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农产品招标公告(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五标段)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07 09: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DZ-(2022)公字第0151号(E标段)
项目名称:2022年度消费协作进机关农产品采购(五标段)
预算金额:1600000.00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可编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2-10-21 23:59(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11-07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infodetail/?infoid=392a7a23-6a56-4ddb-a095-1205d3e1a6c1&categoryNum=008)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Hal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 号
联系方式:13951285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街道远洋一期29号楼19层
联系方式:15240298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40298867
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pdf

一项目概况包括采购项目的目标、关键绩效指标,项目配套、兼容和场地、时间等要求,利害关系人及其利益诉求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一)采购标的1.服务类标的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服务要求简述备注1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大米份12000.02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玉米桶8000.0三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和标准一、项目情况为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消费协作工作要求,根据苏对口组《江苏省2022年度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要点》、《江苏省2022年度东西部协作任务指标分解》、《镇江市2022年度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对口协作陕西省渭南市、对口支援西藏拉萨市达孜区和新疆兵团四师可克达拉市、对口支援合作三峡库区(湖北省稀归县)、对口合作辽宁省朝阳市实际,继续开展消费协作农产品销售工作,市级机关单位,京口区、润州区和高新区机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他驻镇单位,由市发改委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统一集中采购发放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160万元,采购镇江市对口协作地区苹果、酥梨、富硒小米、羊奶粉,镇江市对口支援合作地区脐橙,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大米、玉米胚芽油和镇江市对口合作地区富硒小米。三、具体要求★(一)标段划分品种规格预估采购量参考指导单价预估采购金额(万元)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大米5公斤/份12000份80元/份160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玉米胚芽油5升/桶8000桶100元/桶160标段号标段五★注:1.以上采购数量和金额为预估数额,与参考指导单价不存在对应关系,实际数量以市直、京口、润州、高新区相关单位实际购买数量最终中标价格为准,各供应商应具备日常销售能力。2.标段五按人民币报价,参考指导单价仅供报价参考。(二)采购要求及报价规则标段五,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大米、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玉米胚芽油须采购镇江市对口支援地区企业(合作社)生产的精品大米和玉米胚芽油,大米要求为精品香米,梗米一级,符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执行标准GBT1354-2018,具有绿色食品证书和农产品地理标志:5公斤/份。玉米胚芽油所用玉米需产自伊型河谷黄金玉米带,5L桶。参考指导单价大米为80元每份,玉米胚芽油为100元每桶本标段采用人民币价格报价,投标人需提供样品★(三)服务时间1.标段五农产品发放时间:拟于2022年11月初至2023年1月20日。2.标段发放时间结束后的一个月,为售后服务保障阶段。服务要求及标准必须跟发放期间一致。★(四)发放方式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以下三种发放服务1.线上核销提货券免费配送到家(2023年1月10日后停止线上配送服务)2.线下服务网点分批次核销提货券发放(每天上午7:30至21:00)3.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集中送货至指定地点。★(五)质量要求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共他标准、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履行“质量及食品安全保证方案书”,“方案书”内容应详实准确,范围覆盖农产品采购、发放全流程。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协助。当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及数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由采购人委托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负责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卫生、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卫生、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4.消费协作农产品到镇江入库前,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质检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以整车为单位,对其质量、重量(全车过磅、单箱抽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整车直送的农产品参照上述流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验收不合格及未验收批次的农产品不得与验收合格的农产品同库储存、同点发放(销售)。5.质量监管采取线下监管与线上远程监督双轨运行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覆盖全流程、各环节。采购人在质量监管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履行质控方案,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止相应工作,立即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履约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采购方在地头仓库及产地、仓储、发放等环节采取遥视抽查方式对农产品进行质量监管,重点监督成交供应商是否履行质量控制方案,并对其质量、重量进行随机抽检。采购方在运输环节应按车为单位,提供运输车辆全流程、无间断GPS轨迹图7.农产品在发放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履行售后服务”职责。农产品发放72小时内,如遇质量问题,应于24小时内主动上门无偿整箱(盒)更换。8.未尽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均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六)包装要求各类农产品均需在显目位置标明产品品名、净重、毛重,张贴统一质量服务标识,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应在外包装上印刷地理标志,包装应采取必要的保护和保鲜措施,附储藏说明和售后保障服务卡片。通过线上发放的产品应使用快递专用箱,并有专门的快递保护举措,投标文件中须有包装方案★(七)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保持7×24小时服务响应:2.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根据每天发放的数量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发放和线上发货工作,并负责发放现场的秩序及安全,提供1小时现场响应,即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项目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1小时内到达项目实施现场对应急情况进行处置:3.所有农产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运输,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市拥有符合对应农产品存储要求的仓库及冷链运输能力,需有送货上门的能力或与快递企业合作。消费协作农产品采购和发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发放前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小程序对接,实现扫码核销、后台统计的功能,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需在京口区、润州区和高新区内设立3个以上线下农产品发放点,并具备市区范围内集中配送能力。招投标完成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少于3个线下农产品发放点,用于所有标段成交供应商共享,发放全部品种的农产品,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门店服务和农产品,共同做好线下发放服务6.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履行售后服务职责。农产品发放72小时内,如遇质量问题,应于24小时内主动上门无偿整箱(盒)更换:7.成交供应商在收购过程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及存档,包括但不限于收购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乡(镇)、村委会证明及汇总材料的复印件(重点是相关供货商带贫机制的相关资料),做好消费协作农产品的采供、运输以及办理绿色通行证、检疫农药残留检验证明等。★(八样品要求1.送样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中的规格要求,提供标段五采购货物的样品2.样品送达时间:样品必须在2022年11月06日(开标前一天)送达代理机构处(接受现场递交及邮寄等方式)。送样地址:润州区官塘桥街道远洋一期29号楼19层: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5240298867.3.样品费用:样品的运输、包装等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4.样品的退场:未中标供应商的成品样在中标结果宜布二日内退场。中标供应商的成品样在中标结果宣布将全部封样交采购人保管,该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之一。★四、结算方式1.在采供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消费协作产品的采供数量和金额,在收购消费协作产品时须先行、及时支付货款给对口地区的供货方,不得拖延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成交供应商总金额的30%的预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情况支付合同款,详见第三部分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3.各批次付款结算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农产品采购的相关凭证(包括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要求从832平台“采购的农产品还需提供在“832平台“下单采购的相关凭证,否则不予结算。提供的采购合同、付款对象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不予结算★五、其他1.成交供应商需按实际情况分摊本次发放过程中产生的纸质券印刷费2.本项目评审按标段一至标段六的顺序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上述任意标段进行投报,同时提交成交标段选择说明,每个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3.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需交纳10%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且无合同纠纷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政府财务结算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时间顺延)上述加★的,供应商如出现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四,其他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