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食堂劳务外包招标公告(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2022)



项目概况
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2022376
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劳务服务外包,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5)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收件人:王慧慧 联系方式:0574-83033198、13857873634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52478
质疑联系人:张琦
质疑联系方式:13738497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慧慧、史宇骁、陈斌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
质疑联系人:郑菊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KXZJ-2022376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定稿].docKXZJ-2022376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定稿].doc704.1K

二〇二二年十月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4第四章招标需求1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投标资料表6第一章采购公告2目录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4日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3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33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最高限价(元/年):1700000.00预算金额(元/年):1700000.00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一、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劳务服务外包,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预算金额(元/年):1700000.00数量:1标项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标项一: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2.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六、其他补充事宜(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收件人:王慧慧联系方式:0574-83033198、13857873634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投标人须在2022年11月14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6.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华传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13738497923质疑联系人:张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45247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质疑联系方式:0574-83033198质疑联系人:郑菊琴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33198邮箱:kxzb02@126.com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慧慧、史宇骁、陈斌武传真:/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联系人:郑老师传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21、报价方式:报单价及总价;2、报价构成:本项目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节日费、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各类保险】,人员工作服,劳保用品费,员工每年体检、办理健康证费,应急保障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3、采购预算:人民币1700000.00元/年。4、最高限价:人民币170000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做无效标处理。5、合同履约期限内,中标人承诺的中标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6、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7、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6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开标时间和地点”。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站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9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1名中标人。10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12招标代理服务费:1、根据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收费基数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二)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无效标。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和服务。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服务,合格的服务应是在国内可合法提供的、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4.“货物/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台账记录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费用疫情期间,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四)投标委托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三)招标方式★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招标文件允许的除外)。(八)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转包,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否则中标人不得分包给他人。(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1.供应商询问(九)询问、质疑、投诉★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2.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供应商质疑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供应商投诉2.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2.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5.2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2.5.1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一)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6.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2.投标资料表;1.采购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二)招标文件的依法获取:见采购公告。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文件的效力: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三、投标文件1.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见格式);1.资格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二)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商务技术文件1.6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1.5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1.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1.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2.6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见格式);2.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格式);2.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格式);2.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见格式);2.2投标函(见格式);2.1评分标准对应页码(见格式);3.1开标一览表(见格式);3.报价文件2.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2.9技术方案:结合评分标准相关内容(部分见格式);2.8类似项目业绩表(见格式);2.7评分标准对应的投标人相关证书及荣誉(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货物/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招标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产品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招标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注意事项3.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资料。3.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对用外汇支付部分,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总价,总报价不受汇率变动影响。不接受外币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四)投标报价★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以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2.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可用CA锁法人章(如有),未申请法人章的将签名部分签好后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咨询政采云400-881-7190)。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未正确关联定位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四、开标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4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在线电子评标;4.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4.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1在系统上开启资格、商务技术文件;4.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特别说明4.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4.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4.6在系统上开启报价文件;4.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3)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5.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5.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评标委员会五、评标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5)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4.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评标方法: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1.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或全部由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按规定在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之前依法保密。1.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七、合同授予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定标5.评标过程保密: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签订合同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九、验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八、履约保证金十一、关于分公司投标3.采购人声明保护有关方面的知识产权,维护其有关合法权益,但这不是采购人的基本义务。2.倘若此类指控发生,投标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招标内容所包含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十、知识产权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十三、政府采购政策如有,列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十二、其他补充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允许参加投标;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前附表第四章招标需求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本章内容2单位及数量详见本章内容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详见本章内容(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章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详见本章内容8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本章内容9验收标准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10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2样品要求无1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食堂位于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及姜山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1.1食堂概况1、项目概况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表项目招标要求★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付款方式①合同总价的8%作为年度考核经费,考核经费拨付详见本章内容。②合同总价的92%作为中标人的日常基本运营费用(包括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等),不列入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支付,每次支付金额=(年度合同金额-8%考核费)/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年度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但如中标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合同终止1、未能使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指标的;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的;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2)用餐方式:需要为就餐人员提供打餐服务。(1)标准:早餐提供五种面点、二种粗粮、二种主食、煎饼、鸡蛋、粥和豆浆等,按提供的品种自行选择。中餐、晚餐每餐提供四个荤菜、四个素菜,就餐人员自选其二,另外提供一道水果或牛奶、汤和米饭。1.3用餐方式与标准中标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现场管理和食堂加工制作,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提供场地、水、电、气、相关餐厨具等设施设备。1.2服务方式就餐人数约380人,食堂提供周一至周五一日二餐(早餐及午餐)、值班晚餐、节假日值班中晚餐,不可抗力的应急用餐和特殊情况以实际需求为准。(4)遇中餐和晚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接待服务。晚餐时间:16:30—17:30,就餐人员约50人。中餐时间:11:30—12:30,就餐人员约380人。早餐时间:7:30—8:30,就餐人员约380人。食堂固定提供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及午餐。(3)就餐时间要求及用餐人员数量2.4中标人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负责养护管理、遗损赔偿;并会同采购人查验配送物品的数质量情况。2.3采购人组建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及时转达对中标人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服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2.2采购人对人员就餐实行综合管理,采购人负责食堂的日常维护,加强与中标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2.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订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允许出现吵架、不服从管理等违纪行为。2、服务要求(5)除供餐服务方案规定外的额外临时性加班,费用按实结算。2.10中标人原则上不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因公所需的水、电、煤气及耗材等,但必须节约使用,采购人将根据实际就餐情况和以往平均用量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服务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2.9中标人必须负责所属人员的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统一着装上岗。2.8中标人须自行办理健康证,自行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道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中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2.7中标人须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中标人员工不得私自处理剩饭剩菜。2.6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工作人员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2.5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需严格按食监局卫生标准把好饮食安全关,实行严格的“五常法”管理,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原材料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人需要负责成本核算。3.1食堂人员配置表3、人员配备要求2.13中标人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转包给其他经营者,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2.12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同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等须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2.11中标人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屋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需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岗位人数要求项目负责人1性别不限,55周岁以下,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有类似项目五年以上管理经验。厨师长1男,55周岁以下,有类似项目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炉灶师傅3男,55周岁以下,持中级以上厨师证书,有类似五年以上工作经验。面点师4性别不限,55周岁以下,有类似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切配工2性别不限,55周岁以下,有类似岗位工作经验。勤杂工10性别不限,55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思负责。蒸饭工1性别不限,55周岁以下,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思负责。合计22★上表中所列岗位,可按项目实际需要增设,但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最低数量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如中标后配置具体人员的,须在投标方案中列明拟投入人员的数量)。4.1中标人聘用人员的养老、医保、失业等社保缴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与采购人无涉。4、服务责任事项(3)食堂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直至终止合同。(2)做好食堂人员的卫生教育工资,自行办理员工的健康证,必须保证所有食堂上岗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1)要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上岗;3.2说明:5.3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卫生服务许可证的办理。5.2采购人承担场地、水、电、绿化环境布置费、设备维修以及承担易耗品(包括餐巾纸、洗洁精、牙签、保鲜袋、冼衣粉、清洁球、扫把、油污清洁剂等)、燃气费、烟道清洗等费用。5.1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工作能正常开展,同时能应变突发性、临时性情况发生,在管理过程中,如有工作衔接不顺畅的情况发生,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不做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可酌情扣除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合同。5、其它补充说明4.3中标人应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遭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劳动派遭,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4.2中标人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系统培训,有资质要求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所有服务人员应办理健康证方能上岗,其聘用人员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与采购人无涉。①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不扣年度考核经费;考核成绩以百分计共分为三档,即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成绩平均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采用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进行。6、考核和监督制度5.5中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保险,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涉。5.4积极配合市、区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整改。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考核办法由采购人负责提供,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对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④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予拨付年度考核经费,并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整改期结束后,若满意度考核分仍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③考核成绩60(不含)~70(含)分,其中70(不含)~65(含)部分,以7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用5000元;60(不含)~65(含)部分,以65分为基准,再每下降1分扣除服务费用10000元;(例如:年度考核分为61分,则扣除5000×5+10000×4=65000);②考核成绩70(不含)~65(含)分,以70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除年度考核经费5000元;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二、评标委员会2.本次采购为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一、总则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四、评标程序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三、评标方法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符合性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1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类别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条件审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条件审查(三)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审查(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审查(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审查类别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三)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文件项目齐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七)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八)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未达10项(含)以上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九)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十)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十一)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十二)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二)投标文件项目齐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三)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四)不存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五)不存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六)投标报价中未出现重大缺项、漏项;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七)不存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情形;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八)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九)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1:商务和技术评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6)不同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同一网卡地址,或同一IP地址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价格评分表”的规定,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如有,具体见“第五章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一)投标文件的澄清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9.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7.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无效的情形上述书面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废标2.15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五)重新开展采购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附表1:商务技术评分表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上述5.1-5.4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备注商务技术分90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0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的得1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当有投标人此项分值扣减至0分时,该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评审。客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了解与分析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熟悉情况、目前食堂的现状了解、存在问题分析、服务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全面到位情况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管理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餐服务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管理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管理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堂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菜谱制定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一年四季菜谱方案,菜谱的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是否合理、菜色种类是否齐全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1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月内的菜谱。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设备设施管理方案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设备设施管理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节能管理方案8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节能管理方案、耗材节约管理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1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2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8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是否符合规范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应急预案8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突发应急、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安全事故突发应急、临时性接待任务突发应急的完备性、可操作性进行评议:每项内容欠合理的扣1分,不合理的扣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8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团队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单位或组织颁发的与餐饮业相关荣誉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团队5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①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落款日期为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单位或组织颁发的与餐饮业相关荣誉的得2分。②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验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项目实施团队6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①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②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及以上技能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客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人员管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各类人员配备的齐全性、合理性、科学性、是否能够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情况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人员管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培训计划、内容、目标、方式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人员管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录用与考核的标准、措施、奖惩淘汰机制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4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服务便捷性5针对服务便捷性优势方面的描述,包括服务机构设置的基本情况、稳定性、项目实施期间配合服务的便捷程度以及服务响应时间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议:内容欠佳的每项扣0.5分,内容较差的每项扣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5分。主观分商务技术分90分合理化建议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合理化建议科学、可行的得3分,存在欠缺但基本可行的得2分,建议不科学或不可行的得0分。主观分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本合同为合同样稿,仅供参考)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附表2:价格评分表评审项目评审细则价格分(10分)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保留二位小数)本项目食堂位于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及姜山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1.1食堂概况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乙方(承包人):甲方(发包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2)用餐方式:需要为就餐人员提供打餐服务。(1)标准:早餐提供五种面点、二种粗粮、二种主食、煎饼、鸡蛋、粥和豆浆等,按提供的品种自行选择。中餐、晚餐每餐提供四个荤菜、四个素菜,就餐人员自选其二,另外提供一道水果或牛奶、汤和米饭。1.3用餐方式与标准中标人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队伍、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现场管理和食堂加工制作,但是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采购人提供场地、水、电、气、相关餐厨具等设施设备。1.2服务方式就餐人数约380人,食堂提供周一至周五一日二餐(早餐及午餐)、值班晚餐、节假日值班中晚餐,不可抗力的应急用餐和特殊情况以实际需求为准。(4)遇中餐和晚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采购人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接待服务.晚餐时间:16:30—17:30,就餐人员约50人。中餐时间:11:30—12:30,就餐人员约380人。早餐时间:7:30—8:30,就餐人员约380人。食堂固定提供周一至周五的早餐及午餐。(3)就餐时间要求及用餐人员数量三、服务期限3、合同履约期限内,乙方承诺的合同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2、上述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节日费、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各类保险】,人员工作服,劳保用品费,员工每年体检、办理健康证费,应急保障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即(¥)。二、合同金额(5)除供餐服务方案规定外的额外临时性加班,费用按实结算。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知识产权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服务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技术服务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有关技术资料。四、技术资料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阶段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本合同协议书;七、组成合同的文件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六、转包或分包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6.图纸(如有)。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招标文件;3.投标书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9.1甲方权利与义务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但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八、履约保证金6、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项目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5、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并于15日内调整到位。4、甲方应按项目实施质量和考核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将经费按期支付给乙方。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技术水平。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实施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完成甲方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3、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按期领取项目实施经费。9.2乙方权利和义务7、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项目实施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将按规定扣罚直至单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服务要求9、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8、乙方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7、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6、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暂住证手续等。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工法律各条规定逐条落实一线作业人员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要求,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分期支付:(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提供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1、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十一、款项支付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响应及承诺提供服务。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税费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提供服务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提供服务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提供服务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灭、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市鄞州区。十五、诉讼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壹份,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壹份。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符合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的其他条款。(2)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性条款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项目编号:KXZJ-202237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日期:2022年月日合同鉴证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年月日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我方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致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投标人资格承诺函3、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年月日1.6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特此承诺!我公司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本公司(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适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或联合体)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后。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前附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衣、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柔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80000万元以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L300万元及以2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开式的企业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制型标准·YY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采购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以不用提供此表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分标准对应页码6、评分标准对应页码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采购文件对应评分项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备注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份。致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投标函7、投标函说明:投标人可自行设计表格。6.我们郑重声明: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_____天。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电话:传真: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8.我方已完全明确采购文件中《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特别告知函》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管理办法》告知的全部内容,保证按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采购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时愿意按告知内容接受处罚。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电子邮箱: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来投标)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适用于授权委托代表来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职务:职务:。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年月日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账号其中经营范围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商务条款响应表11、商务条款响应表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12、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13、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称本项目拟担任职务备注12345…………………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技术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取得技术职称时间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机械设备仪器配置表14、机械设备仪器配置表(如有)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用途备注(自有/租赁)15、开标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在投标声明中载明。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1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小写: 元/年大写: 元/年合同履约期限投标声明项目名称:姜山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KXZJ-2022376投标报价明细表16、投标报价明细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序号分项内容说明数量单价合价合计(总价)一、《鄞州区加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管理须知》附件:其它相关内容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1、上述表格分项内容仅作参考,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对分项内容进行重新分解并报价;2、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3、格式可自行拓展。三、对全区货物类项目按下列四种情况由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中标人不承担验收费用(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商品和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费用除外),但(1)第一次被验收为不合格后要求再次验收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有争议的采购项目的测试造成的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处理。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将根据不定期检查的情况或采购单位填写的《鄞州区政府采购质量、服务存在问题反馈表》的反馈情况,聘请质量监督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和有关单位鉴定供货(服务)质量,检查是否符合和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配置,有否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售后服务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或故意推诿、拖延等情节。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二、政府采购质量跟踪和检查须知《鄞州区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由鄞州区财政局采购办按统一格式制作,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向招标机构或采购办领取、填写并粘贴在设备醒目位置(不适合粘贴的除外),工程和服务项目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协商解决,保证采购单位在遇到售后服务问题时能及时便利与供应商联系。一、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须知本招标文件就有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质量及服务事项告知如下:1、对不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货物上粘贴售后服务联系单(不适合粘贴的除外)的供应商,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发现的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四、供应商监督管理须知4、国家规定由专业机构强制检测的采购项目或已聘请专业监理公司监理的采购项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强制检测或专业监理的基础上由检测中心验收。3、品种、技术较为复杂的单次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采购人也可以提出并报采购办同意由检测中心验收。2、单次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采购办。特殊情况下,采购办也可指定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1、单次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含)的货物类采购项目,由检测中心验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检测验收工作的意见》(鄞州财采〔2009〕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等相关规定,我区自2009年11月开始对单项预算30万元以上货物类采购项目统一由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进行验收(标准额以下的货物类采购个别项目也视情况实行),来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的供货验收工作。各投标人:二、《特别告知函》4、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对采购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的供应商,经查实,第一次发现的由监管部门予以书面警告并责令改正,并作为该供应商下次参加投标时的评分依据之一;第二次发现的即由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2、检测中心的验收报告是纳入验收范围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是否合格的唯一依据。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偷工减料或降低供货质量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一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在两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次发现且合同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三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拒不改正的除由采购单位按有关法规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外,将无限期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第三条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对象。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和规章制度,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二条供应商诚信管理是指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诚信表现,进行诚信档案记录,评定诚信等级,激励诚信经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三、《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因此希望各投标商务必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投标报价并保证供货质量,否则将被严肃处理,得不偿失。特此告知。对验收中发现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验货的投标人,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1至3年内禁止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拒不改正的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鄞州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第四条区共公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验收办公室、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负责收集供应商诚信资料,对不诚信行为及时登记在案,并妥善保管诚信资料,让诚信度高的供应商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更具竞争优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诚信记录、管理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评定信用等级。(五)依法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四)依法诚信进行质疑与投诉活动;(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二)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采购人合法权益;(一)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三)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扣5分);(二)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扣3分);(一)报名后无正常理由未投标的或投标时无故迟到的(第一次扣2分,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扣5分);第七条供应商在参加鄞州区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外,同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相应扣分(每次)。第六条供应商诚信等级共分七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级别越高,诚信度越高。第五条供应商诚信管理坚持依法、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九)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中标、成交的(扣10分);(八)采购单位有明确依据或事实,反馈履约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并经审核属实的(扣5分);(七)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提供售后服务的(扣5分);(六)不按规定程序质疑投诉的(扣5分);(五)被评委会一致认定投标文件编制特别不认真的(扣2分);(四)编制投标报价时,故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的(扣3分);(十五)拒绝监督检查或者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的(扣10分);(十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或违法采取转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扣10分);(十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货物和服务)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扣10分);(十二)中标后无故放弃的(扣10分);(十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扣10分);(十)与其他当事人恶意串通,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一)不诚信行为记录扣分,每扣满5分降低供应商一级诚信等级,不足5分的转入下一次评定;第八条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供应商诚信记录评定供应商诚信等级。(十九)区财政局采购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诚信行为。(扣5分)(十八)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十七)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十六)虚假恶意质疑、投诉的(扣10分);第十一条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等应及时报告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等不诚信行为,并积极配合查处。第十条诚信等级低于二级的供应商不得作为协议供应商。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按照供应商相应的诚信等级给予每级别0.3%的价格折扣。第九条采取综合评分办法评标的,在总分中根据信用等级相应加减分,每级别0.3分。新参与的供应商按4级计算,信用等级分0分。信用等级高于4级的的按相应信用等级加分,信用等级低于4级的按相应信用等级减分。(三)一年期满,在本区公开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中中标价10万元(含)以上项目不低于8次(含)中标或2次及以上中标重大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后期履约质量好、服务优的,经审定后提高供应商一级诚信等级。(一个采购编号为一次,一年评定一次,年中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作信用等级提升调整)(二)有严重不诚信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或被公开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扣除诚信分10分,诚信等级降2级,并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采购办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诚信管理记录、评定及项目评审等有异议的,可向区财政局采购办申诉。第十三条连续2年诚信等级不低于6级的供应商,授予“政府采购诚信供应商”称号。第十二条供应商诚信等级在鄞州区财政局采购专栏、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