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有机无机复混肥招标公告(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2022)
项目概况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2-HW4534-ZFCG207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120000
最高限价(元):1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供货时间为接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或肥料备案完成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33214&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ac8f1f033da11edbdceb1f9b2f61e6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地 址:金华市光南路12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92021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9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街16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女士 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2132
质疑联系人:浙江金华阳光招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31826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俞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17162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4534.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定稿)Z.doc4534.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定稿)Z.doc278.5K
采购人: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编号:YG2022-HW4534-ZFCG207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7第一章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目录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监管部门: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六章合同范本33第五章评标办法29第四章投标人须知16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2市公共资源办0579-82469285市法院0579-82688725市检察院0579-82537082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市扫黑办0579-82495227举报电话:项目编号:YG2022-HW4534-ZFCG207一、项目基本情况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潜在供应商)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3187211采购需求:最高限价:112万元预算金额:112万元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2]1260号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数量单位最高限价1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800吨 112万元(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供货时间为接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供货。(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或肥料备案完成信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三)售价:无2.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1.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二)获取方式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室评标室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四)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优先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优先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79-82192021地址:金华市光南路1299号名称: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一)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合同联系人:江女士联系方式:0579-83182626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褚女士联系方式:0579-83182152项目质疑联系人:包女士联系方式:0579-83180811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二章前附表联系电话:0579-82171621联系人:俞先生(三)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项目联系人:朱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83182132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2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按预算价×1.5%计收中标服务费,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3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保险)在项目验收结束后退还。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①水稻、玉米专用肥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B服务类。6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7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工信部【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工业行业9转包☑ 不同意转包。10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11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3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2)方案讲解方式:钉钉会议远程讲解。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钉钉号( ),添加时请注明“**公司***项目”;开启文件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分别组建钉钉会议,逐一进行远程讲解。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1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优先采购。(2)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主动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6%。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同样享受上述优惠扣除。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支持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自纳入有关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为满分。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张琳俊联系电话:13586975082 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15857978811 0579-8299958116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事项备份投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文件加密后邮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hygzb@qq.com),密码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再次发送至邮箱即可。(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上述制作、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7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8特别说明当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不一致时,以前附表规定为准。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三)投标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须负责货物的运输、培训、售后等一切与中标货物有关的附随服务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二)投标人参加报名后,必须就招标文件中全部货物(服务)进行投标(要约)。(一)本项目为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一、项目概述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1.中标人所提供的有机无机复混肥必须是其投标文件中所载述的品牌或厂家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投标产品的生产及成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主要有:(一)质量要求三、质量、售后服务要求2.采购清单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则以价格低者推荐为中标人;如出现评审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以技术得分高者推荐为中标人;如出现三者得分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详见前附表。序号货物名称包装规格(kg/袋)质量要求及具体指标参数最高单价限价(元/吨)1有机无机复混肥:①水稻、玉米专用肥40/25水稻、玉米专用肥总养分:N:P205:K20≥25(氮≥15%、五氧化二磷≥4%、氧化钾≥6%),水分≤5%,含氯(低氯),有机质含量≥20%,腐殖酸含量≥3%,含镁。并具有缓释功能。32002有机无机复混肥:②水稻、玉米专用肥40/25水稻、玉米专用肥总养分:N:P205:K20≥33(氮≥18%、五氧化二磷≥5%、氧化钾≥10%),水分≤5%,含氯(低氯),有机质含量≥15%,腐殖酸含量≥3%,含镁。并具有缓释功能。37003有机无机复混肥:③茄果专用肥40/25茄果专用肥总养分:N:P205:K20≥25(氮≥13%、五氧化二磷≥4%、氧化钾≥8%),水分≤5%,有机质含量≥20%,腐殖酸含量≥3%,含镁锌,不含氯。并具有缓释功能。3800注:1.原材料中不得添加化工产品的下脚料,产品不得添加可能对农作物产生伤害的原料。2.每袋包装净含量40kg或25kg。其余符合国家标准GB/T 18877-2020。(三)供货要求:(二)★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供货时间为接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供货。(4)投标产品适合在金华地区范围内使用,符合金华市区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实施中关于“供肥企业和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3)其他相关标准(如有);(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有机无机复混肥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验收时间:中标人在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书面通知采购人报验。(五)验收要求(四)质保期:1年★3.合同履行期间,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重金属除外),中标人无条件更换本批次的肥料,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重金属超标,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在供货期间,采购人可对其所供货物的质量等进行随机抽查或送检。如发生有效投诉或有效举报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或被举报产品进行检测。1.中标人按要求进行供货时,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产品质量、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所供肥料应附上出厂合格证明,每50吨至少随机抽取一个样品,做好留样封存,以备质量核查。(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初步验收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验收方式:3.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因素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视情解除与该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2.需要集中设置供货网点或统一送货时,中标人须听从采购人的安排,按要求在指定地点设置供货网点或把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场地租用费或运输费用包含在货物单价中。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有关规定,登记有关材料,出具销售发票。(六)其他要求:(7)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6)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验收过程中相关检测费用(如有)由中标人负责。(二)中标人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一)按批次按实结算。四、付款方式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投标供应商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有机无机复混肥使用培训,即时供货等),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七)增值服务承诺4.中标人与购肥主体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今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的投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作出处罚。1.“采购人”系指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二)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第四章投标人须知7.“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公章均为“电子公章”。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送货、质保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辅助服务。5.“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有机无机复混肥,详见数量及技术需求明细清单。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3.“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重要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8.“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1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自纳入有关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为满分。4.支持创新发展3.7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要求,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五)特别说明: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详见前附表)。因中标人原因放弃项目须重新组织招标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并由代理机构上报财政,作相应处理。(四)投标费用1.询问(七)询问、质疑、投诉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1.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六)现场踏勘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投诉2.5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1.招标公告(一)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构成、澄清、修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7.投标文件格式6.合同范本5.评标办法4.投标人须知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2.前附表(一)投标保证金三、投标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四)投标文件的组成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三)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商务技术文件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详见公告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1.资格文件(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2.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2.5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服务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4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3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1投标函。(3)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1)单位简介;2.8投标人情况:2.7服务计划书(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五)投标报价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3.1开标一览表。3.报价文件2.9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4.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和单价限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2其它各种风险和费用。3.1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各种材料、货物的价格调整。3.投标人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结合市场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人报价时需考虑以下因素:2.报价口径详见前附表。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七)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六)投标文件的编制5.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八)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十)投标有效期2.投标人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事项详见前附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非强制性要求,但如遇投标人未按时解密成功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作投标无效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九)备份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十一)投标无效的情形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9.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如有)参数与其投标文件承诺参数明显不符的;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中标后发现的)6.投标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并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确属的;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投标报价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拒绝修正的;1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投标人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1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1.投标报价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报价口径进行报价的;10.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包含有本次投标报价内容的;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十二)废标1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十三)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十四)重新开展采购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一)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4规定处理。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项目作流标处理。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二)资格审查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评标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三)信用信息查询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1.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确定中标人六、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合同的签订七、合同授予2.3《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1.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1.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4.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3.预付款2.3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1缴纳规则详见前附表。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1.评标办法一、评标第五章评标办法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2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不在此列。3.评标方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统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评标组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先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评定计算商务技术分后再进行价格评审。商务技术评分明细表1.商务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方式独立进行评审,此项评分计算方法为: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二、评标办法3.4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3.3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序号评分项目评 分 细 则分值1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0分;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功能更优的加2分。121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产品提供缓释功能相关专利的得5分。 (须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51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根据缓释功能的相关指标(主要针对原料及产品设计上体现的内容,以及试验结果等),由评委自行打分,最高得5分,有欠缺之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51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产品提供近1年内具有肥料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肥料检验测试报告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复印件)62投标人情况根据投标人的综合情况:诚信资质、服务生产能力、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获奖情况等,由评委自行打分。32投标人情况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在化肥减量增效、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有作为示范或者获得相关荣誉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或省级主流媒体报道的,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4分。42投标人情况投标人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现场会进行展示示范的,省级以上得5分,市级以上得3分,县级以上得1分。(须提相关现场实景照片或证明材料)52投标人情况投标人有在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方面获得省级奖项的,如科技进步奖、农业丰收奖等,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投标人情况投标人在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投标同类产品的相关应用试验文章,且效果获得认可的得3分。33服务方案确保供货的组织措施:投标人有现货供应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53服务方案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合理的得5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53服务方案本地化服务:为应对采购人的不时之需,投标人所具备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快速服务响应能力,由评委自行打分。33服务方案投标人的技术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具有农业相关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可为所供应的产品提供应用技术指导和培训,每有一名高级职称人员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近三个月任意一月出具的社保证明)64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已执行的同类项目业绩,每笔有效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3分,是否属于同类项目由评审小组判定。(须提供合同复印件)35政策分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备注:“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品目清单、认证证书和认证机构名录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合计70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评标程序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3.总分计算(满分为100分)2.价格评审: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为:(①水稻、玉米专用肥评标基准价/①水稻、玉米专用肥评审价格)×10%×100+(②水稻、玉米专用肥评标基准价/②水稻、玉米专用肥评审价格)×10%×100+(③茄果专用肥评标基准价/③茄果专用肥评审价格)×10%。5.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1电子交易平台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错误修正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在政采云端口进行,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标委员会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XXXX项目采购合同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允许偏离招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将合同电子版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邮件发送至jhygzb@qq.com),审核后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备案。第六章合同范本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型号规格(技术参数):1.货物名称:一、货物内容(可附清单)甲方以的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的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乙方:(中标人)甲方:(采购人)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二、合同金额(可附清单)3.数量(单位):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知识产权3.进口的原材料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材料(如有)。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八、质保期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包。但经甲方同意招标文件中确认,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或分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十一、税费十、付款方式:3.交货地点:2.交货方式:1.交货期: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十三、验收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按招标文件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按招标文件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执行)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并在小时内修复。若无法按规定及时修复的须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备用设备。(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过程中相关检测费用(如有)由乙方负责。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初步验收完成后,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十五、违约责任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六、延迟交货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四作为违约金。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七、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二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九、合同中止、终止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3.招标文件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1.本合同协议书;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二十一、合同构成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明确及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先后为准。5.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4.投标文件及附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二十三、其他补充条款:(如有)。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备案及资料归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意见: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详见公告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告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资格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上传)(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____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根据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备注: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日期: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_____(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代理公司特别提醒:投标人填写此表须将所有产品列明,若多样产品均由一家制造商提供,为方便核算,在填写完所有标的名称时,请标注标的数量。例:1.A、B、C、D、E共五样(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的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目录商务技术文件:(根据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5.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服务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4.技术要求偏离表。(投标人拟提供的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3.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函。(3)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2)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1)单位简介;8.投标人情况:7.服务计划书(例: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备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分索引表9.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页码1……(请按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填写)2……2.3报价文件2.2商务技术文件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偏离表列出的负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其他补充说明:。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章/公章):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此表中的货物必须与《报价表》中填报的内容相一致。注:1.投标人须根据拟提供的货物参数详细填写此表,凡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均详细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填写。三、投标货物技术参数明细表仅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即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全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详细技术参数1 2 345……(按照采购清单填写)说明:1.投标人拟投的货物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验收条件。四、技术要求偏离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参数偏离情况备注1…………2345五、服务条款偏离表日期: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分别为: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可在备注栏内就偏离原因进行简要说明。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1(质量要求)2(交货时间)3(供货要求)4(质保期)5(付款方式) 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2.偏离情况分别为: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可在备注栏内就偏离原因进行简要说明。序号姓名职务/职称拟负责岗位联系电话……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文件:注:须附合同复印件。七、同类业绩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备注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采购清单中货物或服务,报价表中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注: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制造商全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有机无机复混肥:①水稻、玉米专用肥2有机无机复混肥:②水稻、玉米专用肥3有机无机复混肥:③茄果专用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有机无机复混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