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改建工程招标公告(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绍柯企[2022]651号
项目名称: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5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之日止;标项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备案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自2017年7月1日(以自主验收报备回执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水保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3、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格。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标项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2、业绩:自2017年7月1日(以“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中公开时间段的结束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3、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5、不是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A217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_/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
联系方式:0575-8111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联系方式:0571-8539304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71-85393046
附件信息:
329国道专项验收招标文件20220915稿(电子标).doc329国道专项验收招标文件20220915稿(电子标).doc539.5K
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和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绍柯企[2022]651号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9月标招开公项目编号:绍柯企[2022]651号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和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9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件文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名称: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项目编号:绍柯企[2022]651号一、项目基本情况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和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数量:1标项名称: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标项一: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元):标项一500000,标项二500000。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现状329国道华舍街道大西庄村附近,起点桩号TK9+731.301,经钱清、华舍、柯岩、湖塘等镇街,终于柯桥区夏履镇莲东村,采用隧道形式与规划329国道萧山进化至戴村段工程相接,终点桩号TK21+982.827,主线全长约16.4公里,项目起点至秦望互通段约4.1公里纳入104国道绍兴柯桥钱清至柯岩段改建工程实施,本项目实际实施里程约12.3公里。其中:秦望互通至湖塘街道宾舍村段长约2.4公里,为高架桥+地面道路拓宽改建段,地面道路路基宽39.5米,中央分隔带宽8米,高架桥桥宽28米,地面道路2.4公里由本项目实施,秦望互通至柯南大道段约1.46公里高架桥纳入杭州中环柯桥段高架桥改建工程实施,柯南大道至舍村段约0.94公里高架桥由本项目实施;宾舍村至五丰互通段长约0.80公里,为新建高架桥段,桥宽28米;五丰互通至终点段为一般路段(新建地面道路段)长约9.1公里,为地面道路,整体式路基宽33米,分离式路基宽2×16.5米。项目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主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项目批复总概算为229160万元。预算金额(元):500000数量:1标项名称: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标项二:预算金额(元):50000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标项二: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3、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格。2、业绩:自2017年7月1日(以自主验收报备回执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水保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标项一:三、获取招标文件5、不是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3、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业绩:自2017年7月1日(以“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中公开时间段的结束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项目。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3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时间:/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A217室)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30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其他事项:_/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5-81181307质疑联系人:丁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1116710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传真:/质疑联系人:杨尚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93046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传真:0571-85028907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传真:/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纺都路纺都大厦南侧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90046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监督投诉电话:0575-84138502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人员费用(包括工资、津贴、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加班费等)、现场费用(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等)、项目评审(包括会务费、专家费、行政审批费、配合报批、公示、登报等)、监测费用(包括现场踏勘、监理、监测、分析、测绘、试验等)、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等)、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3分包或转包(1)采购人不同意分包(2)本项目不得转包。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6样品提供不要求。7演示不组织。8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9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11电子招投标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3.1供应商询问3.询问、质疑、投诉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3.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质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2.3.4事实依据;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3供应商投诉3.2.6质疑接收人:详见招标公告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6.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投标保证金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0.1.2投标声明函;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制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制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制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制件;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国企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7.1标项一提供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制件);标项二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资质证书(复制件)。10.1.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件):10.1.6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复制件;10.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制件(正反面复制件);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制件(正反面复制件);10.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1.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1.7.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天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案由为贪污贿赂罪)、“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10.1.7.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制)、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2022年5月以来连续四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等;②标项一项目负责人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证书复制件;③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天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案由为贪污贿赂罪)、“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业绩技术标准解释顺序为:专项验收意见、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专项验收意见和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均未体现技术标准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所附水利部门出具的自主验收报备回执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10.1.7.2业绩要求:①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复制件;②专项验收意见(标项一:水利部门出具的自主验收报备回执的复制件,标项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备案的截图);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10.2.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0.2.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0.2.4商务响应表;10.2.3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0.2.2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应当提供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10.2.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0.3.1投标(开标)一览表。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2.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2.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2.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0.2.7项目组人员名单;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投标文件的编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5.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5.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3.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5.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5.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资格审查五、评标18.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国企采购活动。18.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8、信用信息查询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0.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19.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1.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八、合同授予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九、履约验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国企采购合同金额的5%。25.履约保证金24.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合同的签订26.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6.4国有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6.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6.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6.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履约验收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特别说明: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6.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2.1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专项验收服务,标项一为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标项二为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1.2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现状329国道华舍街道大西庄村附近,起点桩号TK9+731.301,经钱清、华舍、柯岩、湖塘等镇街,终于柯桥区夏履镇莲东村,采用隧道形式与规划329国道萧山进化至戴村段工程相接,终点桩号TK21+982.827,主线全长约16.4公里,项目起点至秦望互通段约4.1公里纳入104国道绍兴柯桥钱清至柯岩段改建工程实施,本项目实际实施里程约12.3公里。其中:秦望互通至湖塘街道宾舍村段长约2.4公里,为高架桥+地面道路拓宽改建段,地面道路路基宽39.5米,中央分隔带宽8米,高架桥桥宽28米,地面道路2.4公里由本项目实施,秦望互通至柯南大道段约1.46公里高架桥纳入杭州中环柯桥段高架桥改建工程实施,柯南大道至舍村段约0.94公里高架桥由本项目实施;宾舍村至五丰互通段长约0.80公里,为新建高架桥段,桥宽28米;五丰互通至终点段为一般路段(新建地面道路段)长约9.1公里,为地面道路,整体式路基宽33米,分离式路基宽2×16.5米。项目主线和连接线均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一级公路标准。主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项目批复总概算为229160万元。本项目标项一和标项二的最高投标限价均为50万元。1.1项目概况一、服务清单及要求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标项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备案之日止。▲2.1服务期限二、商务要求1.2.4设备投入因能满足工作内容及期限的要求。1.2.3人员投入因能满足工作内容及期限的要求。1.2.2标项一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包括:1、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3、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4、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5、编制突发水保应急预案,协助发包人做好应急预案工作;6、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总结报告;7、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标项二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桩号范围内的环保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包括: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2、编制环保应急预案;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环境专项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2.4付款方式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3数量调整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2.2质量要求标项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备案之日止。▲2.6变更所有报告通过发包人的认可,项目通过专项验收。▲2.5验收2.4.3通过专项验收备案后的15日内支付20%合同价款并退还履约担保。2.4.2合同履行期,乙方按时提供合同服务相关内容的成果、资料、报告。每半年提供工作成果总结,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累计支付费用至合同总价的80%;2.4.1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支付20%合同价款;2.8.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其他要求2.7.2中标价格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2.7.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2.7结算原则2.6.1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8.2中标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及途中,如发生人身安全等事故,与采购人无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国企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国企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2.1评审后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12.中标候选人推荐。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也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2为采购项目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1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1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15《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1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13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3.1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8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国企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国企采购活动;13.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18.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18.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18.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18.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18.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6.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六、废标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五、评标报告13.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七、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21.商务技术分(80分)八、具体评标标准20.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19.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类别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资信类似项目业绩(1)满足特定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2)除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业绩外,每增加1个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2分。(需附证明材料同投标人须知10.1.7.2要求,否则不予加分)。20商务资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满足特定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得基本分17分;(2)标项一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标项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投标人必须提供职称证书清晰可辨的复制件。投标人提供的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需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复制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均未体现姓名和任职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20商务资信不良信誉扣分(4)2021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并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0技术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思路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工作内容及方案详细、工作思路清晰的,可酌情加分,一般的得7~8分,较好的得8.1~9分,好的得9.1~10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10技术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对策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重难点分析及对策详细、工作思路清晰的,可酌情加分,一般的得7~8分,较好的得8.1~9分,好的得9.1~10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10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分,质量保证措施得力,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可酌情加分,一般的得7~8分,较好的得8.1~9分,好的得9.1~10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10技术对项目的建议基本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针对本项目的建议具有针对性的,可酌情加分,一般的得7~8分,较好的得8.1~9分,好的得9.1~10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10委托方(甲方):项目名称:标项一:一、技术咨询合同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价格分(20分)价格分满分基准价分值计算方法20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投标报价除外)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保留两位小数),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未在投标限价的80%至投标限价之间,则以投标限价的80%作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为(保留两位小数):(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价格分=F-(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价格分= F+(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其中:F=20;E1=0.2;E2=0.1。价格分最低为0分。有效期限: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受托方(乙方):项目联系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委托方(甲方):技术咨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住所地:受托方(乙方):电子信箱: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法定代表人:(3)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包括各类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林草措施的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率,工程措施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以及各类防治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2)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包括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总量的变化及其对下游及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与趋势;(1)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包括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项目占地和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及面积,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位置及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等;1.咨询内容: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1、定期进行水保监测(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3、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4、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5、编制突发水保应急预案,协助发包人做好应急预案工作;6、指导施工、监理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总结报告;7、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包括: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9)根据规定和要求提供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其它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8)对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开展调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7)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相关专题报告、总结报告、阶段验收报告等相关报告。(6)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依据现行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中的要求对水土流失现状、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效果等方面进行补充确定,实施监测及相关服务;(5)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开展主体工程防治区、管理中心区、交通道路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区、导流工程区的水土保持监测;(4)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监测。(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资料,并配合甲方开展工作;(4)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过程中的技术方案确定必须向甲方汇报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3)对于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2)乙方应结合本建设项目实际和水土保持特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实施性的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组建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组报甲方审批;(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服务等工作。定期提供过程中验收报告,确保水保专项验收通过;2.咨询要求:e.监测期间因各种自然或人为原因发生严重水土流失或危害事件的,应及时进行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并编制水土流失重大事件监测调查报告,并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报告有关情况。d.在各工程监测工作完成后3个月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同时满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并报送甲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应客观反映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的综合说明、监测依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过程、组织管理和监测成果质量控制,监测的主要目标、监测内容及其监测方法、监测布局;项目及项目区概况;监测的结果分析;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的经验和特点;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及其效果;对项目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的综合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监测的有关附表及图件等。c.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报上一季度季度报告,同时提供重要内容影像资料,并向有关水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季度报告,其内容以监测季度为阶段,应反映监测季度内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及其运行情况、防护工程稳定性、植物措施成活率、保存率及生长情况等内容,特别是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b.每月定期向甲方报告现场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每月定期提交各类监测成果报告及整改建议。a.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进度,接到发包人书面指示1个月内,提交上报该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首次报告表。(6)提交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工作成果资料时间要求:2.定期提供过程中验收报告;1.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及时进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3.咨询方式:分别编制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报告书,协助组织报告书审查,负责会务工作并承担评审会务等相关费用,协助报批或备案。(7)按招标人或行业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服务。f.各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并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后,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完成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2.提供工作条件:(1)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1.提供技术资料: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水保专项验收备案之日止。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服务等工作;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提供技术资料,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3.其他:按第四条的要求及时支付合同经费。(4)协助乙方进行公众参与。(3)协助组织各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和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审查会;(2)配合乙方开展现场查勘和现状调查工作;(1)协助乙方开展调查和资料收集;(2)合同履行期,乙方按时提供合同服务相关内容的成果、资料、报告。每半年提供工作成果总结,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累计支付费用至合同总价的80%;(1)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支付20%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本项目为总价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费用,如有缺项、漏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经确认的合同金额不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因素、材料因素、施工工期等变化而进行调整。如因政府原因导致工作内容(指超过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发生调整的,乙方应根据项目批复分别出具相关报告,分别协助组织报告书审查,分别协助报批或备案,费用不予调整。合同金额为:。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帐号:地址: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3)水保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20%合同价款并退还履约担保。乙方:4.泄密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保密期限:永久。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与报告编制相关人员。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信息。甲方: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第六条:/。4.泄密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保密期限:永久。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与报告编制相关人员。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信息。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1)、(2)、(3)项约定,则甲方有权课以10%合同价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的通知安排。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标准。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按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供书面水土保持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成果报告(含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监测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另加电子资料一套(U盘)。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则甲方有权课以10%合同价的违约金。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2款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延迟时间课以2000元/天的违约金。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6)项f目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延迟时间课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6)项e目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延迟时间课以1000元/天的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6)项a~d目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课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4)、(5)、(7)项约定,则甲方有权课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第十条:双方确定: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8.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则乙方有权相应推迟提交咨询成果的时间。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负责进度的落实。1.协调甲乙方双方的工作安排;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且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所利用的技术及资料等不侵犯其它第三方权利,由于乙方侵权引起纠纷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无委托方(甲方):标项二:一、技术咨询合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受托方(乙方):电子信箱:1.咨询内容: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电子信箱:电话:传真:通讯地址:(6)开展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编制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报告;(5)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4)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3)服务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2)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1)按照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环保设施试运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3)对于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2)乙方应结合本建设项目实际和项目环境特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实施性的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组建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组报甲方审批;(1)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照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针对本工程建设期特性,结合其所处的环境状况,对项目建设实施前或初期、实施阶段、试运行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提供环境监测报告;编制环保应急预案;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环境专项验收报告,协助办理报批或备案以及为专项验收提供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确保专项验收通过;2.咨询要求:(8)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7)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组织环保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1.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及时进场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3.咨询方式:分别编制环境专项验收报告书,协助组织报告书审查,负责会务工作并承担评审会务等相关费用,协助报批或备案。乙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专题技术论证会、会务费用的经费由乙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6)按甲方要求,参与并配合甲方组织的项目建设综合检查,对施工环保方案、措施、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开展专项环保检查、环境监测或监控。(5)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资料,并配合甲方开展工作;(4)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服务过程中的技术方案确定必须向甲方汇报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1)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1.提供技术资料: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备案止。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环境专项验收报告及验收服务等工作;2.定期提供过程中验收报告;3.其他:按第四条的要求及时支付合同经费。(4)协助乙方进行公众参与。(3)协助组织各工程的环境专项验收审查会;(2)配合乙方开展现场查勘和现状调查工作;(1)协助乙方开展调查和资料收集;2.提供工作条件:(1)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支付20%合同价款;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本项目为总价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费用,如有缺项、漏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经确认的合同金额不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市场因素、材料因素、施工工期等变化而进行调整。如因政府原因导致工作内容(指超过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发生调整的,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乙方应根据项目批复分别出具相关报告,分别协助组织报告书审查,分别协助报批或备案,费用不予调整。合同金额为:。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提供技术资料,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帐号:地址: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3)环保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20%合同价款并退还履约担保。(2)合同履行期,乙方按时提供合同服务相关内容的成果、资料、报告。每半年提供工作成果总结,甲方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累计支付费用至合同总价的80%;4.泄密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保密期限:永久。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与报告编制相关人员。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信息。甲方: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第六条:/。4.泄密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保密期限:永久。2.涉密人员范围:本项目参与报告编制相关人员。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信息。乙方: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甲方的通知安排。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相关规范标准。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按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供书面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报告(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报告等),另加电子资料一套(U盘)。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则乙方有权相应推迟提交咨询成果的时间。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则甲方有权课以10%合同价的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2款约定,则甲方有权按2000元/天对乙方罚款。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4)、(5)、(6)项约定,则甲方有权课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第(1)、(2)、(3)项约定,则甲方有权课以10%合同价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且乙方承诺其在本合同项下所利用的技术及资料等不侵犯其它第三方权利,由于乙方侵权引起纠纷的相关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十条:双方确定: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乙方不承担责任。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负责进度的落实。1.协调甲乙方双方的工作安排;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无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标段的咨询人(咨询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二、廉政合同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第三条乙方义务(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咨询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项目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咨询市场和处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附件,与技术咨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失效之日止。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致:(发包人全称):三、履约保函甲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章)乙方监督单位:(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银行:(银行全称)(盖单位章)4.发包人和咨询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咨询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2.本保函自(生效日期)之日生效,至(失效日期)之日失效。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咨询人全称,下称“咨询人”)将与(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项目名称)标段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咨询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电话:邮政编码:地址:(签字)(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职务)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总公司法人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企业法人机构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出具。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注: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年月日传真:(2)投标声明函………………………………………………………………(页码)(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制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制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制件…………………………………………(页码)目录资格文件部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履约担保必须是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否则不予认可。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制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制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制件(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件)…………(页码)(6)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复制件……………………………………………………………………………………(页码)(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制件)………………………(页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页码)3、我方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和正在处罚有效期的情况。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我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申明如下: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投标声明函9、我方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愿接受依法处理。8、我方中标后拟在中标后将工作分包,分包承担主体是,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再次分包。(不再将工作进行分包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下划线处填写“/”。)7、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5、我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的。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且合法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甲方: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三、联合体各方对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过程中的各种书面承诺、澄清等均予以认可,对联合投标各方均产生约束力。二、以(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配合处理质疑投诉等一切和采购活动相关的事宜。一、各方一致决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国企采购。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乙方:七、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合同金额和比例分别为:…甲方:…乙方:…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项(项目)的国企采购活动,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四、如果中标,联合投标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乙方:…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五、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制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如果本项目没有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则不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件)七、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六、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复制件)(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页码)(3)商务响应表………………………………………………………(页码)(2)技术响应表………………………………………………………(页码)(1)评分对应表……………………………………………………(页码)目录一、评分对应表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页码)(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页码)(6)项目组人员名单…………………………………………………(页码)二、技术响应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注:三、商务响应表日期:年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类别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服务期限质量要求数量调整付款方式…(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类别”一栏按采购文件第三章中商务要求的分类填写。1、投标人应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六、项目组人员名单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相关资质证书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工作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八、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七、售后服务方案(如有)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一、投标(开标)一览表(1)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目录报价文件部分(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如无对应内容,则填写:“无或/”。注:项目编号:标项: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数量单位投标报价(元)11项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