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 征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22)
中塘路剩余地块住宅收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一、项目概况:中塘路剩余地块住宅收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2NBHSWQT1822、项目名称:中塘路剩余地块住宅收购项目3、采购需求:序号招标内容招标需求服务期限中标数量1征收(拆迁)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1家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人应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2)[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2、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2)[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气象路58号(南门楼梯上)],具体详见当日场地安排,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3、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2年10月28日16时(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华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会议室);收件人:王鸿胜 联系方式:17758118571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具体以开标当日官方要求的最新防控措施为准)。投标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民通街99号405室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74-875121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联系人:王佳、王鸿胜联系电话:0574-89086898、1775811857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 征收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