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病残戒毒专招标公告(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2022)


项目概况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277-ZFCG277-1
项目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医疗服务, 备注:具体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二甲(含)以上医院的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1室政府采购开标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53478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晓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106967
质疑联系人:钟晓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10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李宗宝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77-1发售稿(非专门面向中小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电子公开10月14日9点半开标1室)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doc277-1发售稿(非专门面向中小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电子公开10月14日9点半开标1室)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doc330.6K

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编号:TY2022-FW277-ZFCG277-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第二章招标需求8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目录2022年10月监管单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举报电话: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前附表1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3187211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9-82469285市法院0579-82688725市检察院0579-82537082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市扫黑办0579-82495227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注: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投标人注册要求,投标供应商获取中标资格后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投标人。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投标供应商不得向招标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文号:临[2022]12658号项目编号:TY2022-FW277-ZFCG277-1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年预算金额(人民币):160万元/年序号项目服务要求招选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1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医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1家160万元/年£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无。(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策: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二甲(含)以上医院的资质。(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4.售价(元):0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陆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登录政采云平台--后台项目采购板块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报名人的投标文件。(1)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其他补充事宜六、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结合本项目实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0579-82479020联系电话:13586975082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张琳俊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2.标前准备(CA驱动办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0579-82999581联系电话:15857978811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质疑联系电话:0579-89106967质疑联系人:钟晓敏联系方式:0579-89106967项目联系人:钟晓敏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十里牌楼村(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传真:0579-82460882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二章招标需求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质疑联系人:李宗宝1.按照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求对入所戒毒人员进行采集病史、躯体检查及相应的辅助检查,落实入所戒毒人员的伤情登记和通报制度。建立符合医疗规范的戒毒人员健康档案和完整的病历档案。三、服务内容二、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响应速度等方面测评满意,认为符合续签需求且年度内无违约行为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期间服务费不变,最多续签两次。一、项目金额(参数中打“★”指实质性条款,如有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单价)1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160万元/年6.在监所工作人员协助下,发放并监督在押人员用药。5.保障危重病患者得到及时抢救和住院治疗。4.根据在押人员疾病需要及时提请专科医生或者专家进行会诊。对因疾病诊断需要外出检查的,或者疾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或者病情严重不宜继续羁押的患者及时提出意见。全所在押人员如患精神疾病(含戒毒治疗)的诊疗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生负责。3.服务对象:(1)病残戒毒专区(含女病残戒毒专室)内病残戒毒人员。(2)普通戒毒监区日常巡(会)诊及治疗。(3)强制医疗区的患躯体病在押人员的巡(会)诊。2.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特点,开展医学研究,做好戒毒人员的健康教育,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有益于戒毒人员身心健康的运动,指导戒毒人员的伙食供应,保证均衡营养,促进戒毒人员羁押期间的健康。1.医生4名(含高年资主治医生1名)、护士4名。四、医疗岗位设置10.保障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市中医医院的网络对接、畅通,确保医疗数据的及时交换。9.按医疗规范落实医疗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合理检查和用药,杜绝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8.指导并协助强制隔离戒毒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及时通报疫情,及时发现病残专区疫情,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蔓延。7.通报在押人员的病情,指导管教民警对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五、保障措施勤务模式:按法定工作日出勤;每周二、五为会诊医生,每周一、三、四为影像、B超、心电图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可临时调整。2.特岗医生1人。含会诊医生及影像、B超、心电等专业医生四类,特岗医生要求副高职称以上(根据在押人员病情需要提请相关专业会诊医生)。(2)每天确定医师护士各1名作为备勤班,遇有外出会诊或其他突发事件时,须在岗履职。(1)4名医生和4名护士分别轮值,确保有一名医生和护士24小时在岗(含节假日);勤务模式:6.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开展工作的相应医疗设备、办公用品,并负责维护,解决医务人员的日常生活问题。5.中标人要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医疗需求,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4.中标人应当落实医务人员负责出所就医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工作。3.中标人开通医疗绿色通道,优先诊治、优先检查,负责紧急抢救危重病的在押人员。按公安监管场所的要求设立监管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在押人员。2.中标人要加强医务人员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严格职业操守。中标人应当加强医疗业务的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医疗工作符合规范要求。中标人在政策上给病残戒毒专区的医务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中标人应当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医疗安全,委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无违法违纪、具有相应医疗资质的医务人员到专区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指定岗位负责人及联络人。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投标人需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无违约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六、服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9.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派驻的医务人员按照监管场所工作要求进行管理、考核,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8.采购人委派一名医务联络员负责医疗、管教的日常衔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需要召开情况通报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7.采购人必须密切协作配合中标人的日常工作开展,负责就医期间的警戒、押解、看护等工作,保障医务人员迅速、便利的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医护人员诊疗期间的人身安全。七、服务费用的结算和支付关于“预付款”的约定:本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因此,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注:3.采购人在押人员不定期到中标人就医(含住院)所产生的检查治疗等费用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不列入本次招标金额,另外结算。2.医护人员服务费用平均分12个月或按季度进行支付,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后确定。中标人如果工作履行不到位,且因中标人单方面原因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影响到监管安全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中标人支付采购人4000-10000元的违约金。中标人如果中途退出服务,不再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收缴全部履约保证金。(一)适用范围一、总则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125%费率,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6%费率,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0.33%费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户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项目编号 :277-1)3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政策落实: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160万元(2)项目属性: ②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4)本项目 否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不适用。)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不适用。)5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7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þ 不适用8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þ 不适用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以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传输、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1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解密完成,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未能在约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的,系统将默认其自动放弃投标。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5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专业医疗服务。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合乎规范的医疗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本次招标对合格投标人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采购单位)。(二)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四)投标委托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三)招标方式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七)知识产权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方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1.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考察,不组织集中考察,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开标5天前进行。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六)勘察现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五)投标费用(九)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八)联合体投标3.在招标过程中,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投标人应按国家要求做好所有基础资料的保密工作,除为本项目本身使用外,不做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修改、拷贝、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2.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政采云”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政府采购项目。★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投标人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投标人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十)特别说明2.非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3.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并分别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等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一)质疑和投诉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投标人须知2.招标需求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二、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投标人的风险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6.投标文件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三、投标文件的编制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二)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投标人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1.资格文件部分(注: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有缺漏或不符合项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投标人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扫描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及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含有报价的信息,否则按废标处理。(9)评分标准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8)对项目背景理解和认识;重难点分析及对策;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7)投标人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服务条款对比表;(格式见附件)(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见附件,如未提供的,评审时不给予政策性价格扣除)(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报价文件部分:★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系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的医疗服务,包括人员费、管理费用、采购代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四)投标报价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以此为由修改投标文件。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采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也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2.投标文件的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可采用CA电子签章,或投标单位可以线下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约定为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4.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由财政部门设置,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解密完成,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未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3)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八)投标无效的情形(9)投标有效期、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4处以上的。(3)服务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要求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人的投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且未能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错误修正”规则进行修正的;(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5)提供不真实材料的;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一)开标程序四、开标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5)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将获得成交候选资格的投标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且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该投标无效的;6.在线公布各投标人得分汇总,并宣布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5.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在线公布后,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或数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或数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商务技术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的评审。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无效。2.在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二)评标的方式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五名及以上单数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统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政采云)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组建评标委员会五、评标注: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实质审查与比较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1.形式审查(三)评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四)澄清问题的形式(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五)错误修正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八)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过程的监控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六、定标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合同的签订七、合同授予4.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1.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1.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4.资金支付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因此,采购单位不向成交人支付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3.预付款本项目成交人无须提交履约保证金。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八、项目验收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必须跟制作响应文件的CA锁为同一个,否则将导致解密失败。2.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线上开启解密,供应商需及时用CA锁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一般为半小时(解密时限由财政部门设置),逾期解密,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1.请所有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并且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全程在线。九、电子投标特别提醒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一、评审纪律和要求本办法仅适用本项目的评标。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一)报价分(10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分+商务技术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等二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工作大纲及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总则注:①服务由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承接的,不享受以上评审价格扣除优惠;②“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③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3.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以确定该投标人的报价评审价格: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即:预算金额),按投标无效处理。价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有效投标人数满足法定人数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依次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最低的有效评审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审价格)×10%×100序号情形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0%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20%)(四)定标原则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三)商务技术分的计算(二)商务技术分(90分)序号项目具体描述分值1技术分(一)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概况、特点、功能布局的认识与理解:第一档次:对本项目的概况、特点、功能布局熟悉并充分理解的,得5分;第二档次:对本项目的概况、特点、功能理解程度一般的,得3分;第三档次:对本项目的概况、特点、功能理解程度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1技术分(二)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招标需求中所有明确的服务需求均满足,没有正负偏离的,得23分;承诺的服务指标明显优于招标需求(存在正偏离),且该正偏离对本项目招标人或医疗服务对象有实用价值的,根据正偏离程度每项加0.5分,最多加2分;承诺的服务指标低于招标需求(存在负偏离)的,根据负偏离程度每项扣 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正、负偏离程度由评标专家组根据项目需求和投标人的响应程度进行具体认定)。251技术分(三)医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医疗服务(包括:①体检服务;②疾病诊治服务;③其他医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方案的实用性、系统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分档评分:第一档次:对本项目医疗服务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实用、系统、完整的得6分;第二档次:对本项目医疗服务目标较明确,实施方案较实用、较系统、较完整的得4分;第三档次:对本项目医疗服务目标不明确,实施方案差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1技术分(四)驻点医务人员的配备(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驻点医务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人数、执业资格、职称、专业等)的得26分;较要求的专业职称高配的,每一人加1分,最多加4分;医务人员人数配置不足的,每少一人扣3分,执业资格、职称、专业等不符合要求(负偏离)的,每人每一负偏离因素扣1分,扣完为止。301技术分(2)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提出更合理的专业医生配备方案并承诺根据招标人的采纳情况去执行的,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和采购人代表根据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打分(2分),有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累计扣完本项分值为止。21技术分(五)工作制度及保障措施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打分。第一档次:工作制度健全、科学、规范,保障措施有力、有效的得6分;第二档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规范,保障措施基本有效,但有少部分欠缺的得4分;第三档次: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不规范、不具体,或存在较大程度欠缺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2医疗应急响应能力(1)投标人或其分部医疗机构距离本项目所在地2公里以内的得4分,2-4公里的3分,4-6公里的得2分,6-8公里的得1分,8公里以上的不得分。42医疗应急响应能力(2)医疗应急响应方案:根据投标人对突发医疗需求的调配人数、快速响应时间与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周全性进行评分。1、方案整体框架清晰,阐述内容主次分明,方案可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得4分;2、方案整体框架较清晰,阐述内容主次较为分明,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3、方案整体框架不够清晰,阐述内容主次不分,方案可操作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阐述的不得分。43业绩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服务项目的,每个合同业绩0.5分,本项最高得1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同类项目由评委会认定。14投标人的资质及荣誉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荣获地(市)级与医疗服务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项可得 1 分,省级及以上与医疗服务相关荣誉或奖项的每项可得 2 分,所有荣誉相加,最高不超过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55政策分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或其它法规规定,属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每符合一项得1分,最高可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的不得分。2合计90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1.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五)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经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候选人即成为中标人。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定标,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卖方)甲方:(买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乙方指本招标文件的中标人;甲方指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招标文件;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1、中标通知书;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四、技术资料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三、合同金额二、服务内容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六、转包或分包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知识产权付款方式:。八、款项支付:3.履行地点:2.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内容具体要求执行。1.履行时间:按招标文件内容具体要求执行。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十一、违约责任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税费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需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支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如逾期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乙方如果中途退出服务,不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收缴全部保证金。1、乙方如果工作履行不到位,且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影响到监管安全的,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甲方4000-1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如果中途退出服务,不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收缴全部履约保证金。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三、仲裁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招标方、中标方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二份。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年 月 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格文件部分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年月日投标人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7)投标人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服务条款对比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及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备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分索引表★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含有报价的内容,否则按废标处理。)(9)评分标准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8)对项目背景理解和认识;重难点分析及对策;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页码1……(请按技术评分标准填写)2……3、以上表格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调整(增减)。2、编制人员指本单位长期聘用专职人员,不包括临时兼职和多家聘用人员以及在校学生。注:1、单位性质指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成立时间传真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账号单位性质法人证书登记号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业绩和荣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单位地址联系人成立时间传真开户银行及账号邮政编码账号单位性质法人证书登记号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业绩和荣誉1.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单位(盖章):2.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起止时间业主单位合同金额(人民币)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有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详细说明。3.服务条款对比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序号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投标人响应的服务内容是否响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不允许偏离)2.需在本表格后加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公司曾参加的项目经历等。注:1.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联系人不得变更,必须随时听从采购人指派,如确需变更则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4.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负责的同类项目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该项目中任何职5.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3.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合同等)附本表后。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上岗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3.表格可以延续。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注:1.本表应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文件。致: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投标函1.投标函格式:报价文件部分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90__天。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服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2.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投标人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说明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投标人关于是否符合政策性价格扣除的说明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在空格处填写“符合”或“不符合”,不填写的视同“不符合”)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相关要求。本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将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完整提供以下资料,否则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填报说明:①本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残戒毒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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