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招标公告(扬中市人民医院2022)
扬中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中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182-JJGS-G2022-0037;
2、项目名称:扬中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万元;
6、采购需求:扬中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需求及基本服务要求;
7、供货期限:60日历天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响应文件第8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为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项目;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14:00。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资料下载”--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3、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资料下载”--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5、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6、售价:免费
注:“苏采云”系统目前在试运行期间,各供应商按以上要求获取竞争性招标文件后,还须将供应商信息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517254416@qq.com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竞争性招标文件发至潜在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张梦雅;联系电话:18795986963)。潜在供应商承担由于“供应商信息表”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导致不能接收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风险。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1)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00;
(2)线下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4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提交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地点:
(1)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线下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供应商需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选择现场递交上述材料时,须提供行程码、健康码、镇江市外来人员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提醒投标人充分预留进入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检查时间。有关政策请关注各省地区风险等级划分以及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疫情防控要求,详情请查询健康扬中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风险地区供应商应尽量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不接受到付件)。邮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邮寄递交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②接收人:张梦雅;
③联系方式:18795986963;
④邮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带来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通讯畅通。
3、首次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首次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4日14:00。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7、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制,即投标人投标文件除了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供与线上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如出现线上与线下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正本文档为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应当一致,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之间内容不同的,以正本为准。
(3)本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根据镇江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意见【镇财购进口复[2 0 2 2]00029号】,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所有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中市人民医院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235号
联系方式:13852953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方式:0511-88225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惠娟
电话:18952986855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供应商信息表.doc供应商信息表.doc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1).doc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1).doc
采购人、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函.pdf采购人、代理机构信用承诺函.pdf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n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n一、办理对象\n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供应商。\n适用地区:镇江。\n登录网址: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n二、办理机构\n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信CA)www.jsgxca.com\n国信CA客服电话:400-025-1010\n三、办理方式\n1、现场办理(现场支付:支付宝或微信。现场办结)\n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信CA窗口\n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n网上办理\n2.1网上办理QQ群:708663928(镇江)\n2.2办理流程:将办理材料填写打印加盖公章,扫描后制作成一个压缩包,重命名为单位名称,发送给群管理员(昵称:CA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若涉及办理费用,办理人员出示国信CA收款二维码图片(单位名称: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用户扫码支付费用后予以办理CA锁,并按照申请表的回寄地址寄出。\n四、办理材料\n注意:正在进行招投标事项的用户,如办理补办或变更业务,请在办理业务后重新制作并上传标书。\n\n\n\n类型\n\n\n办理材料\n\n\n\n\n单位\n用户\n\n\n新办、补办\n\n\n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n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n3、附件1:《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加盖公章)\n\n\n\n\n单位\n用户\n\n\n延期(年审)、\n解锁(密码重置)\n\n\n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n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n3、附件1:《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加盖公章)\n4、CA锁\n\n\n\n\n单位\n用户\n\n\n变更\n(单位名称、法人、签章)\n\n\n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n2、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n3、附件1:《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加盖公章)\n4、变更名称或法人还要: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n\n\n\n五、收费标准\n\n\n\n业务类型\n\n\nCA数字证书\n\n\n电子签章\n\n\n\n\n单位\n用户\n\n\n新办\n\n\n150元/个/年\n\n\n150元/个/年\n\n\n\n\n单位\n用户\n\n\n延期(年审)\n\n\n100元/个/年\n\n\n150元/个/年\n\n\n\n\n单位\n用户\n\n\n补办\n\n\n50元/个/年\n\n\n150元/个\n\n\n\n\n单位\n用户\n\n\n变更\n\n\n50元/次\n\n\n每个签章50元\n\n\n\n\n单位\n用户\n\n\n解锁(密码重置)\n\n\n免费\n\n\n/\n\n\n\n电子发票于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申请表中所填电子邮箱。\n六、特别提醒 \n1、平台注册激活需要先办理CA锁。系统中【信息维护】和【CA激活】后需要平台审核通过(3-5个工作日)才可登录。平台问题请联系富深客服电话:025-83668532\n(1)注册网址:\nhttps://www.ccgp-jiangsu.gov.cn:5009/zfcgzx/static/view?path=regist/supplier_regist_s1\n(2)【信息维护】审核状态“通过”,【CA激活】状态“已激活”才可登录。\n2、登录界面需要先【控件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nhttps://www.ccgp-jiangsu.gov.cn:5009/zfcgzx/login?bs=2\n3、注意!安装驱动时请不要插入CA锁!CA证书初始PIN码口令:123456。\n 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表(单位)\nJSOG>\nC\n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n\n\n\n应用平台*\n\n\n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用户类型:供应商)(含电子签章)\n\n\n\n\n业务类型*\n\n\n(含证书载体和国信CA证书助手软件V1.0)\n\n\n :数量个,有效期年\n :数量个\n :数量个,有效期年\n :数量个\n : :\n :密码重置 :\n\n\n\n\n业务信息*\n\n\n\n\n单位名称*\n\n\n\n\n\n\n业务信息*\n\n\n\n\n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n\n\n\n\n\n\n业务信息*\n\n\n\n\n单位注册地(填写省、市、区县)*\n\n\n\n\n\n\n业务信息*\n\n\n\n\n法人姓名*\n\n\n\n\n单位电话*\n\n\n\n\n\n\n授权声明*\n\n\n1、本单位/个人授权以下经办人前去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相关事宜。\n2、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提供的公章/签名是合法无误的,接受据此颁发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n3、本单位/个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国信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国信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以上文件公布在http://www.jsgxca.com上),在此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名代表同意这些文件构成本单位/个人与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信CA)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n单位公章*: \n法人签章或签名: 经办人签名*: 申请日期*:\n\n\n\n\n授权声明*\n\n\n经办人姓名*\n\n\n\n\n身份证号*\n\n\n\n\n\n\n授权声明*\n\n\n手机号码*\n\n\n\n\n收发票的电子邮箱*\n\n\n\n\n\n\n授权声明*\n\n\n回寄收件地址*\n\n\n\n\n\n\n电子签章采集:请在下表方格内加盖2次单位公章、法人私章及签名用于采集,其他用途无效(请保证其清晰完整)\n\n\n\n\n单位公章→\n\n\n\n\n\n\n\n\n法人私章→\n\n\n\n\n\n\n\n\n法人签名→\n\n\n\n\n\n\n\n\n国信CA受理\n\n\n业务受理人、审核人签名: 日期:\n\n\n\n国信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n数字证书,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n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CA),是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n用户,是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n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国信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n第一条 新办\n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国信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国信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n国信CA作为证书业务受理单位和服务支持单位,负责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国信CA的规程办理手续。\n如果由于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国信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n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n第二条 使用\n国信CA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网络上的用户身份标识、数字签名验证、文件加解密等,各应用项目可根据需要对其用途进行定义,但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n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国信CA不承担责任。\n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国信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转让、转借、转用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保管不善导致数字证书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等后果,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n数字证书对应的私钥为用户本身访问和使用,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n国信CA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国信CA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数字证书被篡改、伪造,经确认确属国信CA责任的,国信CA参照《国信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承担赔偿责任。\n第三条 更新\n数字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受理之日起计算。在用户的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可以向国信CA申请证书更新(延期)。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国信CA对此不承担责任。\n因技术需要,国信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n用户的名称、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国信CA提出数字证书变更请求。若因用户未及时变更数字证书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n第四条 注销★\n用户主体资格灭失(如企业注销等)、数字证书私钥泄露丢失、或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等情况,用户应在8小时之内向国信CA申请注销证书。国信CA在接到注销申请并审核通过后,应在24小时内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证书注销之前所有因使用数字证书而造成的责任。\n对于下列情形,国信CA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证书:(1)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信息;(2)证书对应的私钥泄露或出现其他证书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的情况;(3)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第五条 其他\n国信CA不对由于意外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承担任何责任。\n本协议条款可由国信CA随时更新,国信CA会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jsgxca.com)进行公布,更新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替代原来的协议条款。用户如果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信CA提出注销证书的申请。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n本协议与国信CA网站上公布的《国信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共同构成关于数字证书的完整协议。\n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国信CA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管辖。\n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n供应商信息表扬中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账户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信息身份证号码邮箱扬中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扬中市人民区法人工人师体外能环求母购2月(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提醒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告知采购人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二、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购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本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评审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五、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提醒、协助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六、提醒、协助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和“扬中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告。七、协助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配合采购人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八、提醒、协助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首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九、在发布项目采购公告的同时,将采购人签署的本项目“扬中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作为公告的附件同步发布。特此承诺。承诺公司订项目负责(签名日期::2022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扬中市人民医院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赔赔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或“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一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20229.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心肺体外循环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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