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2)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招标文件公示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
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沧州渤海新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730792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然
电话:18832763793

公示期:3天,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
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完全中学一期工程招标文件9.27
完全中学一期工程招标文件9.27

招标人: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盖章)项目名称: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工程编码:招标文件施工招标目录1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142.招标文件131.总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19.纪律和监督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7.合同授予186.评标175.开标174.投标16一、总则23第三章评标办法23附表三:银行保函格式22附表二:中标通知书21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六章图纸3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四、评标办法27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26二、评标程序2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5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64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63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一节一般要求3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五、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75四、授权委托书7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3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1一、资格审查资料67目录66十一、其他材料92十、拟分包计划表91九、项目管理机构87八、施工组织设计78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7六、投标保证金7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编码 工程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 建设单位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工程地点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 建设内容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建筑面积 / 招标内容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包含:1、2#教学楼8459.29*2平方米,综合楼5353.54平方米,3#宿舍楼6376.75平方米,体育场地28492.75平方米,北门卫室118.24平方米,以及附属工程 工程招标范围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开标当天在线查询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 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6631.127258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开标当天在线查询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 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系人 岳然 联系方式 0317-202790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地区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 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沧渤审招核2019-0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项目规模: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 14个月。质量标准:合格。合同估算价:6631.127258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补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 2022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交,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平台地址:www.jizhaobiao.com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6.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6.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6.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如果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可以在现场导入已固化无需加密的GEF格式的电子补救文件(电子补救文件由投标人自愿选择是否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且仅应用于投标人已在冀招标交易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使用)。若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同时没有递交电子补救文件或递交的电子补救文件现场无法导入,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8.电子招投标 8.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加密固化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8.2投标人须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请详见: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CA、软件办理)办理流程)。补充: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渤海新区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A座10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涛 联 系 人: 岳然 电 话: 0317-5766745 电 话: 0317-20279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招 标 人: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渤海新区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A座10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涛 联 系 人: 岳然 电 话: 0317-5766745 电 话: 0317-20279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 标 人: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沧州渤海新区 地 址: 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A座10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涛 联 系 人: 岳然 电 话: 0317-5766745 电 话: 0317-20279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基本情况1.1.1招标人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 沧州渤海新区 联系人: 张涛 电话: 0317-5766745 电子邮件: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一世界A座1001室 联系人: 岳然 电话: 0317-2027906 电子邮件: 1.1.3项目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 1.1.4建设地点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 1.1.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1.6出资比例 100% 1.1.7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1.8招标范围 沧州渤海新区完全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初中部)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9计划工期工期: 14个月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10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1.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1.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1.13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1.1.14踏勘现场不组织1.1.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提交,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平台地址:www.jizhaobiao.com。1.3构成投标文件的相关情况1.3.1投标有效期 60 天1.3.2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0000 元。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不少于60天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3.1采用银行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以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扫描件。3.2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以及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扫描件。3.3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应当提交电子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以及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注:开户行无开具银行保函权限的可由其直属上级行开具,但需要出具银行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1.3.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电子担保保函或现金、银行电汇,承包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为签约合同价的10% 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交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建设单位应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1.4开标的相关情况1.4.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 1.4.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1.4.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由我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 5 人;1.4.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由 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家定标候选人(无排序),由定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有排序)。 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词语定义2.1.1类似项目……2.2 投标最高限价2.2.1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是人民币 陆仟陆佰叁拾壹万壹仟贰佰柒拾贰元伍角捌分 66311272.58 元。2.2.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含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含税)是人民币大 写 叁佰贰拾万零伍拾贰元柒角捌分 小 写 3200052.78 元。(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此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金额应按照招标文件限价所规定的数值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也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2.3 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2.3.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人须使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最新版电子标书编制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已固化GEF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须使用 V7.0.0 版本的软件程序制作。3、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导入电子招投标系统时,无法正常进行评标工作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应在规定位置加盖含有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软件下载地址:www.jizhaobiao.com (下载中心) 2.3.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后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的文件为准。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和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4 份,与其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做为存档资料。2.3.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__60__分钟内,投标人需使用单位CA在规定时间内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自行完成解密,投标人无法使用单位CA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应急解密”进行解密。注:应急解密地址:www.jizhaobiao.com/标书加解密/解密/应急解密。2.3.4电子补救文件要求(如有)1、投标人现场递交的电子补救文件须保存至专用U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后递交,投标人仅递交一份电子补救文件,并向招标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如果为委托代理人则须提供在本单位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其电子补救文件将不予受理2、开标时如出现网络递交文件失败或解密失败的,经招标人、监督部门同意后投标人可开启现场提交的电子补救文件,如电子补救文件仍无法正常导入,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注:电子补救文件为已固化的GEF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保存至专用U盘,开标会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取回专用U盘。2.3.5电子投标文件核验为确保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平台将会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机器码等进行核验。建议在上传前完成投标文件自检。自检流程:打开工具箱—选择投标自检查工具—导入文件—查看自检结果联系电话:13401055246(沧州、唐山) 13527317595(廊坊、秦皇岛)18032002632(石家庄、邢台)18001327071(保定、张家口)18203343965(衡水) 18231280630(邯郸)2.3.6CA电子印章/电子投标软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详见:冀招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CA、软件办理)办理流程)。2、投标人登录www.jizhaobiao.com /下载中心,下载冀招标电子投标人工具箱。2.3.7电子招投标业务咨询电子招投标文件编制咨询:4008199995电子投标保函咨询电话:4008988388CA电子印章办理业务咨询:18631786226沧州(24小时)友情提示:当您拨打业务咨询电话遇忙线时,请您稍后再次拨打。2.4 计算机辅助评标: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5 投标人查看开标情况2.5.1投标人开标当天可通过单位CA登录开标大厅,查看所投项目具体开标情况,开标大厅地址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2.6 中标公示2.6.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7 知识产权2.7.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2.8 重新招标的情形2.8.1开标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8.2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9 同义词语2.9.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10 监督2.10.1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11 解释权2.11.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12.1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为2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他具体事项在中标后双方签署的中标合同中约定。2.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 号)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经理管理规定的要求,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3.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的40%,由甲方 支付。2.12.2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12.31.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投票定标法,于定标候选人确定后7日内召开定标会议;2.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2.12.4分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当中标人为大型企业时,需预留中标额的一定比例的工程内容交由中小企业执行。中小微企业需满足《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建筑业”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9.1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1.11分包招标人不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不得对踏勘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2.3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提供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方便潜在投标人下载。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对于减少资格审查文件需要包括的资料、信息或者数据,调整暂估价的金额,增加暂估价项目,开标地点由同一栋楼的一个会议室调换至另一会议室等不影响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和修改,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2.3招标文件的修改(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资格审查资料;(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项目管理机构;(6)施工组织设计;(5)已报价工程量清单;3.2.4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3.2.3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格式、要求填写。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必须导入电子标书编制工具软件形成后缀名为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要承担的风险,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3.2.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材料、设备等暂估价不能修改,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方案的除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进行编制,自主报价。3.2.9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应按招标人给定的数额进行填报,在清单中单独列明,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2.8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主要材料价格如明显低于或可能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价格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供应商必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附合法营业执照扫描件),否则含有该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扫描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投标人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参考现行河北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相关说明,无相关有效证明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成本。3.2.7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除固定比例或者固定金额的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清单中不允许有任何报价,将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措施项目可以增项不可以减项,不需要的项目填“0”,未填项将被视为报“0”;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2对于未能按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有效期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4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投标文件的编制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2项规定的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资格审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标书中不得出现彩色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标书中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单位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代替。3.6.5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3.6.4投标文件为电子版,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3.6.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签字盖章处均应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1.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上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则按无效标处理。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开标结束前在开标系统里在线发言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2开标异议投标人开标当天可通过单位CA登录开标系统查看所投项目具体开标情况,开标系统地址冀招标全流程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1.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5投标文件的澄清6.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6.4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6评标报告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向投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本项目评标期间安排专人登录冀招标账号及时查收质疑文件,并通过登录冀招标账号向评标委员会发出电子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在30分钟之内回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将按放弃澄清权利处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电子文件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判定。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理。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签订合同7.2.1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重新招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要求,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9.5异议和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招标人:控制价:基准价系数: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开标记录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签字:监督人签字:工作人员签字:其他事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报价大写投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名称工期:。中标价:。你方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安装)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开标,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二: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安装)承包合同。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编号、级别)。质量标准:。鉴于(下称“投标人”)拟参与(下称“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的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致:(招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附表三:银行保函格式附录: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级别)负责代理招标,项目组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编号、专业、级别),成员:。年月日担保银行:(盖章)本保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经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交到我行。招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要求,说明其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即凭招标人出具的索赔款凭证,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的保函,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本保函的条件是: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或盖章)邮编:银行地址: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一)评标原则一、总则第三章评标办法注: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一)评标程序二、评标程序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标监督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2、以投票方式推举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工作。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签署“评标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1)由清标系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清标,清标的主要内容为:是否与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一致(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费、税金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等。5、初步评审。4、资格审查(如有,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g.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f.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e.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d.联合体投标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c.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b.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3)初步评审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后续评审。k.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j.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i.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h.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3)评标委员会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书面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4.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4.1)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清单是否存在错漏项等方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0、评标结束。9、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8、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7、商务部分评审(详见“四、评标办法”)。6、技术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部分评审。三、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法胜任评标工作、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违反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并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的情况时,招投标监管部门可以暂停评标活动。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四)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标报告。(二)评标过程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对投标人的考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招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工作。(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p=k1p1+k2p2+k3p3;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后,按下式计算总分:①技术标、商务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1)评分方法。1、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信用评价分值权重1000万元以下项目为1%-3%,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以下项目为4%-6%,5000万元以上项目为7%-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项目信用评价分值权重为1%-3%。①评标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采用本办法时,应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通过开标系统随机抽取随机平均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合理平均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两种方法中一种。(2)评分原则。k1、k2、k3为对应的权数取值,k1+k2+k3=1,20%≤k1≤30%,60%≤k2≤79%,1%≤k3≤10%。p1为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p3为信用评价得分(p3在投标截止当日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p为总得分;③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②对投标人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对企业资质或项目经理资格进行评分;C1从95%~99%中抽取任一整数值,C2从相应工程系数范围中抽取任一整数值(建筑工程为90%~98%;装饰、安装工程为88%~96%;市政工程为87%~95%;园林绿化工程为85%~93%;其他工程为88%~96%。);开标系统随机抽取商务部分评分基准价的系数C1和C2。抽取为合理平均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应在抽取评分基准价同时,由招标人当场通过抽取为随机平均价为评分基准价的方法,应在抽取评分基准价同时,由招标人当场通过开标系统随机抽取商务部分评分基准价的系数C,C从95%~99%中抽取任一整数值。(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1)技术部分的得分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30%。2、技术部分评审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计分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其他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⑤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弃权:④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注:a、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保留两位小数,超出时打分无效;不合理或缺项得零分。评委应对得零分的评审项写明评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4)技术标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95分)。(3)通过审阅,根据具体的评审内容对各子项进行评审,记入评分计分表的相应栏目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就以上各项评分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理由1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15科学合理:15;较科学合理:12~14.99;一般:9~11.99;不合理或缺项:0。2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5科学合理:15;较科学合理:12~14.99;一般:9~11.99;不合理或缺项:0。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5科学合理:15;较科学合理:12~14.99;一般:9~11.99;不合理或缺项:0。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5科学合理:15;较科学合理:12~14.99;一般:9~11.99;不合理或缺项:0。5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科学合理:10;较科学合理:8~9.99;一般:6~7.99;不合理或缺项:0。6项目班子组成、资历情况15配备齐全、素质资历高:15;配备较齐全、素质资历较高:12~14.99;一般:9~11.99;不满足要求或缺项:0。7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使用计划10科学合理:10;较科学合理:8~9.99;一般:6~7.99;不合理或缺项:0。(1).类似工程指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60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似业绩。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含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由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其中一个)发布的带清晰网址的中标公示截图(例如河北省的工程项目中标公示截图须由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或地方指定媒体发布的带清晰网址的中标公示截图(并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网址链接,由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进入网址链接核实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如查询不到不予计分)。不能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不得分。注:类似项目应从项目规模、类型、技术难度等方面明确范围。需要查验投标人业绩的以合同或竣工报告为准。(5)类似业绩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5分)。c、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并采用模块化方式评审,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模块填写相关内容,则该评审项得零分。b、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评审内容及各子项标准分,除不合理、不满足要求或缺项、业绩分值以外,最低档次最低分值不得少于子项标准分的60%。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理由1投标人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2.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5;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2.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5;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3)本项目将在中标公示中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进行公示。投标单位所提供证件、业绩等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出现虚假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企业资料需真实有效,招标人保留中标后复查的权力;如有弄虚作假,将导致投标和中标无效。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若为同一业绩可重复加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需按照上述要求,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如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中不能明确体现上述业绩内容,则投标单位还需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具有该业绩的材料。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质疑应相应地澄清、说明,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依据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商务部分评审主要是评审总报价,此外还应审查:单价构成和水平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有无漏报项目;从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对工程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工料机消耗及费用、利润的确定是否合理,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等方面进行重点评审。(2)对通过初步评审及完成技术部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其商务部分评审。(1)商务标部分的分值权重占总得分的权重为60%。3、商务部分评审(4)评分标准。④计算各有效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③确定总报价的评分基准价;②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①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修正;(3)评审程序。Q:权重比例Q160%,权重比例Q240%。权重比例Q1+Q2=100%;Q1、Q2取值均应≥30%,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B:最高限价。C1C2:为在开标现场抽取的系数。A为部分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家数<20家时,全部参与算数平均值A的计算;有效投标家数≥20家时,去掉20%最高报价和20%最低报价(取整,不四舍五入),计算算术平均值A。②评分基准价=A×C1×Q1+B×C2×Q2。①评分基准价=A×C。4.1确定评分基准价。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1)对于明确要求单独列明的规费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等,评标委员评审时应核查是否列项并符合规定标准或额度。5、评审的有关规定信用评价分值占总得分的权重为10%。4、投标人信用得分4.2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0.5分(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分(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6、汇总评分结果④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弄虚作假的。③措施项目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组成和计取标准,计入投标价格的;②当投标人计取的企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标人不能提供企业测算分析资料,包括测定方法、时间、地点等证明材料的;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不可竞争或不可降低标准、价格的规定进行竞标的;(2)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不正当竞争,应当否决其投标:(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能够阐明原因说明投标形成了有效竞争,而不否决全部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不具备竞争性,招标人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无排序。(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信用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如果在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7、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信用得分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招标人再定标会议召开日在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定表委员会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得有代理机构人员)。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8、评标报告投票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得3分,其次的得2分,再次的得1分,按总分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3.定标方法定标依据: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付以上定标因素材料的扫描件,定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定标因素扫描件为依据进行评审,定标委员会不接受除投标文件以外投标人另行提供的任何资料。定标参考因素:企业规模、企业业绩、企业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定标因素定表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定标委员会推荐的定表候选人名单;定表委员会产生情况及评标成员名单;定标工作完成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须在定标报告上签字确认。4.定标报告得票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会活动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定标委员会定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定标报告及相关音视频资料。定标报告包括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时间、定标方法等内容。5.定标活动监督检查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备注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营业执照有效(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且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4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原件扫描件)6投标保证金有效,符合本文件要求(原件扫描件)7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且为原件扫描件8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且为原件扫描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10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2022年1月至今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真实、有效11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须导入扫描件12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有效(投标文件正本中盖章签字处有相应公章及签字的扫描件)结 论是否通过3、以上证件不全者和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商务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评审。2、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2)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如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文件中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扫描件,该证明应准确表明证件目前所处状态及有效性,否则视为该项不合格。(1)凡涉及使用带可扫描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通过网络查询方式可以确认真实性的证件,投标人可导入带可扫描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并对所提交证件扫描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备注:1、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导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除投标保证金、信用中国查询外),须附扫描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要求如下:三、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回避的情形。二、熟知国家及本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评标专家职责;一、身体状态良好,能够承担资格预审评审评标工作;本人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的评标活动,承诺如下:评标专家承诺书附:评标专家承诺书合同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未约定部分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年月日评标专家:特此承诺。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为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无其他问题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结清。最终以财政拨款为准。(3)施工过程,每月支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2)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20%;付款方式:1.工程说明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后附注:图纸名称若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名称为准第六章图纸后附注:工程量清单名称若与项目名称不一致,以项目名称为准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1工程概况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3地质及水文资料。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2.1承包范围2.承包范围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暂估单价表”。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表”。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2.1.3.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2.1.3.3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的理由。2.1.3.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明细表”。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3.1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2.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1合同工期3.工期要求。2.4.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4.1质量标准4.质量要求3.2.3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5.适用规范和标准。4.2.1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4.2特殊质量要求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5.2.1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通用条款办理。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安全防护6.安全文明施工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11)其他:。(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6.1.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15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1.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2临时消防。6.1.1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1.17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6.1.16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2.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2.4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6.2.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6.2.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2.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6.3.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6.3.3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6.3.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3.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3临时供电。6.4.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6.4劳动保护。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3.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6.4.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4.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6.4.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6.4.3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6.4.2承包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6.5.4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5.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6.5.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6.5.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6.5脚手架。6.6.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5.6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6.5.5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6.7.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6.7.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7文明施工6.6.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6.6.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9)其他:。(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6.7.6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6.7.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6.7.4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6.7.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6.7.10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7.9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6.7.8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6.7.7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8.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8.4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6.8.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8.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6.8.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6.8环境保护。6.8.9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8.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的要求。6.8.7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6.8.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6.9.1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5)节能减排措施;7.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7.治安保卫6.9.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13)其他:。(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7.7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6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7.5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7.4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7.3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7.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7.9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7.8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8.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8.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9.样品和材料代换。8.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9.1.3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9.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9.1.2对于本款第9.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9.1.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9.1样品9.2.2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9.2.1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2材料代换9.1.6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5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9.1.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6)价格上的差异;(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1)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2)(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9.2.4如果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监理人应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9.2.3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28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28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7)监理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1.1.3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11.1.2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11.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并递交。11.1进度报告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1.1.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11.1.6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1.1.5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11.1.4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11.2.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11.2.3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11.2.2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11.2.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11.2进度例会。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12.2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2.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12.试验和检验。12.6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2.5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监理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12.4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12.3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3.3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13.2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3.1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监理人按合同约定通知承包人实施。13.计日工12.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12.7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4.计量与支付。13.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3.6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报监理人审批。13.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监理人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场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税金另计。13.4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1)签约合同价;14.1.4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格)应当按以下内容梳理:14.1.3竣工付款申请单按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当附上按合同确定的结算工程量和最近一欠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之间完成的各子目的工程量计量文件。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就是相应的竣工结算工程量,但是,变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14.1.2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对当期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并按照约定,对当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各类款项进行梳理和汇总,按经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内容准备并向监理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将进度付款申请单连同已完工程量报表、有关计量资料以及能够证明其进度付款申请单中所索要款项符合合同约定的各个支持性文件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批。14.1.1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准备一份已完工程量报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计量文件的格式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格式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4.1付款申请单5)根据合同条款应扣减的发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应扣减的价格调整(下调部分);3)根据合同条款应扣减的变更金额;2)所有暂估价;1)所有暂列金额;(2)应当扣减的项目;3)根据合同条款应增加的变更金额;2)实际发生的暂估价;1)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3)应当增加的项目;7)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扣减的其他金额。6)甩项工程的合同价值(如果有);(1)按合同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14.1.5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应当按下列内容梳理:(4)规费和税金差额部分。6)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5)根据合同条款应增加的承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应增加的价格调整(上调部分);其他约定内容:14.2其他约定14.1.6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当比照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结清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3)应当增加的金额:(2)应当扣除的金额:(1)从永久工程内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15.1.1在向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1竣工验收前的清理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7)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6)检查和调试所有的门、窗、抽屉等以确保他们开启的顺畅;(5)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4)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3)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2)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15.2.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5.2.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1.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所有钥匙(如果有)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随时可以交给监理人。(8)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3)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1)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15.2.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附上下列内容:(1)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15.3.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15.3竣工清场(8)其他:。(7)质量保修书(此前已经提交的不再提交);(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和结论文件(如果有);。16.其他要求(4)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3)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2)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 注12……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2.特殊技术要求1.3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章第一节第1.2.1项规定的内容,并做必要的文字说明。说明:该图由招标人准备,并作为招标文件本章的组成内容提供给投标人。图中应当标示本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一、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投标保证金五、联合体协议书四、授权委托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资格审查资料注:上述目录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设定目录,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十一、其他材料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九、项目管理机构八、施工组织设计备注:1、类似项目指工程。(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四)附件: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备注:本表后附合同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本表后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如有)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项目名称:开标日期:《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签署页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序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12……人民币(大写):元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致:(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工期: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项目经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税)RMB¥:元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RMB¥:元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二)投标函附录序 号条款内容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 2工期 3缺陷责任期 4质量标准 5 6 7 8 9 10 11 12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投标人:(盖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牵头人名称:五、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2、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注: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以备查验;(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成员二名称: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银行保函复印页)六、投标保证金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八、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13)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2)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1)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0)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按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4)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要求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单位:人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六:临时用地表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一)施工组织设计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如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的编制要求)备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要求。4.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3.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2.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1.排版要求:(二)暗标的编制要求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九、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备注附3:承诺书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养老保险、相关资料证明证件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养老保险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 名年 龄职 称建造师专业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和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承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招标人名称):承诺书日期:年月日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十、拟分包计划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123123十一、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期建设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