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灭火器换粉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乌鲁木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2022)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2-041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乌昌路2406号
联系方式:0991-3972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
联系方式:13565911520、13199896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赵致曈
电 话:13565911520、13199896880
附件下载:
content_1664422798316灭火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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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月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盖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HYZB-202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2-(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1-(二)供应商须知-9-(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5-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九)合同签订及履行-21-(八)定标-21-(七)评标-19-(六)开标-18-(五)响应性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16-第四章采购清单-36-第三章评标办法-28-(十四)质疑和投诉-26-(十三)废标-25-(十二)无效投标-25-(十一)纪律和监督-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项目概况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4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4-最高限价(元):/预算金额(元):12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B-2022-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3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0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须知: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1044457244@qq.com邮箱进行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提供《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一份)加盖公章扫描件。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07)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地址:乌鲁木齐市乌昌路2406号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电话:13565911520项目联系人:陈磊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565911520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并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综合说明(二)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 购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1联 系 人: 刘双双1联系电话: 15899192627 2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2联 系 人:陈磊2联系电话:135659115203项目说明:3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3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HYZB-2022- 4招标内容:1、主要内容: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详见第四章:采购清单)2、交货期限:20个日历天(注: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止);5项目采购预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120000 元(壹拾壹万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1、响应人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资格审查原件(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要求供应商在开标时所带的原件,请供应商在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对于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或虚假资料者按无效标处理。关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格审查,仅代表其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并不能代表投标人在出席开标会时要求其提供的全部资格证件的合格。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交由监督组成员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投标语言:中文9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 日11:00 分11是否退还响应性文件:否12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1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3人,由业主代表与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分包(转让):不允许18考察现场、答疑会:不组织19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406元整(大写:贰仟伍佰零陆元)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收款单位全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083025521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支行银行行号:104881006151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于2022年10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网银的形式汇至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各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简写”(备注:不接受投标保函)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评审。21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或者开标后投标方撤标的;(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进行无效投标的;(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5)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开标前 24 小时之前未书面通知招标机构的;(6)供应商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保修服务等签订合同);(7)《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22《 响应性文件》递交份数、时间及地点:1、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含所有签章的正本扫描件、格式:PDF、一份),报价单 1 份所有文件递交不退。特别提示:电子版《响应性文件》必须与纸质版《 响应性文件》完全一致。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制作。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1307室。23★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 响应性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密封,并加贴“密封”字样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此要求采用其他包装的,将造成响应性文件被拒收。2、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3、未按本章第 1 项或 2 项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性文件, 造成响应性文件被拒收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必须将“电子版 U 盘”与“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面上注明“电子版 U盘”或“投标报价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及“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后粘贴密封条。2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26★履约保证金:无2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28备注:1、招标人评标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开标时须携带本人职称证书原件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招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与评标,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标资格。2、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笔费用。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评审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只退回副本一套。3.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2“采购人”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3.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3.定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招标项目。2.适用范围3.9“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3.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性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3.6“响应性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5“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3.4“供应商、投标单位、响应人”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招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4.4投标单位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3投标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商。4.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六款的基本条件;4.合格的供应商3.10“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有关的服务。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单位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取费。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应承担与招标代理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费用承担4.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单位、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和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9.适用法律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8.保密不组织7.踏勘现场和答疑会3)评标办法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投标邀请书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三)《竞争性磋商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认为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样的约束作用。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性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响应性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采购清单1.《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四)《响应性文件》的编制3.4供应商在应当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3日内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3.3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并通知全部供应商。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3.1投标截止期3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1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响应性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投标语言:1.4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3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性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提供了虚假资料,其响应性文件为无效响应性文件。1.2响应性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使用中文、编排有序,并按要求编制文件目录和页码,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4.投标货币: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性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计量单位:2.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响应性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性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6.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6.知识产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联合投标:(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函;7.1商务文件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应包括:《响应性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术响应、服务方案等)、投标报价及其它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制:7.《响应性文件》的组成6.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7.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6)投标报价汇总表;(5)投标报价单(须另准备一份单独密封);(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9)同类项目业绩介绍;(8)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7.4)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3)近1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7.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3本次投标报价要求:(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13)项目实施方案;7.2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12)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定)。(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8.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性文件》,供应商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8.响应性文件格式7.3.4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7.3.3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拒绝不计成本的故意压低投标报价和恶意以低价投标的行为。7.3.2供应商只允许在《响应性文件》中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7.3.1总价格包括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相关服务,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10.投标保证金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须知前附表第21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9.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性文件。9.投标有效期8.3《响应性文件》的封面及密封袋封面编制格式详见附件。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0.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的金额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10.2投标保证金为响应性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程序:投标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0.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副本壹份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11.6《响应性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及密封,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5《响应性文件》的印制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书式平装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页码。11.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性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1.3《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在签字盖章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委托授权书”。11.2《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性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性文件》一正贰副,唱价信封一份(唱价信封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目录),电子版(正本扫描件、PDF格式)一份。1.4供应商必须将“电子版U盘”与“唱价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封面上注明“电子版U盘”或“投标报价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后粘贴密封条。1.3未按本章第1.1项或1.2项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性文件,造成响应性文件被拒收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1.1响应性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密封,并加贴“密封”字样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未按此要求采用其他包装的,将造成响应性文件被拒收。1.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性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项2.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性文件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投标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逾期送达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概不接受。2.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性文件。2.响应性文件的提交1.5如果封口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5.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采购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性文件。4.迟交的响应性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3.投标截止时间2.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性文件。1.开标时间、地点:(六)开标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性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性文件。5.2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响应性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开标程序:4)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投标函”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3)开标时,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开封外,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的逆顺序公开宣读有效供应商“投标函”的所有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2)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检查供应商身份和《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密封完好要求,《响应性文件》未被提前开启。1)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4)现场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内容如下:(2)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名单;(1)宣布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性文件数量;(七)评标(9)开标结束。(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7)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6)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5)按照响应性文件递交的顺序宣布响应性文件开标顺序;(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三人的单数组成。1.评标委员会2.3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项目采购的招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与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共3人以上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庄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财库214号文)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本次招标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评标原则(5)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5如果响应性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4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是响应性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评审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是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3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性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详见“评标办法”内容。3.评标1.3定标方式: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人确定中标人。1.2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得分最高(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1.定标(八)定标3.6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3.1中标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采购合同》的凭据。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中标通知书2.3中标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采购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单位。2.1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3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占7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审打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拟中标候选人。2.定标程序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单位。若因中标单位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中标单位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以此类推。1.合同授予原则(九)合同签订及履行3.4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中标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2.合同的签署1.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的转让(转包)给他人。1.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服务内容的权力。1.重新招标(十)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履行合同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一)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货物、服务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4)采购人预先内定中标人;(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性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响应性文件,更改报价;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供应商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1)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2.1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c)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b)供应商拟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a)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2)与供应商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且投标前已连续支付工资一年以上;(1)聘任合同必须由供应商单位与之签订,项目负责人的聘任合同投标前已执行合同一年以上;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上述条件中,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f)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e)项目资金未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或独立核算制度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非本单位人员,或项目资金的使用未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审批的;d)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c)供应商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b)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a)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3.1供应商串通投标报价:2.3下列行为均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3)供应商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人事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2.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2.3.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3.3不同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2.3.2不同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e)供应商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2.3.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2.3.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9不同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基本雷同的;2.3.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3.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2.3.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十二)无效投标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性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E、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D、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C、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A、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家数;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十三)废标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格式,详实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十四)质疑和投诉(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发布公告相同的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9.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8.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0.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提起投诉的日期。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3)提供有关质疑事项真实可靠的书面证明材料;(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11.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总则第三章评标办法(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1)定义“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响应性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12.腐败和欺诈行为(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4.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2.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三、评标原则2.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整个评标工作,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二、评标、定标组织(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6.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5.评标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性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响应的依据是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3.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的供应商;5.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3.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中标,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1.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响应性文件质量、价格、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单位。四、评标方法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1.开标后,至到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五、评标过程的保密性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七、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主要单项货物报价明显低于同标段其它供应商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参考标底时明显低于参考标底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该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材料证明该项报价有效,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如果供应商提供了证明材料,且评标委员会无法证明其无效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接受该项投标报价。1.为了公平、公正的对《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向投标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对有关情况作必要说明。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解答。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解答文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性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供应商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予答复,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评标过程中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1.评标委员会以开标、评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八、定标方法:4.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规定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响应性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初步评审(资格后审):九、评标程序及标准(综合评分法)5.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4.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3.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备注:(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还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还携带《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响应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响应性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响应性文件》处理:(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则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证明原件或政府以正式文件官方发布的有效证明),否则其投标无效。(2)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1)以上条款均为有效期内通过年度年检或复审的证书,要求提供的原件。1.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性文件》。1.3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性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4《响应性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进行校对、审核,对出现的算术错误,由评标委员会予以改正,并让供应商澄清确认。修正计算错误按如下原则进行:2.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打分;2.1评标委员会审阅响应文件: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程序。2.详细评审:1.5通过资格性及响应性审查且无实质性背离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可进行下一步评审。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计算备注:备注:以上涉及证书、业绩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以备查。标书中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3.综合评分表2.5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权重(%)分值(分)一价格部分(合计30分)1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30%×100备注:1.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为最终投标报价,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最终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报价计算的依据。30 30二技术部分(合计50分)1投标产品或投标人相关业绩提供近三年(2019年10月-2022年10月)在业绩证明(投标的同类品牌、型号、功能的设备)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销售1套得2分。满分16分。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关合同的首页、金额页、尾页等实质内容的复印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基本内容、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6162企业实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具有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993服务方案项目技术方案需清楚描述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供货方案、实施计划、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组织保障、项目风险控制、项目验收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等项。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与实际需求不符扣3分;扣完为止。2、运行维护服务方案:包含运维体系、运维制度规范、运维数据保密、运维服务流程、故障解决方案等项。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与实际需求不符扣3分;扣完为止。2525三商务部分(合计20分)4履约能力投标人须保证所投产品能够实现设备安全性、可靠性投标设备的可操作性设备可维护性,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并加盖制造厂商鲜章。满足要求得10分,不满足得0分。10105服务实力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投入的技术人员具有培训合格证,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实施经验证明材料)2、投标人或者所投产品制造商区域具有固定的运营服务人员得3分,并提供2021年8月1日以前的暂住证或者本地户口证明、运维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房租合同或者房产证明等。4、投标人在区域建有备品备件库,得2分,须提供加盖鲜章的房租合同或者房产证明以及备品备件名录等。1010合计100% 100分5、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得分总和。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技术分最后得分。2、商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唯一的得分。计分原则:1、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价格分计算公式计算分值。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不与第1条叠加。(3)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查看有关资质原件、供应商解释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澄清、提供有关资质原件。(1)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其他注意事项:7、评标中如遇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处理决定。6、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排序确定中标人,同时提交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签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采购清单第四章采购清单及参数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采购人。(5)在招标过程中如供应商有不正当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中止其投标资格。(4)采购人、招标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原因,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退还响应性文件。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地点数量单价合价1灭火器50kg乌鲁木齐库112灭火器35kg乌鲁木齐库1803灭火器8kg乌鲁木齐库2834灭火器5kg乌鲁木齐库285灭火器35kg喀什库406灭火器8kg喀什库557灭火器5kg喀什库6供应商:采购人:、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丙方(鉴证方):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签订日期:二〇年×月×日4、服务标准:3、委托经营期限:2、项目地点:1、项目名称:一、项目名称及服务地点:本项目于20年月日经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项目名称)成交人,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范围、内容、质量、价款等相关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三、供货周期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货款。2、支付方式价款:(大写)元(¥:元);1、合同价款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编制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应预案、演练和策划应急救援技术服务。2、加强对高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的技术保障;及时上报规划建设行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协调督促服务工作。1、专业服务咨询管理机构按照依法、依规和执业准则,制定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并协助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涉及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批或验收等工作。四、服务范围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供货周期:20个日历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止)六、服务标准(详见采购内容)五、质量标准要求:7、其他需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事项。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技术专题公益宣传及其辅助性服务事项。5、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抽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4、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委托检验检测。八、乙方责任:4、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2、如遇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准备工作。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考核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七、甲方责任:6、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所有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保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养老服务质量。5、乙方负责人应与甲方每月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名管理人员和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4、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达到相关要求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3、每月日之前将下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2、乙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服务;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区域内的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合同履行保证金,在本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九、合同履行延误8、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7、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养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各工作事项。十二、合同变更、补充与终止3.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有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移交管理权,不及时移交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1.因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十一、违约责任十、服务标准和考核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十五、转让和分包在发生对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问题争议时,应先通过友好协商形式解决,如协商开始30天后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3.乙方如果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采购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或某一方面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协商后所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响应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2.成交通知书;1.本合同文件;十六、本合同的组成文件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履行的合同义务。鉴证方(丙方):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七、合同生效5.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响应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消防灭火器换粉采购项目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注:本合同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签订。日期:年月日编制时间:×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公司(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函;一、商务部分目录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6)投标报价汇总表;(5)投标报价单;(12)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格式自定)。(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10)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9)同类项目业绩介绍;(8)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4)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1开标一览表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注:1.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15)项目实施方案;二、技术部分致:一、投标函(一)商务部分2.4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我方已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在此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清单》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二)本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十二)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九)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作为(制造商/代理商)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详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代表姓名:.职务:.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性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单位性质:投标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公章)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人名称三、授权委托书电话:电话:职务:职务: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性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致:(采购人)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备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查)〗,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需递交一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缴费回单(复印件应附在响应性文件中)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采购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五、投标报价单★备注: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分项金额(元)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项目名称:六、投标报价汇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基础制作、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注:1)以上内容必须与《投标报价单》一致。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3)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价格中;4)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项目编号:序号分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数量单价合计(元)新疆地区现市场零售价合 计数量合计:报价合计: 元序号分项名称具体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元)备注合 计数量合计:报价合计: 元三、伴随服务详列序号分项名称具体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元)说明合 计数量合计:报价合计: 元四、总报价:人民币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填写属于“第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列入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注:1.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政策适用性说明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合计)总合计(节能产品)总合计(环保产品)七、供应商基本情况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盖章)3、如不填写或填写不全,后果自行承担。(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八、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四)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 联系人电 话传 真职 工 概 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职 工 概 况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职 工 概 况姓 名职务/职称年 龄专业职 工 概 况职 工 概 况职 工 概 况单 位 概 况序号一般商务条款序号条款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九、同类项目业绩介绍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提交本声明函的投标人必须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证明材料包括:上一年度及上一月的财务报表;从业人员名单及工资发放明细表。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本声明函填写)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说明:日期:年月日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本声明函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十三、项目实施方案(二)技术部分十二、其他商务资格证明资料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投标供应商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注: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应《采购清单》的内容逐条响应。货物清单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一致。1.2技术参数响应表1.1项目具体实施方案1技术方案序号规格/要求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投标供应商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要求)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偏离简述证明文件(如有)1见响应性文件()页2见响应性文件()页3见响应性文件()页4见响应性文件()页5见响应性文件()页6见响应性文件()页7见响应性文件()页8见响应性文件()页…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2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1.5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4生产设计相关说明1.3生产、检测设备情况说明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联系电话总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其他主要技术人员…4.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4.1.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格式自定)4售后服务方案3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拟定 年 月 日签定合同并生效月 日— 月 日月 日— 月 日月 日— 月 日质保期5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4.7.培训计划。4.6.其它服务承诺;4.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4.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4.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致:采购代理人名称附件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如有,请扼要叙述)6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盖章):特此承诺!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直至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郑重承诺: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参加的投标,如我方有幸中标,我方保证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国家有关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以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到帐为准)。注:各投标人将此表内容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带到开标地点,交予招标代理机构。传真:日期: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小写:我单位(投标人)对(项目名称)的二次(或多次)报价为:致招标人:二次(或多次)报价单附件1:补充条款注:各投标人将此表内容填写(报价大小写除外),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带到开标地点,现场进行手写二次(或多次)报价。年月日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并承诺: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的大写: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灭火器换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