“两网融合”,计划借助互联网+技术,逐步引导服务区域内居民开展智能回收。上门回收模式前端由居民分类装袋或放置,再由拟中标单位上门收集,智能回收模式前端则由居民自助进行智能箱体投放,箱满后再由拟中标单位收集员收集、整理,两种模式回收的可回收物均需运送至分拣中心精细化分拣,以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并对全过程进行智慧化监管。1、项目概况一、项目概述标项二: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临平区“一事一议”项目,本项目中标人不再享受临平区内可回收物、大件垃圾等回收补助政策。十一、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标项名称服务内容、要求简况预算价/最高限价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东湖街道和运河街道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6.7万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标项二:2560万元投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上门回收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93元/户/日;智能回收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0.81元/户/日;大件垃圾单价700元/吨。5.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回收垃圾的再生利用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率达到100%。4.总体服务:拟中标单位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负责全体系日常运营管理;负责为政府提供溯源到户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信息开放。3.末端资源化:拟中标单位负责分拣中心建设,分类垃圾资源化去向明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负责所有设施设备投入。2.中转运输:上门回收模式:拟中标单位负责自建一整套服务站储存、物流清运、末端分选的收集、运输体系,做到每个服务站垃圾日产日清;智能回收模式:拟中标单位负责自建一整套物流清运、末端分选的收集、运输体系,做到每套智能箱体内垃圾满溢及时清理。1.前端分类:拟中标单位负责小区内回收站点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装修和运营管理;上门回收模式:负责专用收集袋、收集袋支架、分类指导手册的制作,负责提供1小时上门回收服务;智能回收模式:负责分类指导手册的制作、智能箱体的使用推广,负责智能箱体内可回收物的收集、整理;负责环保积分奖励的兑换;不满足智能箱投放条件的小区提供人工回收服务。2、服务要求(1)回收类别和方式2.2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东湖街道和运河街道为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6.7万户,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2.1服务范围二、服务范围及内容6.有害垃圾处置,必须按照环保要求,建立有害垃圾收集或存储点,并定期交给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末端企业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置,处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其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参考《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分类投放第二十六条本省生活垃圾分类中:回收类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大件垃圾:由中标单位上门回收。智能回收模式:居民可在全天24h任意时间段,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小区对应的智能回收箱体内,箱体满溢智能报警后中标单位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收集、整理。同时针对不满足投放智能箱条件的小区,每个小区由中标单位提供上门回收服务。上门回收模式:针对居民家庭和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中标单位提供的专用收集袋内,由中标单位上门回收。智能回收模式:智能箱体安装位置由中标单位、各镇街及具体小区协商确定,确定位置后,中标单位需在1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负责运营管理。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1人最多负责7~10套智能箱体的运营维护。同时中标人负责配置收集工具、收运车辆等设备设施及所需一切物料。不满足智能箱投放条件的小区提供人工回收服务作为智能回收模式的补充,人员配置和设备设施可依据小区实际情况定。上门回收模式:服务站用房服务期内由镇街向中标单位提供,中标单位需在30天内出资完成装修并负责运营管理。每个服务站须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覆盖居民超过2000户的服务站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中标人负责配置上门回收工具、收运车辆等设备设施及所需一切物料。a.配置回收站点(2)回收流程大件垃圾结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居民生活垃圾实际产生情况明确为:门窗、桌子、椅子、凳子、沙发、柜子、床等家具类;电视机、冰箱、空调、电脑、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电脑、打印机等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类。(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含汞温度计,含汞血压计,药品及其包装物,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及相纸等;④呼叫回收员。居民通过中标人提供的微信公众号、APP等方式,呼叫上门回收服务,回收员须在1小时内上门服务。③分类投放。居民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垃圾类别,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至专用收集袋中。②发放专用收集袋、收集袋支架和居民分类手册。可回收物专用收集袋和支架是垃圾分类体系的最前端,收集袋的设计容量平均可装纳约15kg可回收物。由镇街、社区组织,协助中标人向居民发放专用生活垃圾收集袋、支架以及垃圾分类手册,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居民进行分类投放指导。①建立居民垃圾分类回收呼叫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与居民互动的APP、微信公众号等实时呼叫系统,该系统向居民展示生活垃圾的分类方式、呼叫通道、呼叫信息,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信息实时纳入信息平台。上门回收模式:b.前端分类②发放居民分类手册,由镇街、社区组织,协助中标人向居民发放,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居民进行智能箱体分类投放指导。①建立居民垃圾分类回收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与居民互动的APP、微信公众号等系统。智能回收模式:中标人必须满足居民通过移动端APP或线下实体店、积分兑换机等实现日常商品兑换的需求,不允许中标人采用周、月等集中兑换方式。奖励的环保积分存入居民的账户中,积分标准可以由中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调节前须向采购人报备)。环保金由中标单位支付,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家具类大件垃圾免费上门搬运,无环保金;电器类大件垃圾由中标人按照市场价制定并向居民公开。⑤鼓励措施。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居民投放至收集袋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给予环保积分奖励,专用收集袋内的废纸类垃圾根据市场调节价实施;玻璃类、纺织物类(衣服、鞋帽、床单被褥等)等混合类按照0.3元/公斤计算。①日产日清。上门回收收集的所有垃圾在服务站集中暂存,每日清运至分拣中心;智能回收模式收集的所有垃圾则每日直接由现场清运至分拣中心。c.中端运输中标人必须满足居民通过移动端APP或线下实体店、积分兑换机等实现日常商品兑换的需求,不允许中标人采用周、月等集中兑换方式。奖励的环保积分存入居民的账户中,积分标准可以由中标人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调节前须向采购人报备)。环保金由中标单位支付,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家具类大件垃圾免费上门搬运,无环保金;电器类大件垃圾由中标人按照市场价制定并向居民公开。④鼓励措施。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居民投放至智能箱体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给予环保积分奖励,箱体内的废纸类垃圾根据市场调节价实施,金属塑料类垃圾按照0.4元/公斤计算,织物类垃圾按照0.3元/公斤计算,玻璃类垃圾按照0.3元/公斤计算。③分类投放。居民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垃圾类别,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至对应箱体内。3.2资源化效率中标人须自行建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日分拣能力超过70吨/日,分拣中心区域设置规范,功能分区合理,厂区环境保持整洁有序。大体应由装卸货区、辅料仓库、分拣车间、打包车间、成品存储区、出入库磅房、办公区等组成。根据回收垃圾特点,在分拣中心配备生活垃圾精细分类设备,精细分类种类宜超过40种以上。大件垃圾入库前称重并入账,并提供收入库等过程监控。分拣中心面积不低于7000m2,允许租赁,并按项目需求配备分拣设备等本项目所需内容,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3.1分拣中心(3)分拣处置③监管措施。每个服务站或每套智能箱体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服务站垃圾暂存重量信息、智能箱体垃圾取出重量信息,纳入企业监管系统备查,接受主管部门实时监管抽查。②自备物流车辆。中标人自备密闭专用清运车,每个车辆安装GPS系统,车辆轨迹可查。3.1、设施设备最低投入一览表3、基础配置精细分类后的垃圾作为再生原料进入下游资源利用企业,资源利用企业需具备合法经营的资质,5%以下的不可利用的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中标单位委托合法企业进行处置,做到无害化率100%。处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3.3分类垃圾去向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在分拣中心进行精细分类,作为再生原料的利用率达到95%以上。设备设施名称数量或规模配置要求转运车辆14辆厢式货车每天承担清运,中标人应保证小区服务站点、智能箱体收集的垃圾日收日清,配置小区服务站、智能箱体至分拣中心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载重在1吨(含)以上,便于进入小区或到小区周边沿街服务站点进行收运,车辆性能及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每辆车安装GPS定位设备,车身具有显著的统一标识。收集车辆31辆上门回收模式:中标人应保证对覆盖区域内每日居民呼叫的上门应收尽收,为每个回收员配置一辆收集车辆,专门用于服务站至小区每户的上门回收,车辆统一标识,规范使用。智能回收模式:中标人应保证对覆盖区域内每台智能箱体的满溢做到及时处理,按每5000户为标准配置一辆收集车辆,专门用于不同箱体间的通勤及可回收物的短距运输,车辆统一标识,规范使用。分拣中心自有或租赁厂房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中标人保证每日回收垃圾的应分尽分,确保自行建设或租赁的厂房,能够满足对覆盖区域内约6.7万户居民回收垃圾的现场分拣和临时暂存,确保垃圾处置的规范性。设施设备70吨/日的分拣流水线,及配套的铲车、叉车等根据投标人垃圾回收的规模,以及分拣处理的工艺流程,配置机器设备及必要的厂房、办公区、辅助设施等。信息监管平台1项;包括系统平台设计开发、运维、数据管理等配套平台。其他设备手持终端、办公设备等按需配置每名回收员配置手持终端一个,办公设备等其他设备按需配置。易耗品上门回收模式:每户居民实时上门发放专用收集袋和支架。智能回收模式:取出、整理箱体内可回收物所需的回收袋、打包带等。投标人根据项目运作特点,按需配置收集袋及支架、回收袋和打包带、宣传品等所需的其他易耗品。备注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3.4、环保积分兑换智能回收模式:智能箱体安装在各小区合适位置,由中标人在10天内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安装。智能箱体的安装方案及安装预算、运维能耗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单位针对每套智能箱体站点后期环境形象管理上,需满足社区、物业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垃圾不乱堆、不乱放,做好智能箱体站点环境形象维护。上门回收模式:服务站点由各镇街提供,由中标人在30天内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装修,统一标识、制度上墙等。服务站点的装修施工方案及投资预算、服务站点所有水电物业等运维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单位针对每个服务站点后期环境形象管理上,需满足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垃圾不乱堆、不乱放,做好门前三包等店面站点环境形象维护。3.3、回收站点3.2、服务人员最低投入一览表岗位数量说明回收员(前端)31人每个服务站点不少于2名,覆盖超过2000户的站点不少于3人;每7~10台智能箱体不少于1人负责。驾驶员(中端)14人按每辆车至少配备1人。作业人员(分拣中心)25人包括分拣员和辅助工种,确保对覆盖区域内约6.7万户居民回收垃圾的精分细分。备注:1、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聘请员工应从电子设备的使用、岗位需求等角度录用年龄、文化素质相匹配的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予以上岗。2、中标人聘请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薪酬发放应按照国家法律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3、为体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所有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呼叫回收服务监管功能系统平台应实现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根据政府监管要求,中标人配置系统平台,负责运行维护、数据传输、链路租用等费用。所有信息需按采购人要求同步到采购人的监管平台。4.1监管平台4、信息平台环保积分兑换平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落实,遵循便利性原则,兑换商品以居民常见的日常物资为主,满足居民通过移动端APP或线下实体店、积分兑换机等实现日常商品兑换的需求,并确保线下实体店物品兑换价格透明,不高于市场价且品质有保障。(4)智能回收一袋一码:回收的垃圾按照每袋对应唯一二维码,每袋垃圾可溯源至对应箱体。(3)上门回收一袋一码:回收的垃圾按照每袋对应唯一二维码,每袋垃圾可溯源至住户。(2)垃圾分类信息监管的同步要求:居民投放垃圾原始信息(类别、重量、住址、计重积分,若涉及居民个人姓名、电话等敏感信息需打星作不完整显示)同步给平台,除网速原因外,不允许有时滞,不允许修改原始信息。(1)垃圾分类信息精度要求:垃圾分类信息精确到住户住址门牌号码,具体投放人信息精确到个人,垃圾投放重量信息精确到0.01公斤。前端信息采集监管功能工作时间内实时响应用户的呼叫需求,用户呼叫信息、服务人员轨迹信息、服务完成信息同步到平台。统计服务功能垃圾组分信息在线录入:为体现垃圾真实分类和资源再生利用的情况,系统提供回收垃圾精细分类后出库的实时明细,按月提供资源化利用率达95%的企业台账。末端精细分类信息监管功能(2)清运信息在线:车辆位置信息实时在线。(1)库存信息在线:实时上传各服务站的暂存垃圾重量信息。中端清运信息监管功能三、培训要求4.2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中标人必须为政府提供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相关数据,信息平台对垃圾收集、运输及精细分类的相关数据,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时推送并接入招标人指定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数据推送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平台建设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3)垃圾分类鼓励积分兑换信息:系统实时提供居民垃圾分类鼓励积分的兑换信息,并且支持生成日、月各小区的居民积分兑换的统计信息。(2)垃圾分类居民参与情况统计信息:实时显示各服务小区的居民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信息,支持生成各小区的居民参与频次的统计信息。(1)垃圾分类统计信息:系统支持生成户别、站别、镇街及全覆盖范围内的垃圾重量的日、月统计信息,支持生成覆盖区域内的精细分类组分的日、月动态统计信息。六、结算方式中标人按标项预算总额的1%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服务期满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银行履约保函形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五、履约保证金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为项目准备期,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准备期内,按规定配置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含系统平台)等准备齐全,并同时完成所有拟派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以确保能进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中标人提前完成项目各项准备,经协商一致,可立即开展运营。四、服务期限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人聘请员工应从车辆设备的使用、岗位需求等角度录用年龄、文化素质相匹配的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后予以上岗。(3)投标人承认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采购人向投标人披露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采购人所专有,采购人将其对投标人进行披露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专利权的转让。(2)投标人知道违反本条规定将给采购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1)中标人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投标人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七、保密责任和义务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对减量考核不要求,若中标人达到项目建设目标,即按规定配置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完成人员招聘及培训,完成所有站点以及分拣中心的建设,采购人向中标人按照中标单价和覆盖居民的户数全额支付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纳入服务范围内的实际户数,以及大件垃圾的回收量,结合中标单价和考核情况进行支付。因财政资金申请及拨付等因素推迟付款,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此情况。(3)本条规定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合法、正当使用本招标项目产品和服务中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如因投标人过错遭受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如投标人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八、知识产权归属(5)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项目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持续有效,而不受合同履行完毕时间的限制。(4)在合同项目的服务结束并通过验收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项目的所有数据成果。中标人应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任何复印件。“上门回收”考核办法“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考核办法项目考核办法2.本项目设置企业履约情况考核,服务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计量等不规范行为的,第一次发现扣除季度服务费总额的10%,第二次发现扣除季度服务费总额的50%;发现三次(含)以上的,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准备期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未达到最低投入要求,或服务期前两月考核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九、验收要求(结合考核办法)3、考核内容由镇街具体实施考核,按照季度考核、季度拨付。2、考核方式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的中标单位。1、考核对象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水平,强化我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常态化有序运行,结合临平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1.2结果等次确定方式季度考核得分=基本分+加分。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基础配置40分、日常管理40分、社会评价20分、加分项为5分。1.1成绩计算方式(1)企业履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础配置、日常管理、社会评价三方面,并设置加分项,考核内容详见下表:对“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项目的考核,主要包括企业履约考核、减量成效考核两项内容,按户购买服务经费以(中标价)元/户/日为标准,结合考核最终结果进行拨付。大件垃圾按照回收量计算经费。(2)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按户购买服务经费的40%(元/户/日)用于减量成效考核。具体支付标准为:第一季度户均日回收量达到0.71公斤,减量成效考核资金全额支付;第一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71公斤、大于等于0.6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1%的比例进行扣减;第一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6公斤、大于等于0.55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以户均日回收0.71千克为基础计算)、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4%的比例进行扣减;第一季度减量不足0.55公斤/日不予支付。第二至第四季度,各季度户均日回收量达到0.83公斤,减量成效考核资金全额支付;各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83公斤、大于等于0.7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1%的比例进行扣减;各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7公斤、大于等于0.6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以户均日回收0.83千克为基础计算)、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4%的比例进行扣减;各季度减量不足0.6公斤/日不予支付。(1)企业履约考核资金。按户购买服务经费的60%(元/户/日)用于企业履约考核,根据考核等次按比例支付:季度考核优秀的全额支付;季度考核良好的支付90%;季度考核合格的支付80%,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考核结果运用于购买服务资金拨付。4、结果运用(2)减量成效。对本项目的减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支付依据,考核指标为该季度户均日回收量(平均日回收总量除以覆盖户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为优秀,75分(含)至85分为良好,70分(含)至7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考核对象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为了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管,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智能回收”考核办法“上门回收”临平区“******”项目考核评分细则(3)大件垃圾回收资金。标项二范围内大件垃圾回收量不高于回收总量35%时,按大件垃圾实际回收总量×元/吨支付;超过35%时,大件垃圾购买服务单价为:标项二范围内回收总量×35%×元/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式一基础配置(40分)1.人员配置。服务站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覆盖居民2000户以上的服务站不少于3人。站点配置人员信息上墙公示,上门回收电话号码对外公开。10人员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扣2分;未将人员信息上墙或电话号码公示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现场检查一基础配置(40分)2.居民设施配备。覆盖小区每户家庭袋子配置到位。10回访反馈袋子未配置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电话回访一基础配置(40分)3.硬件配置。每位上门服务人员须配置1辆电动三轮车、一台终端。10硬件配置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扣1分。现场检查一基础配置(40分)4.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监管平台,回收监管数据精准。10未建立监管平台不得分;平台运行不稳定,监管数据不准确每次扣2分。现场检查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5.积分管理。居民在线上商城或线下超市,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价格等于现金支付价格。10兑换机制运作不正常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6.站点管理。服务站点门外无垃圾堆积现象,服务站内回收垃圾分类摆放整齐;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10发现服务站管理不到位情况的,每起扣1分;未落实安全责任,发生有责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扣5分现场检查二日常管理(40分)7.清运管理。对保持前端电瓶三轮车、中端收运车外观形象,无吊挂或抛洒情况,在服务范围内规范收运。10服务站点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大量堆积,每发现一次扣1分;清运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跨服务范围违规收运垃圾的,每处扣3分;跨区违规收运垃圾的此项不得分。现场检查平台监管二日常管理(40分)8.服务管理。优化上门服务效率及质量,保证一小时服务时效;强化服务站点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回收品类和服务流程;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公布分类方法,积分兑换方式,回收服务和投诉电话。10回访反馈服务实效超过1小时的,每起扣1分。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8.服务管理。优化上门服务效率及质量,保证一小时服务时效;强化服务站点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回收品类和服务流程;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公布分类方法,积分兑换方式,回收服务和投诉电话。10发现服务站点员工对回收品类不熟悉等管理缺失情况的,每起扣2分;小区内无明显公示的,每次扣2分;积分兑换机制运行不正常每次扣2分。现场检查平台监管三社会评价(20分)9.公众监督。对12345等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媒体负面报道进行统计分析,对有责任的进行扣分。10对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媒体负面报道,核实后为企业主要责任的每起扣2分。现场核实三社会评价(20分)10.满意度评价。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满意度评价。10回访用户满意度低于80%的,扣5分;满意度低于70%的,扣10分。电话回访四加分项(5分)季度户均日回收量高于0.8kg的,每高1%加1分。数据核实(1)企业履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础配置、日常管理、社会评价三方面,并设置加分项,考核内容详见下表:(一)考核打分:考核分数合计为100分,主要内容共有十项基本内容。参加考核的单位每季对中标单位进行打分,其中企业履约考核和减量考核的考核分数由区城管局根据全区季减量情况统一打分,打分的平均值为季考核分数。考核结果分为四档。三、考核内容由临平区城管局具体实施考核。采取按季度打分方式,根据中标单位当季工作酌情打分,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的支付依据。二、考核方式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标项二)中标单位。(2)减量成效考核。对本项目的减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支付依据,考核指标为该季度户均日回收量(平均日回收总量除以覆盖户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为优秀,75分(含)至85分为良好,70分(含)至75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1.2结果等次确定方式季度考核得分=基本分+加分。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基础配置40分、日常管理40分、社会评价20分、加分项为5分。1.1成绩计算方式(3)大件垃圾回收资金。标项二范围内大件垃圾回收量不高于回收总量35%时,按大件垃圾实际回收总量×元/吨支付;超过35%时,大件垃圾购买服务单价为:标项二范围内回收总量×35%×元/吨)。按户购买服务经费的40%(元/户/日)用于减量成效考核。具体支付标准为:第一季度户均日回收量达到0.71公斤,减量成效考核资金全额支付;第一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71公斤、大于等于0.6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1%的比例进行扣减;第一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6公斤、大于等于0.55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以户均日回收0.71千克为基础计算)、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4%的比例进行扣减;第一季度减量不足0.55公斤/日不予支付。第二至第四季度,各季度户均日回收量达到0.83公斤,减量成效考核资金全额支付;各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83公斤、大于等于0.7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1%的比例进行扣减;各季度实际户均日回收量小于0.7公斤、大于等于0.6公斤时,按照户均日回收量每降低1%(以户均日回收0.83千克为基础计算)、减量成效考核资金扣除4%的比例进行扣减;各季度减量不足0.6公斤/日不予支付。(2)减量成效考核资金。(1)企业履约考核资金。按户购买服务经费的60%(元/户/日)用于企业履约考核,根据考核等次按比例支付:季度考核优秀的全额支付;季度考核良好的支付90%;季度考核合格的支付80%,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考核结果运用于购买服务资金拨付。四、结果运用:本项目为临平区“一事一议”项目,本项目中标人不再享受临平区内可回收物、大件垃圾等回收补助政策。十、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智能回收”临平区“******”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该考核办法为暂行考核办法,制定单位可根据项目实施后的实际情况,随时制定新的考核办法,新考核办法制定后,该考核办法自动作废。四、其他要求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检查方式一基础配置(40分)1.配置满足项目运营的服务人员,智能箱体、人工回收员、分拣中心、收集员、车辆驾驶等人员配备齐全,素质良好。10人员数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每少1人扣1分。现场检查一基础配置(40分)日常管理到位,设施设备和收集箱体及周边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无缺损、无满溢。10人员数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每少1人扣1分。现场检查电话回访一基础配置(40分)3.硬件配置。每位收集服务人员须配置1辆电动三轮车、每位司机服务人员须配置1辆箱式货车。10硬件配置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个扣1分。现场检查一基础配置(40分)4.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监管平台,回收监管数据精准5平台运行不稳定,监管数据不准确每次扣2分。现场检查电话回访一基础配置(40分)5.智能箱体设施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给出维护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成。(4分)5未及时响应或因此被投诉,出现一次扣1分。现场检查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6.积分管理。居民在线上商城或线下超市,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价格等于现金支付价格。做好与商场超市积分兑换系统对接工作。10兑换机制运作不正常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电话回访二日常管理(40分)7.在收集员正常作业时间内,及时处理箱体投放点周边居民的可回收物。10箱体投放点周边未及时处理居民的可回收物,每发现1处扣0.5分现场检查二日常管理(40分)8.车辆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几个品类混装、不得满溢、不得就地分拣。并做到及时清运避免被投诉。智能箱体投放点的可回收物不得在室外分拣。10未及时清运被投诉并核实属实的,发现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现场检查平台监管二日常管理(40分)9.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人员日服务时间要达到8个小时(含)。10未达到8个小时(含),擅离岗位的。发现一次扣1分。现场检查平台监管三社会评价(20分)10.公众监督。对12345等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媒体负面报道进行统计分析,对有责任的进行扣分。10对各类信访投诉、领导交办件、媒体负面报道,核实后为企业主要责任的每起扣2分。现场核实三社会评价(20分)11.满意度评价。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满意度评价。10回访用户满意度低于80%的,扣5分;满意度低于70%的,扣10分。电话回访四加分项(5分)季度户均日回收量高于0.8kg的,每高1%加1分。数据核实评标办法前附表(标项一)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投标价格得分之和,总和为100分,其中:投标价格得分10分,商务技术得分90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1.1总则1、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90分):分类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71分1、需求理解投标人结合本项目行业特点、政策引领、项目区位等进行市场调研,根据数据详实、分析准确、问题解剖合理程度,每项得0-1分,最高得3分。3分技术分71分2、收集方案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收集方案,根据完善程度得0-2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服务站点管理方案,根据完善程度得0-1分;有符合项目需求的人员车辆监管方案 ,根据完善程度得0-1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积分兑换服务方案,根据完善程度得0-1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线上兑换配送功能,根据完善程度得0-1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中端运输(服务站至分拣中心)方案,根据完善程度得0-2分。8分技术分71分3、分拣处置方案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分拣方案,分拣能力达到140吨/日以上,根据完善程度得0-2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精细分类方案,根据完善程度得0-2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末端处置方案,达到95%的回收利用率和100%的无害化处置率,根据完善程度得0-2分;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信息化监管方案,根据完善程度得0-2分。8分技术分71分4、收集车辆情况为确保项目前端上门收集需要,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小区收集车辆(电动三轮车等),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180辆得2分,每多10辆加0.1分,最多得分4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合同签订30日内)能够达到180辆及以上得1分。注:自有小区收集车辆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清单汇总及5张以上能体现车辆外观的照片,否则不得分。照片数量未达到5张及以上不得分。4分技术分71分5、转运车辆情况为确保项目服务站至分拣中心转运需要,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转运车辆(厢式机动车等),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30辆的得2分,每多5辆加0.1分,最多得4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合同签订30日内)内能够达到30辆及以上得1分。注:自有提供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清单汇总及5张以上能体现车辆外观的照片,否则不得分。照片数量未达到5张及以上不得分。4分技术分71分6、分拣中心建设情况根据投标人现有分拣中心厂房面积进行评审打分。为确保项目回收垃圾的临时暂存和及时分拣,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厂房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的得2分,每多1500方加0.5分,最多得4分。注:自有厂房提供房产证、产权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厂房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厂房租赁合同期限需包含整个服务期(至少至2023年10月31日),否则不得分)。4分技术分71分7、回收人员投入为确保项目上门回收的需要,投标人投入及配置上门回收人员,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180人得2分,每多10人加0.1分,最多得分3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内(合同签订30日内)能够达到180人及以上得1分。注:项目现有人员须提供缴纳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盖章(或电子公章)证明缴纳清单,否则不予认可。3分技术分71分8、驾驶人员投入为确保项目服务站至分拣中心转运需要,投标人投入及配置驾驶人员,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30人得2分,每多5人加0.1分,最多得分3.5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内(合同签订30日内)能够达到30人及以上得1分。注:项目现有人员须提供缴纳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盖章(或电子公章)证明缴纳清单,驾驶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3.5分技术分71分9、分拣人员投入为确保项目回收垃圾的精细分类,投标人投入及配置分拣人员,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40人得2分,每多5人加0.1分,最多得分3.5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内(合同签订30日内)能够达到40人及以上得1分。注:项目现有人员须提供缴纳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盖章(或电子公章)证明缴纳清单,否则不予认可。3.5分技术分71分10、项目管理方案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制定全流程的管理制度,根据科学合理程度得0-2分;对确保本项目的服务和回收质效,制定人员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根据科学合理程度得0-2分。4分技术分71分11、溯源监督管理对投标人回收和清运的精细管理数字化平台情况等进行评审打分。拟投入数字化平台能实时响应用户的呼叫需求得1分,生活垃圾可以溯源到户得1分,对每户生活垃圾回收时间精确到秒得1分,回收计量称重精确到0.01KG得1分,每辆运输能提供车辆运行轨迹得1分,能实时提供户别、站别、镇街及全覆盖范围内的垃圾重量的日、周、月、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统计信息得1分。注:要求提供数字化平台展示图片截图及提供上述内容完全满足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6分技术分71分12、垃圾流向管理垃圾流向追溯管理,可回收物委托具有综合利用能力且合法经营的单位直接利用,有协议得2分,有意向协议得1分;电冰箱、空调等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委托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规范拆解,有协议得2分,有意向协议得1分;有毒有害垃圾委托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规范处置,有协议得2分,有意向协议得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与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单位、危废经营许可单位等处置利用协议或意向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还需提供处置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不能提供不得分。6分技术分71分13、合理化建议结合目前临平区垃圾分类情况,对前端回收、中端收运分拣、末端处置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根据可行性和合理化程度每项得1-2分,最多得4分。4分技术分71分14、应急方案为保障系统及服务正常稳定运行,投标人针对疫情、极端天气、设施设备故障,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应急响应方案,根据可行性和合理化程度每项得0-2分,最多得4分。4分技术分71分15、系统演示投标人提供运用于本项目溯源监督的数字化系统平台,分别以小区用户端(0-2分)、上门收集回收员端口(0-2分)、后台管理端口(0-2分)身份进行系统流程演示。从前端收集、中端运输、精细分类、系统监管等系统功能模块是否齐全、数据是否详实、操作是否简单等进行综合评价。说明:系统演示加讲解(采用钉钉屏幕共享,实现远程在线系统演示及讲解进行),设备、网络、平台等与演示有关的内容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顺序以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根据讲解与系统演示情况进行打分,仅进行PPT等固定图片或录屏、录像方式演示的不得分,不演示的不得分。每位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涉及具体用户信息的应进行脱敏处理。6分商务分19分16、投标人资质、管理能力相关证书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以上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5分商务分19分17、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业从业经验得1分;有类似本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达到3年及以上的,得1分;注:拟派人员须提供缴纳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盖章(或电子公章)证明缴纳清单,否则不予认可,负责人相关工作年限及经验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2分商务分19分18、高新技术能力体现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设备设施具备自主发明专利或使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物流调度、回收、仓储、回收监管、处置监管等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功能服务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3分商务分19分19、类似案例经验2017年1月起(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一份类似本项目的案例业绩合同并提供履约或考核情况表的得0.5分,最多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采购单位的履约或考核情况调查表加盖公章,考核不合格不得分,与本项目不类似的案例不得分。1分商务分19分20、案例解析结合投标人自有已实施类似项目案例进行解析,投标单位提供的案例必须为本单位所实施且为真实性负责,可图文结合。服务实施案例解析清楚得1分,数据详实得1分,群众满意度获得感高得1分、社会和环境效益明显得2分。注:与本项目不类似的案例不得分。5分商务分19分21、企业荣誉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 2017年1月1日至今各级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授予企业或企业实施类似项目的荣誉证书,县级每项得0.5分,市级每项得1分,省级每项得2分,国家级(部级)每项得3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企业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大件垃圾报价部分(满分2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上门收集投标单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报价)×价格权值(即8%)×100;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报价部分(满分8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4、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投标价格得分之和,总和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得分90分,投标价格得分10分。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各投标人报价最终得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得分+(大件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得分。大件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报价)×价格权值(即2%)×100。2、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3商务技术评标细则(90分):评标办法前附表(标项二)分类评分标准分值技术分(70分)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结合本项目覆盖情况开展市场调研,进行项目重难点分析,根据数据详实、分析准确、问题解剖合理程度酌情打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的区调研情况确认材料,根据调研材料的合理性、数据详实、分析准确、思路清晰的得6分;调研材料的合理性一般、数据详实性一般、分析较准确、思路较清晰的得4分;调研材料的不够合理、数据不够详实、分析不够准确的得2分;调研材料不足、数据分析不足的最多得1分。6分技术分(70分)2、运营方案:要求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大件垃圾做到从收运APP接单到居民处收购,再转运至分拣中心过程进行全流程描述,包含两种回收模式的收运方案、分拣处置方案、积分兑换服务方案等;针对智能回收模式,要求前端智能回收箱体可支持四种及以上投放方式、有投口防夹手、箱体自动压缩、实时投放信息记录等功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上门回收模式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性(0-2分)、可行性(0-2分)进行打分;智能回收模式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性(0-2分)、可行性(0-2分)进行打分;8分技术分(70分)转运车辆投入:为确保项目服务站至分拣中心转运需要,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转运车辆(必须为浙A牌照厢式机动车),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14辆的得4分,每多1辆加0.5分,最多得5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合同签订30日内)内能够达到14辆及以上得1分。注:自有提供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清单汇总及5张以上能体现车辆外观的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清单汇总及5张以上能体现车辆外观的照片,租赁车辆租赁合同期限需包含整个服务期(至少至2023年10月31日),否则不得分。5分技术分(70分)4、收集车辆投入:为确保项目前端可回收物收集需要,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小区收集车辆(电动三轮车等),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31辆的得3分,每多3辆加0.5分,最多得4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合同签订30日内)内能够达到31辆及以上得1分。注:自有小区收集车辆提供投标人购置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清单汇总及5张以上能体现车辆外观的照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数量清单汇总及5张以上能体现车辆外观的照片,租赁车辆租赁合同期限需包含整个服务期(至少至2023年10月31日),否则不得分。4分技术分(70分)5、人员投入:为确保本项目回收体系建设的需要,投标人投入及配置的各类回收服务人员(含回收员、驾驶员、分拣中心作业人员)符合本项目要求,现有数量达到70人得3分,每多10人加0.5分,最多得5分。现有数不足,承诺准备期内(合同签订30日内)能够达到70人及以上得1分。注:项目现有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认可。5分技术分(70分)6、分拣中心建设:为满足回收垃圾的临时暂存和及时分拣需要,投标人需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拣中心,自有或租赁均可,项目开标前已有分拣中心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得6分,承诺在中标后十日内落实上述分拣中心场地要求的得1分。注:自有厂房提供房产证、产权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拣中心内部照片(含定位及日期等信息);租赁厂房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分拣中心内部照片(含定位及日期等信息)(租赁厂房租赁合同期限需在整个服务期内(至少至2023年10月31日),否则不得分)。6分技术分(70分)7、溯源监督管理:对投标人回收和清运的数字化平台精细化管理情况等进行评审打分。拟投入的数字化平台能实时响应用户的呼叫需求得1分,生活垃圾可以溯源到户得1分,对每户生活垃圾回收时间精确到秒得1分,回收计量称重精确到0.01KG得1分,每辆运输车辆能提供车辆运行轨迹得1分,能实时提供户别、小区、站别、镇街及全覆盖范围内的垃圾重量的日、月统计信息得1分。注:要求提供数字化平台展示图片截图及提供上述内容完全满足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6分技术分(70分)8、垃圾流向管理:垃圾流向追溯管理,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委托具有综合利用能力且合法经营的单位直接利用,有协议得2分,有意向协议得1分;电冰箱、空调等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委托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单位规范拆解,有协议得2分,有意向协议得1分;有毒有害垃圾委托具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规范处置,有协议得2分,有意向协议得1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与可回收物综合利用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单位、危废经营许可单位等处置利用协议或意向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还需提供处置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不能提供不得分。6分技术分(70分)9、应急方案:为保障系统及服务正常稳定运行,投标人针对疫情、极端天气、设施设备故障,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应急响应方案,根据可行性和合理化程度每项得0-2分,最多得4分。4分技术分(70分)10、培训方案:针对本项目开展有计划的培训,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方式、内容、对象和措施,对培训方案的科学性(0-2分)、可行性(0-2分)进行打分。4分技术分(70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具体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方案中服务水平、产品质量保证、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故障解决能力、应急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打分。根据售后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完善性高、后续技术及维护能力好的得5分,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完善性一般、后续技术及维护能力一般的得3分,服务方案保障措施完善性较差、后续技术及维护能力较差的最多得1分。其他不得分。5分技术分(70分)12、现场演示:投标人需派遣本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概述及再生资源监管数字化平台的功能演示。a.项目概述要求针对本项目进行现状总结、运营难点剖析及运营方案规划,根据投标人演示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进行打分,每项1.5分,最多得4.5分。b.再生资源监管平台要求可对再生资源回收实现全流程监管,有监管大屏(含回收量、回收订单、网点回收排名、回收品类分布等信息)的得2分;C.可实现回收监管(各维度垃圾回收及汇总信息)功能、运输监管(垃圾运输统计信息)功能和分拣监管(垃圾进、出库信息)功能的每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说明:系统演示加讲解(采用钉钉屏幕共享,实现远程在线系统演示及讲解进行),设备、网络、平台等与演示有关的内容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顺序以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先后顺序为准。根据讲解与系统演示情况进行打分,仅进行PPT等固定图片或录屏、录像方式演示的不得分,不演示的不得分。每位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涉及具体用户信息的应进行脱敏处理。11分商务分(20分)体系认证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份得1分,共计5分。评审依据:所有资质证明文件、证书取得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分商务分(20分)投标人同类型业绩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运营服务类似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评审依据: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盖章,不提供不得分;2、类似业绩指合同关键页中须能反映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信息;3、业绩日期以中标通知书获取日期作为评审依据;4、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1个业绩计算,不重复计分。1分商务分(20分)企业资信1.投标人获得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证书,得2分。证书取得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证书取得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分商务分(20分)项目团队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情况:(1)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评审依据:需提供学历及学信网查验截图、证书复印件及证书查询截图、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同时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2分;评审依据: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及官网查询截图、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拟派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1)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工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2分;(2)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得1分;(3)系统平台人员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及高级数据恢复工程师证书,满分1分。评审依据:需提供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7分商务分(20分)再生资源系统平台安全运维保障能力投标人安全存储方面取得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网络空间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评审依据:所有资质证明文件、证书取得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cx.cnca.cn 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2)智能箱体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报价部分(满分4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上门收集投标单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报价)×价格权值(即4%)×100;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人工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报价部分(满分4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3、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综合单价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各投标人报价最终得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得分+智能箱体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报价得分+(大件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得分。大件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报价)×价格权值(即2%)×100。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3)大件垃圾报价部分(满分2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上门收集投标单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报价)×价格权值(即4%)×100;全部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4、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得分+投标价格得分之和,总和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得分90分,投标价格得分10分。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报价评审。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评标程序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针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项,小微企业投标报价不扣减参与评审。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乙方:甲方: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适用二个标项框架合同)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采购需求”。本项目针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大件垃圾,前端由居民分类装袋或放置,再由拟中标单位上门收集,运送至分拣中心精细化分拣,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并对全过程进行智慧化监管等提供服务。标项二本项目服务范围东湖街道和运河街道为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6.7万户,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标项一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除标项二范围纳入服务区域的居民住宅及店铺(不包括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约为18万户。服务期内增减户数以镇街申请和备案为准。第一条: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根据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纳入服务范围内的实际户数,以及大件垃圾的回收量,结合中标单价和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标项二项目预算金额为2560万元;标项一项目预算金额为7400万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期为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为项目准备期,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准备期内,按规定配置项目所需设备设施(含系统平台)等准备齐全,并同时完成所有拟派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以确保能进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中标人提前完成项目各项准备,经协商一致,可立即开展运营。:服务期限中标人按预算总额的1%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服务期满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银行履约保函形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履约保证金大件垃圾单价元/吨。智能回收模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元/户/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单价元/户/日;投标单价: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他特殊条款(如保密条款、保险规定、知识产权条款、分包或者转包的规定等等)。其他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解除合同。(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免责条款(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约定)按照本招标文件验收要求和考核办法执行。:验收或考核条款中标人在准备期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未达到最低投入要求,或服务期前两月考核不合格(得分70分以下),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裁决(或者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管辖条款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4、本项目由采购单位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同时拟中标单位须与各镇街再分别签订相应区域的服务合同。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备案。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地址:地址: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注:本项目分二个标项,投标文件制作按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本招标采购文件内如未明确为哪个标项要求,即为所有标项的共同要求和内容,如已明示为哪个标项的具体要求,即按相关要求执行。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线上电子招投标)资格文件(项目名称)资格文件部分(封面)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件文标投招标编号:YHZFCG202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目录年月日投标人地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页码)(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标项二为保证中小企业预留部分份额采购,本项目标项二的采购金额2560万元为专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标项一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2022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联合协议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线上电子招投标)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标项名称:件文标投招标编号:YHZFCG2022-(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8)投标人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投标函;2.2商务技术文件: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1承诺函;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3联合协议(如果有);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5、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标项(标项内容)【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签发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告知。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注:另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正面: 反面: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扣除)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相关签署、盖章页面。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序号评标标准自评分值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对应的页码范围123……服务类项目如”商务技术”无偏离的可在“投标文件响应”栏填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如未填入此表,即默认同意或认可。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商务技术偏离表注:评审专家可依据此表查询相应分值对应页面。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好处;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部分(封面)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文标投招标编号:YHZFCG2022-(线上电子招投标)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部分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标项名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注:分二个标项分别进行报价;(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目录(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注: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开标一览表(标项:一)(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一)【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的实施。序号服务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小写:¥ 元/户/日;大写:人民币 元每户每日;2大件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每吨;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标项二)【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的实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注: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开标一览表(标项:二)(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小写:¥ 元/户/日;大写:人民币 元每户每日;2智能箱体回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小写:¥ 元/户/日;大写:人民币 元每户每日;3大件垃圾(投标单价报价)小写:¥ 元/吨;大写:人民币 元每吨;一、适用对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一)线上融资模式: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附件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采购项目: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特此说明。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临平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YHZFCG2022-198)】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日期:2022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书附件(中标后提供):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行业从业人员X (人)营业收入 Y (万元)资产总额 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 (万元)资产总额Z (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 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 300≤Z<5000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行核实下述承诺内容,如有不符,重新联系代理公司重新按新的内容邮箱递交)确认声明书(将以下表格填写完成后,与投标文件同步制作递交)2022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本单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均一致,如不一致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自付。特此承诺!我单位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有幸中标,考虑本项目备案事宜,故由我单位再提供纸质版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红章版,副本二份,可为正本复印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本公司承诺: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年月日授权委托代表签名:供应商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