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总承包招标公告(张家口旭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
宣化区土地综合治理三产融合项目-江家屯现代葡萄产业园区建设部分(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01-91130104MA08XWX28P-20220928-000669-4
发布时间:2022-09-30 09:00:00信息来源:宣化区宣化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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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土地综合治理三产融合项目-江家屯现代葡萄产业园区建设部分(二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宣化区土地综合治理三产融合项目-江家屯现代葡萄产业园区建设部分(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宣行审批字[2020]117号、xhqxzspj-20210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旭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农发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旭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宣化区土地综合治理三产融合项目-江家屯现代葡萄产业园区建设部分(二期)项目EPC总承包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30亩,建成葡萄园景观提升改造和新建温室大棚、冷棚设施工程、苗木购置及配套围墙、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绿化、亮化、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等。2.1.3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江家屯乡。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即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拟建设高标准现代连栋大棚、现代化温室及配套设施。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①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 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报表附注);
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2022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公司成立至今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完成一项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如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有效) 。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B类)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④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⑤投标人须就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和满足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文件关于印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有关要求做出承诺。(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招标投标投诉部门: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招标投标管理股)投诉电话:0313-7561536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为2家;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30 09:00
至 2022-10-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旭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109号
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环镇路80号202室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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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马泽宏
联系人:
陈伟杰
电话:
0313-3088293
电话:
1318057234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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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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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 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