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驻场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2022)
JDDZ-2022FS009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DZ-2022FS009
项目名称: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8万元
采购需求: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采购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采购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驻场人员配置:业务运维1名,负责电子税务局辅导、咨询、特服号支撑服务。人员资质及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财务相关专业),(提供毕业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拟派驻场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时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
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本次采购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取消。
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2年10月25日17:00前送达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2年10月25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6.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交易现场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与龙川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14-86553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0514-8685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 话:0514-86858968
FS009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rar
FS009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rar
附: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年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上收悉,特发函确认。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326397@qq.com,固定电话:0514-86858968)。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所投分包2022年10月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JDDZ-2022FS009号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24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需求21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JDDZ-2022FS009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采购需求: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38万元预算金额:38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DDZ-2022FS009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3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采购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采购文件无效。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angzhou.gov.cn/)、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三、获取采购文件3.2拟派驻场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3.1驻场人员配置:业务运维1名,负责电子税务局辅导、咨询、特服号支撑服务。人员资质及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财务相关专业),(提供毕业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五、开启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开标时缴纳。方式:网上自行下载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2年10月25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2年10月25日17:00前送达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4.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依据苏财购[2020]52号文,本次采购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取消。3.投标保证金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联系方式:0514-86553109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与龙川北路交叉口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交易现场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项目联系人:樊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4-86858968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定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JDDZ-2022FS009#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514-86858968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采购方式、合格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2.4“中小企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3“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2“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参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投标单位。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采购人、招标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本项目第一章公告如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联合竞争性磋商3.2.2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2.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具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3.2.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合格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关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分包)中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在本投标项目中所占份额比例;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竞争性磋商组织人联系解决。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费用(7)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2为使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竞争性磋商组织人有权推迟送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日期。8.1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均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日期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竞争性磋商组织人,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对规定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事项将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2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风险由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自行承担。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9.2除本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与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就有关本次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所有答复、修改、变更内容均公布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并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网站内容的更新。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11.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竞争性磋商响应函及及其他要求的格式文件。《磋商报价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唱标信封中,《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与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唱标信封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11、竞争性磋商报价10.4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10.3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0.2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0.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12.2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能力。12.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能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合格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要求。12、证明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合格的证明文件11.4本项目最高限价3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的报价为恶意报价也视为无效报价。11.3除招标人允许的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律以人民币报价。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13.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条无息退还。13.2在竞争性磋商时,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3.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根据第13.6条的规定不予退还。13、投标保证金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5.3除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15.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其份数应按第一章公告要求,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4.2在特殊情况下,竞争性磋商组织人于原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提出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竞争性磋商组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在接到投标人拒绝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书面答复后,于原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4.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竞争性磋商之日后四十五天。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注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编号及“请勿在2022年月日时分(同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并在密封处加盖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公章或签名。(1)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注明的地址送达竞争性磋商组织人;16.2密封包装:16.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包装。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8、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7.2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1竞争性磋商组织人收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6.4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竞争性磋商投标人。16.3密封包装外应写明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9.4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9.3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不得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修改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同时还应在密封包装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组织人。19.1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竞争性磋商组织人,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竞争性磋商组织人之日为准。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21、竞争性磋商小组20.3竞争性磋商开始前将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部门当众检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竞争性磋商。20.2同意撤回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20.1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0、竞争性磋商五、竞争性磋商与确定成交2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启封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建议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及与竞争性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竞争性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1.4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对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1.3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1.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1.1竞争性磋商仪式后,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立即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判。23.2在详细评判之前,竞争性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期、供货范围、质量和功能,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需经过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确认。竞争性磋商小组决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资格。2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3、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22.2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果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向竞争性磋商组织人或竞争性磋商小组施加任何不良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情形。(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投标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3.3被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性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情形23.6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3)如果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3.5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4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成为实质性的响应文件。24.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4.3接到竞争性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如未按第24.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其应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24.2接到竞争性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应派人按竞争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竞争性磋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4.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并与认为需要澄清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进行澄清,主要就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竞争性磋商投标人逐一进行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递交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24、竞争性磋商过程23.7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4.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平均分。24.7各投标人最终报价结束后,如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最终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竞争性磋商成交资格,按顺序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24.6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竞争性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和澄清并完成书面报价(最终总报价或可能的中间报价),竞争性磋商承诺及书面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4.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除本磋商文件第24.5条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采购项目被终止的情形投标人最后一轮竞争性磋商后的总报价及承诺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评分办法评定成交结果,按24.9条规定向招标人推荐成交候选人。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论是否已经参加了后续竞争性磋商报价,均不得授予成交资格。25.1成交原则25、成交原则及项目终止26.2评审结束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成交结果将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6.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竞争性磋商记录和竞争性磋商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向项目领导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合同授予标准六、成交及授予合同(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的最终总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招标人或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6.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7.3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2未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或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受益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27.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质疑处理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竞争性磋商组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28.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成交的竞争性磋商投标人,并按第15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8.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28.l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竞争性磋商组织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成交通知书27.4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竞争性磋商组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9.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29.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此类推。29.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及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签订合同2、★资格声明(原件)。1、★响应函(原件)。七、竞争性磋商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按采购人要求或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0、履约保证金8、★驻场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财务相关专业)证明及社保证明(提供毕业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1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1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1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1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0、★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9、★驻场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政府采购合同(服务)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投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核查项,若缺项,则磋商响应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相关核查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如不能提供原件,请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14、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见证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卖方):甲方(采购人/买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编号:JDDZ-2022FS009#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2、合同总金额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1、合同标的3.3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4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3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知识产权保证(7)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5)成交通知书;(6)甲乙双方补充协议;(3)项目组人员表(4)服务承诺;(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7、转包或分包6、履约保证金:无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5、产权保证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货款支付项目完成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规定执行,交付地点由买方指定。9、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8.1免费维保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8、免费维保期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1、税费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20%,甲方于每季末次月15日前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上季服务费。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13.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3、交付和验收12.4免费维保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4、包装、发运及运输13.5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3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2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15、违约责任14.5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甲方接货。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设备初验收合格前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14.2乙方交付时,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内。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赔偿金。15.5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方式解决争议:17.1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争议解决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乙方服务人员必须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对外透露工作接触到的纳税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18、合同其它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商务服务。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需求18.5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见证方一份。18.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执行国家政策或上级相关文件,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乙方: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1、驻场人员配置:业务运维1名。(一)项目配置需求二、运维服务的主要内容3、服务期限:三年2、项目预算:38万元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项目。4)能与公司各团队保持有效沟通,清晰表达个人思想,有清晰的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主动配合团队工作,执行力强;3)有一定的文档阅读能力,对于下发的文档能够认真学习理解;2)对于现场问题有一定的过滤和归集能力;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财务相关专业;3、人员资质及要求:2、岗位配置:业务运维负责电子税务局辅导、咨询、特服号支撑服务。3)项目负责人根据提出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且详细记录问题、解决方案,并作为维护知识库。2)如驻场人员无法现场解决的程序类问题,反馈到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详细记录问题,并且承诺回答的时间。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后,需要立即通知项目负责人问题情况,并有义务督促他回答。1)驻场人员记录每次提出的问题,分模块做好记录。对于非程序原因的问题,驻场技术人员通过电话,E-MAIL,电脑远程操作,解决各类操作失误的问题。1、现场问题处理流程(二)服务内容5)对于工作突发性事假需要临时加班,对于工作的协调能积极配合。2)如果属于操作类问题,驻场技术人员应告知使用系统的正确步骤。1)如果属于咨询类问题,驻场技术人员应按照给予清晰解答。当基层税务人员咨询电子税务局相关问题时,驻场技术人员应现场使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员版本确认并分析问题类型后,应予以答复:2、日常运维问题的解决与处理5)驻场技术人员需做好问题的记录和分类,统计每个问题的解决状态和解决时间。该问题管理文档作为每月的运维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4)问题解决后,项目负责人把问题解决结果提交给驻场技术人员,由驻场技术人员把最终结果反馈给问题提出人员。在电子税务局运行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时,驻场技术人员及应时反馈局方,同时并积极和省局协调解决,保障系统的所有模块、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系统故障事件的处理6)如果属于系统暂停服务或者批量性问题,驻场技术人员应及时与公司总部技术人员沟通问题处理方式,并配合局里做好现场安排工作。5)如果属于系统缺陷类问题,驻场技术人员暂时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公司总部并跟踪,对现场进行反馈、回复。4)如果属于数据类问题,驻场技术人员应上报到公司总部,经过相应流程审批后,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维护操作。3)如果是属于系统环境问题,驻场技术人员应逐一排查现场环境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环境问题上报到公司总部处理。2)驻场技术人员每周周报总结,包含本周处理多少个问题,已处理多少,未处理多少,有多少需要公司总部协调配合;1)驻场技术人员每日问题清单;驻场技术人员需根据运维的实际情况编写周报、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报告,具体汇报内容为:5、工作报告系统升级后,驻场技术人员需对系统基本功能和更新模块进行逐一排查,确认是否有升级后导致的报错。如发现有升级导致的相关问题,需及时汇报情况到公司总部,排查问题原因并解决。4、系统升级检测三、运维服务的具体要求据日常问题的处理,驻场技术人员每季度对税务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操作或技术培训。对基层操作中不熟悉的业务、流程,细致、耐心的指导,对常见问题定期整理发布,规范操作行为,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误操作。6、培训需求5)其他事例(日常中配合领导查找数据、理清表间关系、后台数据流向等)。4)驻场技术人员需要将每月的问题总量、未解决的问题总共多少、未解决的原因、主要分布在哪些业务域等进行统计整理;3)驻场技术人员每日需要将代表性的事例单独列出,详细描述;6、中标服务单位须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保证驻点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敬业水平满足甲方需要。若驻点服务人员达不到甲方需求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配人员,乙方应及时响应。5、服务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决维护以甲方为中心的团队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服务人员不得兼职,服务过程中不得向纳税人透露自己的姓名和个人联系方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等。4、服务人员必须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对外透露工作接触到的纳税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3、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考勤纪律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2、中标服务单位要确定项目负责人,制定适合甲方工作特点的详细工作服务流程与方案,制定对服务人员的考核办法。1、中标服务单位负责派驻驻点服务人员,并提供5*8小时运维电话咨询。8.4系统升级未按规定检测的,每次扣200元;8.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现场问题、日常运维问题、系统故障,每次扣200元,每季超过3次终止合同;8.2驻场技术人员旷工,每次扣200元,超过3次终止合同;8.1驻场技术人员迟到早退,每次扣100元;8考核标准7、我局将对中标人按季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及合同履约时间,如中标人对采购人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1、开标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20%,甲方于每季末次月15日前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上季服务费。四、结算方式8.6未按规定及时提供工作报告的,每次扣200元;8.5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的,每季扣200元;2.评标1.5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计算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1.3开标时,采购人将当众拆封响应文件,并对投标人委派的授权代表进行身份核验。1.2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开标时将现场退回。1.1采购人将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是:(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所有评分项由评委独立评审,最终以评委打分汇总的平均值为投标单位得分。评标过程中所有小数均保留两位。2.2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2.1评标组织评审项目评分细则价格(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商务部分(20分)企业资质(8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以上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12分)投标人提供近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与区级及以上税务机关签订的相关服务项目(或类似项目)完成案例,每个案例得3分,最高得12分。以上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技术部分(60分)整体运维服务方案(30分)对本项目的整体运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现有系统的熟悉程度,准确理解采购人需求,能够详尽描述采购人应用系统功能、软件架构、部署、人员组织架构、日常维护、问题解决等各项工作的完整方案等)技术先进、周密性好、可操作性强得30-25分,技术较先进、周密性较好、可操作性较强得25-18分,技术、周密性、可操作性一般得18-9分,技术不先进、无周密性、可操作性差或无具体内容得9-0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工作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组织机构是否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可行,项目组人员技术能力是否满足,人员职责是否明确,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全面性(5分):全面具体详实得5分;较全面得2-4分;不全面得0-2分。针对性(5分):针对性强得5分;针对性较强得2-4分;针对性不强得0-2分。可行性(5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5分;较切实可行得2-4分;可行性欠缺得0-2分。售后服务(10分)运维期内能够承诺定期向采购人提供系统数据和系统运行的情况报告并做出阶段性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优得10-7分,良得7-4分,一般得4-2分,差得2-0分。人员培训方案(5分)能对税务工作人员提供详细的系统数据查询和运维培训,课程和时间设置合理情况进行评审。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2-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下文中关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均不采用。2.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2、评审过程中,若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质询投标人,并要求投标人提供足以证明其合理性的资料。如果投标人不能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低于成本价,为无效报价。注:1、以上参与评分的相关证书、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注明原件核查的,在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材料或由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如不能提供的不得分。如相关证书有规定以电子证书替代的,应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3.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3%(工程项目为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1)采购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2.3.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比较与评价。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评标程序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确认书。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定标(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列,其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价格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得分与价格均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4无效投标及废标3.3成交确认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号项、斜体且有下划线的或有特别标注说明的);(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6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此情况下,已经认定,报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二、……一、……资信证明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响应文件主要目录2022年月日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五、……四、……三、……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23456……其他实质性要求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致:(招标人名称)响应函一、响应函(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与之配套的服务工作,交付买方验收、使用。(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4)如果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份副本。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提供所需工程、货物或服务。传真:电话:邮编:地址:(8)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7)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二、资格声明日期:年月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账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开户行:(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资格声明长期负债:流动资金: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4、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3、近三年的营业额:2、近三年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短期负债: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年份国内(万元)出口(万元)总额(万元)年年年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江都区政府采购市场。单位名称: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身份证复印件:日期: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名称: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大写):总报价(小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公章):磋商报价一览表四、磋商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投标总价必须是固定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完成本次招标的金额总数,包括设计、人工、利润、税金等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所有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如有少报或者漏报,则视同投标人让利,签订合同时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或补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设计周期:1、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并修正总价。注: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磋商报价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唱标信封中,《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与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唱标信封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分项内容数量金额(元)备注管理费用1项税金1项…总价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2、总价应等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近三年类似业绩情况表附表1本文件规定的和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六、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本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所要求提供的实质性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必须提供)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情况4、……3、……2、……1、……七、项目方案注: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扬州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八、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5、……承诺单位(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谈判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响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十一、其他(格式)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将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日期: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全称:主要标的信息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服务类名称:基本户开户银行:基本户账号: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驻场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