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陇西县人民法院2022)


陇西县人民法院关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乔家街宇兴家园商住楼1号楼106室(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9月27日 09:45
陇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3日8时至2022年12月12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乔家街宇兴家园商住楼1号楼106室
评估价:1181200元,起拍价:944960元,保证金:94000元,增价幅度:9400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27日8时至2022年10月12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9993291136,高继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上户所需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help.jd.com/user/issue/418-1394.html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2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结束后3天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陇西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西县支行,账号:2708 7101 0400 10193)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的保证金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19993291136 高继杰
监督电话:0932—6624177,陇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 网址: 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陇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乔家街宇兴家园商住楼1号楼106室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有产权

拍品所有人
张学文、陈继红

拍品现状
用途及性质
商铺

产权证
陇房权证巩字第26086号

租赁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乔家街宇兴家园商住楼1号楼106室,建筑面积66.36平方米,总层15层,所在楼层为1层,框架结构,交通便利,水电暖齐全。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税费。3.权证编号:陇房权证巩字第26086号。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932-6627934,19993291136,高法官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