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风险评估招标公告(重庆市交通局2022)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CQS22C01026)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CQS22C0102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29日

项目概况: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2C01026 采购执行编号:0611-BZ2200060938AF
项目名称: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
1,080,000.00元
1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0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
采购经办人:李亮
采购人电话:023-8683700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贾楠、程太皓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319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楠、程太皓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3198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发布稿--重庆市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doc
发布稿--重庆市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doc

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招标项目名称: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采购执行编号:CQS22C01026项目编号:0611-BZ2200060938AF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联系方式-5-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资格审查8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8五、考核方式7四、付款方式7三、应急响应7二、报价要求7一、投标人1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3五、废标条款11四、无效投标条款11三、评标标准10二、评标方法9七、中标16六、定标15五、评标15四、开标15三、投标文件13二、招标文件13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0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9十一、签订合同18十、交易服务费18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7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6五、资格文件-39-三、商务文件-31-二、服务文件-29-一、经济文件-27-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0-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0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08万元。二、资金来源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交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第二次)10821其他未列明行业(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0:00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账号 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账号 1账 号150101040015061169944账号 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账号 2账 号8301098943423(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一)采购人:重庆市交通局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编:400023联系人:程太皓、贾楠(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电话:023-86837003联系人:李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5室传真:023-67703543电话:023-6770602767703198(三)服务标准:通过采购人审查。(二)服务要求:达到项目服务要求,形成线路风险评估报告。(一)服务范围: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的线路共计54条。(一)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一、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按时完成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按一线一报告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三)服务需求开展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通过现状调查,针对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需评估的线路共计54条,最终结算按照中标单价,以实际评估线路数量据实结算。(二)项目内容(三)验收方式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地点※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四、付款方式若遇采购人紧急安排需要增派人手,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三、应急响应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费、耗材费用、工具费、人员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以及少报漏报的其他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二、报价要求由采购人自主验收。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知识产权(二)自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项目总金额的50%;项目总报告提交后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评估线路数量(以出具评估报告数量为准),按每条线路评估费用中标价核算项目总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乙方应当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一)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工伤、劳资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25%)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5分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至少包含:(1)管理手册;(2)安全管理制度汇编;(3)应急预案汇编。按以上三点全部提供并科学合理的得5分,缺一项扣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服务部分(25%)实施方案20分结合本项目“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等采购需求,阐述对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总体认识(8分):总体认识的全面性、准确性、是否存在重大漏项等因素,按好、一般、差3个等级评分。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总体认识全面、准确为好,好得8分;一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总体认识较全面、准确为一般,一般得5分;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总体认识不全面、准确为差,差得2分;未编写不得分。结合本项目“项目内容“及”服务需求“等采购需求,阐述对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分析(6分):对客运线路安全风险评估流程梳理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可操作性等因素,按好、一般、差3个等级评分。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流程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为好,好得6分;较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流程较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为一般,一般得3分;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流程全面、科学、合理性差,可操作性不强为差,差得1分;未编写不得分。结合本项目“项目内容“、”服务需求“、“服务期”及“应急响应“等采购需求,提供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实施方案(6分):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是否合理,实施方案是否契合风险评估要点,是否对评估各流程具有针对性,按好、一般、差3个等级评分。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合理,实施方案契合风险评估要点,对评估各流程具有针对性,完全满足相应采购需求为好,好得6分;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较合理,实施方案较契合风险评估要点,对评估各流程较具有针对性,较为满足相应采购需求为一般,一般得3分,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合理,实施方案不契合风险评估要点,对评估各流程不具有针对性,不满足相应采购需求为差,差得1分;未编写不得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方案。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65%)人员8分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其它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0人以上得3分(含10人),5-10人得1分(含5人),5人以下不得分。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人为该人员在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在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3商务部分(65%)业绩20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每具有一条与本项目相同公里数及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业绩得0.5分,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合同中包含多条线路的按线路条数计算得分。3商务部分(65%)安全驾驶相关学术能力12分投标人已发行的安全驾驶相关专业学术能力的出版物或刊物每一个得4分,最多得12分。提供出版物或刊物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65%)安全驾驶相关平台10分投标人每具有一个安全驾驶理论能力测试平台得5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平台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投标人下属单位具有的平台则还须提供该单位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65%)安全驾驶实操评估能力10分投标人具备驾驶人员实际操作安全评估测试能力得10分。提供驾驶人员实际操作安全风险评估测试场地自有或租用场地合同及照片或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65%)获奖情况5分投标人每获得过一个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省部级或国家级的安全奖项得2.5分,最多得5分。(备注:不包括行业协会或评估机构的安全奖项)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合同一、合同格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委托方(甲方):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合同有效期:签订地点:受托方(乙方):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1.甲方对所委托的事项及其评估结果具有独立的决策、处置权和最终决定权。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评估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展,甲方应及时要求项目涉及班线的企业,按乙方所列清单向乙方提供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料、数据和相关文件,并配合相关信息调查工作。乙方自接到相关资料后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工作,于2022年月日前完成重庆市800公里及以上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按一线一报告的方式提交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月日前提交项目报告编制和工作总结。工作方式主要是资料数据收集、线路实地勘查、现场调查、分析研判风险源点以及编制报告等。一、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对重庆市2022年指标到期的(现有)800公里及以上客运班线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双方签订合同如下:电子邮箱:1.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评估标准、行业规范及实际确定评估工作方式和流程。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按合同约定及时如数支付评估费用。4.甲方应及时要求项目涉及的企业,如实提供其班线相关的资料文件,资料应满足法律法规和乙方开展评估工作的要求,甲方项目所涉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做好与乙方的对接与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评估工作所涉及的外部关系协调,为乙方履行评估工作而收集必要信息提供外部条件及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2.有权监督乙方工作程序及进展,要求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交付风险评估报告。7.乙方对所接触到的信息负有保密之责任,除必须公示的内容外,未经甲方同意的信息和资料不得擅自公开。6.乙方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正面宣传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甲方形象。5.乙方仅对委托的项目线路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咨询与服务,不得干涉甲方的决策及相关工作。4.负责做好调查和评估资料的整理、归档、立卷。3.调查和分析风险因素,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分级,提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并形成系统的书面报告。2.认真组织项目所涉企业做好风险摸排,全面排查企业车辆状况、人员状况、运输班线、应急救援投入情况、运输过程与道路资源。户名: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帐号:支付方式和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项目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元整(¥.00);项目总报告提交后一周内,甲方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评估线路数量(以出具评估报告数量为准),经甲方验收通过,按每条线路评估费用为元整核算项目总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至迟7个工作日开具真实足额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安全风险评估费用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00)。四、评估费用及支付方式六、技术和资料的保密3.本项目涉及到使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为乙方自主研发的技术资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技术资料和评估指标体系提供第三方使用。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除评估工作必须公示的甲方资料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评估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800公里以上超长班线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最后文本(不包括本项目涉及到使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五、技术成果和版权归属账号:八、违约责任乙方按时完成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按一线一报告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七、成果结题的标准和方式3.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限制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除评估工作必须公示的资料外,未经其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1.由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事项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除评估工作必须公示的甲方资料外,乙方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个人及单位,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联系电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联系电话)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如乙方开始工作的,按照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补偿。乙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数据,未经乙方同意将技术资料和指标体系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期交出评估报告,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未交出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由于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非抗力原因而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除外。2.本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支付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先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期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时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其他事宜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可以选择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地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争议的解决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或双方)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九、合同的解除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合同文末所载地址可用于接收各类文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发生诉讼时,按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已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一方以特快专递邮寄送达的,寄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需变更送达地址,应在地址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方式通知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送达具有同等效力。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事项必须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电话:传真:单位地址:开户银行: 账号: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电话:传真: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二)第二篇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四)第四篇评审因素商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三)第三篇商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三)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项目编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单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小写)54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编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三)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二)第二篇服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四)第四篇评审因素商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三)第三篇商务部分所需证明材料(如果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结束)(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风险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