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招标公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2022)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拟对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本次采购邀请由采购人通过下列方式邀请供应商:
公告邀请方式(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9341SB22091219
2.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次)
3.预算金额:450,00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450,000.00元(人民币)
5.采购方式:谈判
6.简要技术需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

1
1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1项
450,000.00元
450,000.00元
1年
绵阳市区
能够完成别克、庆铃双排座货车、东风牌货车、吊车等13辆车的维修保养和发动机、变速箱的大修作业,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及吊车除液压系统外通用部份的维修保养。。

注:响应必须以包件为单位,对所参与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报价,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评审、成交以包件为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截止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不属于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的)的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
8.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10.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在绵阳市区具有维修场地,且同时具有通过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经营备案的二类(含二类)以上符合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10至11:40,下午14:1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工作人员获取谈判文件。
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3.方式:电子邮件/现场获取/邮寄纸质。
联系人:陈思宇
联系电话:0816-2497008 电子邮箱:550615715@qq.com
4.售价:免费提供。
5.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将填完整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送到联系人邮箱(“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谈判公告附件),以上资料无误后,物资部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6.供应商必须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采购文件才具有谈判资格,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联系人:陈思宇; 联系电话:18582564519。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谈判过程中按照谈判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按照评审小组谈判现场要求执行。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谈判会议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各谈判供应商具体的谈判开始时间按照谈判小组现场要求确定。
2.谈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三楼评标室
根据绵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外地来返绵阳人员应在微信小程序“绵疫控”上进行行程报备,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外地供应商按要求主动在微信小程序“绵疫控”上进行行程报备。
供应商进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否则,供应商人员将无法进入提交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供应商进入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的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完成疫苗接种。
供应商进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的人员抵达绵阳市后,必须在微信公众号《绵阳科学城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来访并获其通过(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来访,以便申请来访被拒时,可以及时变更相关人员) ,进入物资部时先扫描“天府通”上的“场所码”,无异常的方可进入。《绵阳科学城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来访单位选择“物资部”,接待人填写“陈思宇”。

六、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谈判保证金:不要求;
2、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联系人:熊耀鹏
联系方式:248568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宇
电话:0816-2497008
电子邮箱:550615715@qq.com

附件: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技术要求.doc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技术要求.doc 附件: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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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67卷227901371.车辆数量:13辆维修保养车辆数量、类型、计划费用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技术要求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保密及安全管理要求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所属机动车的维护、修理及其他与机动车维修有关的服务项目。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3.项目年度计划费用额度:45万元(2022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不包括长途任务中路途发生故障的维修费用和吊车液压部分的维修费用。若车辆数量及车型发生变化时,依照本技术规格书同等条件执行。2.车辆类型:见附表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维修企业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双方签订车辆维修安全管理协议,维修企业提供车辆上门维修服务时,应遵守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根据国家保密规定需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外泄机动车车辆信息;严禁擅自在行车电脑中安装、卸载、修改、读取软件和数据。1.根据国家保密规定投标企业不能为外商独资、合资的企业。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管理要求7.汽车修理企业经营场地限定为绵阳城区内,所在区域道路通行条件满足相关维修车辆进出需求,且交通便捷、安全。(需提供绵阳地区场地租赁凭证等证明材料)。6.有能力提供车辆维修服务,且同时具有通过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经营备案的二类(含二类)以上符合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备案表需出示原件或者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承诺符合大小车维修资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企业负责人(非法人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所应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6.定点维修企业应提供车辆维修、保养上门及故障救援,保证24小时抢修及拖车和市内1小时派员排除故障的服务。5.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或驾驶员有现场监督车辆维修的权力,但必须遵守乙方安全管理要求。4.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更换的汽车配件应为正厂件,不得使用副厂件或翻修件。因车型年代久远无法购置到正厂件,需使用副厂件或再造件,应征得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较大配件维修企业要留存照片,并报给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存入优盘。3.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应认真准确的制定维修方案,对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安全部件除外),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同意后方可更换。2.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应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必须具有可查询的纸质和电子版),并妥善保管。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有权查阅、核对相关资料。维修服务合同到期后,维修企业应提供车辆年度维修履历。1.驾驶员送修车辆时,应提供单位签发的报修单。定点维修企业应依据报修单中的维修保养服务需求开展服务工作,若维修服务过程中需增加维修服务项目的,必须经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维修服务。3.车辆维修服务结算方式:记账维修,按月结算。(每月25日收取发票及结算清单两联。)2.定点维修企业出具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及驾驶员签字的报修单、结算清单、维修发票方可进行结算,结算时还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管理人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定点维修企业转账支付。车辆总成大修及二级维护竣工一个月后或5000公里后方可办理结算。如发票及结算清单审验不合格,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管理人有权拒付。1.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费用由工时费、材料综合费(简称材料费)、施救费(上门服务费)等组成,定点维修企业应严格执行中标收费价格标准。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费用结算8.定点维修企业按照物资配送中心的需求做好车辆年审和办证相关业务。7.定点维修企业按照物资配送中心的安排做好车辆检查服务。5.定点维修企业负责维修期间的在场车辆安全和维修质量。在车辆维修期间车辆发生失火、被盗及其它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承担一切后果。4.在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3.对于维修、保养完工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应按维修保养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合格后方可交车。2.定点维修企业承修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送修机动车时,采购的汽车配件,应为正厂件。所更换的汽车配件定点维修企业应做出质保服务承诺。1.定点维修企业承修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送修机动车,其维修、保养服务质量应按照《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车辆维修保养质量管理规定执行,维修质量保证期按行业标准、厂家或定点维修企业承诺最高标准执行。车辆维修质量保证4.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在约定期限内因故不能支付维修费用,应通知定点维修企业重新协商支付时间。若无故拖延,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应承担延误责任,并赔偿定点维修企业相应的经济损失。3.定点维修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因故不能完工交付在场维修车辆的,应通知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重新协商交付时间,若无故拖延,定点维修企业应承担延误责任,并赔偿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相应的经济损失。如由于定点维修企业工作安排困难无法及时完成维修项目的,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可临时另行安排其他维修企业完成维修作业。2.对超出送修范围的项目和超出中标价格的收费,报修单位有权拒绝结算。1.定点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如有过度维修、欺诈维修、配件材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违规使用在场修理车辆、与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车辆维修服务管理人或驾驶员联手营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赔偿物资部物资配送处置中心相应的经济损失。违约责任6.修理厂派员接送维修车辆时发生的违法和交通事故,责任均由汽车修理企业承担。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附件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9341SB22091219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税号:开票信息开户行:开票信息账号:开票信息地址: 电话:开票信息若获取成交资格,需要的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 □专票 □普票;普票将通过上述邮箱推送电子发票,专票则邮寄到上述地址。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