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相色谱仪招标公告(丽江市公安局2022)



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0-24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丽江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2-10-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10-24 23:55:25至2022-10-31 17:30:25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11-04 09:00:2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预算金额
¥72.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和工

项目联系电话
5309700

采购单位
丽江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513222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和工 0888—53097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0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LJ2022CS-027
项目名称: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2.08
最高限价(万元):72.08
采购需求:智能化气相色谱仪(包含其他配件设备)2套 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采购内容,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证书; 3.2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采购中提供进口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复印件和二级授权复印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3.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自行承诺); 3.10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24 23:55至2022-10-31 17: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1-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11-0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1-03 16:00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公安局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10号
联系方式:0888-513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
联系方式:和工 0888?5309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工
电 话:5309700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公告.doc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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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项目编号:HNLJ2022CS-027竞争性磋商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丽江市公安局竞争性磋商公告4、预算金额:72.08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HNLJ2022CS-027一、项目基本情况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供货期备注智能化气相色谱仪(包含其他配件设备)2套合同签订后90天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完整报价,不得拆分。3.5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2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采购中提供进口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复印件和二级授权复印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完成磋商文件中所规定采购内容,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3.10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自行承诺);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自行承诺);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申请将被拒绝(相关惩戒期限已满的除外);5.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并不提供邮寄服务。方式:现场获取;地点: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开启2、地点: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5.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1、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联系电话:0888-5132228联系人:黄警官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10号名称:丽江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联系人:和工15770485176联系方式:0888-5309700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08号名称: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相色谱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