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岗 原有改造招标公告(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26 至 2022-09-30

撰写单位:
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05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开标,可采用远程开标形式。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联系方式:
0418-2905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联系方式:
0418-6617777
邮箱地址:
949292068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西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9795100000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418-661777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阜新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07: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会议室

预算金额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8-6617777

采购单位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290506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6617777

附件:

附件1
信号灯招标文件定.doc信号灯招标文件定.doc

编制单位: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05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61第三章货物需求48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采购公告1目录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05一、项目基本情况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0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900-01505)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采购需求:涉及智能交通信号机、交通信号灯、人行信号灯、信号灯杆件等建设内容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包组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包组编号:01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方式:在线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会议室。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时(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七、质疑与投诉(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如疫情影响,不能现场开标,可采用远程开标形式。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联系方式:0418-6617777地址: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名称: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8-2905020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项目联系人:李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21050169795100000352账户名称: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西山支行邮箱地址:215288959@qq.com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022-09-23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418-6617777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号联系人:姚先生电 话:0418-2905020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0418-6617777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没有1.3.8是否有《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800000元最高限价:1800000元 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组织,时 间:2022年10月9日地 点: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姚科长电 话:041829050610.3核心产品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万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网银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西山支行账 号:21050169795100000352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子汇款或转账支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期间需投标人电话核实本单位账户信息,信息无误后退还中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并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原件现场核实本单位账户信息,信息无误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8-6617777、其它: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中附言栏内标注项目简称及标包号。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纸质版文件3份,电子文档 2 份,其中1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另一份作为备份文件存储在U盘中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在相应签章位置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同步生成加密的电子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1)投标人必须按电子评审系统规定的要求在开标截至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2)未按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将无法识别,视为无效投标。3、加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加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存储在 U 盘中到开标现场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参见评标办法2、样品评审标准:参见评标办法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位中标候选人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支付形式:现金形式或电汇形式或网银形式。支付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不交的,招标代理公司有权在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予以扣留。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418-6617777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一套,单独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统一封在一个包封中)2、电子文档一套,单独密封。(一式两份,U盘)3、开标一览表一套,单独密封。(一式两份)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2.因电子CA种类比较多,代理机构提供电子设备可能造成无法解密情况,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设备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可以进行远程解密。1.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若解密时间超过要求时间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一、电子评审温馨提示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6.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5.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备份文件承诺函》,承诺备份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建议使用CA签章,签章情况遵循各CA平台规则,如使用扫描件形式上传响应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并确保图片清晰,上传时供应商有自检功能,如因图片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会议ID、会议密码:开标前,将在收到电子版备份文件后通知,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代表采用非现场方式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会议将以“腾讯会议”形式进行,请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二、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25号,以及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文件要求,温馨提示如下:9.具体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8.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7.供应商响应文件如出现无法上传的情况可以换台设备或者更换网络环境尝试下载。未尽事宜请咨询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如有疑问请在会议聊天栏内以文字形式提出,如1分钟内未发表意见视同同意;进入会议默认对所有参会人员静音,在唱标阶段开启音频,供应商代表须自行静音,避免造成网络会议混乱;参加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进入会议内须将名字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参加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将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会议时间:同采购公告内开标时间,请至少提前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8若投标人须知表1.3.8款中写明要求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及伴随服务,且该要求在第四章评标办法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中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及伴随服务为非《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服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保函原件应放入正本中)3开标一览表114分项报价表125技术规格偏离表136商务条款偏离表14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58现场考察证明169《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10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示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1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5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196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日期: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大写:包号: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包号/品目号:01产品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建信号灯岗及原有灯岗改造项目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数量:13台规格:※1)能够进行联网联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要求。(提供***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信号机启动自检、支持切换相位控制、手动控制、多时段控制、感应控制、自适应控制功能。3)支持双向绿波控制、行人过街请求控制、直左可变车道控制功能和潮汐车道控制等功能。4)支持公交(紧急事件)优先控制功能和BRT车道控制功能5)支持卫星校时功能,可通过内置卫星定位模块进行自动校时。6)可实现外接倒计时显示器进行全程和半程数字显示。7)支持右转黄闪功能:具有独立的右转黄闪模块,可实现对右转信号灯进行黄闪控制。※8)支持自适应功能:根据采集的车流量信息动态生成相位组合。(提供***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9)支持流量分析功能:通过网络接入监控视频图像进行流量检测和分析,支持电警和卡口两种模式的视频图像接入。(提供***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10)至少具备直行、左转、右转、人行驱动板、可扩展二次人行灯组驱动板。11)支持故障检测降级。(1)具备绿冲突检测功能及独立黄闪板,并能够在出现绿冲突故障时进入独立黄闪模式;(2)具备右转黄闪功能;通信故障降级黄闪功能;驱动板故障降级黄闪;(3)网络风暴降级为硬件控制模式,并且可通过软件设置硬件控制的阶段绿灯时间。12) 可以连接地磁、视频、微波等多种检测器,至少可连接4路行人过街按钮。13满足日最大计划调度数不少于128个,日最大时段数不少于48个,最大配时方案数不少于64个,最大相位数不少于64个,最大灯组数不少于16个。14)应采用通用的标准接口,至少应提供以下接口形式:2个RJ45网口、5个RS232串口、4个USB接口、2个RS485接口、16个I/O接口。15)信号机整机功耗不超过60W(不包括信号灯)。16)信号机环境适应性满足温度 -40~+70℃,湿度45%~95%,电磁抗干扰度符合国标A类判定要求,耐压满足1500V、50Hz电压,无击穿现象。 17)时钟精度:±1s/d,停电时,三个月不丢失数据。※18)符合《GB/T 20999-2017》标准要求,并通过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检测,达到C级要求。(提供产品标准符合性测试报告)※19)满足NTCIP通讯协议的体系结构,并通过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检测,支持对象达到所支持协议一致组对象总数的99.40%。(提供产品标准符合性测试报告)※20)信号机取得IEC 60695-11-10:2003 标准阻燃测试检V-0认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1)所投信号机产品能够无缝接入现有信号控制平台,并提供承诺函。稳压电源数量:13台参数:输入电压:单相150V~250V;输出电压:单相220v或110v。车行信号灯数量:27套参数:1)面罩规格:Ø400mm2)面罩材质:工程PC3)表面处理:纯黑色喷塑哑光4)LED 数量:红满盘205颗LED,黄满盘205颗LED,绿满盘205颗LED,红绿倒计时各128颗LED5)LED 波长:红:625±5nm;黄:590±5nm;绿:505±5nm6)LED 单颗亮度:红:3000~6300mcd,黄:3000~6100mcd,绿:6000~11000mcd 7)绝缘电阻:≥500MΩ 8)介电强度:≥1440VAC 9)可视距离:≥300m 10)可视角度:≥30°11)工作温度:-40 ~ +80℃ 12)相对湿度:≤95% 13)抗风压:145km/h14)工作电压:AC220v±20%;15)启动电流及响应时间:瞬间启动电流:≤0.3A,启动响应与关闭响应时间小于100MS;16)功率:红满盘≤12W、黄满盘≤12W、绿满盘≤11W、红绿倒计时≤15w;17)功率因素:在 220V 电压下,Φ400MM 红、黄、绿功率因素均≥0.85;人行信号灯数量:40套参数:1)面罩规格:Ø300mm2)面罩材质:工程PC3)表面处理:纯黑色喷塑哑光4)LED 数量:红人65个LED,绿人81个LED,红绿倒计时各64个LED;5)LED 波长:红:625±5nm;绿:505±5nm;6)LED 单颗亮度:红:3500~5000mcd,绿:7000~10000mcd; 7)绝缘电阻:≥500MΩ8)介电强度:≥1440VAC 9)可视距离:≥300m 10)可视角度:≥30°11)工作温度:-40 ~ +80℃ 12)相对湿度:≤95% 13)抗风压:145km/h14)工作电压:AC220±20%15)启动电流及响应时间:瞬间启动电流:≤0.3A,启动响应与关闭响应时间小于100MS16)功率:静态红人≤8W、静态绿人≤7W、红绿倒计时≤10W;17)功率因素:在 220V 电压下,Φ400MM 红、黄、绿功率因素均≥0.85;人行灯杆件数量:17套参数:Φ114*4.0,Q235材质碳素钢,H:3.5米;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路口信号灯杆件(H6m)数量:1套参数: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高度6米;灯杆壁厚为≥4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4m)数量:10套参数: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6mm厚,探臂4米,100mm-200mm*5厚;灯杆壁厚为≥5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6m)数量:13套参数: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6mm厚,探臂6米,100mm-210mm*5厚;灯杆壁厚为≥5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7m)数量:1套参数: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8mm厚,探臂7米,100mm-210mm*6厚;灯杆壁厚为≥6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路口信号灯杆件(加粗H7m×L7m)数量:1套参数: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80mm-320mm*8mm厚,探臂7米,100mm-210mm*6厚;灯杆壁厚为≥6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8m)数量:1套参数: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8mm厚,探臂8米,100mm-210mm*6厚;灯杆壁厚为≥6mm,一次成型加工;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电警杆(H6.8m×13m)数量:1套参数:监控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监控杆杆壁厚为≥4-10mm,一次成型加工;监控杆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监控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监控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整体经热浸锌处理后进行聚酯喷粉涂层处理,颜色为深灰色,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附着力强,抗强烈的太阳紫外线。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厚度≥40um,符合ASTMD3359-09标准。喷塑防护要求:附着力强,刀片划痕(15*6mm方格)不起皮,不脱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含预埋件。电警杆(H6.8m×15m)数量:1套参数:监控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监控杆杆壁厚为≥4-10mm,一次成型加工;监控杆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监控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监控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整体经热浸锌处理后进行聚酯喷粉涂层处理,颜色为深灰色,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附着力强,抗强烈的太阳紫外线。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厚度≥40um,符合ASTMD3359-09标准。喷塑防护要求:附着力强,刀片划痕(15*6mm方格)不起皮,不脱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含预埋件。电源控制线3*1.5数量:140米参数:RVV3×1.5mm2/国标。电源控制线5*1.5数量:2540米参数:RVV5×1.5mm2/国标。电源控制线6*1.5数量:310米参数:RVV6×1.5mm2/国标。电源控制线10*1.5数量:860米参数:RVV10×1.5mm2/国标。电源控制线2*4数量:1200米参数:RVV2×4mm2/国标。管材数量:970米参数:Ф50PE管管材数量:600米参数:Ф90PE管土建安装工程及服务数量:1项参数:杆件及信号机基础施工、杆件及设备安装、管道敷设、过路顶管、设备井施工、取电施工、信号机接入原有信号控制平台、交通信号方案优化、原有信号基础拆除、信号灯拆除恢复、信号灯杆拆除、电警杆及电警设备拆除及恢复。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4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将从现场随机抽样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若货物的检验结果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验收费用: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5质保期:电子设备质保期2年,杆件设备质保期5年。 ★6热线支持:(0.5)小时内响应;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包号:(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投标人参与现场考察确认函回执…………………(请投标人在此加盖骑缝公章)…………………………投标人参与现场考察确认函现场考察表采购项目名称第一联采购单位留存采购项目编号第一联采购单位留存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第一联采购单位留存投标人联系人加盖公章办公电话加盖公章传真电话加盖公章移动电话加盖公章采购项目名称第二联采购项目编号第二联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留存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人留存采购单位现场考察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留存考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加盖公章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7使用说明:本项目自行考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考察,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表第二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证明已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了现场考察,作为评审依据。无现场考察确认函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格式19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2、如为本项目提供的农副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注:1、供应商为非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生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农副产品,或者提供其他贫困地区单位的家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单位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1、新建路口:新建7处信号灯岗路口(四合大街与高速口路口、三一八公园南门(路口、新邱217道路口、煤成路与平安寺交叉口路口、煤成路与太平东街路口、兴园路与小东北路口、平安矿路口),每个路口设置一台智能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机(含信号机基础)。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在城区新建7处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改造6处交通信号灯岗路口。涉及智能交通信号机、交通信号灯、人行信号灯、信号灯杆件等建设内容,通过智能分析调优信号配时保证路段内平峰时段指定方向的“绿波”通行及高峰时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数量详见清单。一、项目建设内容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1.采购范围:货物的购置、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二、商务条款5、路口管道、线缆配置:配套建设路口管道、手井、线缆等。4、修复机动车信号灯、电子警察杆件(含基础):对原有信号灯岗路口倾斜及老化的机动车信号灯、电子警察杆件(含基础)进行修复。3、新建机动车信号灯、人行信号灯杆件(含基础):对新建信号灯岗路口配套建设机动车信号灯、人行信号灯及信号灯杆件(含基础)。2、升级改造改造路口:原有信号机无法实现“绿波”控制功能,更换西山路3处、煤成路3处老旧信号机为联网信号机。热线支持:(0.5)小时内响应;6.服务支持及售后要求:5.质量标准:合格,电子设备质保期2年,杆件设备质保期5年。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余款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3.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验收费用: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将从现场随机抽样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若货物的检验结果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损失。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8.验收标准: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2、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考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办理园林、绿化、市政、路政(公路)等部门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如未获得施工许可而导致的工程延误,其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路面恢复符合公路工程规范,人行步道恢复符合市政工程规范。所有施工费用要包含在工程报价中一次报定。1、如本表未列出,但为完成系统功能不可缺少的设备、软件和其他工程量,供应商应补充列出并计入总价。注:(一)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及数量三、具体内容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1)能够进行联网联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要求。(提供***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信号机启动自检、支持切换相位控制、手动控制、多时段控制、感应控制、自适应控制功能。3)支持双向绿波控制、行人过街请求控制、直左可变车道控制功能和潮汐车道控制等功能。4)支持公交(紧急事件)优先控制功能和BRT车道控制功能5)支持卫星校时功能,可通过内置卫星定位模块进行自动校时。6)可实现外接倒计时显示器进行全程和半程数字显示。7)支持右转黄闪功能:具有独立的右转黄闪模块,可实现对右转信号灯进行黄闪控制。※8)支持自适应功能:根据采集的车流量信息动态生成相位组合。(提供***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9)支持流量分析功能:通过网络接入监控视频图像进行流量检测和分析,支持电警和卡口两种模式的视频图像接入。(提供***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10)至少具备直行、左转、右转、人行驱动板、可扩展二次人行灯组驱动板。11)支持故障检测降级。(1)具备绿冲突检测功能及独立黄闪板,并能够在出现绿冲突故障时进入独立黄闪模式。(2)具备右转黄闪功能;通信故障降级黄闪功能;驱动板故障降级黄闪。(3)网络风暴降级为硬件控制模式,并且可通过软件设置硬件控制的阶段绿灯时间。12) 可以连接地磁、视频、微波等多种检测器,至少可连接4路行人过街按钮。13满足日最大计划调度数不少于128个,日最大时段数不少于48个,最大配时方案数不少于64个,最大相位数不少于64个,最大灯组数不少于16个。14)应采用通用的标准接口,至少应提供以下接口形式:2个RJ45网口、5个RS232串口、4个USB接口、2个RS485接口、16个I/O接口。15)信号机整机功耗不超过60W(不包括信号灯)。16)信号机环境适应性满足温度 -40~+70℃,湿度45%~95%,电磁抗干扰度符合国标A类判定要求,耐压满足1500V、50Hz电压,无击穿现象。 17)时钟精度:±1s/d,停电时,三个月不丢失数据。※18)符合《GB/T 20999-2017》标准要求,并通过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检测,达到C级要求。(提供产品标准符合性测试报告)※19)满足NTCIP通讯协议的体系结构,并通过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检测,支持对象达到所支持协议一致组对象总数的99.40%。(提供产品标准符合性测试报告)※20)信号机取得IEC 60695-11-10:2003 标准阻燃测试检V-0认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21)所投信号机产品能够无缝接入现有信号控制平台,并提供承诺函。台13稳压电源输入电压:单相150V~250V;输出电压:单相220v或110v。台13车行信号灯1.面罩规格:Ø400mm2.面罩材质:工程PC3.表面处理:纯黑色喷塑哑光4.LED 数量:红满盘205颗LED,黄满盘205颗LED,绿满盘205颗LED,红绿倒计时各128颗LED5.LED 波长:红:625±5nm;黄:590±5nm;绿:505±5nm6.LED 单颗亮度:红:3000~6300mcd,黄:3000~6100mcd,绿:6000~11000mcd 7.绝缘电阻:≥500MΩ 8.介电强度:≥1440VAC 9.可视距离:≥300m 10.可视角度:≥30°11.工作温度:-40 ~ +80℃ 12.相对湿度:≤95% 13.抗风压:145km/h14.工作电压:AC220v±20%15.启动电流及响应时间:瞬间启动电流:≤0.3A,启动响应与关闭响应时间小于100MS16.功率:红满盘≤12W、黄满盘≤12W、绿满盘≤11W、红绿倒计时≤15w17.功率因素:在 220V 电压下,Φ400MM 红、黄、绿功率因素均≥0.85 套27人行信号灯1.面罩规格:Ø300mm2.面罩材质:工程PC3.表面处理:纯黑色喷塑哑光4.LED 数量:红人65个LED,绿人81个LED,红绿倒计时各64个LED5.LED 波长:红:625±5nm;绿:505±5nm6.LED 单颗亮度:红:3500~5000mcd,绿:7000~10000mcd 7.绝缘电阻:≥500MΩ8.介电强度:≥1440VAC 9.可视距离:≥300m 10.可视角度:≥30°11.工作温度:-40 ~ +80℃ 12.相对湿度:≤95% 13.抗风压:145km/h14.工作电压:AC220±20%15.启动电流及响应时间:瞬间启动电流:≤0.3A,启动响应与关闭响应时间小于100MS16.功率:静态红人≤8W、静态绿人≤7W、红绿倒计时≤10W17.功率因素:在 220V 电压下,Φ400MM 红、黄、绿功率因素均≥0.85 套40人行灯杆件1、Φ114*4.0,Q235材质碳素钢,H:3.5米,2、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3、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7路口信号灯杆件(H6m)1、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高度6米;2、灯杆壁厚为≥4mm,一次成型加工;3、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5、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4m)1、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6mm厚,探臂4米,100mm-200mm*5厚;2、灯杆壁厚为≥5mm,一次成型加工;3、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5、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0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6m)1、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6mm厚,探臂6米,100mm-210mm*5厚;2、灯杆壁厚为≥5mm,一次成型加工;3、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5、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3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7m)1、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8mm厚,探臂7米,100mm-210mm*6厚;2、灯杆壁厚为≥6mm,一次成型加工;3、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5、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路口信号灯杆件(加粗H7m×L7m)1、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80mm-320mm*8mm厚,探臂7米,100mm-210mm*6厚;2、灯杆壁厚为≥6mm,一次成型加工;3、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5、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路口信号灯杆件(H7m×L8m)1、灯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立杆7米,口径230mm-270mm*8mm厚,探臂8米,100mm-210mm*6厚;2、灯杆壁厚为≥6mm,一次成型加工;3、灯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灯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灯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5、灯杆表面喷塑厚度达100um,附着力达到GB9286—88标准,0级表面光滑,硬度达2H,采用户外耐侯材料,含预埋件。套1电警杆 (H6.8米×13米)1、监控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2、监控杆杆壁厚为≥4-10mm,一次成型加工;3、监控杆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监控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监控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五、整体经热浸锌处理后进行聚酯喷粉涂层处理,颜色为深灰色,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附着力强,抗强烈的太阳紫外线。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厚度≥40um,符合ASTMD3359-09标准。喷塑防护要求:附着力强,刀片划痕(15*6mm方格)不起皮,不脱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含预埋件。套1电警杆 (H6.8米×15米)1、监控杆采用Q235材质碳素钢,2、监控杆杆壁厚为≥4-10mm,一次成型加工;3、监控杆杆焊接方式为自动埋弧焊接,着色探伤检验达焊接国际标准GB/T3323—1989标准要求;4、监控杆防腐处理,采用热浸锌,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涂层厚度不小于86μm。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保证8年不褪色,监控杆防腐寿命大于30年;五、整体经热浸锌处理后进行聚酯喷粉涂层处理,颜色为深灰色,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附着力强,抗强烈的太阳紫外线。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厚度≥40um,符合ASTMD3359-09标准。喷塑防护要求:附着力强,刀片划痕(15*6mm方格)不起皮,不脱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含预埋件。套1电源控制线3*1.5RVV3×1.5mm2/国标。米140电源控制线5*1.5RVV5×1.5mm2/国标。米2540 电源控制线6*1.5RVV6×1.5mm2/国标。米310电源控制线10*1.5RVV10×1.5mm2/国标。米860电源控制线2*4RVV2×4mm2/国标。米1200管材Ф50PE管米970管材Ф90PE管米600安装工程服务及方案设计服务杆件及信号机基础施工、杆件及设备安装、管道敷设、过路顶管、设备井施工、取电施工、信号机接入原有信号控制平台、交通信号方案优化、原有信号基础拆除、信号灯拆除恢复、信号灯杆拆除、电警杆及电警设备拆除及恢复。项1 1)信号持续时间的调节步长均为1秒;一般功能通过***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的技术指标。1、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结果必须满足采购方的建设需求,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中的全部任务,必须以采购方的功能需求为准。投标人对由其提供的投标文件负责,投标人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和设备清单将被认为足够实现本项目的所有功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备变更,采购方将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人应保证所供应设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全部需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3)行人过街信号:红-->绿-->绿闪-->红。(2)非机动车信号:红-->绿-->黄-->红;(1)机动车信号:红-->绿-->黄-->红;基本转换序列如下:3)信号转换2)黄闪信号频率为60次/分钟,信号亮暗时间比为1:1;绿闪信号频率、信号亮暗比同黄闪信号。信号机设置功能信号机启动后首先进行自检,然后进入硬件10秒黄闪,5秒全红,启动时序结束后进入预置方式运行。信号机启动自检功能(2)黄信号持续时间可调,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1-10秒。(1)绿信号、红信号、行人绿闪信号的持续时间可根据路口实际情况设置(0-255秒);4)信号持续时间信号机在时间统一校准的情况下,可以在预设的干道上实现绿波带控制,绿波带控制的主要参数有:周期、绿信比、相位差以及协调阶段(协调阶段可设置)。信号机可在根据时段运行不同的绿波控制方案。2)协调控制功能根据交岔口的交通状况,将每天划分为多个不同的时段,每个时段配置不同的控制方案。信号机根据内置时钟选择各个时段的控制方案,实现交岔口的合理控制,以减少不必要的绿灯损失。1)多时段控制功能信号机控制功能信号机配时方案可通过LCD显示屏、手持终端进行控制方式的设置和信号参数的调整,并按设置的控制方案正常运行。在进行集中协调控制时,信号机可以通过通信接口接受并执行上级控制机的各项控制指令。行人过街请求控制功能主要在车多人少的路段或路口应用,在没有行人请求的情况下机动车灯常亮。有行人请求在跑完机动车的最小绿后切换到行人阶段。行人通过时间可通过配置软件设置。5)行人过街请求控制功能信号机可变车道控制可支持直、左可变车道控制功能和潮汐车道控制功能。4)可变车道控制功能信号机可连接线圈、地磁、微波、视频等车辆检测器,信号机通过分析车辆检测器检测到的流量数据进行感应控制,实时调整阶段的放行时间,有检测器故障会根据设置降级到相应的控制模式。3)感应控制功能闪光控制控制功能主要包括:7)闪光控制功能(3)手动控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路口民警可以通过信号机的手动开关或相应的遥控装置完成相位锁定功能。(2)预设时间:设置相位锁定的开始、结束时间(时间设置值包括时、分、秒)。须在开始时刻1分钟以前设定;(1)远程控制:通过信号控制系统平台在执行完当前相位最小绿灯时间或固定时间的前提下进行指定相位锁定;6)管制控制功能(VIP路线管控)全红控制主要用于清空路口车辆以及应用与其他特殊场合,可在方案中设置时段全红,也可以通过后台、遥控器、手动开关进行管控全红。8)全红控制功能(4)右转黄闪:在右转常绿的路口用黄闪控制代替常绿,使得右转放行更加安全。(3)手动黄闪:通过中心的控制终端或前端手动按键使信号机进入黄闪控制方式。(2)时段黄闪:通过参数设定,在指定时段进入黄闪控制方式。(1)硬件故障黄闪:当信号机的硬件发生故障时,可以进入硬件故障黄闪。交通信号控制机可以连接多种检测器,如地磁、视频、微波等交通流检测设备,信号机能够检测并采集所控制路口各个车道和方向机动车流量数据。流量数据采集功能信号机具有通讯式半程、全程倒计时功能以及触发式倒计时功能,倒计时时间可设置,能够为信号机的单点自主优化等周期不固定的控制以及定周期控制提供最后几秒倒计时支持。倒计时功能信号机采用以太网方式实现路口设备(信号机和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与中心系统的通讯。联网通信功能信号机具有独立的故障检测和黄闪模块,具备对内、外设备完备的故障监测、自诊断和记录功能,自动检测信号灯、检测器及内部板卡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后可给中央和现场终端发出故障警示信号。故障监控功能当控制方案、控制模式、时段等改变或信号机降级运行时,信号机执行由控制过渡算法计算出来的控制方案,实现平滑过渡,避免相位突变诱发的交通混乱或事故。平滑过渡功能信号机具有自动校时功能,以确保时间的准确性,在0℃~40℃条件下,误差不超过20秒/10天,不影响绿波控制的效果。在网络连接正常时,信号机能通过网络自动与指挥中心信号机服务器校时;未联网路口可配备GPS/北斗模块,实现GPS/北斗自动校时。自动校时功能(3)最大配时方案数:64个;(2)日最大时段数:48个;(1)最大日计划调度数:128个;1)技术指标技术指标和参数信号机对一般故障的降级次序是:自适应控制、感应控制-多时段定时控制-黄闪-关灯;应能对所有运行期间采集的故障信息进行存储记录(5000条),记录采用循环覆盖的方式,应能对故障记录信息进行人工清除。(9)标配输出接口:2个RJ45网口、5个RS232串口、4个USB接口、2个RS485接口;(8)检测器接口:自带16路I/O电平接口,可扩展至64路,可接地磁、微波、视频、线圈等多种检测器;(7)行人过街按钮:8个,可扩展至16个;(6)标配灯控端子:44个,可扩展至96个;(5)标配灯组数:16个,可扩展至64个;(4)最大相位数:64个;(3)工作环境:温度-40~+70℃,湿度45%~95%;(2)电源输出:信号灯组输出AC22V/5A,每路的驱动功率为250W,整机功耗≤60W(不包括信号灯);(1)电源输入:AC220V±20%、50±2Hz外接电源输入;2)技术参数(11)停电时,三个月不丢失数据。(10)时钟精度:±1s/d,可实现GPS或网络校时;1)面罩规格:Ø400mm2、车行信号灯(7)抗冲击、震动:可经受路面环境各种交通工具正常运行情况下所产生的冲击和震动,而不影响正常使用。(6)电磁抗干扰度:符合国标A类判定要求;(5)耐压强度:AC端与机箱之间施加1500V.50Hz试验电压,不出现击穿现象,漏电流小于10mA;(4)绝缘阻抗:AC端与机箱之间绝缘阻抗大于100MΩ,恒温恒湿试验后,绝缘阻抗大于10MΩ;7)绝缘电阻:≥500MΩ6)LED单颗亮度:红:3000~6300mcd,黄:3000~6100mcd,绿:6000~11000mcd5)LED波长:红:625±5nm;黄:590±5nm;绿:505±5nm4)LED数量:红满盘205颗LED,黄满盘205颗LED,绿满盘205颗LED,红绿倒计时各128颗LED3)表面处理:纯黑色喷塑哑光2)面罩材质:工程PC13)抗风压:145km/h12)相对湿度:≤95%11)工作温度:-40~+80℃10)可视角度:≥30°9)可视距离:≥300m8)介电强度:≥1440VAC1)面罩规格:Ø300mm3、人行信号灯17)功率因素:在220V电压下,Φ400MM红、黄、绿功率因素均≥0.8516)功率:红满盘≤12W、黄满盘≤12W、绿满盘≤11W、红绿倒计时≤15w15)启动电流及响应时间:瞬间启动电流:≤0.3A,启动响应与关闭响应时间小于100MS14)工作电压:AC220v±20%7)绝缘电阻:≥500MΩ6)LED单颗亮度:红:3500~5000mcd,绿:7000~10000mcd5)LED波长:红:625±5nm;绿:505±5nm4)LED数量:红人65个LED,绿人81个LED,红绿倒计时各64个LED3)表面处理:纯黑色喷塑哑光2)面罩材质:工程PC13)抗风压:145km/h12)相对湿度:≤95%11)工作温度:-40~+80℃10)可视角度:≥30°9)可视距离:≥300m8)介电强度:≥1440VAC1、制定实施计划(四)设备安装、测试和验收要求17)功率因素:在220V电压下,Φ400MM红、黄、绿功率因素均≥0.8516)功率:静态红人≤8W、静态绿人≤7W、红绿倒计时≤10W15)启动电流及响应时间:瞬间启动电流:≤0.3A,启动响应与关闭响应时间小于100MS14)工作电压:AC220±20%1、工期要求(五)工期及相关服务要求设备安装过程中依照《施工期间安装区域的道路交通组织方案》作好相应的安装区域安全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结束后撤消安装区域安全保护措施,并递交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测试等过程文档的初步验收申请报告。设备到货后开始安装调试工作,把设备安装到采购人指定的地方;设备安装前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期间安装区域的道路交通组织方案》供采购人审核。2、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后马上成立项目组,开始组织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制定实施计划,双方评审后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在上述任何会议后,如果成交供应商认为由于发生事情想在采购单位同意的时间或期限暂停工作,就应立即通知采购单位,说明发生事情及其设想的后果。中标人有责任尽早向采购单位提出补救办法或处理的建议,包括对工程的重新组织和重新拟订进度计划。以上所有采购单位的各种会议,项目经理应全权代表成交供应商与其它项目中标人之间就有关进度计划安排与协调工作进行商谈。如采购单位有要求时,中标人应安排具体负责人参加上述会议。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参加由采购单位主持的现场协调会议。会议前成交供应商应提出其进度计划的改进修订稿。会议期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应共同解决进度计划中的不足之处或差错,重点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在施工工作开始前,中标人必须办理妥当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一切施工许可证并提交采购人备案。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实施和初验,初验试运行后进行终验。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长期的版本升级和更新支持,属于软件存在的不完善问题,随时提供免费服务。(2)保修期满以后的技术支持质保期1年,电子类产品保修2年,杆件质保5年,在保修期内,保证本工程所涉及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比例不小于95%,对故障设备负责免费维修,对不能修复的设备负责免费更换。(1)保修期内的服务要求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周的第一工作日的上午向采购人提交工程进度报告,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各项工作活动的情况。每周工程进度报告的格式应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其内容至少要说明每次活动的起止时间,剩余时间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百分比数,此外,还要说明在下个星期内计划的工作活动。(六)售后服务要求(2)要求成交供应商排定规定课程的时间和地点,每门课程的最多培训人数,每门课程的计划,并在每项培训前1个星期前把详细培训计划包括内容和时间安排由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确认。(1)成交供应商应编制并实施必要的培训课程,负责对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使技术人员能熟练地操作和维护各种系统及其设备。课程计划应区分系统管理人员和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对阜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系统管理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进行详尽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一系列的专业培训。使之能够正确操作与使用全部设备并能进行常见故障排除,并提供系统操作维修手册及各类设备的说明书。人员培训:4人*3天。4、人员培训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长期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对于涉及本系统的新建项目,成交供应商提供在技术方面和工程方面的配合工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2、投标人应承诺,质保期过后向招标人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终身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承诺函。1、《阜新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为质保期。施工期间及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含易损件)任何维护、维修、更换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6.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本款第(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3%。(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非联合体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3%。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5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报价扣除比例为相应产品报价的6%。6.4对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注: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分项报价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8现场考察证明按要求提供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0投标报价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结论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加分项评分标准评标标准评分细则附件3包号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计算公式为:(Cmin/C)*价格满分。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C为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0技术部分产品参数完全响应全部技术参数的招标文件得满分20分。加※参数,如出现参数负偏离,每项扣除 2分。(需按招标货物需求清单明细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20技术部分总体方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布置规划,方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1、有总体方案;2、方案中质量目标明确、人员配备齐全;3、方案中供货时间节点明确;4、方案中总体规划合理、操作性强、符合实际。每一项得0-1.5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技术部分技术方案根据提供的技术方案整体设计的规范性、针对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有技术方案; 2、有项目进度计划; 3、有项目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每一项得0-2分,最多得6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6技术部分产品质量 保证措施根据提供的货物与本次项目货物质量进行评审:1、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2、有详细的赔偿方案;3、有货物运输及外包装等质量保障措施;4、提供产品的使用及保存方式的详细资料并指派专业人员针对产品的使用、保存方法、注意事项做出现场指导;5、验收过程中可以全面配合采购单位工作,有相关专业人员按负责对接。每一项得0-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技术部分安装方案根据提供安装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所提供的安装方案完整、合理、可行; 2、所提供的安装方案人员职责明确; 3、有安装进度的保障措施。每一项得0-1分,最多得3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运输方案根据提供货物的运输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1、有详细的运输流程、进度安排; 2、运输流程的完整、合理、可行; 3、有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准时,及货物整体性完好的保证措施。方案合理、清晰明确、具有可行性的每一项得0-1分,最多得3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人员安排根据提供的技术方案中项目人员计划的完整度、详细程度、人员职责、人员数量等进行评审: 1、有工作流程说明; 2、提供的人员计划中人员数量、人员职责明确; 3、提供的人员结构科学合理; 每一项得0-1分,最多得3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本项目特点,针对本次项目的特点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等方面进行评审。 1、有重点、难点分析; 2、有针对于本次项目重点、难点的对策方案。有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可靠、制度健全;方案合理、清晰明确、具有可行性的每一项得0-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根据投标文件,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审。 1、有售后服务承诺; 2、有质保期限承诺; 3、有针对于本项目的应急响应时效承诺;4、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及相关对接方案; 5、有质保期后续费用定价方案。方案合理、清晰明确、具有可行性的每一项得0-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技术部分培训方案结合本次项目的需求对培训方案的合理性、内容的明确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1、有项目的技术培训方案; 2、有项目的培训人员; 每一项得0-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商务 部分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得1分2商务 部分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IS0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5分;5商务 部分类似业绩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经验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4合 计-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创新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创新产品价格加分=(目录内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3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3.付款条件:2.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日期:日期:邮编:邮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号灯岗 原有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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