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奖学金项目招标公告(圣母大学2022)



关于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的要求,就我校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相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84),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1)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附上《院(部)意见表》(见附件2),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档,且申请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于2022年11月10日(周四)17:00前递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管理科。
二、申报咨询:
联系人:赵安欣
电话:0731-84261578
地址:长盛楼3017办公室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院(部)意见表》(请附电子版)

附件【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院(部)意见表.docx附件2:院(部)意见表.docx】已下载次

2.《单位推荐意见表》(受理单位在线填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在线填写)一、应提交申请材料博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8.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6.圣母大学博士生导师简历(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5.学习计划(英文)(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4.圣母大学博士生入学通知书(申请人扫描上传,非必传材料)3.国内导师推荐信(受理单位扫描上传,必传材料)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注:10.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扫描上传,必传材料)凡来自有关高校(同去年)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能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单位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二、申请材料说明此项为非必传材料。申请时尚未开始向圣母大学申请博士生入学及尚未确定学习计划的,无须提交。学习计划(英文)此项为非必传材料。如申请时暂未获得圣母大学入学通知书,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补充提交。圣母大学博士生入学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无需提交。3.国内导师推荐信8.外语水平证明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7.成绩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已确定国外导师的须提交。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学习阶段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此项为非必传材料。尚未确定国外导师的,无须提交。6.国外导师简历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A4纸上。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应达到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中规定的英语条件之一。暂未满足英语要求的亦可申请,但须在派出前补充提交英语合格证明材料。院(部)公章:院(部)负责人签名:日期:院(部)名称:长沙学院出国留学申请院(部)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行政职务:已在长沙学院工作/学习 年推荐意见:(推荐院、部需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1、根据选拔简章及选派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后进行推荐),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2、承担被录取人员的国外管理责任;3、留学人员学成归国后,及时对其进行考核,汇总典型成果并及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如无异议,请填写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500字以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合作奖学金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