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电镜 辉光放电仪设备招标公告(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2022)
项目概况
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2090465
项目名称: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杭政采分-2022-03026[HZZFCG-YS-2022-11721]、杭政采分-2022-03026[HZZFCG-YS-2022-12270],货物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 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42258&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6ab242804f8711ed933b0f13cb925da7,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42258&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6ab242804f8711ed933b0f13cb925da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5)供应商支付申请和查询:供应商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支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18798698
质疑联系人: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8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传 真:4008266163转07347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佳维、俞建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685、17826815466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4办公室
传 真:0571-89580456
联系人 :厉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04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x公开招标--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x279.7K
公开招标--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定稿.pdf公开招标--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定稿.pdf492.3K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项目编号:CTZB-2022090465(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GOO母208成套招标CHENGTAOTENDERING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十月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标办法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820000预算金额(元):820000项目名称: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90465一、项目基本情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杭政采分-2022-03026[HZZFCG-YS-2022-11721]、杭政采分-2022-03026[HZZFCG-YS-2022-12270],货物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元):0。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传真:/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支路1号名称: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5)供应商支付申请和查询:供应商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80792质疑联系人:沈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18798698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0571-85331293质疑联系人:冯东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685、17826815466、13588313789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佳维、俞建东传真:4008266163转07347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0456联系人:厉侃侃传真:/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4办公室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B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属于【工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设备培训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详见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及联系电话:潘佳维 178268154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根据每个项目(标项)中标价,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的75%折扣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以3000元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具体的标准为:中标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下:中标金额×1.5%;中标金额为100~500万元:100万×1.5%+(中标金额-100万)×1.1%。中标金额为500~1000万元:100万×1.5%+(500万-100万)×1.1%+(中标金额-500万)×0.8%。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14特别说明无。2.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1“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定义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适用范围一、总则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7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2.6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采购)人、用户相同;2.5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支持绿色发展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4支持创新发展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不给予价格的扣除。4.1供应商询问4.询问、质疑、投诉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3.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3.4事实依据;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供应商投诉4.2.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1.1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4在线质疑、投诉。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4评标办法;5.1.3采购需求;5.1.2投标人须知;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招标文件的获取三、投标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语言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投标保证金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1《营业执照》;11.1资格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分包意向协议;11.2.3联合协议;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1投标函;11.2商务技术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11.3报价文件:11.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8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投标标的清单;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1.3.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报价文件中无需重复提供。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招标公告。)11.3.2报价明细表;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投标无效”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8.开标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信用信息查询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2.确定中标供应商六、定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五、评标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合同授予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合同的签订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0.5%;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下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验收九、验收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技术要求一、采购清单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是否允许进口是否核心产品1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1套70是是2辉光放电仪1套12是否序号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1技术参数要求1.1★吸干动作次数和吸干持续时间:最大值不小于16次/样品,由软件控制,可在用户界面设置1.2小体积样品:可使用吸液管通过人工气候室左侧和右侧的小口手动应用1.3应用时间和等待时间:由软件控制,可在用户界面设置1.4多样品应用、吸干动作和玻璃化时间控制:精确定时控制1.5样品吸干方式:过滤纸吸1.6吸干补偿及排液时间:软件控制,可由用户定义1.7冷却剂容器和微栅样品杆温度控制:同步降低温度可保持微栅浸没在冷却剂内1.8样品仓温湿度控制:软件控制,可由用户定义1.9冷却剂容器包括整合式抗污染圈1.10★可由脚踏板控制2配置要求2.1主机系统1套2.3加配镊子,滤纸,乙烷转移杯耗材包1套3售后服务要求3.1原厂质保3年2.付款方式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内指定地点。1.交货地点三、商务要求2、辉光放电仪序号辉光放电仪1技术参数要求1.1等离子体电流:0-30 mA1.2功率:30W1.3辉光放电头极性:正负可选1.4处理平台:Ø75mm,含25 x 75mm 玻片凹槽1.5辉光放电高度控制:1-25 mm1.6预处理保持时间:0-14400 秒1.7处理时间:1- 900 秒1.8样品室大小:Ø120 x 100mm H,含密封的Delrin顶盖1.9★处理/放气口:2个Ø6 mm,带齿,处理、净化、放气可选1.10高压真空互锁:软硬件互锁1.11真空控制:Pirani规,大气压至0.01 mbar1.12工作真空:1.1 - 0.20 mbar1.13★系统控制/显示:3" 触摸屏,LED背光照明,5个功能键1.14★操作模式:程序自动控制 (可设4个方法)、手动、诊断模式1.15数据记录能力:步骤编号、真空度(mbar)、电流 (mA)、电压 (V)、极性、每秒一次2配置要求2.1辉光放电仪主机1台2.2真空罩及L型胶圈1套2.3配套真空泵1台2.4油雾过滤器1个2.5真空泵油1瓶2.6真空连接管件1套(2)招标人根据货物报关进度支付货款,进口货物报关单经招标人确认并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1)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部分合同总额的【40%】,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正规票据。进口产品:(2)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1)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部分合同总额的【40%】,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正规发票。国内产品: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服务。4.安装及调试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3.交货时间注:以上付款时间是指采购人(甲方)完成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的时间,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采购人(甲方)违约。(3)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将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1)履约验收的主体5.履约验收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投标人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安装完毕投标人派专业人员检查安装质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次性验收进行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履约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项目实施完成,供应商提交履约验收书面申请且经采购人确认后30日内完成履约验收。具体验收流程、程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2)履约验收的时间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12个月(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6.质保期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其他要求。(6)验收标准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5)履约验收的内容投标人应列出易损件清单,包括名称、安装部位、更换周期和价格。软件的质保期即免费维护期,投标人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提供终生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中标人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技术服务,系统出现故障时,供货或服务商维修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应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7.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在维修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严重延误维修时间,中标人应提前说明,并相应延长保修期。质保期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0.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供货或服务商应提供所有仪器设备详细的英文和中文操作手册,详细的系统操作和维护手册,详细的软件使用手册。9.资料中选方除安装调试时为用户进行免费操作培训外,还必须提供详细免费国内集中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次数、人数、时间、内容等),以保证用户能熟练使用该产品。8.培训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后,中标供应商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立即做出响应,不超过1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2)技术要求中标注“▲”或“★”的条款,投标文件中请提供技术支持文件,技术支持文件仅指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样本彩页、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文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背书。否则评标委员会无法核实技术参数(指标)的真实性,将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官方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仅指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样本彩页、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文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技术背书。(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要求响应是否与官方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格式自拟,如未提供视为与官方技术参数一致。后经查询不一致的,视为虚假响应。)11.其他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关服务内容。(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专用工具,以便维护、维修所供仪器设备。(格式自拟)(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1.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四、其他要求(5)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招标人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招标人产品需求的完整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设备、配件或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因缺少这些内容而导致招标人产品无法正常运行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关责任。(4)本项目进口产品(如有)报价为人民币免税价,所投标产品的价格需包含产品CIP报价的所有费用。(3)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原件,如无法提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产品应适合招标人的工作条件。货物安装运行对环境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合法生产企业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并附鉴定文件(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还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所要求的相应的技术指标,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耐用性。(1)以下所列为本次采购的基本要求,供应商须按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次采购设备制造与供货、运输(含保险、装卸车)、安装、调试与技术培训、检验、检测、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内服务、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具体配置说明、技术参数及产品样本等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中标,供应商须对中标仪器设备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负全部责任。2.通用技术要求:(3)其他相关标准。(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一)商务分(8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如实承诺对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正/负/无偏离响应情况。若偏离表中写完全响应,无偏离,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作为虚假应标处理,招标人保留投诉和索赔的权利。3、备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业绩【客观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制件,若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无验收报告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类似产品指与投标产品同品类的产品,若项目包含多个产品的,业绩中至少包括1个同品类投标产品。32认证证书【客观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书复制件。3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客观分】(1)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得1分。(2)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得1分。【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对应的品目清单截图,否则不得分。2一、评标方法*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三)价格分(30)(二)技术分(62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基本技术要求符合性【客观分】投标文件针对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允许偏离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带★条款的技术偏离,每项扣3分;本项最多扣30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离表对每一条技术要求进行实质性响应。(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302产品总体性能及质量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总体性能方案,包括所投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操作说明等方面的描述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产品总体性能方案。33产品总体性能及质量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方案,包括所投产品质量水平的描述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产品质量方案。34产品功能配置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功能、配置的完整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产品功能配置方案。35产品选型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选型的成熟性、先进性、易操作性及易维护性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产品选型方案。26技术支持材料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材料方案,包括除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如官方彩页、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数量、技术详尽程度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方案。27供货计划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供货计划方案。28安装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安装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科学性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安装方案。29调试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试方案,包括投标产品的调试、校准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调试方案。210验收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验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验收方案。211技术力量团队【主观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力量团队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技术力量团队的相关证明材料。212售后服务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机构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售后服务方案。313培训计划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方案,包括培训内容、次数、时间、地点、人次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培训计划方案。21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品种、数量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方案。215其他服务承诺、优惠措施方案【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实质性的服务承诺、优惠措施等内容能否满足采购需求判定评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且合理可行、符合采购人实际。完全满足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部分内容及措施有欠缺但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内容及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其他服务承诺、优惠措施方案。2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分值]的计算公式计算。30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评标程序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报价评审。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不给予价格的扣除。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合同编号: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乙方:甲方: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合同书(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质量:。1.2.2货物数量:;1.2.1货物名称:;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5乙方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可以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逾期利率,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1.4.2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甲方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乙方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1.4.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5.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5.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6.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合同专用条款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联系人:联系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9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8货物的风险负担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不可抗力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3税费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检验和验收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合同中止、终止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8计量单位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通知和送达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20.2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拒收。2.2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合同份数2.21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20.5甲方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0.4甲方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甲方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0.5%;评价总分在不满90分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1%。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正(副)本投标文件封面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约定内容1.4.4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国内产品:(1)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分合同总额的【40%】,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正规发票。(2)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进口产品:(1)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部分合同总额的【40%】,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合法正规票据。(2)招标人根据货物报关进度支付货款,进口货物报关单经招标人确认并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50%】。(3)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将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等额合法正规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注:以上付款时间是指采购人(甲方)完成向财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的时间,财政部门审查及实际支付可能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视为采购人(甲方)违约。1.5.1 交付期限: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1.5.2交付地点: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内指定地点。1.5.3 交付方式:详见采购需求。1.6.7违约责任:(1)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原件,如无法提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2)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产品需求的完整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设备、配件或服务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因缺少这些内容而导致甲方产品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3)以下所列为本次采购的基本要求,乙方须按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本次采购设备制造与供货、运输(含保险、装卸车)、安装、调试与技术培训、检验、检测、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内服务、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具体配置说明、技术参数及产品样本等由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中标,乙方须对中标仪器设备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负全部责任。(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合法生产企业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并附鉴定文件(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还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乙方的投标产品必须具备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甲方所要求的相应的技术指标,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耐用性。1.71.7.21.7.1/1.7.2杭州市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2.4.1/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1)货物装运前应提前2日与甲方指定联系人确定。(2)乙方提供的投标产品应适合甲方的工作条件。货物安装运行对环境如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2.8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与损失。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80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30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0日历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具体验收流程、程序以甲方要求为准。2.20.1/2.20.2 /2.22 合同份数: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标投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2090465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资格文件部分日期:地址: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或CA章)件文一、《营业执照》(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1)《营业执照》……………………………………………………………………(页码)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投标。联合协议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日期:年月日三、质量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五、违约责任四、价款或者报酬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七、其他我方(供应商)郑重声明: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4.1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声明函4.2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方(供应商)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承接(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相关服务内容。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方(供应商)郑重声明:我单位可独立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非联合体的声明函4.3非联合体的声明函(3)联合协议……………………………………………………………………………………(页码)(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目录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投标函(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7)投标标的清单………………………………………………………………………………(页码)(8)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2.1.2承诺函;2.1.1《营业执照》;2.1资格文件: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1投标函;2.2商务技术文件: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8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投标标的清单;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2报价明细表;2.3.1开标一览表;2.3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5、其他补充说明:。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签发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特此告知。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身份证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日期:年月日……正面: 反面: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联合协议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扣除)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四、分包意向协议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五、违约责任四、价款或者报酬三、质量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七、其他六、争议解决的办法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符合性审查资料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分包供应商名称: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商务技术偏离表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标的清单(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序号标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产地货物(设备)1234随货物一同交付的备品备件12…注:随货物一同交付的备品备件不列入投标报价的清单中,不计入投标总价中。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好处;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目录报价文件部分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按贵方招标文件要求,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采购人)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CTZB-2022090465(项目编号)的实施。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开标一览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2)报价明细表……………………………………………………………………(页码)(1)开标一览表……………………………………………………………………(页码)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报价明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CTZB-2022090465 (小写):(大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注:报价明细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明细表的价格完成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的实施。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配置详细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质保期货物(设备)1234其他…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二、中小企业声明函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明细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一、适用对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一)线上融资模式: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附件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书范本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附:日期:年月日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特此说明。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所属企业(填入大型、中型、小型或微型)1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工业2辉光放电仪工业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1)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承接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型等情况;说明: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标准且成交,则在成交公示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所属行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所有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均需在此函中列明。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CTZB-2022090465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月第1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2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2090465项目名称: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20000最高限价(元):820000采购需求: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杭政采分-2022-03026[HZZFCG-YS-2022-11721]、杭政采分-2022-03026[HZZFCG-YS-2022-12270],货物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直至交付甲方正常使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3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2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第4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第5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联系邮箱:85831685@zjsct.cn。(5)供应商支付申请和查询:供应商可以登录:http://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支路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18798698第6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质疑联系人:沈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60807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传真:4008266163转07347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佳维、俞建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685、17826815466、13588313789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4办公室传真:/联系人:厉侃侃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04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7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需求”。☐B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属于【工业】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设备培训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三部分采购第8页共98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第9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及联系电话:潘佳第10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杭州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市财政局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建设信用融资模块,并与“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银行采用线上融资模式,将银行业务系统与信用融资模块对接,实现供应商“一次也不跑”,同时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做好协调工作。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操作流程:(一)线上融资模式: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并办理开户等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可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测算授信额度;3.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4.审批通过后,在线办理放贷手续。(二)线下融资模式:1.供应商根据合作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金融产品,向合作银行提出信用资格预审,并办理开户等手续;2.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或“浙里办”向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合作银行在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后,供应商提供审批材料。合作银行应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及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4.审批通过后,合作银行应按照合作备忘录中约定的审批放款期限和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第82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三)杭州e融平台申请融资供应商通过杭州e融平台政采贷专区,自行选择金融产品,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流程。四、注意事项1.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在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及时还款,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83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第84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85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86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第87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88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90465】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第89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辉光放电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所属企业(填入大型、中型、小型或微型)1冷冻电镜样品制备系统工业2辉光放电仪工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第90页共91页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说明:1)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承接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型等情况;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3)所有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均需在此函中列明。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所属行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6)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标准且成交,则在成交公示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91页共9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冷冻电镜 辉光放电仪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