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垃圾 车辆维修 配件 车辆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2022)


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车辆配件(液压部分)及特种车辆维修配件(含液压部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2-09-27 来源:】【关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车辆配件(液压部分)及特种车辆维修配件(含液压部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一标段:LY202209-091-1(JLJH-2022016-1)、二标段:LY202209-091-2(JLJH-2022016-2);
2.项目名称: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垃圾车辆配件(液压部分)采购项目、二标段: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维修配件(含液压部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一标段:250万元、二标段:110万元;
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以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报价区间为(0-1.00)(折扣系数不得超过1.00且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报价);
5.采购需求:垃圾车辆配件(液压部分)及特种车辆维修配件(含液压部分)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在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9874405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87440557@qq.com,完成以上要求后投标人可以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投标人邮箱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售价: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与西四环交汇处北行100米           
联系方式:0431-87977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久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613室           
联系方式:15164364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敏
电 话:15164364397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 车辆维修 配件 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