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务车辆招标公告(厦门市海沧医院2022)
华睿诚-询价-HRC(2022)-CG099-2-采购公务车辆(第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公务车辆(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2)-CG099-2
项目名称:采购公务车辆(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合同包 预算
询价保证金
1
1-1
采购公务车辆(第二次)
否
一辆
18万元
1500元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合同包的供应商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六)信用承诺制要求: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关于试行“信用承诺制”准入管理的规定,采购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含人民币5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以按照采购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三项资格内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也可以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八)信用记录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询价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询价小组查询结果为准。【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响应的,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满足其他资格证明要求):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线上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内容。(二)若供应商采取线上报名获取须按照附件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及要求将确定的报名资料发至huaruichengxm@163.com邮箱,等待代理通知开展项目有关的下一步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0592-7702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腾先生、0592-573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腾先生
电 话: 0592-57307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公务车辆(第二次)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乘用车(轿车)/商务车
采购单位
厦门市海沧医院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17日 18: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730731
采购单位
厦门市海沧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7702201
代理机构名称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腾先生、0592-5730731
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docx温馨提示.docx
附件2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单位全称(必填): 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地址(必填): 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合同包(必填)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联系方式手机(必填): 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联系方式邮箱(必填):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若需开票请填写开票信息(非必要)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若需开票请填写开票信息(非必要)供应商信息(购买人填写)填写时间:2022年 月 日供应商(经办)签字(必填):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必填):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必填): 注:1.本表信息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因购买人填写信息有误导致无法联系或不能及时报名或不能及时接收到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等文件,责任自负。2.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及供应商经办签字确认。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的电子档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扫描件须公章能清晰辨识其公章相关信息)一起发至huaruichengxm@163.com邮箱。注:须将缴交凭证发至邮箱huaruichengxm@163.com文件费、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缴交账户:标书费:100元(售后不退)温馨提示类 别文件费、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缴交账户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账 号35150110179900000782户 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注: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