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数据中枢招标公告(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教研室)2022)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L-2022-040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应商应在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部署,提供三年免费的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0397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
地 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平吴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32506
质疑联系人:赵加鑫
质疑联系方式:13732232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
传 真:0571-86587317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佳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133817
质疑联系人:周杨威
质疑联系方式:13362030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
传 真:0571-89185312
联系人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
监督投诉电话:俞征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采购项目9.13.docx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采购项目9.13.docx262.2K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编号:ZJDL-2022-040(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十月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办法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1500000预算金额(元):1500000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项目编号:ZJDL-2022-040一、项目基本情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供应商应在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部署,提供三年免费的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标项名称: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时间:/至202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14:00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14:0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703971传真:/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平吴街1号名称: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13732232729质疑联系人:赵加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32506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晓红质疑联系方式:13362030720质疑联系人:周杨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8133817项目联系人(询问):莫佳钦传真:0571-86587317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监督投诉电话:俞征联系人: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传真:0571-89185312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名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总则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50万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4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分包 B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如有)。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自行踏勘,所有责任自负。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6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人现场抽签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方式: 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采用。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数据中枢采购项目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具体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莫佳钦 15268133817。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书面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将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14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帐号:0706014210006043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支持绿色发展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1供应商询问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4.询问、质疑、投诉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支持创新发展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供应商质疑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供应商投诉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1.4评标办法;5.1.3采购需求;5.1.2投标人须知;5.1.1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11.1资格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1投标函;11.2商务技术文件: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2.3联合协议(如有);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1.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报价文件:11.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3.5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双方盖章外,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资信、业绩即资信文件(如营业执照、荣誉证书、资质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由相应联合体成员加盖各自公章,其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即可。13.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协议内须明确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7.投标有效期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2.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五、评标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七、合同授予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6.履约保证金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0.5%;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下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九、验收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采购需求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验收建设目标依据临平实际情况,开展数字化改革基础平台建设,架构起集教育管理、日常教学应用、资源归集共享、线上巡课、网络研修、学业分析评估等于一体,支持浙里办服务端、浙政钉管理端、PC端等多端应用,实现与“教育魔方”(学在浙江)无缝对接的一体化智治平台。精确找准改革跑道,修订温州市重大应用“一本账”教育部分;基于应用场景数据进行仿真检验,出台区域教育数据治理通用框架,有效落实数字化改革促进治理能力与体系现代化;制定教育数据分级规范,推进数据开放与共享。《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提出:牢固树立分析、综合、迭代的逻辑思维,遵循“构建1个主体单元—完善3大支撑体系—提升6项关键能力—创新X个场景应用”的路径,建设“教育魔方”工程,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广泛深度融合,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日益成熟,行业云、数字校园等教育行业数字基础设施稳步发展,贯通各教育阶段、覆盖各治理场景的教育大数据逐步丰富,适应数字时代的全民学习体系持续完善,数字化、空间化、一体化的教育治理能力基本形成。《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全面提升社会事业领域数字化能力,全省域拓展数字社会多场景应用,以城市为主战场,以人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应用最高频的生活场景为导向,通过试点先行、实践推广、互学互比,率先落地数字教育等新服务”。项目背景参照上级各部门的文件精神指导,依据临平教育领域实际情况,通过本期项目建设,基本形成包含数字教育新基建、教育智治新格局的临平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框架,努力打造教育一体化智治平台。本期建设目标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融合创新、系统推进”“的基本原则,结合省“教育魔方”工程总体建设指南,遵循全省统一标准、技术和业务架构,建设临平智慧教育平台。打造136X架构体系,构建1个主体单元教育大数据仓,打造工作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三大体系,打造全域感知、主动服务、从管到治、数据决策、多元监管、全面协同的的六大关键能力,建设覆盖教育督导、生态监测、交易管理、行政监管的X个场景应用。统筹推进数字技术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广泛深度融合,行业云、数字校园等教育行业数字基础设施稳步发展,贯通各教育阶段,覆盖各治理场景的教育大数据逐步丰富,适应数字时代的全民学习体系持续完善,数字化、空间化、一体化的教育治理能力基本形成。1、总体建设目标▲商务要求(2)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1)项目建设清单主要标的物信息序号内容模块单位数量1组织中枢组织管理套11组织中枢角色管理套11组织中枢统一用户套11组织中枢统一认证套11组织中枢教育通讯录套11组织中枢家校通讯录套11组织中枢秒建群套11组织中枢组织公告套12应用中枢学在临平工作台套12应用中枢学在临平应用市场套12应用中枢开发者平台套12应用中枢统建应用分发套12应用中枢应用多端对接上架套13数据中枢云上数据空间(数据标准区)套13数据中枢省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套13数据中枢区域数据上报套13数据中枢数据模型和标准查看套13数据中枢自定义数据表单套13数据中枢本地数据开放套13数据中枢标准版驾驶舱数据大屏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普通高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套1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之江汇套15提供教育基础应用浙学码套15提供教育基础应用基础报表(基础版)套15提供教育基础应用局校通知套15提供教育基础应用互动服务窗(告家长通知书)套16三方系统对接支持三方系统对接套1序号内容模块技术参数和规格1组织中枢组织管理需提供教育系统的组织模型,支持省-市-区-校4级架构,提供权威的组织类型和基础信息模板。★需支持批量创建下级组织,快速完成组织构建。(需提供相关功能视频演示)1组织中枢角色管理1、用于管理下属单位/部门的关键角色,指定下级组织的管理员、统建应用的管理员等。2、需提供下属单位/部门的角色管理功能,需支持新建条线角色。★3、需提供下属单位/部门的角色管理功能,需支持新建条线角色,支持在条线下创建角色,将角色下发给下级组织树中的指定范围。支持基于同一角色,建立多个角色群,当角色成员发生变动时,群成员随之变动。(需提供相关功能视频演示)1组织中枢统一用户需构建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贯通的用户体系,匹配学籍系统、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等权威系统的数据,使用户在数字化改革基础平台体系内身份唯一。1组织中枢统一认证★需支持为各级各类教育应用提供统一的用户认证接口能力,集中验证用户身份,并提供单点登录能力,各类业务应用集成后,一次登录就可以访问所有相互信任的应用。1组织中枢教育通讯录需支持构建数字化改革基础平台体系下覆盖全辖区的教育通讯网络,提供对部门、学校、用户的统一管理与查询功能。(1)需支持基于数字化改革基础平台通讯录的协作沟通平台,实现一对一、多对多的沟通与协作。(2)需支持找人更方便,一键创建,可见权限内全员共享,无须保存手机号码,迅速取得联系,开展工作(3)需支持内部通讯录中的用户可以互加好友,建群,也可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进行实时沟通。(4)需支持实现灵活分级管理,人员结构更清晰,管理工作分配更高效。(5)需支持具有领导保护模式,隐藏指定领导手机号码及保密部门架构,避免信息泄漏,安全无忧。1组织中枢家校通讯录★需支持家校通讯录与教育通讯隔离,家长看不到学校的内部通讯录和信息,使得学校数据安全有保障。1组织中枢秒建群需支持快速根据组织、角色、部门建立跨多级组织、跨区域的群1组织中枢组织公告★需支持面向下级组织、成员提供组织到人的通知能力,需支持定向发送、撤回2应用中枢学在临平工作台需支持定义功能区块、预置应用和样式的统一工作台。需支持工作台自定义搭建,如更换皮肤、自定义分组、设置banner和公告,提供分栏、宫格、tab等通用样式组件,满足区域个性化需求。2应用中枢学在临平应用市场需支持应用市场功能,用于展示应用开发者提交上架的各类面向教育用户的应用。各级组织成员可浏览、查找应用,安装到组织成员的工作台进行使用2应用中枢开发者平台需支持为数字化改革基础平台应用开发者提供入驻、应用注册、统一接口调用、开发调试的能力平台2应用中枢统建应用分发★需支持区县统建的应用可根据产品定位、业务需求,定向安装到下级组织的工作台中的能力2应用中枢应用多端对接上架★需提供对接多端能力,支持应用对接上架到浙里办以及浙政钉等端3数据中枢云上数据空间(数据标准区)需提供标准化的基础数据空间,用于存储区县级经标准化加工处理后的数据。3数据中枢省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需支持根据全省数据共享功能的统一标准接口,从省数据仓获取开放的数据。★数据接口服务响应性能不低于TPS 3000,数据共享服务(库表推送)传输速度不低于100MB/s。提供测试报告。3数据中枢区域数据上报需支持区域向云上数据空间进行数据上报,包括SDK/API、界面化操作平台, 支持一键配置上报内容、上报任务,查看任务执行结果,以及根据省级数据标准对上报的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单任务数据上传速度不低于100MB/s。提供测试报告。3数据中枢数据模型和标准查看需支持查询省级标准的数据模型和标准,根据标准和模型准备上报数据。3数据中枢自定义数据表单需支持制作自定义表单,并推送给组织指定成员进行填表上报、手写签批,并能够对数据进行智能的分析3数据中枢本地数据开放★支持数据表转服务能力,支持SQL语句录入和图形模式,具备根据主流关系型数据库的数据元信息自动生成RESTful API功能,包括但不限于RDS/MySQL、Oracle和PostgreSQL等;(要求提供软件功能截图证明材料)支持服务级限速、应用级限速、支持多种访问认证方式(免认证、Basic认证、Digest认证、Token认证)、黑白名单。3数据中枢标准版驾驶舱数据大屏★需支持统一定义,向各级提供的标准版教育管理大屏应用,展示由算法模型处理后的可视化教育管理指标。各级填充数据展示需来自省级教育魔方大数据仓,例如组织数据、人事统计、统建应用数据等。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属于国家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对幼儿园内就学的幼儿进行信息采集管理的系统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本科院校、高职专科等学校教师的各类信息采集及业务管理。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是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开发的浙江省惟一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报。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是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开发的浙江省惟一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的申报均需通过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进行申报。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从最初的单一的电子学籍管理,逐步加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新课程管理和学分认定、高中会考管理、幼儿园管理等内容,实现了各种报表数据的自动上报、网上转学、网上学籍变动审批、招生数据网上迁移等功能,已成为学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综合化平台。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覆盖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采取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和标准体系,分级规划用户数据维护和管理权限,实现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学籍、实习实训、毕业就业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浙江省普通高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高一高二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期末必修选修学分认定、获奖情况、评价素养录入等工作。4对接国家、省统建应用之江汇之江汇教育广场是以云计算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搭建涵盖核心应用的教育云平台,同时汇聚第三方优质资源及应用,面向教育机构、老师、学生、家长提供一站式的教学服务。5教育预装原生应用浙学码★为浙江省范围内学生、教师、教育机构提供可信数字身份的码,实现线下身份验证与管理,跨平台的统一用户与信息共享,支撑构建终身学习档案。5教育预装原生应用教育报表(基础版)融通教育相关数据,数据一键获取,多表智能汇总,多端数据互通可以方便的实现报表管理、用户管理、机构管理和权限管理,进而支撑起各种主题分析(需提供相关产品视频演示)5教育预装原生应用局校通知1.强大的通知编辑器;2.提供精准推送能力,按校、按学段推动;3.用户端消息聚合,查询更方便5教育预装原生应用互动服务窗(告家长通知书)教育局面向学生和家长提供的移动服务窗口,实现面向家长的权威信息的发布、自助咨询、课程回顾、通知接收等能力。6原有应用接入第三方系统和硬件数据对接★由平台提供统一开放接口,支持三方系统与平台进行用户对接和应用上架,包括:智慧教育云平台、云阅卷、政务OA、全链接平台等系统。7安全等级保护评测二级要求项目通过***门认证过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并要求通过二级等保测评取得等保评测报告。8信息化监理信息化监理要求全程提供信息化监理服务,并提供信息化监理报告。9软件评测软件评测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系统软件评测,提供评测报告3.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系统使用培训,安排培训计划,编写系统操作手册并根据日常迭代升级更新操作手册内容。2.系统故障需在30分钟响应,2小时内容提供故障原因,24小时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和解决计划。1.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在线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用户使用问题在15分钟内响应,若有需要现场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支持。3.2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合同签定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部署,提供三年免费的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期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3.1建设周期及运维服务期4.2项目实施计划要求提供交付团队组织架构、具体的人员职责分配方案、实施人员一览表、核心人员简历等。4.1项目人员要求安装、调试要求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系统完成部署安装,各系统运行稳定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3.3付款方式(3)按照需求调研情况和采购人要求,提交产品需求文档以及原型,需求文档应包含基本的页面功能介绍以及页面元素按钮操作逻辑。(2)按照产品需求文档提交系统测试用例文档以及测试执行结果。(1)后端开发服务的数据库表设计文档、接口设计文档、接口契约解释说明以及数据库可执行代码。4.3.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过程中所有产出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4.3技术资料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计划、项目进度安排、工作程序、工作步骤和管理办法等。1、评标标准: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4.3.2无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三)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二)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折扣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商务技术总分90分: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商务技术分的计算(90分)包括投标方案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技术和服务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等情况,以及承诺和优惠等方面的因素。:项目评审内容及评分细则分值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投标方案总体设计、建设方案等,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0-4分;4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扩展性;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有独到的优势0-2分;2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投标人对现有标准规范体系的了解情况0-3分。3参数响应度所投产品服务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参数要求的,得23分;“★” 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参数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23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投标方案设计中的关键技术解决能力,以及投标人根据自身经验对系统需求进行优化设计的情况;投标人对本次项目的技术难点分析、风险分析和解决难题、规避风险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0-4分;4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资源整合利用的能力投标方案是否提出合理可操作的各相关设备之间的衔接及整合方案,是否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和成功实施的经验;是否提出当设备发生问题时,承诺对各设备立即进行修复,并且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解决0-2分。2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要求,结合临平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并不限于:①三大中枢的实施、部署与维护方案(0-5分)。②数据管理与维护机制:全区基础数据初始化实施方案,如省魔方数据对接,浙政钉/钉钉教育组织机构数据对接,全国教师人事数据对接,省学籍系统数据对接等;各应用数据的汇聚与展现;各应用之间的数据调用机制(0-5分)。③省县魔方之间的消息互通机制、应用分发与管理机制。包括:浙政钉/钉钉消息互通与管理机制、应用分发与管理机制、应用分层(局校)授权机制等(0-5分)。15售后服务方案情况投标人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等情况,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是否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第三方协作单位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0-2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等情况,是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投标服务运行维护人员安排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情况,是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等0-2分;4视频演示★1. 需支持批量创建下级组织,快速完成组织构建。(0-2分)★2. 需提供下属单位/部门的角色管理功能,需支持新建条线角色,支持在条线下创建角色,将角色下发给下级组织树中的指定范围。支持基于同一角色,建立多个角色群,当角色成员发生变动时,群成员随之变动。((0-8分)★3. 魔方报表,可以方便的实现报表管理、用户管理、机构管理和权限管理,进而支撑起各种主题分析(0-5分)15企业认证证书1、投标人有本项目核心业务的相关系统的著作权证书(如不是投标人的著作权证书须有著作权企业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包括:组织中枢、数据中枢、应用中枢(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4.5分)。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得0.5分,无则不得分。3、投标人具备CMMI软件成熟度五级得1分,软件成熟度四级得0.5分,其他不得分;4、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书不全得0.5分,无则不得分。5、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认证),达到优秀级及以上的(CS5级、 CS4级)得2分,良好级及以下的(CS3级、 CS2、 CS1级)得0.5分,无则不得分。6、投标人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认证),认证等级二级及以上得1分,认证等级三级及以下得0.5分,无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是本企业的著作权证书须另行提供相关企业授权委托书,否则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10主要技术人员针对本项目实施:1、项目经理同时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信息技术)得2分,只有其中一个证书只得0.5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的得2分,缺任一证书只得0.5分3、项目成员具有3人及以上的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4、项目成员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认证证书得1分;5、项目成员同时具有OCP和OCM认证证书的工程师,得1分;6、项目成员具有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人员证书得1分;(投标时提供相关技术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8三、评标程序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报价评审。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1.2标的数量:;1.1标的名称:;1、标的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甲方:(买方)3.技术资料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2、价款1.3标的质量:。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5.履约保证金4.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权利担保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6.转包或分包5.5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4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5.2履约保证金在期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5.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8.1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另行签订补充服务协议;8.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期年(具体再参照乙方按投标文件承诺确定),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超过质保期的,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7.质保期6.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6.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9.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9.2甲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低于20%。甲方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乙方信用等实际情况提高预付款比例,最高预付比例可以达到70%。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9.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9.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8.3履行方式:。用方人员做好所供产品日常保养、使用、管理的现场实地培训,直至会熟练使用。8.2履行地点:;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或符合规定做的试验资料报告。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有外购产品由乙方统一配备。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需求的合法产品,杜绝三无、假冒和走私产品。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10.税费9.5乙方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9.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1.4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实行终身维修,乙方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乙方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11.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1.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兑现“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诸项相关承诺,并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在质保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实行终身维修,配件按市场价格收取。11.5乙方在质保期内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到使用方进行设备保养、检修。14.违约责任13.2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的,不付款不退货,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13.1。13.调试和验收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视为交付。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4.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4.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4.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4.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4.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诉讼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7违约责任采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7.4本合同(□是□否)为可融资合同,关于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事项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7.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17.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17.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地址:地址: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7.6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17.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编:邮编: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线上电子招投标)资格文件(项目名称)资格文件部分(封面)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件文标投招标编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目录年月日投标人地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联合协议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价款或者报酬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七、其他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封面)(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标投招标编号:(线上电子招投标)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年月日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件文(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目录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投标函(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1承诺函;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投标函;2.2商务技术文件: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报价文件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5、其他补充说明:。签发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正面: 反面:(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联合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四、价款或者报酬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七、其他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五、符合性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序号评标标准自评分值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23……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五、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六、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好处;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线上电子招投标)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报价文件部分(封面)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投标人全称:(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件文标投招标编号:(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目录报价文件部分年月日投标人地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页码)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年限)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注:一、适用对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二、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一)线上融资模式: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附件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采购项目: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法律依据: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特此说明。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数据中枢)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请在相应企业类型框内打“√”)(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202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据中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