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口腔门诊耗材 口腔内科治疗材料招标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2)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BZC-01147-4(三次)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237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23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玻璃离子水门汀;预计年采购预算金额为6237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单价最高限价及技术参数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2)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方式:线上邮箱方式,300.00元文件费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汇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注:若因疫情原因供应商无法完整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出具情况说明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园五号楼116室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园五号楼11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383381823@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合格后将300.00元文件费以网银或电汇的方式汇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账户。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4)报名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5)报名截止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书;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和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说明承诺书。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联系方式:0991-4362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18199102336、15099069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
电 话:18199102336、15099069223
附件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2022-XBZC-01147-4公开招标文件11月2日.doc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2022-XBZC-01147-4公开招标文件11月2日.doc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目录2022年10月招标文件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项目编号:2022-XBZC-01147-4(三次)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人电话:0991-4362391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代理机构(盖章):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静 李华 刘建新代理机构电话:0991-5823555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D投标文件的递交13C投标文件的编写10B招标文件10A说明9投标人须知附表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五部分范本格式35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5第三部分货物及技术要求24G招标失败条件22F授予合同21E评标程序156、商务条款偏离表425、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414、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403、分项报价表392、开标一览表381、投标书3712、产品彩页4611、资质证明文件4610、投标人近二年在国内和本地区的销售业绩表(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6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468、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57、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43一、项目基本情况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3、其他内容(若有,请如实填写)47标项四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项目编号:2022-XBZC-01147-4(三次)备注:单价最高限价及技术参数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玻璃离子水门汀;预计年采购预算金额为6237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单位:批预算金额(元):6237数量:1标项名称: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园五号楼116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10:3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300.00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后不退)。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报名时请随身携带以下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和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5)报名截止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4)报名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联系方式:0991-4362391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说明承诺书。项目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1-5823555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定义1.适用范围说明目录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话:0991-58235557.招标文件澄清6.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5.投标费用4.投标商资格3.合格的投标商12.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文件的构成10.投标语言9.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写8.招标文件的修改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7.投标有效期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5.投标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4.投标货币13.投标报价评标程序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投标截止时间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保证金授予合同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6.对投标文件的评标25.投标文件的澄清24.评标过程23.开标招标失败条件32.招标代理标服务费31.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书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合同授予标准2.定义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1.适用范围A说明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内容说明1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项目编号:2022-XBZC-01147-4(三次) 2招标人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联系方式:0991-436239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邮编:830000电话:0991-5823555传真:0991-55087794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1%(按标项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账上。帐户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763877970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将汇款证明发送至邮箱:675190928@qq.com5投标语言:中文6投标货币:人民币7招标文件售价:300元8交货期:具体按照采购人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及时配送至指定地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响应采购人要求。。9付款方式:1.乙方送货后按甲方要求及时携由甲方采购和库管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出具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财务票据。2.取得入库手续后,乙方有权对该批供货书面申请付款,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甲方根据计划予以支付,付款期限以医院付款周期为准。3. 付款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方式或者银行保理方式向乙方结算货款。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10投标商资格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4)被授权人参与开标的,携带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由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1投标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2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电子版文件一份(其中开标一览表需为word版本)13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园五号楼116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14招标答疑:应于 2022年10月19日13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接受。答疑形式:以书面形式送至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子版的形式发至邮箱。邮箱:383381823@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15开标日期:2022年11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园五号楼116室1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价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授 予 合 同适用于本投标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3.1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投标商;3.合格的投标商2.4“中标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投标商。2.3“投标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2“买方”系指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投标商资格(废标因素)3.2投标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被授权人参与开标的,携带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由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B招标文件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投标费用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⑷合同一般条款;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⑵投标商须知;⑴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包括:6.招标文件构成7.1投标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7.招标文件澄清6.3投标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商自行承担。6.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⑹范本格式。⑸合同特殊条款;9.要求C投标文件的编写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8.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招标文件的修改7.2投标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须在得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备品备件价格清单表;11.1投标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1.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及投标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0.投标语言9.1投标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所投设备彩页。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合同特殊条款中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投标保证金;所投设备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资格证明文件;13.2.1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3.2投标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13.1投标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投标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3.投标报价12.1投标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12.投标文件格式13.3.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3.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3.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3.3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2.3国内供货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货物的国内投标,其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其关税和其他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13.2.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废标)15.投标商的证明文件:14.1人民币报价。14.投标货币13.3.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④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被授权人参与开标的,携带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由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1)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16.2上述文件为文字资料、产品彩页和数据,并提供:16.1投标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注:①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7)技术偏离表与投标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参数不符情况视为虚假应标,予以废标处理,其风险由投标商自行承担。(6)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对招标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予以废标处理。(5)国产投标产品需附检测报告。(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3)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业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2)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18.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18.1投标文件须打印胶装,活页装订不予评审。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商商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7.投标的有效期19.2本次招标可接受电汇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9.1投标商按照预算价的1%,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9.投标保证金18.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1份。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3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9.5.1投标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9.3.2最迟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9.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20.1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投标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D投标文件的递交19.5.2.2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9.5.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20.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苏园五号楼116室)21.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2年11月0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1.投标截止时间20.4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20.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商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单位名称:22.3投标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1投标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商代表签字。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3出现第8.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2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3.1开标时间和地点23.开标E评标程序(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4)报名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2)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1)被授权人参与开标的,携带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由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开标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资格审查含:开标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如缺项将导致废标。23.3开标异议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说明承诺书。8)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书;6)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5)报名截止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23.8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7评标原则在开标会议上宣布。23.6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23.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23.4本次招标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将邀请投标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3.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1)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9)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19)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18)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规定的;(1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报价出现超过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规定的;(2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递交报价一览表原件的。(25)服务期限(或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函”的;(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23.1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1.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3.11.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23.1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23.11.1评委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设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23.1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求评标纪律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24.3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对投标商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果投标商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符合性审查内容含:24.2开标后评委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1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4.评标过程符合性审查表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投标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3)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1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4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5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生产厂家)8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每一个)的投标商进行询标,请投标商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投标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投标文件的澄清24.4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进行详细评审。2.表中所述分项评审结果分两种:(1)合格用“√”表示;(2)不合格用“×”表示。备注:1.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一、价格部分(30分)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商资格、投标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3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售后、业绩及信誉情况)占70分。将每位投标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投标商的总得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5%的扣除,则其评标价格=《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100%-5%)+投标人报价中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投标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中小微企业名录截图)的,则其评标价格=投标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10%)+投标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27.1开标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委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委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说明:评委对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内容量化打分时,合计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20%以上时,应当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商务技术部分(70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商务部分(占总分值的70%)序号评审项目评审细则备注1产品符合性(45分)根据投标人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程度打分,所投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45分,每有一项重要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0分,每有一项指标低于要求的扣5分,此项最高45分,最低得0分。以投标人提供响应招标文件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招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数据、产品注册证内容为依据进行评分(需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2配送方案(3分)配送方案满足需求、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不够完善的得2分,极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应急处理方案(3分)应急处理方案满足需求、完整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分,不够完善的每项得2分,极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服务体系(6分)1、服务体系健全,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服务(4-6]分2、服务体系基本健全,能提供较为完整的技术支持和服务(2-4]分3、具备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较弱,[0-2]分5仓储设施设备及备品库存(4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仓存面积合理、符合冷冻冷藏要求(根据产品需要)、仓存设备齐全、备品库存齐全得(2-4]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仓存面积较为合理、不符合冷冻冷藏要求(根据产品需要)、仓存设备不齐全、备品库存不齐全得(0-2]分(需提供仓存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仓存设备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6产品市场使用情况(3分)根据所投产品在国内医疗系统市场使用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单位加1分,此项最多3分。(需提供产品在其他医院签订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该项为0分。7经营业绩(6分)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项目经营业绩进行比较:(有效业绩需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一份有效业绩加1分,直至满6分。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该项为0分。经济部分(占总分值的30%)1投标人报价(3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单价合计)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28.3如果确定该投标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28.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商。28.合同授予标准F授予合同27.2投标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30.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0.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中标通知书29.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2.1中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2.招标代理服务费31.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1.2如中标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1投标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买方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签订合同35.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G招标失败条件32.1.2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中标方须按规定的标准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2.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取费标准计取;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参加投标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质疑处理37.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36.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公司有权不予受理。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公司应当在收到投标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公司有权不予受理。5招标公司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公司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4提起质疑的日期;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货物及技术要求备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系电话:0991-5823555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9质疑接受联系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最高限价单价一览表口腔耗材--招标参数技术参数附后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标项分包物资名称产品参数年使用金额备注标项预计年采购金额4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玻璃离子水门汀用于牙齿修复的粘接,各规格6237 国产6237序号分包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国产/进口预计年采量(元)最高限价单价(元)73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玻璃离子水门汀速调灵 56900进口/国产623732474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玻璃离子水门汀充填型 56633进口/国产623723975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玻璃离子水门汀(富士Ⅶ 15g粉,10g液进口/国产623738476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22#进口/国产623720577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21#进口/国产623720578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粉剂25g 液剂15g进口/国产623735979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玻璃离子水门汀 15g粉,8ml/液进口/国产623720580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浅黄色进口/国产623735981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卫生材料口腔门诊玻璃离子水门汀23#进口/国产6237205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模板(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1.本合同范围内耗材(试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生产厂家等以招标结果为准,加盖乙方合同专用章的产品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第一条产品及价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新疆医科大学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医用耗材(试剂)采购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乙方: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乙方按甲方采购计划和要求及时配送,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计划后1.乙方应对所供产品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求。第二条供货方式及时间4.合同期内乙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不得上调价格。若经双方协商产品价格下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执行。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的价格为全疆最低价。若招标后出现新的全疆最低价,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新的全疆最低价进行结算。2.合同内产品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全部成本及税费、利润等全部项目。(详见成交通知书及明细)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及代理人的合法资格、本合同所涉及产品的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包括:第三条资质及质量标准5.供货配送过程中的破损、丢失、污染等损耗由乙方负责。4.甲方收货时,应验收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等,如配送的产品与甲方计划及中标(谈判)结果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工作。3.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先送达甲方设备与信息管理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乙方不得在甲方设备与信息管理部通知的计划外直接向使用科室送货。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承诺免于收取任何款项,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天内将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急诊、抢救等紧急情况下,甲方随时下达计划,乙方必须保证随时供货,并在4小时内送达。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诊疗工作。(6)乙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5)产品授权文件;(4)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1)营业执照;6.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小于12个月;另对于库房库存效期低于3个月的产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予以免费更换。特殊产品双方另行协商。5.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包装、贮存及运输,确保产品安全及质量;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进口产品报关单、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随货同行单上应当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4.乙方保证所配送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和处理。3.合同期内由于乙方(供应商)代理权限(产品授权)的转移、公司注销、产品变更等实质性原因,合同应终止,甲方(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按医院相关规定重新招标。2.乙方本条第一款所列资质证明文件发生变更、过期等情况应提前9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及时更新备案。乙方委托代理人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更新备案。(7)汇款地址、账号。第五条反商业贿赂约定3.付款方式: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方式或者银行保理方式向乙方结算货款。2.取得入库手续后,乙方有权对该批供货书面申请付款,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甲方根据计划予以支付,付款期限以医院付款周期为准。1.乙方送货后按甲方要求及时携由甲方采购和库管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出具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财务票据。第四条付款7.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授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的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4.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提供产品的价格不是全疆最低价,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对本合同期限内所有产品按全疆最低价执行,已结算供货的差额部分从未结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3.乙方三次不按甲方采购计划配送,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不按约定时间配送的,乙方按照每天承担逾期配送产品货款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甲方对该供货有权不予结算,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供货等值的违约金。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情况下对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10.将本合同约定的供货义务转让他人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乙方同意甲方对虚假发票所涉及金额货款不予支付,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7.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失信、弄虚作假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的货款,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的30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6.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处理。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任何费用的,乙方均应按照该支出数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按照问题产品数量的双倍向甲方供应产品。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执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补足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3.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但应以最大限度减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方式履行合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价格、文件、资料、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及患者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1.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全面、准确理解,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第七条其他约定12.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等出台相应的采购政策,则按照上级采购政策执行,若政策影响合同实际实质性条款的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1.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履行义务的,乙方除应当继续履行该义务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5.与合同相关招投标备案资料、供应商承诺、价格谈判、会议纪要等其他附件均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产品清单。(3)中标通知书及答疑函。(2)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4.本合同的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甲方确认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南路137号第十一条通知条款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至年月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产品授权期限小于壹年,以到期前的授权时间为合同终止时间。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起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电话传真:负责人:乙方确认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3.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未及时通知变更情况的一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2.如果一方故意拒收、找他人代收、邮件被退回或以其他理由逃避接收文件的,所有文书自发出之日视为送达。1.双方一致认可,在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书面通知等文件通过递送、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合同记载的双方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视为送达,且该通讯地址适用于法院(或仲裁)审理和执行各个诉讼阶段。电子邮箱: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乙方:甲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投标文件第五部分范本格式年月日年月日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详细地址: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副本)致:(招标人)1、投标书投标文件在编制时必需编制目录及对应页码递交日期:联系电话:技术、商务部分(占总分值的70%)序号评审项目评审细则对应页码12345671商务条款偏离表规格、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备品备件价格清单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标项)项目招标的招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商(投标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2.投标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金额为(注明币种)。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投标商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地址:邮编: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6.投标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3.投标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公章:投标商名称:投标商代表签字:电话:传真:注:1、此表需单独密封一份唱标时使用。单位:元标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名称数量制造商型号规格投标总价交货期备注合 计小写(元):大写(元):项目名称:3、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折扣条件与折扣声明应在表下注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耗材及产品配置清单。单位:元标项: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合 计小写(元):大写(元):标项:项目编号:2022-XBZC-01147-4(三次)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口腔门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标项四-口腔内科治疗材料-14、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项:5、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产品。投标人名称:序号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供货厂(商)123…序号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对应页码注:与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逐条对应填写,若完全响应无偏离,填写完全响应,无偏离。投标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标项: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商代表签字:注:与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逐条对应填写。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1投标文件份数2交付时间3招标文件中其他商务条款…………法人代表签字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设备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7、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投标商代表签字: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企业类型: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凡公司法人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公章:被授权人签字系(投标人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性别:年龄:成立时间:营业期限:地址:注:1、本证明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此项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地址: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名称:签字: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项目编号)招标通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标项)项目中的(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并证明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致: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8、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招标机构)9、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盖章:电话:传真:邮编: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货物名称)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兹指派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内容见第23.2条。11、资质证明文件10、投标人近二年在国内和本地区的销售业绩表(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若制造商作为投标主体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所投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招标编号:13.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13、其他内容(若有,请如实填写)12、产品彩页2、其它一切有利于产品和投标商的证明材料。若无货物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注:(2)环保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1)节能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3.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报价货币种类:13.3小微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4.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3.属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查询并打印结果。1234567标段(包)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数量报价(元)价格评审扣除金额(元)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全称本标段(包)总计: (元)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3、若所供应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2、栏目5=栏目4×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投标人应按序号详细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3.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必须提供次声明。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若响应文件中无上述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适用)13.5监狱企业声明函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后附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响应性文件中无上述证明文件,则在评审时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腔门诊耗材 口腔内科治疗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