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工程 安置房 设施招标公告(南京秣陵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
编号: AJN190990-07SG
1.招标条件
南京秣陵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秣陵新市镇三期安置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字[2019]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20245.3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0245.31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江宁区天禧路以西,正方大道以北,华浦路以南,秣欣路以东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结构类型: 其他
2.6工期要求: 124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37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秣陵新市镇三期安置房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室外景观、绿化。本标段园林绿化面积:53045 m2,其中硬质铺装14537m2。
2.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53045 m2;造价:37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一)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二)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且硬质铺装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农业建筑(如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园区等)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硬质铺装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采用暗标
6.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7施工组织设计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⑤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⑥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⑦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8业绩分
业绩:1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且硬质铺装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不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农业建筑(如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园区等)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最高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硬质铺装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所承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6.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10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分和信用评分,满分25分)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含)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涉及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报价评审打分。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9月27日17时51分到 2022年10月9日17时51分为止
9.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9.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9.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3月-2022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9.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9.7本标段为纸质标,线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招商街121号3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9.8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秣陵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1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商城招商街121号
邮编:210000
邮编:211100
联系人:章苗苗
联系人:左扬娟
电话:025-52759723
电话:025-5216718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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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观绿化工程 安置房 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