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贫保险经办服务招标公告(徐州市贾汪区乡村振兴局2022)
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采购文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
2.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采购文件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0万元
5.采购需求:防贫保险经办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的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持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业务范围”含“健康保险”或“短期健康保险”。
3.2.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并在贾汪区范围内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10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10月8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 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3.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涛联系电话:18796338608
地址:贾汪区行政东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贾汪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贾汪区行政东区
联系方式:1879633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贾汪区文化巷东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联系方式:0516-689295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516-68929578
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23日
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采购文件.doc
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徐州市贾汪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电子化)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总目录2022年9月采购代理机构: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委托对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评标标准三、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1.投标准备:“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00四、投标有关信息: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5.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1.名称: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涛电话:187963386081.名称:贾汪区乡村振兴局2.地址:贾汪区行政东区五、采购人3.开标地点: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4开标室。二、招标一、总则目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516-689295782.地址: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邮编:221011八、询问和质疑七、政府采购合同六、定标五、评标四、开标三、投标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1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政府采购方式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一、总则6.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第一章投标邀请8.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8.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7.投标费用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9.3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9.2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2.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2.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2.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11.投标文件的语言10.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14.投标报价要求13.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3.2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3.1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12、13,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5.1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5.投标货币14.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4.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7.2采购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17.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17.投标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无20.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9.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18.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8.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8.1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和地址递交的;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5.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25.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5.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2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25.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5.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5.1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5.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5.10.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5.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5.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5.1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5.1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5.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5.14.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2.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予开标。26.1.所有投标单位携带CA证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26.开标四、开标25.2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27.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五、评标26.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宣布评标纪律;(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28.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资格性检查。(一)投标文件初审。29.1评标工作程序:29.评标28.2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28.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9.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三)比较与评价。(二)澄清有关问题。2、符合性检查。(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0.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9.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投标时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3.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3.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3.中标无效的确认:(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无效标:34.无效标条款。3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七、政府采购合同37.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六、定标(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9.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38.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并导致损害买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的行为。1、腐败和欺诈行为41.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41.腐败和欺诈行为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42.询问和质疑: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八、询问和质疑41.2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撤消已签署的合同。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1.1采购人:贾汪区乡村振兴局2.1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4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持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中“业务范围”含“健康保险”或“短期健康保险”。3).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并在贾汪区范围内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4).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所有投标的该保险公司的分(支)公司将全部被采购人认定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招标代理服务费:无二、招标7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8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9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10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一、《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价格部分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③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五、技术部分1、商务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六、《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七、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八、其他部分1、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所报产品为“节能产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12商务条件见: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2.1和12.21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14本项目总预算金额:预算保费28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有7%的运营费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总价报价即280万元,“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以人民币报价。16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7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时间内凭CA锁自行解密。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50M! 18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9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标准时间)2、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四、开标20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标会主场设在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第4开标室,各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1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五、评标22采用综合评分法。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规格优劣顺序排列。六、政府采购合同24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5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附加说明第二十六条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性价比法和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投标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2、《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才予认可】。说明: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第四章评分标准序号对应的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细则得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创新性进行综合评价:优秀20分,良好10分,一般5分。评分细则:1、针对性(5分):针对性强得5分;针对性较强得2-4分;针对性不强得0-1分。2、内容的全面性(5分):全面具体详实得5分;较全面得2-4分;不全面得0-1分。3、可行性(5分):切实可行得5分;较切实可行得2-4分;可行性欠缺得0-1分;4、创新性(5分):创新性强得5分,创新性较强得2-4分,无创新得0-1分;未提供的得0分。20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提供窗口服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县区采购人指定地点设立服务窗口(得3分),安装咨询电话(得2分),并派驻专人提供接待咨询(2分) 等服务,全部设立的得 7分。(须提供书面承诺,不提供不得分)7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宣传服务保障措施1、制作精准防贫保险相关宣传册,创新宣传方式,宣传经验丰富,宣传效果保障措施到位的得 1-10分; 2、宣传服务采用了一定的保障措施的得 1-5分; 3、宣传手段单一,经验一般的、未提供得0分。10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精准理赔保障措施1、投标人提供的理赔结算方案科学合理,完成核查、勘验和理赔工作及时、快速、准确得 10分; 2、投标人提供的理赔结算方案较合理,完成核查、勘验和理赔工作较及时、快速、准确得6-9分;3、投标人提供的理赔结算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1-5分;10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资金管理保证措施1、资金管理承诺到位、办法具体合理,得8分;2、承诺基本到位,办法可行,得4-7分;3、承诺一般,办法不详细,得1-3 分;未提供的得0分。8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风险管控保证措施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防范、处理各种经营性亏损和违规违纪的工作制度措施得力的,得7分;2、风险管控机制基本健全,措施可行的;得4-6分;3、风险管控机制一般的,得1-3 分。7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档案管理及信息安全保证措施1、档案管理、信息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的,得4-5分;2、档案管理、信息安全制度基本健全,措施可行的,得2-3分;3、档案管理、信息安全制度一般的,得0-1 分。5分1保险服务实施方案及措施(7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制度完善的,得 6-8分;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制度较完善,得3-5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 0-2分。8分2荣 誉(10分)投标人所属公司在防贫、脱贫攻坚工作中,获得过国家(含部门、领导小组)表彰的得6分;获得过省级表彰的得4分;最高得10分;(2017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10分3承保经验(15分)投标人所属公司有防贫保险承保经验,有1个得3分;最高得15分。(以和政府签订的协议为准并提供合同原件)15分价格部分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服务费)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需对服务费进行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乙方:甲方:项目名称:徐州市贾汪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防贫保险经办服务徐州市贾汪区乡村振兴局采购合同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招标采购单位在评标时,要结合投标供应商的实时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标得分。第三条甲方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乙方为保险人,防贫对象为保障对象。由甲方统一向乙方进行投保。第二章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与服务对象第二条基本原则甲、乙方均须服从政府领导和政府管理,严格执行“精准防贫”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乙方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的原建档立卡户和虽然不在原建档立卡但收入较低的农户的防贫核查、防贫救助资金的支付等服务。乙方将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加强服务团队建设和衔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经办服务。第一条本框架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保险费的缴纳、保险金额、经办服务管理办法、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保险责任、给付标准、违约处理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章总则为深入推进防返贫长效机制工作创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文件精神,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开展精准防贫保险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以贾汪区乡村振兴局防贫资金专项预算金额为准。第七条本保险的保障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第三章保险期间和保险金额第六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服务对象核查的个人资料(电子档案)。个人资料包括:服务对象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乙方对服务对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五条防贫对象为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的原建档立卡户和虽然不在原建档立卡但收入较低的农户两类重点人群。第四条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按照防贫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2060元的标准进行框定。对符合下列四种情况的,经核实后,由乙方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进行防贫保险金的支付。第十一条保险责任第十条本协议所指的是指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的原建档立卡户和虽然不在原建档立卡但收入较低的农户因病、学、灾致贫或返贫的情况。第五章保障责任、给付标准第九条甲、乙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后20日内,按照政府防贫资金专项预算额度金额一次性拨付至乙方指定帐户。第四章保险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因病防贫部分第十二条给付标准(四)因交通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或需要长期治疗的住院费用。(三)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财产的损失。(二)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实习)期间,以及其子女在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实习)期间,包括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八千元以上的部分。另外对于原建档立卡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符合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高等教育(包括实习)以及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实习)期间(不含职高、中专五年连读及研究生以上学历),按照学年给与生活补助。(一)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各类补偿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被保险人预警线自付医疗费用赔偿比例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5000元(含)以下40%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5000元-15000元(含)70%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15000元-35000元(含)80%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35000元以上9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20000元以下(含)4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20000元-70000元(含)7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70000元-120000元(含)8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120000元以上90%另外对于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符合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高等教育(包括实习)以及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实习)期间(不含职高、中专五年连读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给予每月不低于200元生活补助费,按照年度给付,剔除寒假一个月和暑假二个月。原建档立卡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阶段(包括实习)期间,以学年支付学杂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扣除各类教育资助金后自付部分(以学校正式收费依据为准)0.6万元为预警线,非建档立卡户以0.8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分级累进制发放防贫保险金。其费用超出预警线0.3万元以下以10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至0.5万元部分以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以上部分以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二、因学防贫部分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1.5万元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或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由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后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0.5万元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或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由本人申请,镇、村审核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被保险人监测线/(元/人)超出部分赔偿比例原建档立卡户6000元3000元以下100%原建档立卡户6000元3000元(含)-5000元80%原建档立卡户6000元5000(含)元以上60%非建档立卡户8000元3000元以下100%非建档立卡户8000元3000元(含)-5000元80%非建档立卡户8000元5000(含)元以上60%交通事故类。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等,可能导致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分以下两种情况发放防贫保险金: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灾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赔偿计算方式:实际损失超过预警线的部分,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自然灾害类。以1万元为预警线,家庭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起付线,按以下比例发放保险金(保险金发放最高不超过3万元)。三、因灾防贫部分保险金额(元/次)自付部分预警线赔偿比例30000元/年10000元以下10000元40%30000元/年10000元(含)-30000元10000元60%30000元/年30000元(含)以上10000元80%“防贫”工作运转流程图第一步:个人申报受众群众以本人名义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镇、街道初步审定后,报区乡村振兴局第二步:情况交办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在接到镇、街道相关材料后,转交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第三步:调查核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前往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授权委托书),整理报送区乡村振兴局第四步:结果转交区乡村振兴局委托区级相关部门核查后,连同保险公司调查结果转交所在镇、街道第五步:公示评议所在镇(区、街道)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居)进行评议、公示,并将评价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区乡村振兴局第六步:审核备案区乡村振兴局对镇、街道上报结果进行审核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保险金第七步:发放保险金保险公司按核定标准发放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反馈区乡村振兴局存档4、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2、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第十四条非“因病、因学、因灾”所导致的;第十五条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住院医疗费支出的,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1、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第十三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12060元的标准的。第六章责任免除第十八条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防贫保险金的。3、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及被保险人的误工补贴费;2、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的费用;1、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等)的费用;第十六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第八章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及时将防贫保险金转账至防贫对象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应在获得发放通知后10个工作日给予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第二十一条对经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审批备案,并通知发放的防贫保险金,乙方负责按标准进行防贫保险金的发放,并将有关凭证上报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存档。第二十条在接到甲方的转办任务后,将在第一时间开展防贫识别工作,对被核查人的房屋、家庭收入、重大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将结果反馈至贾汪区乡村振兴局。第十九条案件查勘。乙方接到转办任务后,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报告,区内3-5个工作日,区外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核查时间,做到每单必查。第七章核查时效和支付流程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按照发放防贫保险金总额的7%比例计提用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必要运营成本。在保险期结束后,扣除赔款及运营费用如发生资金结余的,则结余部分资金将全部返还给甲方或顺延为下一年度保险费;如资金不足的,则由甲方及时注资补足。第二十六条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不定期按照框架协议规定和承诺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规定和承诺履行协议,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整改,避免因拖延时间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整改结果乙方要及时反馈甲方。第二十五条乙方可在每个保险期间结束60日内根据理赔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提出下一保险期间保费调整的建议。由甲、乙双方协商,通过调整保险费标准、保险金额等方式解决。第九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如对乙方的调查和支付结果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请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并结合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第二十三条乙方要对所承担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听取甲方、村、镇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甲方反馈。日期:日期: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运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防贫资金发放情况结合精准防贫的原则,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对赔付标准进行调整。1、保险模式项目预算:每年防贫保险费用预算为固定价格280万元,其中含有7%的运营费用。项目要求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政府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作为防贫保险基金,为农村人口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实施入户勘察核算,并负责对综合认定符合条件的防贫对象发放防贫保险金。保险对象不具体到人(户),而是面向一类人,具体就是将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的原建档立卡农户和虽然不在原建档立卡但收入较低的农户列为重点防贫对象(根据现行政策,目前主要指年人均收入低于12060元的农村人口),对重点防贫对象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防贫对象及时发放防贫保险金以保证其不返贫、骤贫。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对2022年度贾汪区防贫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应当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选择前两名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保老矿街道、茱萸山街道、大吴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紫庄镇及江庄镇,共计200809人,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保潘安湖街道、大泉街道、徐州工业园区、塔山镇、青山泉镇、汴塘镇,共计200225人。如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优先与另一中标人签订另一标段的政府采购合同;另一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愿履行,采购人可根据评标结果排位,按排位从前往后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一、项目概述第六章采购需求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0.5万元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或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由本人申请,镇、村审核上报区乡村振兴局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3.1因病防贫部分3、给付标准贾汪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防贫保险,对重点防贫对象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防贫对象及时发放防贫保险金。2、保险险种本项目保险服务期限为1年,2022年度贾汪区防贫保险模式为政府指导下的保险机构承保。另外对于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符合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高等教育(包括实习)以及省内独立学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实习)期间(不含职高、中专五年连读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给予每月不低于200元生活补助费,按照年度给付,剔除寒假一个月和暑假二个月。原建档立卡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阶段(包括实习)期间,以学年支付学杂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扣除各类教育资助金后自付部分(以学校正式收费依据为准)0.6万元为预警线,非建档立卡户以0.8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分级累进制发放防贫保险金。其费用超出预警线0.3万元以下以10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至0.5万元部分以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以上部分以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2因学防贫部分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1.5万元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或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由本人申请,镇、村审核后上报区乡村振兴局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被保险人预警线自付医疗费用赔偿比例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5000元(含)以下40%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5000元-15000元(含)70%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15000元-35000元(含)80%原建档立卡户5000元35000元以上9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20000元以下(含)4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20000元-70000元(含)7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70000元-120000元(含)80%非建档立卡户中的两骤户20000元120000元以上90%被保险人监测线/(元/人)超出部分赔偿比例原建档立卡户6000元3000元以下100%原建档立卡户6000元3000元(含)-5000元80%原建档立卡户6000元5000(含)元以上60%非建档立卡户8000元3000元以下100%非建档立卡户8000元3000元(含)-5000元80%非建档立卡户8000元5000(含)元以上60%4.1信息收集。从信息来源渠道上,分“个人申报”为主和“登记在册数据”为辅两种渠道。4、工作流程②交通事故类:因交通事故(需由第三方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所导致的经事故处理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有责任自己承担的)但需要长期医治等,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发放防贫保险金: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灾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①自然灾害类。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财产损失1万元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且经保险公司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扣除1万元起付线,超出部分在1万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按4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万元至3万元的,按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万元及以上的,按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3.3因灾防贫部分保险金额(元/次)自付部分预警线赔偿比例30000元/年10000元以下10000元40%30000元/年10000元(含)-30000元10000元60%30000元/年30000元(含)以上10000元80%4.4结果转交。区乡村振兴局将综合调查结果转交镇(区、街道)。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入户调查取证,填写入户调查表并拍照留存,进一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名单交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保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对核查对象进行财产、经营状况大数据比对,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区乡村振兴局。4.3调查核实。对防贫对象的认定和扶持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4.2情况交办。区乡村振兴局在接到初审和登记在册数据的相关材料汇总后,转交保险公司。登记在册数据,即根据大数据,即医保局、教育局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人员材料。个人申报,即符合条件的个人根据因病、因学、因灾情况向所在村(居)提出申请,由所在镇(区、街道)和村(居)进行初步审核。保险公司需按照关于印发《贾汪区防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执行赔付救助、责任免除。5、保险责任4.8档案归档。保险公司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其中一份上报至区乡村振兴局。4.7发放资金。保险公司按审批标准发放资金,并将最终发放凭证反馈区乡村振兴局。4.6审批备案。对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保险公司汇总审核后,报区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批备案。审批后交保险公司。4.5评议公示。所在镇(区、街道)将调查结果分解到村(居)进行评议,为期五天公示,保险公司全程参与评议过程并将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反馈至区乡村振兴局。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按照《贾汪区防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承诺事项进行操作。8、理赔要求保险公司防贫保险业务要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配备专人开展业务。7、封闭运作保险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6、保险期限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四、其他要求甲、乙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后20日内,按照政府防贫资金专项预算额度金额一次性拨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三、付费方式9、贾汪区乡村振兴局有对中标方调查结果进行抽查的权利,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如中标方因调查不准导致在贾汪区乡村振兴局抽查时发现赔付对象不符合条件的,贾汪区乡村振兴局有权利下调中标方服务费计提比例直至取消合同(贾汪区乡村振兴局按核查确认赔付户数5%-10%比例进行抽查,如经贾汪区乡村振兴局抽查出错率超过3%时,每超过一个百分点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可在服务费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出错率超过10%时,贾汪区乡村振兴局将取消合同并根据造成的社会影响追究中标方相应责任。5.其他服务承诺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偏离表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目录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承诺6.承诺法定招标程序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根据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致: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1.投标函8.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确定。7.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投标人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4.投标有效期为90天。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传真:电话:地址: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2.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详见投标文件2800000总价(大写):贰佰捌拾万元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3.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密封单独提交。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受托人:性别:男(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委托人: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签字):特此授权委托。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职务:年龄:岁民族:族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5.其他服务承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6.分项价格表格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十二、乙方服务承诺”中“第1-7条”部分外,投标人另外所能给予本项目的服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本款说明:我单位承诺法定程序: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4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中型、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其中:“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②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注: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投标人为“微型”或“小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总价合计”。1.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有权将我单位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的所有内容对社会公布,公布的方式、形式和范围由贾汪区政法委决定。我单位作为(项目编号: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的投标人在此作出如下承诺:致: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7.投标人承诺(5)委派第三方进行审计。(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投标人保证不转移、隐匿或者销毁证据;(3)查询、复制有关的台帐、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有关的技术资料;(2)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1)查阅财务资料;2.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有权对我单位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的所有内容进行核实,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核实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8.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如查实我单位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我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单位保证将积极予以配合,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我单位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G2022-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防贫保险经办服务(附证明材料复印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二、经营范围为:一、投标人具有(复印件附后)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贫保险经办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