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汽车运输 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2)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及新疆公司批示,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确定由红沙泉矿区通过汽车运输方式拉运至内蒙古蒙达铁路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红沙泉煤矿混煤由红沙泉矿区拉运至内蒙古蒙达铁路公司的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20000吨,根据矿生产情况以实际运量为准,煤炭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亏损由投标人承担。按照红沙泉煤矿混煤零售价格230元/吨赔付招标人的损失。运费结算量以内蒙古蒙达铁路公司复磅数为准。
2.运输路线:从红沙泉矿区至内蒙古蒙达铁路公司,全程约为2100公里。
3.拦标价:经新疆公司相关部门市场调研,红沙泉煤矿至内蒙古蒙达铁路公司项目拦标价为650元/吨。
4.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一个月终止。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在
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注册成功的物流企业均可作为投标人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此项目拦标总价3%,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必要时需对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以及配备铅封。
5.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投标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标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投标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招标人始终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中标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20000吨。合同周期为一个月,具体运输量由发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公司煤炭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六、此项目委托招标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处。
联系人:李飞 1899999499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运输 汽车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