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招标公告(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22)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忻州市忻府区兰村乡肖家峪村北800米现有厂区内建设忻州市安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区内闲置场地新建1条10t/d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生产线(包括上料单元、破碎单元、微波消毒单元、出料单元、废气处理单元、电气化自动控制单元、净化水系统),新增场内残渣运输车辆1辆。项目总投资491.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5万元。忻州市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140902-89-01-198637)。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采用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施工机械,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排水为雨污分流,项目厂区雨水沿厂内道路汇入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车间地面设置废水导流槽收集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位于厂区东北角的现有污水处理站,经过调节沉淀预处理+生化处理(AO)+MBR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回用于车间清洗用水,废水不外排;为了充分考虑车间回用水系统故障时保证废水不外排,在污水处理间内增设1座至少30m3的事故水池,特殊情况下应利用废水转运车在规定时间内将废水运至忻州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冷库、卸料区、上料区、废气处理区、出渣间等,车间其余部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做好废水跑、冒、滴、漏的收集管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微波消毒处置系统全密闭、保持微负压运行,系统自带“初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一次处理,二次处理净化工艺采用“雾化喷淋塔+除雾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4限值要求。
  微波处置生产线不可避免的会有少量废气无组织逸散,通过加强对生产和环保设施的检修检查力度,适当提高废气处理系统的控制风速、减少风阻损失,同时要注意防止车间气流干扰,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贮存冷库采用全密闭、保持微负压运行,换出废气采用1套“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无组织排放的影响;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产噪设备采用室内布置、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微波消毒灭菌处理后的残渣送忻州市洁晋电厂焚烧发电;废合成纤维过滤棉、废超细玻璃纤维滤纸、废玻璃纤维填料、废活性炭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等措施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6、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项目分区防渗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7、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专项工程环境监理,针对各项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实施效果等开展监理,定期提交监理报告;规范排污口的建设与管理,制定并落实运营期监测方案,加强管理,建立运行台帐。
  8、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项目在履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的同时,必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需要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依据《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忻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你单位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抄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山西忻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生产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