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用车 轿车 客车招标公告(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2022)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YBQ22A00217)询价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YBQ22A00217)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9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YBQ22A00217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10,000.00元
最高限价: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分包一:轿车 分包二:客车
610,000.00元
1

详见询价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61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4: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4: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4日 14:30
询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1512385431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杨铖
代理机构电话:1388333367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123854313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doc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doc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BQ22A00217询价文件政府采购询价文件-1-政府采购-1-目录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采购内容-4-第一篇投标邀请函-4-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1-招标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1-分包1:轿车购置项目-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4-中标人数量(名)-4-(万元)-4-最高限价-4-分包号及分包名称-4-1-4-45-4-分包2:客车购置项目-4-制造业-4-1-4-16-4-七、联系方式-5-六、投标有关规定-5-五、投标保证金-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4-二、资金来源-4-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7-四、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7-三、询价文件的修改-7-二、保证金:(如果有)-6-一、询价文件的组成-6-第二篇供应商须知-6-十一、废标条款-11-十、无效投标-10-九、评标及成交原则-8-八、开标程序-8-七、投标说明-8-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7-(一)价格16万以内,轿车1辆。配置要求:-13-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13-一、招标项目一览表-13-第三篇项目技术需求-13-十四、银行信用贷款支持-12-十三、签订合同-12-四、付款方式:-16-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5-二、报价要求-15-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5-第四篇项目商务要求-15-(二)45万元以内,大客车1辆。配置要求:-14-一、经济部分-23-第六篇相关格式样本-23-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8-七、其他-17-六、知识产权-17-五、培训-17-差异说明30响应情况30采购需求30序号30三、技术文件30二、资格文件25差异说明32响应情况32采购需求32序号32四、商务文件32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30一、采购内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函五、其他34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32分包号及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分包1:轿车购置项目161制造业分包2:客车购置项目451制造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财政预算资金。二、资金来源注:投标人可以对分包1、分包2分别进行投标,如投标人两个包都要参与投标,则两个包的投标文件需分别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密封递交。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二)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分包。(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19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无(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八)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4日14:30(七)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4:30(五)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4日14:002、按时报名签到。(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cgp-chongqing.gov.cn)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投标有关规定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联系方式(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电话:15123854313联系人:李老师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电话:67160772联系人:杨老师,郭老师(二)明细报价表(一)报价函1、经济文件一、询价文件的组成第二篇供应商须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资格文件(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一)服务响应偏离表4、商务文件(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3、技术文件(1)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对标书进行修改,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上发出更正说明。二、询价文件的修改(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其他(2)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三、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3)供应商均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查阅招标人所发布的补遗信息,无论供应商是否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信息。(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ccgp-chongqing.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上以补遗公告形式通知上述每一潜在的供应商。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宣布开标纪律;七、开标程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六、投标说明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八、评标及成交原则6、进入询价小组评审。5、开标结束;4、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3、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或者其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注: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询价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4、关于政策性扣减成交价格=供应商报价成交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完全满足询价文件(技术和商务需求)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报价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报价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报价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报价文件内容报价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报价文件内容对报价文件第三篇、第四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4.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4.1.2.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1.2依照(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4.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4.1政策性扣减范围4.2.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2政策性扣减方式:4.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1.3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说明:5.3供应商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价格上给予其5%幅度的价格扣除,非单一产品的只对进入目录的产品的价格进行扣除。5.2根据渝北财采购【2019】9号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的通知。5.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5.关于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4.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且影响评标定标的;(2)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十、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须提供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价格不进行扣除。(9)投标清单单价超过本项目已有的清单单价限价。(8)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7)不满足质保期的;(6)投标文件对同一标的有两种及以上方案可供选择的;(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询价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十一、废标条款(10)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质疑内容、时限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十二、关于质疑和投诉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供应商对除开评标过程以外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1.5.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5.6提出质疑的日期;1.5.5必要的法律依据;1.5.4事实依据;1.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5.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三)其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二)质疑答复1.7质疑文件的递交:一式两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1.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5.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四)投诉3.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四、银行信用贷款支持(3)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带合同原件到交易中心备案。(2)询价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中标人应该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十三、签订合同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一)价格16万以内,轿车1辆。配置要求: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第三篇项目技术需求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建设银行联系人:向隽逸18108380999;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联系人:王益13648321616;光大银行联系人:崔经理15902333320,薛经理18623234554;中信银行联系人:曾怡琴13883637788,刘倩18680723923;中国工商银行两路支行联系人:蒲老师15320352745。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轿车1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谈判处理。2客车1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谈判处理。6.扭矩大于等于250Nm5.变速器:7速双离合变速箱4.轴距大于等于2871mm3.长大于等于4948mm;宽大于等于1836mm;高大于等于1469mm2.排量大于等于1.4T1.颜色:黑色12.LED大灯、前后中央扶手、8寸触控液晶屏、中控彩屏、无钥匙启动进入、电动天窗、发动机启停、自动驻车、上坡辅助、手动空调、仿皮、车载空气净化器、胎压报警、215/60R16轮胎、2022款。11.发动机型式:TSI涡轮增压缸直喷汽油发动机10.后悬架类型:多连杆独立悬架9.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8.驱动方式:前置前驱7.功率大于等于110KW全承载车身,前门+安全门,全铝遥控外摆乘客门,铝合金手动上翻行李仓门,侧窗绿色钢化玻璃,最后一扇上推拉(下固定),钢化内嵌推拉司机窗,大视野电动后视镜(带除霜),Y-1行李架(无阅读灯,无盖板),气囊减震可调司机椅(三点式安全带),靠背可调座椅(两点卷收式安全带,无脚踏、无横移,加装USB充电接口),天窗,单幅手动前挡遮阳帘,钢管防护栏,平地板,国产高级耐磨地板革,1095阻燃内饰材料,素色漆,无整车流水槽。2.车身配置:綦江六档变速箱,两软轴变速换挡操纵机构(带气助力),铁流离合器(Ф430),大为电涡流缓速器(大于等于1500N.m),前桥(大于等于4.2T),后桥(8.5T,精磨齿),前后鼓式制动器,国产自动调整臂,六气囊空气悬架,江门方向机,国产ABS,电子风扇,大于等于260L油箱,双钱9R22.5轮胎。1.底盘配置:(二)45万元以内,大客车1辆。配置要求:注:所提供产品由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供应商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自身能够提供三包及质量担保、自身必须能够提供产品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一)实施(交货)时间一、实施(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第四篇项目商务要求注:所提供产品由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供应商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自身能够提供三包及质量担保、自身必须能够提供产品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顶置非独立空调(制冷量22000Kcal/h,国产压缩机),非独立水暖,除霜机(内循环240W),车载电脑终端专业版,全景环视系统,MP3播放器,时间单显电子钟,CAN总线,免维护蓄电池。3.电器配置: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三)验收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运到指定的地点,其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二)实施(交货)地点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辅材费、培训费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有关的其他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进口产品填报含税价。二、报价要求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安装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质保期内因售后服务不及时而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余款。(2)现场响应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电话咨询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保质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3)技术升级账号:31112501049200019000履约保证金汇入户名:重庆市渝北区统景镇人民政府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若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满(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质量问题,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和正规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付款方式: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中标人对其提供的所有投标货物的安装、调试、使用、常见故障的排除、日常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应尽免费培训的义务;使采购人和项目单位的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五、培训(二)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30%的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格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5个工作日支付剩余所有款项。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必须提供正规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账户。备注里面务必注备(公务用车采购)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七、其他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免受第三方因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起诉,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知识产权(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定义一、合同主要条款(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合同价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2、货物内容(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转包或分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售后服务的要求处理。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7、检查验收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付款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索赔(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2)货物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知识产权(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违约责任(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采购项目编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篇相关格式样本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报价函(一)报价函一、经济部分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有)。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询价项目名称:项目号:(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单价( )合计( )二、资格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2.该表可扩展。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询价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询价项目名称: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项目号:(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三、技术文件(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一)服务响应偏离表四、商务文件(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询价项目名称:项目号: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五、其他(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附表:(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结束)(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 轿车 客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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