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考试服务招标公告(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022)


项目概况
2022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船员考试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2077号
项目名称:2022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船员考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8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08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五(远程监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88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70336
质疑联系人:吴冰帆
质疑联系方式:13905880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传 真:0578-2178552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丽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84388548
质疑联系人:王鑫鑫
质疑联系方式:18157830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船员考试(9.27).doc船员考试(9.27).doc338K

二零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项目名称:2022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船员考试服务项目采购编号:浙明丽采202207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总则8前附表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一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一章综合说明3目录七法律责任17六磋商无效的情形16五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13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二磋商文件说明9十三政府采购政策21十二验收20十一授予合同19十投诉19九质疑18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8三、商务要求33附、考试装修及硬件配备要求25二、考场服务内容23一、项目背景23第三章服务需求23十四其他事项22三报价文件格式54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7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1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40第四章采购合同35四、其他要求33三磋商程序59二磋商小组58一总则58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58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7四成交人公告内容562022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船员考试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一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综合说明五评标办法和细则61四磋商内容及规定61▲最高限价(元):108万元预算金额(元):108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2022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船员考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2077号一、项目基本情况备注:无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08万元数量:1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4.售价(元):03.方式:在线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六、公告期限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00(北京时间)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质疑联系人:王鑫鑫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8157830816项目负责人:叶丽萍联系电话/传真:0578-2178552、1388438854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881号质疑联系人:吴冰帆联系电话:13905880246项目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0578-207033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传真:0578-2669165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日期:2022年09月27日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022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船员考试服务项目2采购人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9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10日10时00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4012604@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10履约保证金金额:免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10月 10日10时00分开始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16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供应商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CA锁);3.其他配套设施:如打印机、扫描仪等。18代理费支付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金额按下表收费标准的75%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采购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账号:3300169400005300139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山支行财务联系电话:0578-2178557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1“采购人”系指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2.定义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联合体说明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条的规定;3.供应商基本要求2.1.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4.2联合体投标时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1如为联合体投标。二磋商文件说明5.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如果已经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不得使用总公司(总机构)的资质、业绩和人员。▲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特别说明6.1.4政府采购合同6.1.3采购需求6.1.2供应商须知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磋商文件的构成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7.供应商的风险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6.1.6磋商办法和细则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2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响应文件的组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2.1.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1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磋商报价11.2.2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2.1.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11.2.1.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1.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格式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1.3.3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保险、税金、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1.3.2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4.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提交15.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5.1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5.响应文件的加密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7.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16.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18.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8.磋商会议五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17.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6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附件格式),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18.5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8.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8.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8.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是否安排授权代表前往磋商会议现场,由其自行决定。19.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9.资格审查18.10磋商会议结束。18.9供应商对记录表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154012604@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8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供应商名单。(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响应文件的澄清20.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3.评审报告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最终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6.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6.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6.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7.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7.2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7.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7.1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7.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7.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7.8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7.6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法律责任27.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7.14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12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8.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9.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有前款28.1至28.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3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9.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3.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质疑32.2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32.1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予以公布,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6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3.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3.4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3.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3.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十一授予合同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投诉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37.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1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7.签订合同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38.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十二验收37.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9.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9.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9.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8.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9.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9.8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9.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9.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金额按下表收费标准的75%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采购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41.采购代理服务费:40.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0.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0.解释权十四其他事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2、提供的考场应具备备符合《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海船员〔2018〕548号)标准的各类设备,并具有良好的考试环境,提供的标准不得低于附表要求。1、提供不少于40个机位的标准化考场服务。二、考场服务内容2022年我市内河航运建设、瓯江通航工程即将完成,船舶管理人员、船员从业需求量将快速增长,同时我市又是浙西南水路交通枢纽。根据省中心部署,丽水船员考场建设已纳入2022年度全省港航重点工作之一,我市将承担浙西南船员培训考试的主要任务。截止2021年底全省仅丽水、衢州两地未建立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受其影响丽水、衢州还不能开展船员全国统考。根据《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第二十二条精神,未建立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不能开展全国统考的船员考试机构航线范围只能签发管辖内,如丽水只能签“非全国统考,适用浙江省地方海事区域”。即持丽水非统考证书船员尤其是青田货运船员只能航行到温溪至温州交界水域(温州水域归属直属海事管辖),再往温州内河航行就要向温州直属海事局重新申请考试。此项规定,彻底关闭了我市船员从瓯江走向外海通道,唯一能解决的途径就是建立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开展全国统考,为船员争取“全国内河”航线证书。一、项目背景第三章服务需求8、负责与省公运中心和港航中心考试系统开发公司对接,完成交通从业人员各类证书考试系统的丽水落地服务。7、负责与交通部考试系统的开发公司对接,完成船员考试系统的丽水落地服务;6、考试服务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丽水市船员各类考试和培训服务以及丽水市道路从业人员各类考试和培训服务;5、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的开考或培训服务;4、提供具备相应技能,做好考场服务要求的运维服务人员两名。3、提供部分备考机位;备考机位与正式考试机位,达到1:10以上。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满3年。三、商务要求附、考试装修及硬件配备要求(服务期间,供应商需自行配备相应考试设备;项目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需及时清理场地,拆除自有安装设备,固定装修内容最终归属采购人所有。)9、对照省港航管理中心考核标准,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远程考试系统服务器为方便统一管理,服务器与计算机需要统一品牌;▲CPU≥2x Intel Xeon 金牌5218处理器 芯片组 Intel C622芯片组,支持Intel至强可扩展处理器家族铜牌、银牌、金牌及铂金处理器产品。内存 ≥128GB TruDDR4 2933MHz RDIMM 支持英特尔傲腾数据中心级持久内存,实配≥16条内存插槽。硬盘 ≥5块1.92T 热插拔2.5寸固态硬盘,最大支持10个硬盘扩展,支持前置直连四个U.2 NVMe SSD硬盘。支持内置两个M.2 且支持RAID 0/1,提供ANYBAY技术可切换SAS/SATA/U.2硬盘不用更换背板;网卡 ≥1块1000M双口以太网卡;1个专用的管理端口阵列卡≥1块12Gb Raid阵列卡,缓存≥2G,可支持0/1/10/5/50/6/60 RAID级别,最大支持4GB闪存。电源 ≥550W 冗余电源 台2含热备软件2远程考试和监考计算机为方便统一管理,服务器与计算机需要统一品牌;▲CPU≥Intel Core I5-10500处理器 主板 Intel H470系列芯片组▲内存 ≥8G DDR4 2666MHz 内存,提供双内存槽位▲声卡 集成声卡,支持5.1声道(提供前2后3共5个音频接口)▲硬盘 ≥256GSSD固态硬盘;网卡 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扩展槽 1个PCI-E*16、2个PCI-E*1▲机房软件 出厂预装集中部署和管理软件 软件方式实现系统部署、集中管理和硬盘保护功能:支持跨网段部署,支持后台部署,自动推送,不影响学生端上课使用;支持跨网段、一台服务器实现多机房集中管理;支持无限制还原点使用,任意创建还原点,每个还原点可以任意分发给不同学生端;支持断电、断点续传;支持学生终端控制,锁定键盘鼠标、USB、网口等;支持远程控制学生端,可以实施远程查看、远程控制、修改机器IP、机器名称等操作。支持镜像集中管理、集中增量管理,灵活实现快照更新支持学生端多硬盘配置台46 3便携式算机▲内存 ≥16G ▲硬盘 ≥512GSSD固态硬盘;带正版操作系统; ▲机房软件 出厂预装集中部署和管理软件 软件方式实现系统部署、集中管理和硬盘保护功能:支持跨网段部署,支持后台部署,自动推送,不影响学生端上课使用;支持跨网段、一台服务器实现多机房集中管理;支持无限制还原点使用,任意创建还原点,每个还原点可以任意分发给不同学生端;支持断电、断点续传;支持学生终端控制,锁定键盘鼠标、USB、网口等;支持远程控制学生端,可以实施远程查看、远程控制、修改机器IP、机器名称等操作。支持镜像集中管理、集中增量管理,灵活实现快照更新支持学生端多硬盘配置台1 4UPS 20KVAUPS主机+64节12V/100AH电池套1 5短焦投影仪投影技术3LCD 亮度3400流明 对比度16000:1 标准分辨率1080P(1920*1080)台1 6幕布100寸电动幕布幅1 748口交换机二层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144Mpps,4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4个SFP+万兆光口(含光模板)台1 88口交换机二层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192Gbps,包转发率15Mpps, 8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2个SFP千兆光口(含光模板)台2 9A4激光彩色打印机A4彩色打印/预热时间:38秒/黑白打印速度ISO,letter:19ppm;ISO,A4:18ppm/彩色打印速度:4ppm/无线/有线网络打印/月打印负荷20000页/台2 10A3扫描复印一体机A3/复印/打印/扫描/标配纸盒:350页/打印速度:20ppm/复印速度:单面20ppm;双面16ppm/扫描速度:黑白(A4/200dpi):15ppm,彩色(A4/200dpi):6ppm/预热时间:台2 11碎纸机5级保密,连续碎纸60min台1 12防火墙▲系统采用多核AMP+架构架构,硬件设计采用高性能一体化智能安全处理引擎,要求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上要求有“高性能一体化智能安全处理引擎”字样多核AMP+架构,网络处理能力为4G,并发连接≥180万,每秒新建连接6万/秒, 标准1U机箱,单电源,配置6个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2个SFP插槽,1个Console口,三年硬件维保服务▲所投产品支持MPLS流量透传,并支持检测、防护MPLS流量中的安全威胁(提供产品功能截图)产品支持路由、透明、交换以及混合模式接入,满足复杂应用环境的接入需求,▲系统支持双机热备功能,要求支持路由和透明模式下的“主-备”、“主-主”模式,要求系统必须具备自主研发的多防火墙负载均衡技术,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基于IP、应用、服务的策略路由进行智能选路,支持源地址目的地址哈希、源地址哈希、时延负载、最优链路带宽负载、最优链路带宽备份、跳数等不少于12种路由负载均衡方式(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所投产品支持SNAT、DNAT。支持在源地址转换过程中,对SNAT(源地址转换)使用的地址或地址池利用率进行监控,并在地址池利用率超过阈值时,通过SNMPTrap、邮件、声音、短信等方式告警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基于源安全域、目的安全域、源用户、源地址、源地区、目的地址、目的地区、服务、应用、隧道、时间、VLAN等多种方式进行访问控制,并支持地理区域对象的导入以及重复策略的检查所投产品必须支持基于IP、用户、应用、时间的带宽管理规则,为精细化、细颗粒带宽管理提供至少5级带宽管理规则嵌套;支持设置每IP最大、最小带宽及带宽配额管理,可通过优先级实现多应用的差分服务,并支持对剩余带宽进行基于优先级的动态分配支持基于不同安全区域防御DNSFlood、HTTPFlood攻击,并支持警告、阻断、首包丢弃、TC反弹技术、NS重定向、自动重定向、手工确认等多种防护措施▲所投产品应具备本地、云端双擎查杀能力,必须能够对HTTP/FTP/POP3/SMTP/IMAP/SMB六种协议进行病毒查杀,以及对至少6级压缩文件进行解压查杀(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所投产品必须支持针对FTP、HTTP、IMAP、OTHER_APP、POP3、SMB、SMTP等应用协议的漏洞攻击防护功能,至少可防御缓冲区溢出、跨站脚本、拒绝服务、恶意扫描、SQL注入、WEB攻击等类型的攻击▲必须支持与云端联动,至少实现病毒云查杀、URL云识别、应用云识别、云沙箱、威胁情报云检测等功能(提供产品功能截图)台1 13监考摄像头200万USB摄像机内置麦克风,拾音清晰支持自动电子增益功能,亮度自适应支持标准USB 2.0接口,免驱设计,即插即用支持Type-A接口,标准USB2.0协议,免驱设计,即插即用传感器类型: 2 MP CMOS分辨率: 1920 (水平) × 1080 (垂直)视频帧率:MJPG:1920 × 1080 @ 30 fps/25 fps; YUV:1920 × 1080 @ 5 fps最低照度: 0.1 Lux @(F1.2, AGC ON)镜头: 定焦:2.8 mm(2.1 mm/3.6 mm/6 mm可选)台44 14指纹识别仪指纹传感器:中控光学指纹采集器分辨率:500DPI感光面积:15mm*18mm图像大小:280 * 360通讯接口:USB1.0,1.1,2.操作系统:Windows2000,2003,XP,Vista,Windows 7(32位)工作温度:0 °C -55 ° C操作湿度:20%-80%颜色:黑色USB线长:120CM(±2cm)台44 15身份证读卡器完全兼容ISO-14443 TYPE B标准/工作频率:13.56MHz±7kHz/读卡距离:0-75PX/阅读时间:5000h/产品尺寸:190×125.5×40mm/产品重量:<0.3kg/工作环境:工作温度:0-50℃台1 16数据存储盘32G台44 17硬盘录像机3U标准机架式2个HDMI,2个VGA,HDMI+VGA组内同源16盘位,可满配10T硬盘2个千兆网口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1个eSATA接口报警IO:16进8出支持RAID0、1、5、10,支持全局热备盘,2.软件性能:输入带宽:256M16路H.264、H.265混合接入最大支持16×1080P解码支持H.265、H.264解码台1放候考室18监视器55寸液晶工业级监视器;显示:LED背光;分辨率1920×1080以上,亮度350cd/㎡,对比度1200:1,功耗≤150W,接口:HDMI输入*1、VGA输入*1、DVI输入*1、AUDIO输入*1、BNC输入接口*1、RS232-IN*1、RS232-OUT*1含无线键盘鼠标台1 19POE交换机16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2个10/100/1000Mbps上联光口,其中16个口支持PoE/PoE+供电,最大PoE功率247W,交换机容量36Gbps,包转发率26.78Mpps台1 20监控摄像头400万 1/3" CMOS ICR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支持Smart侦测:10项事件检测,1项异常检测最低照度: 彩色:0.005 Lux @(F1.2,AGC ON)),黑白:0 Lux with IR宽动态: 120 dB调节角度: 水平:0°~360°,垂直:0°~75°,旋转:0°~360° 焦距&视场角: 2.8 mm,水平视场角:97°,垂直视场角:52.3°,对角线视场角:114.3°4 mm,水平视场角:78.8°,垂直视场角:40.5°,对角线视场角:93.9°6 mm,水平视场角:49.1°,垂直视场角:26.3°,对角线视场角:57.2°8 mm,水平视场角:37.5°,垂直视场角:20.7°,对角线视场角:43.3°补光灯类型: 红外灯补光距离: 最远可达30 m波长范围: 850 nm台8考场4、候考2、走廊221执法记录仪显示屏:2.0英寸TFT;320*240;触摸屏;操作系统:嵌入式系统;视频输入:主机内置摄像机录像分辨率1920*1080;视频录像:视频分辨率最高为1080P/25帧,1280×720、720x576可选;双码流:无;视频编码格式:H.264,H.265;拍照:主相机支持3000万像素;快门:电子快门;红外夜视:自动红外夜视灯开/关,滤光片自动切换;台1需与海事大队执法记录仪同一品牌22手持金属探测器外形尺寸:410mm(长)x 85mm(宽)x 45mm (高)电源: 标配充电电池频率: 约25KHz电压:9V净重:400G(不含电池)使用温度: 使用温度: -20℃ to +55℃台1 23带前置功放1、标准2U高度机柜式设计,安装铝把手后,适合安装在标准的吋机柜内。2、内置高品质的MP3蓝牙播放器,带SD卡槽和USB接口,并带Bluetooth(蓝牙)和FM收音机功能,LCD显示屏并带遥控器;遥控器功能:播放/暂停、上一曲、下一曲、音量增减、静音、模式选择、场景模式、自动搜台等。3、2路话筒/线路输入,输入灵敏度可调,每一路带+48V幻象电源和优先权限(第二级)选择开关,单独的高低音音调调节,并带混音后的音量控制旋钮。4、三路AUX线路输入并带独立音量控制;话筒和线路带独立的高低音音调控制。5、AUX1具备LINK输出接口,AUX1,2,3选择后LINK接口和PRE-AMP输出接口;三级优先级权限,最高优先权限控制接口、话筒次级优先权限可选和第三级优先控制接口。6、内置智能自动压限电路,有效限制大动态信号削波,确保音色悦耳、保护扬声器系统。7、100V定压、70V定压和4-16ohm定阻三种输出方式,8、采用接线柱输出端口连接方便牢固。9、电源、信号、过载和保护指示(LED),工作状态一目了然;直流、过热、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10、隧道式散热器结合风速可变风冷散热系统,有效降低工作温度确保使用稳定。11、并具备断电记忆工作模式和输出音量功能。12、 额定功率:100W。13、消耗功率:150W。14、输入灵敏度:话筒 -42dB(±0.5dB);线路 -10dB(±0.5dB)。15、辅助LINK输出灵敏度:150mV(-14dB) ±0.5dB。16、AUX1/MP3直通信号输出灵敏度:150mV(-14dB) ±0.5dB17、前置放大信号输出灵敏度:500MV(-4dB),±0.5dB。18、高音音调调节:±9dB(10KHz);低音音调调节:±6dB(100Hz)19、频率响应:80Hz-20KHz (+1/-3dB,1/2额定功率)20、失真度:线路:<1%@1KHz21、信噪比(A计权):话筒:≥70dB;线路:≥80dB。22、尺寸:430(W)×400(D)×88(H)mm。23、额定工作电源:AC220V,50Hz。台1 24吸顶音响1、塑料盆架,弹簧压片系统,安装方便,2、使用于办公室、走廊、酒店等。3、额定功率:6W。4、输入电压:100V。5、频率范围:100Hz-15KHz。6、灵敏度:93dB。7、尺寸:Φ175×60mm。8、开孔尺寸:Φ150mm9、重量:0.5Kg。只6 25话筒一托二无线话筒 套1 26机柜24U机柜带PDU台2 27钢制防盗门子母门钢制防盗门子母门堂1 28考试桌2人位考试桌子尺寸1600*700、木结构、桌面分隔板张22 29讲台桌讲台桌子尺寸:1600*800、木结构张1 30椅子单人考试用椅子张48 31储物柜尺寸:高1800*宽850*460,12个门的储物柜台4 32网络线考场及候考室综合布线、含相应管线等配件。项1 33考场装修含墙面刷白、吊顶、门窗改装等项1参考湖州考场34考场电路改造含考场电路改造铺设、开关、灯具、插座、空调移位等项1含相应配件35考场静电地板防静电地板600*600(高度10CM)及安装平方91含相应配件1、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成交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成交人承担。四、其他要求3.3第二年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款;第三年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款项。3.2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本年费用的40%,具备服务能力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款本年度费用的60%。3.1本项目合同款按3年进行支付。3、付款方式:每季度对机房进行漏电检查每季度对机房机箱电源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机房UPS进行检查;每次考试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保障网线线路畅通,未能保障考场正常使用,而造成停考事件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500元—5000元不等进行扣费,发现运维单位安全责任问题的500元/次,每月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的,累加处罚扣费2000元;发现不文明责任问题的100元/次,每月累计发现5次及以上的,累加处罚扣费500元。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和人为等引起的网络故障,经业主单位确认后,不计算入考核内。附件1:服务指标明细及考核办法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巡检人员在完成前后端巡检保养后,将巡检结果、存在隐患填写巡检记录表,每月按时如实提交,并分析出具体原因提交整改解决方案。每周对空调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对机房环境卫生、灭鼠情况、干湿度进行检查;每周对网线、电源线等接头进行检查;每周对机房设备电源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摄像头工作状态、云台控制性能;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合同文件(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年月日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合同合同编号:第四章采购合同2.服务内容e.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d.变更补充文件c.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b.成交通知书a.本合同书4.1本项目合同款按3年进行支付。4.付款方式: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6.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满3年。4.3第二年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款;第三年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款项。4.2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本年费用的40%,具备服务能力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款本年度费用的60%。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8.不可抗力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知识产权6.3除了合同本身外,6.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10.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0.违约终止合同9.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9.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9.税费11.2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0.2在甲方根据第10.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14.争端的解决13.1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12.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2.转让和分包11.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5.通知14.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4.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4.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4.1.2种方式解决争议:19.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其他约定事项:无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1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名称:(印章)名称:(印章)甲方:乙方: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名称: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供应商(CA签章): 供应商地址: 响应文件名称: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供应商(CA签章): 供应商地址: 响应文件名称: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供应商(CA签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名称):▲2、投标人代表委派书注:由于扫描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图片模糊辨认不清的导致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要求:▲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日期:投标人盖章(CA签章):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本委派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投标人)现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注:本“委派书”需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身份证号码:性别:附:1、投标人代表工作单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面: 反面: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供应商全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3、资格承诺函(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特此承诺!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名称及概况: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代理机构名称):▲4、资格证明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企业性质:___________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6、企业类型声明函特此声明。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标项)(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站,点开“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代理机构名称):1、磋商声明书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②备份响应文件(注: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①电子响应文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7、我方已详阅全部磋商文件内容,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0、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电话:传真:地址:邮编: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3、商务响应表序号类别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4售后服务5……序号投标产品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序号品牌型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详细说明备注12345…………………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招标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投标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投标人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评标委员会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无偏离部分无需填到此表内,“投标产品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栏注明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注:9、管理制度8、人员配备7、安装方案6、硬件设备方案5、项目理解分析和难重点阐述5.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15、合理化建议14、应急措施13、服务承诺12、项目验收方案11、培训方案10、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名称:采购编号:1、开标一览表三报价文件格式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名称数量投标单价 (元/年)总报价项目总报价3年大写(¥ )▲3、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金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报价得分为0,且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注:(请根据投标服务、本文件第三章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其他有可能涉及的费用自行设计表格填写)▲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报价得分为0,且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涉及的表格和内容较多,各供应商没有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1、供应商对产生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2、投标分项报价表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成交人资格。本表只作为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响应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四成交人公告内容成交人名称成交人负责人成交人地址 成交标的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成交金额合计服务要求: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代理机构名称):五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及项目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将电子文档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年月日(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2.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154012604@qq.com)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磋商小组二磋商小组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3.2磋商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1符合性审查三磋商程序(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派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如磋商只要求对总价进行报价的,各分项报价以总价按前一轮报价下浮比例下浮。3.2.2磋商注意事项(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3.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3.3评审(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规定截至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各供应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2)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3.2报价文件评审(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4.2起草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3.4.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3.4评审结果(7)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6)政府政策优惠扣除;(5)报价修正;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一位小数。4.2磋商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磋商小组对资信商务内容在规定分值内统一打分,技术部分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四磋商内容及规定3.5结果公布。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磋商报价共10分,权重为10%,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共90分,权重为90%。五评标办法和细则序号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业绩(1分)供应商从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磋商截止之日止,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磋商时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3技术偏离 (15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硬件设备要求的得10分;技术指标实质性正偏离,每项加1分,最高5分;技术指标非实质性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为实质性参数,出现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4项目理解分析(5分)结合项目采购要求,针对本项目的背景、服务目标、总体任务是否有详尽的理解分析,由评委综合打分,最高5分。欠完整、欠合理、欠科学的每项扣0.5分,不完整、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5难重点阐述(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阐明情况,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最高5分。针对难点要点阐述清楚明确的得5分,阐述欠明确清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6硬件设备方案(5分)结合项目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对硬件设备配备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完整性进行综合打分,满足要求的得5分。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7安装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最高5分。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8人员配备 (10分)项目负责人(3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计算机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和二级建造师的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最近三个月社保证书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8人员配备 (10分)技术负责人(2分)技术负责人具有网络工程师的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最近三个月社保证书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8人员配备 (10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人员综合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实施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配备方案科学、严密、合理、全面得5分,方案欠科学或欠严密或欠合理或欠全面每项扣0.5 分,方案不科学或不严密或不合理或不全面每项扣1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9管理制度 (10分)根据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等,符合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等情况综合打分,最高5分。制度方案欠科学或欠合理或欠全面处每项扣0.5 分,方案不科学或不合理或不全面处每项扣1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9管理制度 (10分)根据是否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处理机制等情况综合打分,最高5分。制度欠完整、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制度不完整、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0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度、合理性、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实施进度掌控措施等方面),由评委综合打分。措施完整、合理、可行的得5分,欠完整、欠合理、欠可行的每项扣0.5分,不完整、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1培训方案 (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最高5分。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2验收方案 (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最高5分。有欠缺的每项扣0.5分,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3服务承诺 (10分)根据本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做出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要求的服务承诺、配合采购人工作的服务承诺。评委根据服务承诺的完整性、优越性及适用性等方面进行比较打分。服务承诺完整、优越又适用的得5分;欠完整、适用的每项扣0.5分;不完整、不适用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3服务承诺 (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的响应速度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响应方案合理、科学的得5分,欠合理、欠科学的每项扣0.5分,不合理、不科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4应急措施 (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拟定应急处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是否符合采购人需求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得5分,方案不合理、不科学、不可行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15合理化建议(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综合打分。建议具有可行性、科学性的得4分,欠可行、欠科学的每项扣0.5分,不可行、不科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评审价)×报价权重×100。(3)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2)磋商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评审价;(1)确定评审价:供应商的评审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六磋商纪律和要求5.4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5.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员考试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