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延安市粮食储备库2022)



项目概况

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3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GJ-C-2022-096
项目名称: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9,051.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09,051.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9,051.9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改造项目11号房式仓墙体和屋面1920平方米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9,051.94
709,051.9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合同包2(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专用恒温低温空调及控制系统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20,000.00
7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1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10)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11)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2)投标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1年度年检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③受疫情影响,每个公司派一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合同包2(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二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1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投标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1年度年检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③受疫情影响,每个公司派一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5 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5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报名后持加盖公章的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层确认信息。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5 厅),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粮食储备库
地址:延安市
联系方式:0911-2862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
联系方式:0911-8105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
电话:0911-8105018

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相关附件:

N96 磋商公告.docx
N96 磋商公告.docx

二标段采购需求.docx
二标段采购需求.docx

1.招标编号:SLGJ-C-2022-96一、项目基本情况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磋商公告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二标段:720000.00元4.最高限价:一标段:709051.94元二标段:720000.00元3.预算金额:一标段:709051.94元2.项目名称:延安市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1日00:00:00至2022年12月1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1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一标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二标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021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投标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11)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注:①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2021年度年检报告、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企业成立后的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③受疫情影响,每个公司派一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5厅时间:2022年10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平台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厅),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报名后持加盖公章的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11层确认信息。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联系方式:0911-2862309地址:延安市名称:延安市粮食储备库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11-8105018地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11楼名称:丝路国际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雷女士邮箱:439284097@qq.com传真:0911-8105021电话:0911-8105018项目联系人:王鹏、张梦娜采购需求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主机设备1风冷整仓降温机组单台制冷量为 85kw3台核心产品2粮面控温专用机组单台制冷量为15KW3台核心产品2、安装1回风管道制作圆形(Φ600)或方形(900*400)3根2送风软管Φ500带保温,长度10M3根3回风软管Φ500带保温,长度10M3根4粮面控温机组安装分体式内外机3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食储备库成品应急储备仓改造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