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外包招标公告(喀什市人民医院2022)


项目概况
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GK)2022-021
项目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8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人民医院
地 址:喀什市健康路91号
联系方式:0998-252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998-231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俸麟
电 话:0998-231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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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区共计面积为51781平方米。分院1.总院(一)保洁区域及面积:一、保洁服务项目基本情况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服务需求1.人员配备:需要配备102人,其中:项目经理2名,保洁员100名。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保洁服务管理经验2年以上,曾担任过物业部组织管理负责人达两家及以上,国语表达能力较强,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三)保洁服务项目人员、设备及物耗配置要求。3、承包方式:中标单位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包,材料包括保洁工具、洗洁剂、消毒液、劳保用品等消耗材料。2、服务范围:医院总院、分院卫生保洁,除日常保洁外,包括按照医院院感要求做好环境消杀,摘挂本院区隔帘、窗帘,院区玻璃清洗等。1、服务内容:医院总院、分院卫生保洁服务(二)保洁外包服务内容及范围保洁服务详细需求胶手套、洗衣粉、尘推60公分、尘推90公分、尘推60布头、尘推90公分、拖把、毛巾、小毛巾、大拉圾袋、小拉圾袋、消毒液、消毒片、静电液、扫把、厕所刷子、水桶3.主要物耗材料:全自动洗地机、多功能洗地机、榨水车、地板铲刀、抛光机、吸尘吸水机、专业吸尘器、告示牌、脚手架、高压清洗机、安全带、工作服、防护手套、人字梯、高空作业绳子、滑板、轧水车、伸缩杆、玻璃刮、尘推、垃圾车、对讲机、扫把、防风簸箕、雪铲、小型洒水车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综合)保洁人员分布图:1.大理石地面清洁光亮无尘土污迹、水渍,地面无烟蒂,保持整洁。(二)公共场所、大厅保洁卫生3.特殊天气情况下(如下雨、雪天),大楼门口的卫生保持无常留水迹,不打滑,下雪后、主动组织人员对院内积雪进行清除。2.院内草坪、花坛内无杂物,院内环境保持洁净。1.大楼所在周围的所有路面、通道、公共病区24小时无纸屑、无烟头、无污水、无瓜皮果壳、无痰迹。(一)户外清洁卫生7.电梯间天花板、灯具、不锈钢墙面清洁光亮。6.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垢。5.大门、门把手上无手印、尘、迹。4.玻璃内外光洁明亮。3.休息处的沙发及茶几等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及时处理。2.休息处的候诊椅清洁、无迹。1.走廊地面、电梯厅墙面光亮清洁无尘、无水迹,各层面电梯按键清洁无污。(三)各楼层清洁卫生11.卫生区域内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10后楼梯的卫生应保持清洁、无烟蒂、无污垢。9.公共场所、走廊、过道无堆放杂物。8.总服务台饰面清洁光亮无尘迹。7.保持各诊室、治疗室、护理站、医生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医护值班室各种台面、地面及椅子洁净无尘。6.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持整洁无尘。5.演示教室保持整洁干净,随时可用。4.污洗间保持干净无积水。3.烟道通风口经常擦抹无积灰。2.安全通道、楼梯清洁无垃圾及卫生死角,楼梯扶手、画框、栏杆、路灯罩无灰尘。2.病房内墙面、桌面,床档清洁、无尘。地面无垃圾、无污迹,保持干净。1.保持病房安静、整洁、舒适、安全。(四)病房清洁卫生10.分类处理垃圾;垃圾箱内外保持清洁,及时处理,无散乱垃圾,无积水,无异味。9.各病区走廊、墙面、扶手、玻璃窗必须洁净光亮、整洁,不得有任何污迹、烟头。8.保持病区宣传栏、门玻璃窗内外洁净,无乱贴画、广告、对乱贴的小广告要及时清理,无乱堆放杂物,无乱挂衣物。8.橱柜内无积灰,抽屉内外干净无污迹。7.电视机表面无积灰。6.病室窗帘、围帘: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5.病床保持干净、整洁,床挡无积灰、无污渍。4.铺备用床,更换床上用品,病服,保持床单位的整洁。3.出院病人床单卫生必须在病人出院后30分钟内完成。14.石材地板防止烟蒂点、硬物损伤。13.病房内、外无乱挂衣物等。12.玻璃窗清洁光亮、窗台、窗轨清洁无尘、无杂物。11.病房四角无蛛网尘埃,烟感器清洁。10.墙面、风口无积灰、无污渍。9.垃圾桶内外清洁,垃圾袋按标准套放,垃圾不得超过垃圾袋的2/3。4.坐厕盖板座板清洁无水迹,内壁外壁无污迹。3.灯箱装饰板无积灰。2.镜子明亮无积尘、水迹及污渍。1.天花板无积灰、蜘蛛网。(五)卫生间要求:15.病房洁具需消毒处理、VIP病房清洁无污迹。10.厕所地面无积水,便池内大小便及时冲净,无尿碱或污垢。9.厕所无异味,地砖擦拭干净,无烟灰及毛发留下。8.毛巾架光亮无水迹,毛巾摆放整齐。7.沐浴房帘布、玻璃门干净,无污迹。6.墙面、墙身面砖清洁光亮,无污迹。5.洗脸盆和沐浴房所有金属器表面清洁光亮,瓷盆内壁无水珠或皂渍、水塞无毛发。2.墙面、桌面、无尘。1.保持安静、整洁、舒适、安全。(六)行政办公室要求(包括会议室和多功能厅)13.及时关闭走廊和各间办公室、诊疗室的电灯、电扇、灯箱灯,如发现损坏及时与护士长、护士联系修理,水龙头损坏及时报修。12.污物桶内、外保持清净,垃圾袋按标准套放。11.抹布、拖把、扫把要及时清洗,保持干净,必须做好标记,挂在固定位置,分别按要求使用。8.四角无蛛网尘埃,烟感器清洁。7.墙面、风口无积灰。6.垃圾桶内外清洁,垃圾袋按标准套放。5.橱柜内无积灰,抽屉内外干净无污迹。4.电视机表面无积灰。3.窗帘干净、整洁、无污迹,悬挂符合标准。其他未尽事项,投标人可根据医院实际进行完善和补充。其他服务内容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消毒工作。(七)消毒10.石材地板防止烟蒂点、硬物损伤。9.玻璃窗清洁光亮、窗台、窗轨清洁无尘。3.医院(病房层)清洁执行表及清洁标准(表三)2.医院(病房层)清洁执行表及清洁标准(表二)1.医院(门诊)清洁执行表及清洁标准(表一)(九)医院清洁执行表及清洁标准清洁项目日常作业清洁内容清洁标准清洁项目每天每周清洁标准大理石地面拖地随时保洁,灭菌、消毒三次大扫一次随时保持干净、无污渍、尘渍痰渍大理石瓷砖、墙面、柱清抹平面部分及各种线条部分并随时保洁清抹墙面两次,灭菌、消毒两次保持无尘、无污渍玻璃用玻璃刀清刮用玻璃清洁剂清刮一次,消毒一次无手印、无尘、无污渍、明洁清澈风口清抹一次,消毒一次保持无尘、无蜘蛛网天花吊顶除尘、蜘蛛网一次保持无尘、无蜘蛛网废纸筒清倒垃圾、随时整理、清抹筒盖、筒身、保持干燥灭菌、消毒两次无痰渍、无灰渍、保持干净桌、椅、导向图清抹三次、随时清除杂物,灭菌、消毒三次大扫两次无尘、无污渍、无杂物不锈钢壁面及按钮部分干毛巾配合不锈钢清洁保养剂随时清抹污渍、手印,一天消毒三次无手印、无污渍,保持不锈钢表面亮丽的金属光泽房间地面拖地两次,持并随时清除物、口痰等消毒三次大扫两次干净、无杂物房间天花及风口清抹一次,消毒一次无尘、无蜘蛛网、无污渍楼道地面及梯级保洁拖地一次,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天消毒不少于三次)大扫一次无杂物、污渍、干净楼道地面及梯级保洁拖地一次,消毒一次(疫情期间每天消毒不少于三次)大扫一次无杂物、污渍、干净楼道墙面清抹一次,消毒一次无尘、无污渍天花灯饰清抹一次无尘、无蜘蛛网不锈钢扶手清抹一次(疫情期间每天消毒不少于三次)不锈钢保养、消毒一次干净风口栅栏清抹一次,消毒一次干净清洁项目日常作业清洁内容清洁标准清洁项目每天每周 办 公 室窗玻璃保洁用玻璃清洁剂清刮一次,消毒一次无手印、无尘、无污渍、光洁明亮 办 公 室窗窗台清抹一次灭菌、消毒两次无污渍、无尘渍 办 公 室地脚线保洁清抹两次无污渍、无尘渍 办 公 室废纸篓、烟灰缸更换垃圾袋,清洗烟灰釭两次清洗垃圾篓两次无污渍 办 公 室灯饰、风口、天花清抹一次,消毒一次无蜘蛛网、无尘渍 办 公 室指示牌、悬挂牌清抹四次无尘渍 办 公 室茶水间地面清洗一次、保洁(疫情期间每日消毒三次)灭菌、消毒三次(疫情期间每周消毒不少于21次)无污渍、无尘溃、无水渍 办 公 室茶水间水池清洗一次、保洁(疫情期间每日消毒三次)(疫情期间每周消毒不少于21次)无污渍 办 公 室茶水间热水器清洗表面一次无污渍 病房 房 地面清扫拖地三次、灭菌三次大扫两次无污渍、无尘渍、无痰溃、保持光洁 病房 房 墙身保洁清扫三次、灭菌二次无污渍 病房 房 门铝合金保洁、又菌消毒一次玻璃刀清刮一次无手印、无尘、无污渍、光洁明亮 病房 房 门木保洁、灭菌消毒一次无污渍、无尘渍 病房 房 坐、椅、柜清抹、灭菌消毒两次无尘、无污渍病房清洁项目日常作业清洁内容清洁标准病房清洁项目每天每周病房垃圾筒清倒垃圾、更换垃圾袋,消毒一次清洗垃圾筒四次无污渍病房电视机擦抹一次无尘渍洗手间瓷砖墙身瓷砖地面清擦、灭菌消毒清洗灭菌消毒、保洁无尘、无污渍、瓷砖明洁无尘、无污渍洗手间洗手间门清擦、灭菌消毒无污渍洗手间玻璃镜面保持干净无尘、无污渍、无水渍、无手印,保持镜面明净洗手间小便器、大便器清洗数次、保持无异味保持无污渍、无垢、无臭水、畅通、瓷器明洁如新洗手间洗手盆及台随时清抹水渍、污溃、灭菌、消毒保持干净无污渍洗手间灯饰、天花、风口保洁清扫(擦)一次,消毒一次无污溃、无蜘蛛网、无尘室外地面全面清扫一次、没有杂物消毒两次每月冲洗一次无烟头纸屑、杂物十、保洁服务人员要求附:一类环境: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二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早产儿室、ICU病房。三类环境:包括儿科病房、母婴同室病房、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四类环境:发热、传染病科及病房。5.医院(手术、重症监护室)消毒执行表及标准(表五)4.医院(手术、重症监护层)清洁执行表及标准(表四)手术室清洁项目日常作业清洁内容清洁标准手术室清洁项目每天每周 手术室垃圾筒清倒垃圾、更换垃圾袋,消毒一次清洗垃圾筒四次 无污渍手术室地面、橱柜、窗台 清理三次,消毒三次 无尘渍洗手间瓷砖地面拖拭三次 大扫一次 无尘、无污渍、瓷砖明洁无尘、无污渍洗手间洗手间门清擦、灭菌消毒 无污渍洗手间玻璃镜面保持干净 无尘、无污渍、无水渍、无手印,保持镜面明净洗手间洁具清洗数次、保持无异味并消毒 保持无污渍、无垢、无臭水、畅通、瓷器明洁如新洗手间污物桶每日清理三次 清洗一次,消毒一次保持干净,垃圾袋不重复使用洗手间垃圾 严禁堆放垃圾杂物其它区域地面全面清扫三次,随时巡视,消毒三次 清洁无尘,无污迹,无水迹其它区域扶手,导向牌全面清扫一次,消毒一次 无杂物、灰渍其它区域消防器材等全面擦拭一次无尘其它区域灯具、各种控制开关 全面擦拭一次,消毒一次无尘、无污迹消毒分类消毒措施及消毒方法卫生学标准消毒频度地面消毒消毒液托布擦拭地面消毒液浓度检测合格不小于10000mg/L(不定期检测)拖布浸泡时间为30分钟每日3次物体表面消毒病床、桌椅、病房床头桌、门把手等,用消毒液抹布擦拭(浓度为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液浓度检测合格不小于500mg/L(不定期检测)抹布浸泡时间为30分钟微生物学检测二类环境小于等于5cfu/cm;不得检出治病微生物,三类环境小于等于5cfu/cm;不得检出治病微生物(每月检测一次)每日3次墙面消毒室内墙面有病原菌污染时立即消毒,用1000mg/L—2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和擦拭消毒液浓度检测合格室内墙面无血迹、脓液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随时消毒电梯间消毒紫外线灯持续照射消毒大于30分钟微生物学检测合格,消毒后,空气细菌检测小于等于500fu/cm不得检出治病微生物每天午间、下午人群少时各一次6.如因保洁人员造成的与医务人员及患者、患者家属发生辱骂、争吵及打架等现象,无论起因由谁引起的,采购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给医院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罚款同时有权要求服务公司辞退保洁人员。5.保洁人员要热情对待医务人员及患者、患者家属,谦虚接受医务人员及患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建议,不允许与医务人员及患者、患者家属发生辱骂、争吵及打架等现象。4.保洁人员有义务建议、提示病人及陪护人员爱护和维护医院卫生及设施。3.保洁人员禁止盗窃或不经采购人同意将物品借给他人使用。2.保洁人员毁损采购人物品,按毁损设施和物品的价值负责双倍赔偿。1.保洁人员必须服从岗位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在卫生保洁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尊重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集废品并私卖,尤其价格昂贵的药品包装盒及药瓶,一经发现,提出警告,如不立即改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保洁人员或对乙方进行处罚。12.专人专岗,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脱岗、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投标人应设签到退制度。11.投标人聘用人员年龄在40岁以内,需身体健康(提供健康证明),自己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交流无障碍的人员上岗。并依照政府有关规定,接受采购人各职能科室的相关管理。投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人有义务协助采购人看护保管好保洁工作范围内采购从的设施和物品,如发现丢失要及时上报后勤中心。9.投标人派驻主管负责人,负责保洁工作质量检查和保洁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8.投标人负责给保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务报酬要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能低于喀什市最低工资标准。设置应急保洁员负责全院应急保洁任务,每天要对全院卫生进行打扫和清理(如烟头、堆放的垃圾、各个卫生间和应急事件处理)。7.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衣帽整洁,持证上岗,举止大方,文明用语,自觉维护甲方形象和声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标准上墙,并设各区域负责人,负责保洁区域应有保洁次数记录。5.地面有水或遇雨雪天气,应立即清理并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没有及时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患者摔倒,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夏季要及时倒掉空调落水管排出来的水)4.投标人所使用的清洁剂、保养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格遵守医院感控相关规定,做到一桌一布,拖布分区使用,拖地后有水渍要用干拖布擦干净,严重污染区域用消毒液擦拭等;禁止使用强酸、强碱或其它腐蚀严重的清洁用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3.有重大接待任务或上级检查任务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工作安排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投标人应另外增派代表到医院协助保洁卫生工作,如出现不达标或对采购人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时,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处罚责任。2.每天要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1.负责“八项预警机制”环境消杀工作。十一、重点工作要求(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管理支持和专业的保洁服务经验;拥有先进的保洁设备、完整的保洁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必须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医院的工作性质,制定和完善保洁制度。十二、项目相关要求9.加强能源和水、电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发生;保洁员在工作中对各自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设备,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室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8.各类垃圾处理一定要运到规定的地点,各病房、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间、各垃圾收集点无堆积物,垃圾箱外表要干净整洁,无臭味。7.各楼门帘不得出现黏帘现象。6.保洁人员必须按程序每日对全院保洁区域进行巡查、登记。(七)投标人要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查巡,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六)投标人须7×24小时安排保洁员值班。每天要保证有足够的保洁员为临床科室工作,服从临床科室工作安排,热情服务,不得恶意顶撞科室工作人员;要求有机动调度人员,以应付节假日或平时保洁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五)投标人须服从医院领导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为了方便临床工作,应征求主任护士长意见,做到服务满意。院方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洁员。重点抓好预防交叉感染工作。消毒隔离按照医院相关感染要求进行,保洁员要经常参加相关感染知识等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对医院预防感染的认识。(四)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保洁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业务熟练精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和就医者要以礼相待,树立爱护、保护公共财物的美德,对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劝阻,要劝阻不听的及时上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节约用水电,爱护医院一切公共财物,损坏物品估价后从费用中扣除。(三)投标人要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要求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培训,同时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对保洁区域进行巡查,经常与采购人沟通,及时解决服务保障中出现的问题。要有机动调度人员,以应付节假日或平时保洁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二)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报采购人批准,并督促保洁人员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进行更换。1.要注意仪容,按规定着装。(十二)保洁员工要求(十一)投标人须按要求制定并落实人员的培训办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应培训保洁人员达到相关要求后上岗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如消防、雨雪及突发的公共事件及医疗纠纷等,必须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十)采购人只提供水电、固定的垃圾桶、清洁用品库房、保洁员更衣室及24小时值班室。其他所有项目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九)投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保洁工作,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八)要求保洁员在6:30前上班,不能迟到早退。保洁员工的“五险”等其他社会保险所发生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6.按季节换装,严禁混穿;每年5月1日统一夏装,10月1后统一着冬装。5.脚穿黑色布鞋或皮鞋,穿肉色丝袜。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整洁工作装和佩带工作证(徽章),工作装外不得罩便衣。衣着严整,内外衣整洁,衣领、袖口保持干净;扣好上衣扣子,不挽袖,内衣带不外露。4.3.上班时不要穿拖鞋、踩鞋跟,不要伸懒腰、哼小调;如果要打喷嚏、咳嗽,用卫生纸捂住嘴,将身子侧开,不要正对病人,尽量避免发出声音。2.在病人面前不要吃东西和做各种怪异动作,如挖鼻孔、掏耳朵搓泥垢、搔痒1.4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1.3按时巡视,每层从屋顶到墙壁到地板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纸屑、痰迹;卫生间要清洁、干燥、无异味。1.2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送到院内指定地点。1.1负责医院指定范围内大楼的室内、室外清洁卫生。1.保洁实施总体标准:(十三)保洁服务检验标准1.10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1.9服务公司提供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和地面保护材料,这些消耗品必须是通过国家卫生部审批准予使用,并符合医院院感科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1.8要求服务公司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专用的洗地机、吸水洗尘机、地坪/地毯吹干机、真空吸尘机、对讲机、垃圾车、榨水器、不锈钢桶、电脑、打卡钟和打印机等。1.7做好环境保洁区域内的所有PVC地面/橡胶、水磨石地板的养护。1.6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1.5要求对尘推头和抹布用专门的工业洗衣机和烘干机进行洗涤和烘干,不能用手洗,以防止交叉感染。2.2地面保持无积水、无灰尘,大厅地面光亮清洁;2.1地面要求无纸屑、烟头、果壳等杂物;2.室内保洁标准1.13服务公司提供手套、口罩、帽子、鞋套等防护用品。1.12要求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1.11招标方将视医院实际情况提供中标方的办公场地、员工更衣柜的场所、更衣柜等并负责相应的水、电。2.8天花板、墙壁发现有污点,及时处理,保持没有蜘蛛网。2.7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桌面保持整洁;灯具明亮,无直径0.5厘米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2.6公共区域的桌椅定期擦洗、消毒;2.5卫生间内设施必须保持整洁,无积粪、无水锈,空气无异味;2.4各科室门窗保持清洁;2.3垃圾筒表面清洁,经常更换垃圾袋,经常清洗;垃圾袋装量不得超过四分之三就需要更换;3.4室外的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无积尘,无附属物;3.3玻璃保持整洁,无积尘土无附属物;3.2相关指示牌保洁表面污物,污痕等;3.1院区道路,通道保洁无积尘、树叶、纸屑等;每100平方米弃物不超过3个,滞留不超过30分钟;3.外围环境保洁标准2.9保洁工具以颜色、大小分开使用。保洁主管签名:后勤检查人签名:每月质控卫生保洁表(年月日)4.1保洁质量考核表4.验收考核表3.5家属区保证道路无杂物,垃圾要日产日清。序号类别考核项目分值质量标准/分值扣 分 内 容总得分科 室护士长签字1基本项目10分遵守劳动纪律,安要求填写离岗登记本。3按时上下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休息及离岗前需与主任请假并填写离岗登记本。2基本项目10分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不得穿背心、拖鞋等。2未着工作装、着装不一致,穿背心、拖鞋者。3基本项目10分服务认真、热情,不的与患者、家属及工作人员发生争执。2工作认真,未发生争执。4基本项目10分不得损坏、占用,私拿共物,不得盗卖公共物品及医疗废物。3私拿,偷盗物品及医疗废物。5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门诊大厅、6号楼大厅、2号楼大厅所有过道、长廊。5无污迹、水迹、杂物、口香糖胶迹、烟头等。6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所有楼梯扶手、走廊地面、墙面、地脚线、电梯娇厢等。4无污迹、痰迹、虫网及小广告。7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门庭所有外台阶、玻璃幕墙。5无杂物、抛掷物、下水通畅。8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过道内窗户、顶灯、宣传画等。3无污迹、吊灰。9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大厅内所有垃圾桶、指示标识、候诊椅。3外观无污迹、灰尘。10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插座、花盆、并每周浇水一次。3无烟头、杂物堆积。11所有外围及共区域25分所有公共区域玻璃门、拉门、卷帘门、2无尘、光洁。12病区室内外65分清扫、清洗病房地面。3无污迹、水迹、杂物等13病区室内外65分湿擦地角线、开关、及屋内挂件。3无尘、无污迹。14病区室内外65分按消毒标准湿擦病床、床头柜、设备带、衣柜、饭板。3床、床头柜等无尘,一柜一巾,进行消毒处理。15病区室内外65分病人出院后对病床及床头柜进行终末彻底清洁、消毒、衣柜、饭板。5进行终末彻底清洁、消毒。16病区室内外65分窗户、窗框、窗槽、纱窗、门楣、内外窗台。3窗户光亮、窗框、窗沟、纱窗无污迹、门楣无积尘17病区室内外65分房间外过道地面清扫、湿拖。4无污迹、杂物。18病区室内外65分室内外地面清扫、湿拖。4无纸屑、无烟蒂、无杂物。19病区室内外65分墙面、镜面。3无污迹、无积尘。20病区室内外65分天花板、照明灯具、空调风口。3无长明灯现象、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21病区室内外65分卫生间水槽(包括公用)3无长流水现象、下水道通畅、无异味。22病区室内外65分医疗废物、生活垃圾。4按规定摆放、收送。23病区室内外65分拖布池。3内外池无污迹。24病区室内外65分拖布等清扫工具、物品。3放置规范、安全。25病区室内外65分厕门、隔断。4清洁无污迹、无小广告。26病区室内外65分便池、地漏、天台下水道漏口清洁。4无杂物、无异味。27病区室内外65分垃圾桶及周边地面(绿黄)3按规定摆放、消毒桶身光洁污迹、垃圾桶周围无污渍。28病区室内外65分消防通道2无烟蒂、纸屑、杂物、不得占用通畅无阻物。碍备注:1.各科室护士长、检验科、药学部、影像中心等每月根据表中各项工作内容,对所辖科室区域内保洁工作的质量进行评分,权重比85%。2.总务科日常对保洁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比15%。3.每月各病区考核情况与后勤保障中心抽查考核情况按权重分值计算该保洁区域实际考核得分,优:90(含)以上,良:80-90分(含),差:80分以下。不足80分为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并出整改报告,由后勤保障中心及考核小组检查验收。连续三次80分以下,将视为不合格公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当月考核得分达“优”足额支付该保洁费,不足90分,每一分记罚人民币 100元整。5.临床科室或家属区住户对卫生保洁不满,投诉到总务科或相关科室的,经查实,扣5—10分(在每月综合分中扣除。)6.保洁公司工作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如因保洁公司原因被媒体曝光,对我院的名誉造成损害的,扣10—20分(在每综合分中扣除)服务地点:喀什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内,未达到保洁考核要求及标准连续两个月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保洁服务单位。更换保洁服务单位以此次开标的第二中标单位为合同签订主体。(十五)服务期限及地点投标报价包括承揽保洁服务一年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工资(含五险一金)、管理费、税金及招投标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报价,缺报漏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四)投标报价范围检查日期:签订合同后按月支付保洁服务费用,采购单位按照服务内容标准进行考核,由采购单位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支付,满意度达到或超过90%的次月10日前全额支付前一月保洁服务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日常保洁费用1000元,以此类推。(十六)付款方式关键信息第一册专用条款目录喀什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五章开标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单位:喀什市人民医院项目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项目编号:KSS(GK)2022-021关键信息资格性检查表1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检查表1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要求提供《投标函》。3投标报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无缺漏项,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投标或响应文件不得使用非本项目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或响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将视为投标或响应无效。8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携带病毒。9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不满足或未响应的情形。10无招标文件中列明导致投标无效的其他因素。1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价格分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信息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权重分配 价格部分(30分)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保洁服务实施方案的合理性(20分)保洁服务实施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保洁服务相关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各类物体表面清洁标准、管理与质量控制、突发应急预案等从先进性、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等方面综合比较后计分,方案满足项目需要,方案符合服务要求,服务方案设计清晰、明确、可行得15-20分,一般得8-14分,较差得1-7分;没有不得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项目计划(10分)项目计划(10分):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说明,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的合理性、有效性、科学性、紧密程度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8-10;一般得4-7分;较差得1-3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应急预案(5分)应急预算(5分):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完善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对重大事件和节假日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及措施,由评委进行综合评价。应急预案及管理方案完善的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培训计划(5分)培训计划(5分):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明确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对保洁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详细明确的培训及内容,培训计划优于需求的得4-5分,内容不够详细但能满足需求的得2-3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项目投入人员情况(10分)项目投入人员情况(10分):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洁管理人员及领班人员(需提供人员证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评价,由专家横向进行对比,保洁服务经验和综合素质方面,一般的 1-3分,良好的4-6分,优秀的7-10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10分)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10分):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保洁设备及设施的数量、质量、拟安放位置及功能性是否齐全等方面评审,一般的1-4分,良好的5-7分,优秀的8-10分。    60分商务部分(10分)业绩(5分)同类案例证明(5分):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相关证明1个加1分,满分为5分。(如中标通知书、履约验收报告、合同等相关资料。)  10分 商务部分(10分)投标人企业实力及信誉情况(3分)投标人实力及信誉(3分)投标人在当地是否能够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能否提供及时到位品质服务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提供证明材料固定长期服务机构及人员最高得3分,无证明材料的得0分)  10分 商务部分(10分)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和响应程度(2分)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度和编制质量,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10分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确定出各投标人排名顺序。3、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技术、商务部分、报价二者得分之和。2、技术、商务部分权重70%;投标投标报价部分权重30%备注:1、评委应在认真理解本招标文件和项目有关情况后,做出需自己负责的按上述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基本信息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作出说明)、监狱企业(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作出说明)、残疾人福利企业(在《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作出说明)。10)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8)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支票扫描件、汇票扫描件、本票扫描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KSS(GK)2022-021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2880000.00元(贰佰捌拾捌万元整)物业管理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7日11: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五、公告期限四、投标保证金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1:00:00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开户名交付方式备注1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21000(贰万壹仟元整)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营业室30475101040018329-0000000001喀什市人民医院允许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或咨询政采云客服400-881-7190或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小采,获取操作手册。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将视为投标或响应无效。(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喀什市科技广场喀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张文丽,咨询电话:15001465669。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六、其他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联系方式:买日也木姑丽·艾力,18699877113地址:喀什市健康路91号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买日也木姑丽·艾力:186998771133.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8-2319965地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2楼名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2.集采机构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二、其他关键信息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采购人:喀什市人民医院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喀什市招投标中心。12/13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云平台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33澄清有关问题如需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无法联络或联络不上或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未按要求答复或未按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答复,评审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37/38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为3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家。38.3随机抽取如投标人排名并列须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按“二、其他关键信息”的规则进行抽签。29本项目评标委员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4名)4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进行价格扣除。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二)其他事项本招标文件中的“标项”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标项或几个标项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标项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某一标项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该标项废标,对该标项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某一标项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该标项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其他标项结果。1、关于标项的定义服务需求明细:详见保洁外包服务需求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二、服务需求明细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80000.00元(贰佰捌拾捌万元整),投标报价超出控制金额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KSS(GK)2022-021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2880000.00元(贰佰捌拾捌万元整)物业管理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2、如注明有单价控制金额的产品,投标人对该产品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清单注明有“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投标;未注明“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备注:★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或完工期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月支付保洁服务费用,采购单位按照服务内容标准进行考核,由采购单位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支付,满意度达到或超过90%的次月10日前全额支付前一月保洁服务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日常保洁费用1000元,以此类推。★验收方式由喀什市人民医院组织验收。★售后服务要求详见保洁外包服务需求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组成: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详见保洁外包服务需求四、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支票扫描件、汇票扫描件、本票扫描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等;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函;商务及技术文件: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优惠政策声明函;售后服务相关资料(如有);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如有);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分项报价清单(本项目为服务类,如有需求参照本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开标一览表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有)。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如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产品检测报告(如有);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交货/完工日期1大写:小写: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方:(单位盖章)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此表作为唱标的依据。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单位承诺:致:喀什市人民医院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年月日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说明: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1、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5.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1、提供本单位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附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说明: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6.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支票扫描件、汇票扫描件、本票扫描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填写指引: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函年月日保证人:(公章)(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406/t20140616_4619272.htm(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shtml(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链接: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1/t20180103_1569357.html(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链接: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链接:www.ccgp.gov.cn/news/202012/t20201229_15715888.htm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货物或服务)的具体名称;如果涉及多项标的(货物或服务)为同一企业制造或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标的名称;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或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供应商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日期:投标人(投标单位):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日期:投标人(投标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③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1.(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建(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本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郑重声明:④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日期:投标人(投标单位):供应商名称:日期:日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优惠主体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且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____%。……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9.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8.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本声明函仅针对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数量上限以资格要求为准),非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或不符合优惠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声明函中需填写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及优惠主体类型进行调整本声明函格式,如内容填写不全,评委会有权认定该声明函无效。日期: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__120__个日历日。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充、修改等公告。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KSS(GK)2022-021的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致:喀什市人民医院10.投标函电子邮箱:办公传真:办公电话:办公地址: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日期: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投标单位):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发现上述人员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备注:★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联系电话:手机:(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则需填写此项)投标人(投标单位):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手机:投标人代表:性别:授权书有效期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投标代表,代表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澄清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13.分项报价清单(本项目为服务类,如有需求参照本表填写)1、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备注:★必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备注:如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二)核心产品品牌(一)项目报价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服务名称规格及型号品牌原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填写说明:2.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但原有的格式内容不得删减;1.《分项报价清单》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填写;★填写要求:(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非项目需求要求的必备配件,此部分不包括在总报价内)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14.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4、《(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格式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但需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中的配置清单或明细列表按此表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对规格型号、品牌的要求执行填写说明第2条规定)。如不填报、漏报或错报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做出不利的判断。(如有涉及采购需求有要求但无法明确具体量化标准的配套工程施工、安装、装修等,可依要求只报出相应报价即可)2、“规格及型号、品牌”属于“按招标定制”产品,可依招标要求响应填报;属于有明确品牌型号的产品报出具体品牌型号。1、“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所有带★号条款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无偏离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15.技术规格偏离表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上一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填写说明:序号服务名称招标参数要求投标参数响应说明116.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如有)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如出现与本表中投标参数不一致的信息,均以本表信息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时若存在虚假响应情况,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投标人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按其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参数,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填写说明:此表可延长。19.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8.产品检测报告(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7.售后服务相关资料(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2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20.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住所地:甲方:乙方:(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第四条项目履约(交付、交货)地点第三条合同价款(金额)第二条合同标的内容(标的数量或质量等)根据采购人项目(招标编号:)结果,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项目基本情况传真:传真:第七条项目验收标准及方式(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第六条付款期限及方式(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第五条项目服务期(完工期、履约时间、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2、协商或仲裁:如果发生与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中的有关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仲裁。仲裁事项应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裁决。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第十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第十二条附件(附录)(如有,可填写,并附相关内容)……。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密或其他事项要求……。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年月日年月日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1本条款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如有需要,采购人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通用条款说明总则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定义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2.招标说明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CA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5“日期”指公历日;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喀什市招投标中心;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8“网上投标”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2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详见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政策导向(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9.1如有需要,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踏勘现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8.投标费用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标前会议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招标文件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关键信息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五章开标12.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秩序。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招标文件的澄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3.4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招标文件的修改12.3不论是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5.投标文件的组成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7.投标货币16.1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6.投标文件格式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扫描件。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说明:应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1.关于投标保证金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投标有效期2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23.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喀什市科技广场喀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张文丽,咨询电话:15001465669。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新疆自治区及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供应商培训视频: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2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的递交23.4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8.开标开标25.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5.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评审要求5、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标委员会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4、投标人需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对电子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3、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将文件加密后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1评审委员采购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9.评审委员会组成(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1)招标的目的;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31.独立评审(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2.投标文件初审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澄清有关问题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错误的修正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1最低价法37.评审方法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重新评审的情形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9.编写评审报告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定标及公示41.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1.中标通知书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中标公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1)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5.合同的签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3.合同授予标准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履约担保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49.项目验收合同变更事宜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48.合同变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备案。47.合同备案质疑处理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b.案例介绍、推广等;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50.宣传51.3质疑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1.2法律依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1.1提出质疑51.质疑提出与答复(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1.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1.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1.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1.4提交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1.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1.6收文办理程序地址:喀什市人民医院(喀什市健康路91号),质疑咨询电话:买日也木姑丽·艾力,18699877113。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如确需邮寄质疑书的,需于邮寄发起的前一日电联喀什市人民医院,未提前电联喀什市人民医院约定质疑函到达日期及质疑函接收人的,视同为不明快递信笺,不予接收。51.5收文地点受理路径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51.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51.8投诉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1.7质疑答复时限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END----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质疑后续处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关键信息第一册专用条款目录喀什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五章开标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单位:喀什市人民医院项目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项目编号:KSS(GK)2022-021关键信息资格性检查表1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检查表1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要求提供《投标函》。3投标报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无缺漏项,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7投标或响应文件不得使用非本项目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或响应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将视为投标或响应无效。8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携带病毒。9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不满足或未响应的情形。10无招标文件中列明导致投标无效的其他因素。11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综合评分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价格分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信息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评分标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权重分配 价格部分(30分)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最高不超过30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保洁服务实施方案的合理性(20分)保洁服务实施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保洁服务相关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各类物体表面清洁标准、管理与质量控制、突发应急预案等从先进性、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等方面综合比较后计分,方案满足项目需要,方案符合服务要求,服务方案设计清晰、明确、可行得15-20分,一般得8-14分,较差得1-7分;没有不得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项目计划(10分)项目计划(10分):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说明,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时间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的合理性、有效性、科学性、紧密程度及采购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8-10;一般得4-7分;较差得1-3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应急预案(5分)应急预算(5分):针对本项目制定合理完善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对重大事件和节假日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及措施,由评委进行综合评价。应急预案及管理方案完善的得4-5分,一般得2-3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培训计划(5分)培训计划(5分):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明确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对保洁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详细明确的培训及内容,培训计划优于需求的得4-5分,内容不够详细但能满足需求的得2-3分,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项目投入人员情况(10分)项目投入人员情况(10分):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洁管理人员及领班人员(需提供人员证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评价,由专家横向进行对比,保洁服务经验和综合素质方面,一般的 1-3分,良好的4-6分,优秀的7-10分。    60分技术部分(60分)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10分)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10分):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保洁设备及设施的数量、质量、拟安放位置及功能性是否齐全等方面评审,一般的1-4分,良好的5-7分,优秀的8-10分。    60分商务部分(10分)业绩(5分)同类案例证明(5分):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相关证明1个加1分,满分为5分。(如中标通知书、履约验收报告、合同等相关资料。)  10分 商务部分(10分)投标人企业实力及信誉情况(3分)投标人实力及信誉(3分)投标人在当地是否能够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能否提供及时到位品质服务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提供证明材料固定长期服务机构及人员最高得3分,无证明材料的得0分)  10分 商务部分(10分)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和响应程度(2分)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度和编制质量,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10分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确定出各投标人排名顺序。3、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技术、商务部分、报价二者得分之和。2、技术、商务部分权重70%;投标投标报价部分权重30%备注:1、评委应在认真理解本招标文件和项目有关情况后,做出需自己负责的按上述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项目基本信息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作出说明)、监狱企业(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作出说明)、残疾人福利企业(在《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作出说明)。10)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8)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支票扫描件、汇票扫描件、本票扫描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KSS(GK)2022-021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2880000.00元(贰佰捌拾捌万元整)物业管理三、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7日11: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五、公告期限四、投标保证金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7日11:00:00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开户名交付方式备注1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21000(贰万壹仟元整)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营业室30475101040018329-0000000001喀什市人民医院允许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投标人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或咨询政采云客服400-881-7190或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咨询小采,获取操作手册。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将视为投标或响应无效。(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喀什市科技广场喀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张文丽,咨询电话:15001465669。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六、其他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联系方式:买日也木姑丽·艾力,18699877113地址:喀什市健康路91号名称:喀什市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买日也木姑丽·艾力:186998771133.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8-2319965地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2楼名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2.集采机构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二、其他关键信息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体补充内容3.1采购人采购人:喀什市人民医院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喀什市招投标中心。12/13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或政府采购云平台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33澄清有关问题如需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无法联络或联络不上或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未按要求答复或未按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答复,评审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37/38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为3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家。38.3随机抽取如投标人排名并列须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按“二、其他关键信息”的规则进行抽签。29本项目评标委员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4名)4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进行价格扣除。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二)其他事项本招标文件中的“标项”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标项或几个标项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标项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某一标项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该标项废标,对该标项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某一标项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该标项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其他标项结果。1、关于标项的定义服务需求明细:详见保洁外包服务需求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无二、服务需求明细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80000.00元(贰佰捌拾捌万元整),投标报价超出控制金额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金额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KSS(GK)2022-021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2880000.00元(贰佰捌拾捌万元整)物业管理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2、如注明有单价控制金额的产品,投标人对该产品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清单注明有“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投标;未注明“接受进口”或“允许进口”的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备注:★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投标费、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检测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或完工期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月支付保洁服务费用,采购单位按照服务内容标准进行考核,由采购单位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支付,满意度达到或超过90%的次月10日前全额支付前一月保洁服务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日常保洁费用1000元,以此类推。★验收方式由喀什市人民医院组织验收。★售后服务要求详见保洁外包服务需求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组成: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满足,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部分带★号条款要求,以《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响应为准。详见保洁外包服务需求四、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支票扫描件、汇票扫描件、本票扫描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等;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函;商务及技术文件: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优惠政策声明函;售后服务相关资料(如有);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如有);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分项报价清单(本项目为服务类,如有需求参照本表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开标一览表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有)。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如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产品检测报告(如有);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交货/完工日期1大写:小写: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方:(单位盖章)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此表作为唱标的依据。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我单位承诺:致:喀什市人民医院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年月日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说明: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1、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含员工社保明细。注:无需提供委托人代理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5.完税证明扫描件和社保缴纳记录明细扫描件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1、提供本单位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新办企业(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成立日期距本项目开标日期一年内为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附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说明:打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6.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或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支票扫描件、汇票扫描件、本票扫描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填写指引:7.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声明函年月日保证人:(公章)(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406/t20140616_4619272.htm(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shtml(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链接: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1/t20180103_1569357.html(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链接: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链接:www.ccgp.gov.cn/news/202012/t20201229_15715888.htm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货物或服务)的具体名称;如果涉及多项标的(货物或服务)为同一企业制造或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标的名称;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喀什市招投标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或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供应商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日期:投标人(投标单位):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日期:投标人(投标单位):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③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1.(标的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建(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本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郑重声明:④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日期:投标人(投标单位):供应商名称:日期:日期: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优惠主体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且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____%。……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9.非进口产品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8.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本声明函仅针对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数量上限以资格要求为准),非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或不符合优惠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声明函中需填写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及优惠主体类型进行调整本声明函格式,如内容填写不全,评委会有权认定该声明函无效。日期: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__120__个日历日。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充、修改等公告。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KSS(GK)2022-021的喀什市人民医院保洁外包(三次)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致:喀什市人民医院10.投标函电子邮箱:办公传真:办公电话:办公地址: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日期: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投标单位):特此证明系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发现上述人员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备注:★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联系电话:手机:(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则需填写此项)投标人(投标单位):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手机:投标人代表:性别:授权书有效期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投标代表,代表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澄清投标文件、签署合同和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13.分项报价清单(本项目为服务类,如有需求参照本表填写)1、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备注:★必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有效期内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港澳台居民可提供往来通行证),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的,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备注:如招标文件未列明核心产品的,无需填写该项。我单位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二)核心产品品牌(一)项目报价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服务名称规格及型号品牌原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123……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填写说明:2.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但原有的格式内容不得删减;1.《分项报价清单》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填写;★填写要求:(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非项目需求要求的必备配件,此部分不包括在总报价内)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14.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4、《(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格式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但需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中的配置清单或明细列表按此表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对规格型号、品牌的要求执行填写说明第2条规定)。如不填报、漏报或错报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做出不利的判断。(如有涉及采购需求有要求但无法明确具体量化标准的配套工程施工、安装、装修等,可依要求只报出相应报价即可)2、“规格及型号、品牌”属于“按招标定制”产品,可依招标要求响应填报;属于有明确品牌型号的产品报出具体品牌型号。1、“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所有带★号条款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无偏离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15.技术规格偏离表带★号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如未响应或出现负偏离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上一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填写说明:序号服务名称招标参数要求投标参数响应说明116.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如有)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如出现与本表中投标参数不一致的信息,均以本表信息为准。投标人投标响应时若存在虚假响应情况,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投标人根据《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规格及具体参数部分》,按其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参数,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填写说明:此表可延长。19.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8.产品检测报告(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17.售后服务相关资料(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21.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20.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评价(如有)自行填写,无参考格式及要求。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住所地:甲方:乙方:(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第四条项目履约(交付、交货)地点第三条合同价款(金额)第二条合同标的内容(标的数量或质量等)根据采购人项目(招标编号:)结果,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项目基本情况传真:传真:第七条项目验收标准及方式(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第六条付款期限及方式(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第五条项目服务期(完工期、履约时间、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2、协商或仲裁:如果发生与本合同的解释或执行中的有关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仲裁。仲裁事项应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裁决。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第十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按本项目需求与投标人承诺内容拟定)第十二条附件(附录)(如有,可填写,并附相关内容)……。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1、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十一条知识产权、保密或其他事项要求……。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年月日年月日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4“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1.3“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用户需求书、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等内容。1.2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1.1本条款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如有需要,采购人可以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1.通用条款说明总则3.1“采购人”: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3.定义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2.招标说明1.5“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3.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及政府采购云CA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3.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3.5“日期”指公历日;3.4“评审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3.3“投标人”,即供应商,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并对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喀什市招投标中心;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4.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无效。4.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事业。4.政府采购供应商责任3.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8“网上投标”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3.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5.3.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5.3联合体投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内容。5.2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详见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应当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潜在供应商的数量自主决定,如果决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在投标截止前,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注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政策要求。6.1政府采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6.政策导向(9)本通用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或说明的除外。(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5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7.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7.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7.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9.1如有需要,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9.踏勘现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8.投标费用7.7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7.6工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交货进度、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10.1如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标前会议。10.标前会议9.5未参与踏勘现场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9.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9.3采购人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书面资料和数据。9.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当按时前往。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相关公告或通知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招标文件10.3未参与标前会议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0.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标前会议时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资料或口头承诺,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关键信息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五章开标12.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秩序。12.1招标文件澄清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疑问或询问。12.招标文件的澄清1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十一章质疑处理13.4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如更正公告等)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3.招标文件的修改12.3不论是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答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其有效性按照本通用条款第13.3、13.4款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中进行规定。15.投标文件的组成14.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1投标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均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8.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计。17.投标货币16.1投标文件包括本通用条款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均可按同样格式扩展)。16.投标文件格式18.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提供扫描件。18.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18.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18.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8.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8.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提供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9.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若原有资质(资格)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供应商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资格)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资格),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资格)投标。1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项目招标文件《评标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有关扫描件(或照片)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脑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标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投标资料是否异常、是否有效问题进行核查和判定,如认为供应商投标资料有异常或无效的,若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的,则应作投标无效处理;若涉及评分的,则作不得分处理。19.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18.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18.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来评判。18.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说明:应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1.关于投标保证金20.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2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开发布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20.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投标有效期2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23.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喀什市科技广场喀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人:张文丽,咨询电话:15001465669。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https://www.xjca.com.cn/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22.2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22.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项目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初审不通过,作投标无效处理。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新疆自治区及兵团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供应商培训视频: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afe2a098c89c426097379094cf6fec6f&type=vod2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的递交23.4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2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8.开标开标25.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25.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评审要求5、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标委员会在线提问等都需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投标人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4、投标人需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对电子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3、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将文件加密后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29.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1评审委员采购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部分条件下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9.评审委员会组成(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1)招标的目的;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31.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31.独立评审(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2.投标文件初审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2评审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确认后,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1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不含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3.澄清有关问题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错误的修正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文书、信件(含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政府采购其他法律法规,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1最低价法37.评审方法36.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的准备。36.实地考察或资料查验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书面作出说明,否则视为无异议。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7.3重新评审的情形37.2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进行书面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9.编写评审报告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出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情况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替补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二替补中标候选人)。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38.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定标及公示41.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1.中标通知书40.2质疑、投诉供应商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评审结果,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供应商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发布公示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40.中标公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1)由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可以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5.合同的签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经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3.合同授予标准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6.2,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是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要求中标人提供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46.履约担保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9.1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时组织验收。49.项目验收合同变更事宜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48.合同变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备案。47.合同备案质疑处理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b.案例介绍、推广等;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50.宣传51.3质疑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1.2法律依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1.1提出质疑51.质疑提出与答复(3)具体、明确的质疑对象、质疑事项和质疑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编、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1.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1.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51.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共同提出;51.4提交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4)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51.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符合受理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应当向供应商出具质疑函收文回执并可以要求其递交质疑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署质疑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51.6收文办理程序地址:喀什市人民医院(喀什市健康路91号),质疑咨询电话:买日也木姑丽·艾力,18699877113。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如确需邮寄质疑书的,需于邮寄发起的前一日电联喀什市人民医院,未提前电联喀什市人民医院约定质疑函到达日期及质疑函接收人的,视同为不明快递信笺,不予接收。51.5收文地点受理路径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根据自身性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供应商未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供应商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1)质疑主体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补正的内容和补正期限。51.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51.8投诉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1.7质疑答复时限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出具不符合质疑条件告知书。(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4)质疑材料不全或者未按要求签字或者盖章的情况下,要求补正后,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END----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质疑后续处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